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doc
内部业务交易管理制度
内部业务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内部业务交易行为,维护公司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业务交易的管理。
第三章交易行为的定义第三条交易行为是指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之间的资源调配、业务合作、费用结算等各种经济行为。
第四章交易过程第四条交易过程应包括交易前准备、交易审核、交易实施和交易结算四个环节。
第五章交易前准备第五条在进行交易前,交易各方应明确交易的目的、范围和方式,并制定相关的交易计划。
第六章交易审核第六条交易审核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涉及交易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并评估交易的风险。
第七章交易实施第七条交易实施时,各交易方应根据交易计划和审核结果,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交付、转移资源,并保证交易过程的合法、公平和透明。
第八章交易结算第八条交易结算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并确保结算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章交易记录和归档第九条交易各方应妥善保管交易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将记录归档,以备将来审查、追溯和查询。
第十章交易风险管理第十条交易各方应识别和评估交易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章交易争议处理第十一条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可以通过内部仲裁或申请司法救济等方式处理。
第十二章交易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二条任何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行为,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制度,对内部业务交易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
总之,通过制定和实施内部业务交易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管理内部业务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
内部(项目)交易管理规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2016〕10 号签发人:***关于发布《内部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研究所、各相关部门:为规范各研究所间内部项目协作、结算、划拨,降低风险,形成交易流程化,保障研究所合法权益,依据内部交易实际情况,特制定《内部交易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主题词:内部交易管理规定通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7 月6 日印发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部留存共2 份存档1 份内部交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研究所间内部协作、结算,降低风险,形成交易流程化,保障研究所合法权益,根据内部交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及所属分、子及控股公司各研究所。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交易,是指因委托业务而发生在各独立核算单元之间的经济往来。
第四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内部交易规定的指导、监督执行、修订,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制定交易指导意见,并定期修订;财务管理部负责依据本规定实施执行内部交易结算、划拨。
第二章交易管理第五条公平、合作、协商、诚实守信是内部交易共同遵守的原则,交易方须遵守以下约定:1、研究所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强加干涉;2、交易方秉承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洽谈、约定;3、交易方研究所可口头约定或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界定权利、义务、责任,由交易方保存亦可在运营管理部备案,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约定履行各自职责,杜绝项目拖延,单方违约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内部交易项目在合同录入办公系统(即:提交任务单)时,必须注明作业人员、作业部门、作业金额等协作方信息,并同步至公司财务系统进行统一结算,不允许支付现金或将款项打入个人账户,否则,由此引起的交易、结算纠纷,部门损失等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七条内部交易的项目符合结算划拨条件的,在项目结算划拨时,按以下原则执行:1、星级团队委托项目,划拨时限由双方协商。
内部交易结算业务规定
内部交易结算业务规定内部交易结算业务规定一.目的1.规范集团公司内部交易行为,整合集团资源,发挥各主体协同作用,降低成本、费用支出,提高集团整体经济效益。
2.明确内部交易范围、定价、核算办法,提供业绩评价及考核依据。
二.适用范围XXXXXXXXX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独核算单位之间的所有内部交易业务。
三.职责部门内部交易合同管理由运营中心负责;内部交易的结算管理统一由财务中心负责,其中内部交易价格管理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内部交易的账务处理核算由会计部负责。
四. 内容规定1.内部交易定义本规定所指内部交易是指发生在各单位之间的资源使用和被使用的经济行为。
2. 内部交易实施原则(1).内部优先原则为了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单位应优先考虑购买内部其他单位的产品或服务。
(2). 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了促进各单位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总部鼓励集团内各单位之间进行内部交易竞选,购买价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3). 交易市场化原则及争议处理提供产品或劳务的单位应该以市场化的规则来进行内部交易,签定相应的经济合同,如果造成违约或其他有损另一方的经济行为,按合同规定赔偿,造成争议的由商品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向总经办投诉,由总经办裁决。
3.内部交易定价原则与方法(1).主要产品买卖,交易价格由成本管理中心参照目标成本提出,交分管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对于未提出交易价格的新增交易物资,在业务发生时由成本管理中心核定交易价格,交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2).特殊情况(重大质量问题等原因情况)下,交易双方可以就交易价格提出调整申请,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经分管财务总监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3)、定价方法:内部交易结算价格可以从以成本为依据、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协商平衡为依据三方面出发,来制定,各有倚重。
