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https://img.taocdn.com/s3/m/0dab1f1b767f5acfa0c7cd17.png)
吻i正、书证、视昕资料、电子数据、证人iiEf;、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助垃笔录等和民诉几于-致,一般不会在行政法中寺E要附身份证明,否则无娘由执法λ蛊+当事λ签各{双万签各),当事λ炬签的注明颐囡(不需屡见证λ},有翼他λ在场可自翼签吕-股!£i其书面现场笔录即可,但当事人奇异议时,可以要求锢关行政执法λ员出庭说明的,i圭院可以准许(此处是出庭说明,而不是证人道b')|锢对λ行为一行政机关烟阳一倒行政行为一副一起诉卜L旦旦旦锻音乐组证明行政行为古洼的举证货侄[证据、依据、结论古法}\ \、、涉及国凉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λ古法权益[利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Jl: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侬职眼睛跟的证据军匮旺,可由啤瞌道行说陌芥昕颐当事人霞见//由国家高关部门保存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I 涉E国家秘密、商业秘岳、个人隐私的证据[秘密]\\掖告不可申谴法院洞殴证据\\法院不予惆取的,可以申请司怯2议-次、、~一侬申遭酒踵的证据自当事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将为定票根据ι但当事λ在庭前证据川←O j -般原谊规则交换过程中没再争议并记录,a嚣的证摇除外』1对第-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1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踉λ因同-行政行为;;Ji因罔类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古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回g I法院同窟+当$λ罔);;]不仅E于诉讼代表λ,也E于奠他当事λ榄告纠正违法行为莺茜依法履行职壁而使检察院的话讼浦求主部实现,检察院应当恨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不懂1位察院变更诲讼晴求,ill 求确认原行为连藩,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但耐班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富真他相关的职能部门I注m不是检察院密切,而是法院告知①,去律规定该民币争议邵耍行政机关先行处理②行政立案违反民!J J 诉讼昔日岱姐或协议TI细③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对行政诉讼础诉,对已经挺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币争议不1世诉的1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国家赔偿一细It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赔偿'fj式与计�标准附带性(不可单独起诉)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辙诉行政行为主闯贝菁英联性非正式立法,即规!;!以下(不吉规章}的真他组范性宜件(固务院的除外}田间忖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E 中提出|1法院发现立件可能环合法,应当昕取立件制定机关的忽见2制定机关申洒出庭陈述怠见的,法院应当佳许3来陈述意见或者来呢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种进行审E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古洼的依据[但法院无仅噩撞处理)不适用叫在翩翩申予以阐明备黑间向制定机提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司法回议多部门联合制定。
2020年法考左宁刑诉思维导图高清A4打印版法考冲刺高效复习框架图
![2020年法考左宁刑诉思维导图高清A4打印版法考冲刺高效复习框架图](https://img.taocdn.com/s3/m/84504e78d4d8d15abf234e4f.png)
刑罚执行期,若认为判决有误或罪犯提出申诉 有权转交检察院或法院处理
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或暴力取证等,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渎职等,由监察机关立案侦查
不属于监狱管辖职权
发现漏罪 发生在监狱内归监狱管辖 中国海警局 发生在公海上的犯罪
检察院独立是检察系统整体对外独立 上下级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刑诉概述
渊源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
宪法 刑事诉讼法典 有关法律规定和立法解释 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刑诉与刑法的关系
工具价值 独立价值
程序(刑诉)有利于实体(刑法)实现 程序(刑诉)制约实体(刑法)事项
程序本身就体现民族、法制、人权精神 程序公正有序→无论结果何几→可接受 弥补实体法(刑法)的不足并创制 (通过诉讼实践累积,创新刑法内容)
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
含义 各机关明确职权分工
专门机关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其他法律: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违反法律程序严重中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审发现一审违反程序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死刑复核发现原审判法院违反程序 非法取得;获取的不符合法定程序,且不能补正
刑诉的基本范畴
社会秩序
秩序 本身有序
法定程序
刑诉价值
公正
公正价值处于诸价值的核心地位
比例原则
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 序
该三个价值与工具价值、 独立价值是融合关系
价
刑诉目的
效率 效益
收益(社会效果) 根本目的 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法(第六版)》读书笔记PPT模板思维导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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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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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新
版
本
01 内容提要
03 第六版说明 05 第四版说明
目录
02
本书法律文件全称简 称对照表
04 第五版说明
06 第三版说明
07 修订版说明
09 第二编 分论 011 第六版后记
目录
08 第一编 总论 010 第三编 附论 012 注释
第四版说明
第三版说明
修订版说明
第一编 总论
0 1
第一章 概论
0 2
第二章 刑事诉讼 法的历史 发展
0 3
第三章 刑事诉讼 中的专门 机关
0 4
第四章 诉讼参与 人
0 6
第六章 管辖
0 5
第五章 刑事诉讼 的基本原 则
0 1
第七章 回避
0 2
第八章 辩护与代 理
0 4
第十章 证据规则
0 6
0 5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 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 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行
第二十四章 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诉 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 当事 人和解的公诉案 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六章 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
逃匿、死亡...
第二十七章 依法 不负刑事责任的
精神病人的...
第二十八章 涉外 刑事诉讼程序与 司法协助制...
