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经济法视频课ppt第一章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近三年的题量分布(其中1套试卷)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简答题 综合题 合计
2018年 3题3分 2题4分 1题1分
—— —— 7题8分
2017年 3题3分 1题2分 1题1分
—— —— 5题6分
2016年 wenku.baidu.com题3分 1题2分 1题1分
—— 1问2分 6题8分
2
二、本章主要结构框架
仲裁的基本规则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章 总论 一、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7分,属于 一般性章节,考试题型一般为客观题,适当关注部分考 点(如可撤销法律行为、表见代理、仲裁、诉讼时效等) 与《合同法》相结合考核主观题。
本章复习难度不大,考生重在对考点的准确理解。 重点掌握“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仲裁”以及 “民事诉讼”。
7
第二节 法律行为制度
【考点1】(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基本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它是法律事实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①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提示】建造房屋、拾得遗失物 缺乏意思表示要素,不属于民事 法律行,属于事实行为。
特征
②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 律后果为目的。
当事人权利 选择权:可撤销,也可继续有效
绝对无效
权利行使期 间
一般
重大误解 胁迫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内行使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
最长
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消灭
溯及力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
14
2.部分无效 (1)法律行为标的之数超过法律许可范围 (2)法律行为的内容由数种不同事项合并而成,其中一项或
要式行为 非要式行为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法律行为间 的依存关系
主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
(1)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不成立;主法律行为 无效,从法律行为不生效
(2)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 丧失
11
3.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行为要件
成立要件
当事人 意思表示 内容
【提示】无论法律效果是否有效、无效、 可撤销或效力待定,均可以称为法律行为。
【 2013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答案】AC
)。
9
【 2017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答案】C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协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 ——
—— —— ——
4
【 2011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 益保护条例》
仲裁协议 仲裁裁决
经济仲裁
诉讼管辖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 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渊源 经济法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无效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制度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合同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代理制度概述 代理制度 代理权滥用与无权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
3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考点1】经济法的渊源(★)
【答案】B
5
【考点2】经济法主体(★)
按调整领域分
宏观调控主体 市场规则主体
调控主体 受控主体 规制主体 受制主体
经济法主体
主体范围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公民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6
【 201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 A.政府机关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答案】ABCD
无民事行为能 ①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力人
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
13
【考点2】无效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
1.区别
可撤销
无效
效力
已经生效,未经撤销效力不消灭
当然无效
主张者
由撤销权人行 使,法院、仲 裁机关不告不 理
重大误解:行为人 其他:权利受侵害人
法院、仲 裁机关可 主动适用
生效要件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 不违背公序良俗
12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种类
划分标准
①18周岁以上(≥18周岁)
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②16周岁以上(≥16周岁)不满18周岁(<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 ①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 能力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效 有效 有效 效力待定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无效
虚假意思表示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无效
意思表 示有瑕 疵
欺诈 胁迫
一方欺诈另一方 第三方欺诈,另一方恶意 一方胁迫另一方 第三方胁迫
)。
10
2.法律行为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分类标准
行为成立需 几方意思表 示
是否存在对 待的给付
分类内容 单方行为 多方行为 有偿行为 无偿行为
代表行为及注意事项 债务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 【注意】多方行为中的决议行为,不要求意思表示全部一 致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
是否具备特 定的形式
种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规 地方性法规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效力 最高 仅次于宪法 次于宪法和法律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及 其直属机构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数项无效 (3)法律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而无效 【注意】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
他部分仍然有效。
15
行为
具体情形
效力
3.种类
行为能 力欠缺
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
独立实施 法定代理人代理
独立实施的纯获益,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法定 代理人代理 独立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