内部结算价格制定包括历史类比定价法、横向类比定价法、计划成本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目标成本定价法、协商成本定价法。
中建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建某公司有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内部交易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利益,促进公司内部各单位间良好合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内部交易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交易指公司承接的工程分配给内部单位、内部单位共同投标承接的工程或单方承接的工程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内部其他单位而发生的交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交易。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公司与内部各单位及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内部交易应当依照外部交易的规则进行,交易之前先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及违约责任等。
分包合同文本应采用公司制定的内部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条公司承接的任务在分配给公司内部多个单位实施时,公司建筑事业部应指定一单位为总承包单位,代表公司实施总承包管理,其他单位为其分包单位。
公司市场部门牵头,组织公司合约法务部、建筑事业部、成本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并将总包合同中的公共费用及其他费用分摊到各分包合同中。
(一)现场临设、道路、围墙等公共临时设施费用:如在报价书中该部分是单列的,应将该部分的报价列入总包方的合同范围内,并由总包方完成上述工作,且能满足工程和各分包方之最低所需;如该部分费用的报价分摊到了各专业工程或各子项清单中,上述工作由总包方召集各分包方共同制定方案,总包方实施该方案,费用按各自工作量的比例分摊。
(二)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费:如在报价书中该部分是单列的,应将该部分的报价列入总包方的合同范围内,并由总包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而获得的奖罚归总包方;如该部分费用的报价分摊到了各专业工程或各子项清单中,上述工作由总包方召集各分包方共同制定方案并计出总价,总包方实施该方案,由此而获得的奖罚归总包方。
(三)合同内业主指定分包部分的总包管理费:该部分费用化归到总包合同内,总包的义务由总包方实施。
(四)工期奖和质量奖:总承包方应对工程的工期及质量负全部责任,该部分的奖罚均由总包方承担。
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交易管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率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的所有内部交易活动。
3. 内部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二、交易主体
1. 公司内部交易主体包括公司总部、各业务部门、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
2. 各交易主体应具备相应的交易资格和能力,遵守公司内部的交易规则和程序。
三、交易范围
1. 内部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调拨、资产转让、服务提供、资源共享等。
2. 所有内部交易活动均需明确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关键要素。
四、交易程序
1. 交易双方应基于真实、合法的业务需求提出交易申请。
2. 交易申请应详细说明交易的目的、金额、条件等,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
3. 交易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重大交易应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 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交易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资金结算和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
五、监督与管理
1.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内部交易的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安全。
2. 内审部门定期对内部交易进行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3. 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部门及员工。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
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
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
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
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集团内部交易定价程序及结算程序
集团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运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释义内部交易结算,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劳务交易、资金往来等交易事项结算。
第二章产品交易结算程序第三条内部产品交易系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物资、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燃动费的购销活动。
第四条集团内部产品交易均须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会签审批按各公司权限审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内部产品交易结算程序(一)销货方开具商品出库单、发放商品。
购货方指定专人负责出货凭证的确认;(二)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发票;(三)购货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逾期未付的应按迟付天数交付滞纳金。
(四)购货双方必须建立健全业务台账及往来明细账,定期进行账务核对。
