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批复意见: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设计变更及签证引起的造价变化,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可变因素之一,也是企业财务资金支出于回收的主要对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影响造价的可变因素,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验准,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控制,严格管理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明确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的内容程序。

第1条目的

为规范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工作程序,确保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进而控制企业财务资金支出于回收,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有效管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

2.公平原则: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建设单位的会议纪要、监理回复单、签证流程、计量单、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及影像资料。

工程签证要做到实事求是与工程实际相符,套用价格符合当地当时造价部门公布价格和市场行情价格,无法套用时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认价。

第3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承揽项目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第4条职责

1、项目总工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成本控制部;

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成本控制部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4.成本控制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

5、积极向建设单位审批部门完善审批流程及计量。

6、财务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进行上账做会计处理。

第二章签证单内容

第4条签证单形式

签证单必须制成统一的表格形式,一次签证的每张右下角标明页次和总页数,所有内容除签字外必须全部打印,手写无效。签证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第5条签证单表头

签证单表头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具体部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编制日期等信息。

第6条签证单正文

(1)签证事由

签证单必须注明发生签证的原因,签证事由的描述要突出重

点、简洁、明了,文字不得过多。

(2)签证内容

①签证要真实,以事实为依据。

②有必要的文字性说明或补充。

③费用数字的产生必须有详细的计算公式。

④一次签证要有费用汇总。

第7条签证单表尾

签证单最后一页的下方为各方会签栏,分别是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签栏内要载明签字、公章、日期等信息要求。

第三章签证分类

第8条设计变更

(1)相对于常规做法的设计漏项、设计内容不详细的补充、相对过度设计的取消等与原设计图纸不产生任何矛盾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建设单位的会议纪要,施工单位以此作为相应施工、结算、决算的依据。

(2)尚未施工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以此作为施工依据。结算、决算时将相应原设计摘出,加进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内容。

(3)已经施工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院、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以此作为施工依据。完成变更通知单的内容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单位要进行签证,签证单和变更通知单一起作为结算、决算的依据。

第9条设计变更以外的签证

经建设单位上会研究决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合同以外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项目总工要提出签证并及时完善手续。

第四章签证程序

1、工程签证的事实内容必须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会议纪要、照片等影像资料,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签证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2、总监审批流程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签证流程各领导签字后,积极组织建设单位各部门现场计量或图纸计量。

4、计量完善后原件资料报送企业决算部,另一份资料由项目总工保存,以便后续审计。

第五章签证的生效

第11条签证单的会签栏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字、盖章后视为生效,可作为结算、决算的凭证,要求附其他文件的签证必须附上相关文件才可作为结算、决算的凭证。

第12条本管理制度若与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相抵触时,优先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第六章签证结算

第13条由于签证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涉及内容相对较多,考虑

到工作的繁琐性为避免出现工作差错,工程签证应及时完善以便后续结算。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一、目的 规范我司与承包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及对已建、在建工程、后续工程预(结)算的管理,结合我司建安工程造价特点,有效地控制建安工程造价,提高项目工程的利润,促进我司的快速发展。 1.施工签证范围: 凡工程承包合同内、外需要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和价等,下同)的工程内容,以及设计修改、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等工程内容的实施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施工签证管理,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工程修改(技术变更)办理程序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院和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单;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变更(洽商)。 2.1由设计院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应加盖设计院公章; 2.2 由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经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签字。 2.3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由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经工程部工程师确认,工程部经理审核。 2.4其办理流程预决算部工程师估价→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咨询单位→工程部经理→〔0.5万元-2万元(含)〕预决算部经理→(大于2-5万元)总经理→〔5-10万元(含)〕执行总裁→〔大于10万元(含)〕董事长→工程部内业→咨询单位→预决算部和施工单位执行→工程管理部备案;所有的设计修改(变更)、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审批完成后,不盖章但由工程部内业登记发放实施。 所有的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和设计变更均应到公司和现场工程部备案,并在变更实施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现场工程师组织预决算部工程师、(咨询单位)、公司临时指派工程相关人员、承包人现场工程师对实施结果进行核查。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将工程量直接填写在附表1的实施结果核查记录中;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应进行现场收方,并按规定办理收方签证手续,并将收方单编号填写在相应附表中。实施结果核查完毕后,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将审批完毕的技术变更或设计变更以及核查的结果加盖公章后发给施工单位。 2.5 对于同一施工部位,相同的工作内容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工程修改,应在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上注明更改原因,并由预决算部计