第六条集团内部产品定价采取成本加成定价法: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上当期平均销售利润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第三章劳务交易结算程序第七条集团内部劳务交易是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加工、运输及服务活动。
第八条劳务交易结算程序(一)供销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二)劳务方依据协议提供服务,并开具结算单;(三)劳务方开具发票结算;(四)接受劳务方履约付款。
第九条集团内部劳务价格等同一般客户。
第四章资金往来结算程序第十条集团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程序(一)借款方财务部提出付款申请,注明所借款项的确切用途、还款时间;(二)借款方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三)依据《XX集团权限审核暂行管理办法》报集团领导审批;(四)借款方到期偿还借款。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内部借款采取有偿使用的原则,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集团财务管理部。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XXXX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内部资金集中控制和统一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运作效率,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资金管理、借贷、调配、使用和结算的规范, XXXX公司有资金收付业务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结算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借贷和结算,模拟商业结算银行开展业务,行政上隶属于公司财务部.第四条内部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是: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金融政策,负责公司资金运营管理,统筹管理、营运、监控公司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业务,为各开户单位及时、准确地办理结算业务,提供安全、可靠、方便的优质服务。
3、负责公司的内部融资管理,计算各单位存款利息和借款利息;4、负责XXXX公司筹融资与担保的统一管理;办理本部筹融资与担保的相关手续及账务处理;6、负责办理统收统支单位的外部结算业务;7、负责XXXX公司票据的集中管理,包括票据的登记、贴现、背书、-1支付等业务;8、负责股份下属单位的资金支出款项的审批;9、负责XXXX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预算、结算管理;第三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对分公司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为主的管理模式.第六条每月结算中心下发资金内、外部分配计划指标,各单位按照资金计划编制上报预算,并进行预算的执行控制。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七条结算单位在结算中心分别开立货币资金存款户、票据存款户,分别反映结算单位在结算中心的货币存款和票据存款。
第八条收支两条线的结算单位在外部银行分别开立收入账户与支出账户;统收统支模式的结算单位在外部银行不开立账户;“统收统支"的单位原则上只在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第九条货币资金存款帐户,按活期利率计息,内部贷款按贷款利率计息;第五章资金结算第十条货币资金回款.统收统支单位的回款全部收到结算中心的指定收款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单位的回款收到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各单位收款账户,结算中心定期办理货币资金的上收业务.第十一条内部结算。
集团内部结算定价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结算定价管理办法内部交易结算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内部交易结算流程,促进全员营销、多品类业务组合销售。
同时划清各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以实际成本与内部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衡量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内部优先及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
同时集团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二、按劳分配及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参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核算主体均拥有分享最终产品收益的权利,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确定收入归属及收益分配比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专业术语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服务交易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管理部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及评审,内部采购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损益的核算。
第六条管理内容一、内部结算定价方法1、计划成本加价法:以产品计划成本为基准,按照生产各工序的平均内部利润加成作为内部结算价。
适用于标准化定价的教辅产品。
2、内部协商定价法:双方或多方根据成本核算及实际耗费情况,共同商定相对合理的结算价格,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或弥补。
适用于非标准定价的培训服务。
3、内部摊销法:以产品的采购价为基础,按照受众人数或受众数量分摊采购成本。
适用于房租、水电费、办公设备、及其他公用资源。
二、内部结算价格表见附件一。
三、内部结算机制1、结算周期按自然月1日-30(31)日发生的内部采购或服务项目做结算2、结算方式次月5日内对公账户结算3、结算依据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见附件二)据实结算,以购销双方签字为准。
4、结算流程1)购买方根据客户或内部部门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双方按内部结算价格表,或自行商定交易价格,签订内部交易结算单,报财务部门备案。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结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涉及资金结算的相关业务活动。
1.3 资金结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3)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4)及时性原则:保证资金结算及时、准确、高效。
二、职责分工2.1 财务部门为公司资金结算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金结算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结算业务合规、安全、高效。
2.3 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三、结算方式3.1 资金结算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方式。
3.2 现金结算适用于单笔金额较小、交易频繁的业务,具体限额如下:(1)单笔现金支付不得超过1000元;(2)单日现金支付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
3.3 非现金结算包括银行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适用于大额资金支付及跨地区、跨境支付。
3.4 非现金结算应通过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禁止使用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
四、结算流程4.1 现金结算流程:(1)申请部门填写《现金支付申请表》,注明支付事由、金额、收款人等信息;(2)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3)财务部门审核,确认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4)出纳员根据审批后的《现金支付申请表》进行支付;(5)出纳员将支付凭证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
4.2 非现金结算流程:(1)申请部门填写《非现金支付申请表》,注明支付事由、金额、收款人等信息;(2)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3)财务部门审核,确认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4)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并将支付凭证及时入账。
五、资金安全管理5.1 加强现金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现金安全。
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管理办法
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内部交易资金的清算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清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资金清算活动。
(三)内部交易资金清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范围(一)内部采购与销售业务产生的资金收付。
(二)内部劳务提供与接受产生的费用结算。
(三)内部资产转移产生的款项支付。
(四)内部资金借贷产生的本息收付。
(五)其他经公司认定的内部交易资金清算事项。
三、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账户设置(一)公司设立内部交易资金清算专用账户,用于集中管理内部交易资金的收付。
(二)所属各单位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内部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管理。
四、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流程(一)交易发起内部交易发生时,交易双方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及时将交易信息录入内部交易管理系统。
(二)资金结算申请交易一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对方提出资金结算申请,并提交相关结算凭证和审批文件。
(三)审核与审批接收方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四)资金支付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所属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内部交易资金清算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
(五)记账与对账支付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记账处理,并定期与交易双方进行对账,确保资金清算的准确性。
五、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时间要求(一)对于常规的内部交易,资金结算应在交易完成后的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内部交易,资金结算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最长工作日个工作日。
(三)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资金清算无法按时完成,应提前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
六、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风险控制(一)建立健全内部交易资金清算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金清算流程的规范运行。
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办法
1、内部市场结算机构市场办是负责全公司内部市场结算的专门机构。
市场主体核算员是所在单位市场核算专职人员,既要配合市场办工作,又要对本级市场主体进行核算,业务受市场办指导。
市场结算人员要熟悉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
2、市场办结算职责( 1)负责草拟市场交易规则和核算政策,报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记录、测算、汇总、确定一、二级市场主体(公司、区队)的收入、支出,核算各市场主体工资收入。
( 3 )负责确定各市场主体的补贴和追加费用,下达和调整月度费用计划。
(4)负责单项工程的预、结算,参预单项工程的验收与管理。
( 5 )负责办理一、二级市场(公司、区队)的日常核算和月度结算。
( 6 )负责内部市场价格体系及结算结果科学性、合理性的综合分析与上报。
1、内部市场核算方法内部市场核算原则上采用统计核算法。
2、内部市场收支项目的设置内部市场收支项目见附表1。
1、收入结算( 1 )生产收入采掘开单位的产量、进尺生产收入,依据月末验收部门提供的产量、进尺等工程和施工条件验收单,人力资源部根据综合单价结算,市场办对每一个市场主体进行结算.(2)服务收入辅助单位服务收入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被服务单位签字确认,经职能部室审核后,定期传市场办结算。
单项工程结算由市场办负责。
按月底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有关验收单,对施工单位与提供服务单位进行结算.当月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和市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依据审批预算进行结算,开具结算单,录入电脑,实行一工程一结算.当月未完工的单项工程,由人力资源部、调度室或者市场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形象进度和实际发生的支出,按比例合理估算收入,由市场办开具结算单,录入电脑,完工时从工程收入中扣除。
(3 )定额外补贴收入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发生未预见的特殊情况时,市场主体可提出价格调整或者费用补贴申请,由市场办组织或者委托相关部门现场勘查核实,编制定额外补贴预算,报仲裁委员会审批,市场办根据审批意见进行结算。