签证单管理制度

上海诸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履行合约精神,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减少管理失误引起的经济损失,特制订以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一、人工费签单: 1.1、凡因工程需要发生的非承包工班应完成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程量有施工员提出派工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施工任务单、写明施工项目名称、部位、工程量、质量要求、完成时间、落实管理责任人,下发工班实施。 1.2、工班完成施工任务后应通知管理责任人和质量员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或奌工人数)验收,并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后,二天内必须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有效,并将签复之施工任务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3、施工班组认为非承包责任范围的工作项目提出签单要求的应有工班在事发当天提出签单申请,经施工、质量、技术部门签批后二天内报项目经理审核同意有效,并将签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4、所有合同外人工费签单必须在二天内报项目经理确认同意有效,超过二天视作放弃和失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与公司收到的备案签单不符的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1.5、项目部管理的奌工应在当天专人核实登记有效,应写明工作内容、完成数量、验收质量和出勤时间。 二、分包合同调整及补偿签证(单): 2.1、所有工种及材料供应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双方己签合约之规定,不得单方提出修改和调整,如出现执行过程中有不合理因素而影响双方利益时可有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型式来解决。否则任何价款及结算签证(单)均一律无效。 2.2、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认为有索赔依据的应在事发当天相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交甲方项目部,项目部收到后应在三天内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初审核定后填写签证单,经办人员、验收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经理确认核实,对价款超过2000元以上签证单应报公司审批盖章有效。 2.3、如发生2.2款索赔事件对方三天内未提出作自动放弃处理,提出的索赔申请在七天内必须办理完毕,凡事后补办的及无公司公章确认的一概无效。 2.4、以上所有签证(单)项目部应在七天内报公司审核同意盖章有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无公司确认的签单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以上内容已经本人阅读并确认同意照办。 确认工班:确认人签字: 日期: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持续壮大的活力,不断创新、完善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缺陷,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变更管理,使各项管理绩效得以进一步提升,以顺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技术革新和各项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能满足于现状的安全要求所给予的及时必要的更新管理。 3.内容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给予综合监督管理实施。 3.2各部门在本职范围内对各自存在的不足项进行汇总,然后提出申请给予适时修订完善。 3.3相关规定 (1)“三同时”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1)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商利益而变更。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2)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 ①设计变更申请人 ②记时计变更原因

③记时计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的影响(延误或提前) ④公司批复意见 3)设计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申请人、公司主管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一份。 4)设计变更的程序。 ①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后下发。 ②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的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公司的意见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③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公司主管部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并通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④承包商或监理人员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报公司审批,公司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的要求,合理作出变更,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⑤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基建办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以会议集体研究批准后,书面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指:1涉及结构安全。2影响使用功能。3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经济签证额大于3万元或工期延误大于5天。4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外观效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制度编号:110W902201制度页数:共7页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编制人:盛亚杰审核人:李家东批准人:兰国军 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08年5月9日生效日期:2008年5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

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

签证管理制度

附件一 项目零星用工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项目经理部申请单编号:YGSQD— 用工类型□劳务□材料□设备□其他 申请人: 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填写说明: 1、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人、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申请人填写工日。 4、签名须附有日期。 5、具体流程见零星用工流程(分包)。 、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6.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包干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 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 附件三.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工程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签证单编号:QZD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1000包干金额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 3、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含元以下1000),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 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附件三工程现场签证单QZD签证单编号:—项目名称:龙门·富力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与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工程签证为:预算外工程量增减、合同外工作内容增减、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 三、工程变更、签证: 3.1 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3.2 工程管理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3.3 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成控部(认质认价小组)。工程管理部按审核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落实实施。 3.4 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4.1 施工单位(仅指总包单位,以下同)提出的签证理由必须充分,提供的签证证据必须确凿,申请的签证申请单必须规范。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4.2 施工单位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施工单位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建设单位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施工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

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4.3 建设单位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4.4 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4.4.1 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 4.4.2 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 按本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4.4.3 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施工单位提出 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4.5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4.6 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4.7 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单项变更、签证及建设单位确认的经济损失,应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超过10万元的单项变更、签证应在该工程量完成后的当月并入该月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五、签证流程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 3.1 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 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 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 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 4.1 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 4.1.1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 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 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 4.2.1 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

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 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 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 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 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 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 NG 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OK 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 OK 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NG 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 OK NG 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NG 验证、测试 OK 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 OK 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 6.1 变更通知单.xls 编制审核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 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与其分包商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 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3.2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 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 备忘文件。 3.3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 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

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3.4提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劳务单位必须填报《工作联系单》,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重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是办理有关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依据之一。 3.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艺、材料、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3.6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依据合同约定、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节约能源、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节约造价、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依据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办理。 第二章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建设部:专业工程师初审,项目技术负责人复审,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 技术部:分析签证、洽商的技术可行性,审核技术要求和工程量; 计划部:评审费用的合理性,对签证、洽商编制估算费用,调控预算; 采购部:审查工程量,确定施工单价和总价; 风控法务部:监督全过程; 主管副总:主管工程、采购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管理程序和方法 专业分包队的变更、签证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业主经济签证为依据,根据工程现场情况,专业分包编制、提交经济技术签证单先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 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 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4.3 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 4.4 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料介质变更; 2)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 操作规程的变更; 5) 工艺参数的变更;