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办法
生产服务中心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质量,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可靠、迅速,使我单位的市场化结算工作得以顺利、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产服务中心市场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的各类产品、劳务及零星工程的市场化结算工作。
组长:王广阔孙刚副组长:曹大庆成员:孙黎孙庆宏赵秀珍黄晓雯付红艳孙令芳徐晓丽二、结算分工1、支护材料(包括各种型号的菱形网、金属网、经纬网、联网丝、竹笆、锚固剂、棚梁、硼腿、矿工钢、木工加工件以及混合料)由发放组负责结算。
2、回收复用件由发放组负责结算。
3、物流配送费发放组负责结算4、非标加工件由孙令芳负责结算5、机电设备、工器具维修由孙令芳负责结算6、修缮工程由徐晓丽负责结算7、矿及业务科室下达的各项单项工程由孙庆宏负责结算。
三、工作职责(1)根据统计数据和单位领导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给各项目部和领导做好结算服务工作。
(2)负责及时接收各项目部计量日报,随时掌握新进原材料、产成品和修复物资的库存情况,监督库管人员及时进行盘点盘库。
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内容齐全可靠。
(3)负责收集、整理各个项目部上交的原始单据,并根据原始资料核对各项目部上报的数据。
(4)月底根据各类资料,编制月报表,并保证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5)做好月底统计对账结算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送准确无误的统计资料及数据。
(6)做好月底盘存工作,做到真实无误、帐实相符。
四、业务结算流程(一)结算范围1、支护材料(包括各种型号的菱形网、金属网、经纬网、联网丝、竹笆、锚固剂、棚梁、硼腿、矿工钢、木工加工件以及混合料)2、回收复用件3、非标加工件4、物流配送费5、机电设备、工器具维修6、修缮工程7、矿及业务科室下达的各项单项工程(二)结算时间次月1日结算上月工作量。
(三)结算流程1、支护材料结算(1)发放组每天根据区队领料情况进行登记材料发放台账。
(2)月末,发放员根据台账汇总各单位材料领用数据。
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内部交易结算系统.doc
内部交易结算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处理方法汇总共享问题一:提示送审失败(如图)分析原因1:无流程解决方法:用户在流程定制设定流程或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分析原因2:有流程,但是流程错误解决方法:用户在流程定制将流程设为无效,重新定制或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分析原因3:没有添加节点(送审失败)解决方法:用户流程定制添加节点或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分析原因4:有重复的流程,没有定义流程解决方法:用户在流程定制定义流程或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分析原因5:已有流程,单位编码不对(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解决方法: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二:无法签章,提示如图:分析原因:未下载签名控件、公章控件解决方法:1:在系统主页上下载签名控件(业务审核、结算审核)2:财务审批签不上章,在系统主页下载签名控件和公章控件;若还不能签章,就把表单控件和数字签名控件卸载,然后在系统主页上安装公章控件和签名控件;若是还是无法签章,看钥匙有没有被识别,卸载原有的驱动,重新在办公平台主页上重新安装一下相应的钥匙驱动:若是还不能解决,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3:在财务审批,弹出印章选择框,只有私章可选择,说明公章控件已安装,公章数据可能已丢失,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三:查看操作流程问题解决方法:1:服务方在发起交易-采集汇总-结算单签认管理-查看审核流程;结算方在交易处理-结算查询-查看审核流程2:若是查当月还没到会计处理的单据流程,在结算查询中可以看到结算方的流程;若是要查当月的已到会计处理和生成凭证的单据,在结算查询-已完成中查询,若是要查询以前月份的还没有走完流程的单据,要在结算查询中,选择制单月份查询;若是要查询已经生成凭证和完成审核流程的单据,要在已完成中,选择制单月份即可问题四:辅助分摊金额和签认单金额不一致(收入分摊、成本分摊)分析原因1:分摊金额不正确解决方法:检查分摊金额分析原因2:分摊的数据没有删干净,页面没有显示,在数据库中还保留了数据解决方法: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五:选不到项目和新增项目分析原因:1:项目是否在erp系统中创建,创建后是否同步到fmis 系统2:是否输入正确的项目编号解决方法1:咨询王盾fmis中是否有此项目2:输入正确的项目编号查询问题六:用户登录系统呈灰色或申请权限分析原因:没有授权解决方法:在财务处主页-内控管理-常用表单-常用表单-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表,传真到2171875,财务处1004,根据业务申请需求,开通相关权限问题七:FMIS中作业过程没有带出来分析原因:数据库中没有保存上相关信息解决方法:用户将辅助核算中作业过程重新选择保存问题八:提示设置了台账要素,但是没有输入分析原因: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九:提示ERP成本中心不存在(没有带出来或者带错)分析原因:数据库中没有保存上信息解决方法:用户重新选择部门核算保存;****分公司需要配置利润中心,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问题十:关于个人往来与ERP的客户在对照表中不存在分析原因:涉及供应商问题,在fmis中不能进行供应商配置解决方法: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十一:部门核算、ERP科目选不上分析原因:单位编码不对解决方法: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十二:如果系统中的辅助核算信息和FMIS的对不上(或者是明细科目选择了还提示像没选明细科目那种提示)分析原因:系统中的辅助核算项没有和fmis同步解决方法:联系系统运维技术人员(2176740)问题十三:附件上传不了分析原因:文件名过长或者文件过大解决方法:将上传附件名称缩短,同时压缩文件大小问题十四:单子在结算财务审批提示:送审失败分析原因:单子状态不正常,跳流程。
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现制定本公司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报销、供应商结算、客户付款等。
三、结算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结算管理工作,对各个部门的结算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结算工作符合公司规定。
3. 财务人员负责具体的结算操作工作,保证结算工作的准确、及时。
四、结算管理流程1. 费用报销:(1)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列明费用明细及相关凭证。
(2)财务审核费用报销单,确保费用合理且符合公司政策。
(3)财务支付报销款项,将款项转入员工指定的账户。
2. 供应商结算:(1)财务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结算,核对应付款项,并与供应商对账。
(2)财务出具付款通知书,通知财务支付款项给供应商。
(3)供应商收到支付款项后,与公司确认结算。
3. 客户付款:(1)财务部门定期对客户进行结算,核对应收款项,并与客户对账。
(2)财务出具应收款通知书,通知客户付款给公司。
(3)客户支付款项后,公司确认结算。
五、结算管理规定1. 费用报销:(1)员工的费用报销需符合公司政策,必须是员工为公务所发生的费用。
(2)费用报销必须有相关凭证支持,如发票、收据等。
(3)一般情况下,费用报销必须在报销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支付。
2. 供应商结算:(1)供应商结算必须与实际交易一致,不能有任何违规操作。
(2)供应商结算必须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协议对应。
(3)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必须及时完成,确保供应商的支付权益。
3. 客户付款:(1)客户结算必须与实际交易一致,不能有任何违规操作。
(2)客户结算必须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对应。
(3)公司与客户的结算必须及时完成,确保公司的收款权益。
六、结算管理控制1. 费用报销:(1)财务部门设置专门的审核岗位,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
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一、引言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从事生产、贸易或服务等活动,其经营活动需要进行各种结算。
结算是指企业为了实现财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对企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交易进行核算、清算和处理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的结算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结算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办法。
二、结算管理制度1. 结算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结算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结算活动。
(2)安全高效原则:结算管理应以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建立完善的结算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保障结算活动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进行。
(3)适度灵活原则:结算管理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灵活调整和完善结算管理制度,保持制度的适度性和灵活性。
2. 结算管理的基本内容(1)资金结算管理:包括公司各类银行账户的管理、资金收付及清算管理、日常资金监控和预警管理等。
(2)应收应付款管理:包括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应付账款的管理、应收应付款的确认和核销管理等。
(3)票据管理:包括公司票据的领用和管理、票据的背书和贴现管理、票据的承兑和清偿管理等。
(4)外汇结算管理:包括公司涉外业务的外汇结算、外汇风险管理、外汇账户的管理等。
(5)结算风险管理:包括结算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结算风险的控制和应对等。
3. 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1)设置结算管理部门: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结算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保障公司结算活动的顺利进行。
(2)建立结算管理委员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成立结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结算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4. 结算管理的责任分工(1)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结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资金结算、应收应付款管理、外汇结算等。
(2)业务部门:负责结算管理中的业务对接和业务信息录入等工作。
(3)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结算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包括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控制和应对等。
最新公司内部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XXXXXXXXXXXXXX公司XXXX年XX月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财务风险,规范和加强XXXXXXXX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关联交易计量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确定的交联方及关联交易,不包括根据其他监管规定所确定的交联方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内部关联交易财务管理是指对内部关联交易的会计核算、对账、资金结算以及相关的财务报告编制等一系列财务活动(以下简称“内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行为”)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总部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财务部在内部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建立、完善内部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收集公司发生的内部关联交易经济事项的有关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三)及时与内部关联交易对方单位进行对账,确保双方核算信息一致,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及外部审计提供依据;(四)协助内部关联交易承办部门及时做好内部关联交易价款的结算;(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本单位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第五条总部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相关业务部门应根据自身的职责和权限,从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识别、关联交易价款结算、关联交易信息提供等方面,配合财务部做好内部关联交易财务管理。
其中关联交易发起或承办部门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时就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对关联交易定价进行市场化比较和分析,并提供市场公允价格情况,供财务部参考。