6)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5.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5.4 审核后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 5.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5.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 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2)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附加条款中的第3.2条执行。 (3)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5、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程签证的提出、审批及费用审核等进行规范,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产业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的所有相关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3.签证的定义及类别划分: 3.1工程签证:凡不涉及施工图纸内容变化,且为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内容、范围、工艺、工期的调整而进行的签认证明。 3.2按时效性分类: 3.2.1紧急签证:现场必须立即执行,延缓实施会对合同执行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可视为紧急签证,紧急类变更必须在开始实施后两日内补办签证申请。紧急签证属于工程签证的一种。紧急签证主要包含如下几类: 3.2.1.1工程现场遇到险情(火险、塌方、地质灾害、水淹等),需立即采取措施处置,否则将可能会酿成重大事故的; 3.2.1.2管理团队现场明确指出的变更,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的变更或对工期有不利影响; 3.2.1.3为满足开盘、样板间及售楼处开放、开业等工程关键时间节点要求,以满足开盘、开放及开业时的展示效果,需要紧急实施的; 3.2.1.4质检、规划部门及消防部门在最终验收阶段提出之需整改、完善的工程; 3.2.1.5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经项目部负责人确认的其他签证类型。 3.2.2正常签证:不属于紧急类签证的其他签证,均属于一般类签证,一般类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签证办理流程执行。 3.3按产生原因分类: 3.3.1一般签证: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如土方、桩基等合同) 3.3.2设计原因:因设计存在瑕疵,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而发生的工程签证,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3.3.3工程原因:因现场管理失误而导致的更改或补救,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3.3.4合同外签证: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 (2) 第二章签证种类 (3) 第三章签证格式 (4) 第四章签证审批 (5) 第五章签证归档 (7) 第六章考核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为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设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设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动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设签证的规范法、合法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设方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设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设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设方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设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设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 (一)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 (二)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指导价;再次对建设方供应材料或图纸以外的大宗材料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实施政府

变更管理制度

ZDZD-06-10-01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规范变更管理,有效地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的变更。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和负责修订。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变更;生产调度部负责工艺变更;技术部负责技术变更;设备部负责设备变更;基建处负责基建设施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内容 第五条人员变更包括新入厂员工的培训、人员调动等。 第六条工艺变更包括工艺指标、操作规程的变动等。 第七条技术变更包括设计过程中图纸、工艺线路的更改等。 第八条设备变更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配件材质或型号的变更、安全设施的变更、临时用电设备的变更等。 第九条基建设施变更包括新、改、扩建涉及厂房、设备基础、基建设施(厂区公路、给排水设施)的更改等。 第十条管理变更包括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内部管理标准等的变更。 第四章变更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的变更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变更。 第十三条工艺变更程序 1、工艺指标的调整由所在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并报生产调度部,生产调度部上报公司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经批准后下发到车间; 2、操作规程的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技术变更执行《设计和开发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设备的变更程序 1、设备的更新改造按照《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及购置管理制度》执行; 1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20161031最终版

*****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南京***广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签证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签证做到及时、客观、公正、准确、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的原则: 1、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签证工作。 2、因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不办理签证,结算时根据设计变更对实际发生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规定结算。变更后需返工的工程量按实签证,否则均认为设计变更时相关工程未施工。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按照本签证制度的签证程序进行签证。需签证的项目部位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签证。 4、签证必须及时,尽量不影响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后及时上报工程签证单,提交工程部,工程部根据签证程序予以签证确认。 5、签证涉及工程量增减需要实地丈量、计量的,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指派两名以上签证人员(其中一人为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测量、清点、核实,核实后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签证单上如实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被指派签证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由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签证人员对签证内容负全责,审核人对签证的原则性、合理性负责。 6、签证单必须明确签证的具体时间、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单编号(由工程部造价人员统一编号归档)等。工程签证单可附附件,但必须在签证内容中予以注明,并要求附件标明页码。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标注明确,不得产生异议。如有异议而签证人又解释不清的,将

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行政部。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相关部门:生产车间。响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 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1.1 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4.1.2 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4.1.3 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1.4 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5 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 管理变更时,由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 人员变更管理 4.3.1 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4.3.2 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3.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 工艺变更管理 4.4.1 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 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4.5.1 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 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程序 文件 文件编号: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版号:初版 拟订: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记录”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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