第六条总部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财务部负责人,作为各项目关联交易管理财务负责人,负责内部关联交易的联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内部关联交易对账;(二)协助完成内部关联交易结算;(三)根据财务报告编制等需要,向上级单位或内部关联交易对方单位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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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
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
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结算凭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包括:合同(协议)或公司批准文件、结算价格依据、机
打物资出库单、机打验收入库单、提货单、发运单、质保书、签证单、项目审批单、工程审计书、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货物流转、劳务(服务)提供、工程竣工的有效书面材料。
证明货物流转、劳务(服务)提供、工程竣工的书面材料必须有对方单位盖章、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签名。
二、财务部门应对相关单位提供的结算凭据进行审查,确保结算资料完整、准确。
对各单位提供的结算凭据存在缺陷的,应退回要求进行补充、更正。
三、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交易,收款方财务部门在取得经济业务必备的结算依据后,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有关票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将会计凭证通过邮件、QQ等联系方式发送给付款方。
四、为实现公司集中管理资金的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每日应将超限额部分资金转入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指定账户内。
五、各单位对收到的结算资料,应进一步核准落实。
若无差错,应依此进行账务处理;若有差错,应尽快与收款方财务人员联系将差错原因通知收款方,待资料齐备收款方凭证传递到位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交易双方财务部门必须核对往来交易数据,坚决杜绝单边挂账,确保结算业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的会计核算第七条公司下属单位通过“内部存款”科目核算内部交易和内部关联交易业务,公司总部通过“单位存款”科目核算该类交易业务,两科目下根据业务内容下设采购销售、内部借款、劳务、其他四个二级科目,单位挂辅助核算。
月末,各单位要及时与财务中心进行对账,便于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两科目合并抵销。
一、公司总部与各单位间的结算,公司收款、子公司付款时
收款方:借相关科目贷单位存款- 甲、乙等公司付款方:借内部存款-甲、乙等公司贷相关科目公司付款、子公司收款时做相反科目。
二、公司各单位间发生的交易,账务处理如下:
1.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收款方:借内部存款-(甲公司)贷相关科目
付款方:借相关科目贷内部存款-(乙公司)
2.财务中心的账务处理
借单位存款-(乙公司)贷单位存款-(甲公司)
第八条公司在本办法批准下发日启用“内部存款”、“单位存款”科目,核算当月发生的公司内部交易结算。
在此之前的发生的公司内部交易的账务,待双方账务核对后,再调入这两个科目内。
第九条因内部交易非货币结算形成的资金占用,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资金“有偿使用”原则,占用资金一方(债务方)应每月向被占用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利息),资金占用费按一年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平均资金占用额计算。
第五章公司内部交易会计资料的准备第十条各单位内部交易结算资料需有业务部门双方签字的资料:
一、内部购买(销售)商品应具备的资料:签订交易合同(协议)、结算价格依据、机打物资出库单、机打验收入库单、提货单、发运单、质保书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
二、提供(接受)劳务应具备的资料:签订的劳务合同、人事部门的审批书,或签订的加工服务合同。
三、租赁业务应具备的资料: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及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书;
四、资产处置应具备的资料:资产处置情况说明书及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书。
第六章内部借款及资金调拨的程序和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内部借款的办理程序及会计核算
公司财务中心及各单位需内部拆借资金,通过公司OA 发起协同,由财务总监批准。
流程完成后,公司财务中心资
金管理部进行资金划拨。
计息日为资金付出之日,属专门借款的按照其实际资金成本计息,不属于专门借款的按照母公司平均资金成本计息。
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账务处理;反之,亦然。
一、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票据)贷:内部借款--(财务中心)
二、财务中心的账务处理:
借:单位存款—甲、乙等公司贷:银行存款(票据)第十二条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应按日主动将超限额资金交存到公司财务中心账内,计息按照银行办法计算。
账务处理同上条。
第七章交易结算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中心及各单位财务人员凭双方业务人员签字同意交易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当月及时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准确填制本单位会计凭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交易结算程序办理结算业务,对未经双方确定的经济业务,业务部门提交的原始资料未经对方签字同意,各单位会计不得单方挂账,不得进行账务处理,一经发现,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月末结账前,应主动将“内部存款”科目的发生额、余额与公司财务中心的“单位存款”科目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核对不一致的,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质量和按时报送的,纳入经济责任予以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中心负责指导、检查日常交易结算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中心。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四川XXXXXXXX内部资金划拨申请单
2.内部交易非货币结算流程图
3.内部交易非货币结算流程图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