本书自2001年出版,已经累计发行数十万册,得到了学界的一致认可。本次改版主要是补充增加了近年来 的一些司法解释、部门规定的新内容,同时根据教学需求,适时调整篇幅、结构,对教材体例做了适当调整,使 本书紧跟法律和学科发展,更加适合教学使用。
2024版刑事诉讼法学(全套PPT课件)
![2024版刑事诉讼法学(全套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0a0a600e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01.png)
人民法院
3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 是否犯罪、犯何罪以及如何处罚,是刑事诉讼中 的审判机关。
2024/1/29
13
诉讼参与人
2024/1/29
当事人
01
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
原告人和被告人,他们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
法定代理人
02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
8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4/1/29
9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分工负责
对立案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立案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 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对审判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 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法 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2024/1/29
对侦查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 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法 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而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如何追究犯罪和适用刑罚的程序法。 两者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刑事法制体系。
2024/1/29
刑事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刑事诉讼法则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 程序法。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会发生交叉和重叠,但两者在性质、任务和适 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
![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https://img.taocdn.com/s3/m/515615faf01dc281e43af03e.png)
1.刑事诉讼法概述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4.管辖
5.回避
6.辩护与代理
7.刑事证据
8.强制措施
9.附带民事诉讼
10.期间、送达
11.立案
12.侦查
13.起诉
14.审判概述
15.第一审程序
16.第二审程序
17.死刑复核程序
18.审判监督程序
19.执行
2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1.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2.缺席审判程序
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4.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https://img.taocdn.com/s3/m/1a4bb35bf111f18582d05a5b.png)
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特殊犯罪主体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 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属地管辖 原则
实用标准文案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基本的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
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
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
罚金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3)主观条件:具有
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
正当防卫意图
的目的,即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下列四种行
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
为不是正当防卫: (1) 防卫挑拨,即行 犯罪构成要件的, 都成立犯罪,
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表 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必
须存在着具有社会危 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 不法侵害行为。
( 2)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如何认定本条件 1.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 和犯罪行为,但应限于具有暴力性、 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对下列行为不能或不宜进行防 卫: (1) 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 为、执行命令、正当业务行为等,对 此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2) 正当防卫行 为,对此不能实行反防卫; (3) 紧急避 险行为,对此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 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5) 对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 卫;(6) 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宜 进行正当防卫。但如果只有通过正当 防卫才能制止不作为犯罪的,也可以 进行正当防卫。 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 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 律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关 于不法侵害的结束,通常应当以不法 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危害是 否排除为标准。在实践中,下列情形 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 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 自动中止侵害;三是不法侵害人已经 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 续侵害的能力。
司考刑诉知识框架图
![司考刑诉知识框架图](https://img.taocdn.com/s3/m/a91fc6810c22590102029d64.png)
刑事诉讼法知识框架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概念狭义与广义宪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渊源有关法律有关法律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条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刑事诉讼目的基本范畴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概述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享有侦查权的六大机关及其分工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擦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各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最高、地方各级、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最高、地方(高级、中级、基层)、专门人民法院(除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公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自诉案: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证、鉴、翻近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诉、刑诉、行政法各不相同)近亲属近亲属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但不是完全不能参与诉讼,享有非独立的上诉权、申诉权等。
第四章管辖公安机关:一般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遗弃等又称自诉案件立案管辖公诉转自诉案件①贪污贿赂案件。
人民检察院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2020刑诉思维导图—刑诉法基本原则
![2020刑诉思维导图—刑诉法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09b0873702d276a201292e3f.png)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犯嫌被告有权获得辩护
应当保障辩护权,但不等于都享有法援的权利 公检法有义务保障,没其它机关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 无罪推定针对被告人,疑罪从无针对法官判案
保障诉参的诉讼权利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显
时
情形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特
告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撤回告诉的
死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责
犯嫌被告死亡的 立案阶段:不予立案
处理
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审查阶段:不起诉
审判阶段:显,宣告无罪;时特告死,裁定终止审理
追究外国人刑责适用我国刑诉法
刑诉法基本原则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立法方面,有法可依 司法方面,有法必依
法/检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象:独立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 方式:法院之间相互独立,检察系统整体对外独立
分工负责,相自内部
检依法对刑诉实施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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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3个主体检察院监督顺序: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立案管辖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管辖*地区管辖--------- 特殊管辖 --------- 指定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级上诉刑诉法结构图起诉公诉自诉同:1.主体二审抗诉 2.理由抗诉• [ 3.效力•再审抗诉异:1.对象2.权限∙Nθ∙181∙185∙205∙3.受诉法院4.期限申诉普通程序-、立案:所有专门机关二、侦查:除法院外3特殊程序一、复核和核准程序1 、死刑、刑法No.63 J法定刑以下量刑1、最高法解释2特殊情况的假释-二、审判监督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最高法、逐级程序反诉:自诉案件(两类)撤诉考点:1、涉税案;2、伪证罪;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4、 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5、 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 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 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1检: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2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 ③ 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 ④ 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1、告诉才处理的,4个;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 3、公诉转自诉: ①有证据; 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安全案; 、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 、外国人犯罪的;基层法院1 2 34] I [ I地区管辖犯罪地 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居住地理地 罪地< ____ ____ 3 < ____ ____ /YYNo.24No.25开始时间辩护方式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自始至终: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咼法院 别 管 辖高级法院辩护人的权利中级法院辩护人:委托辩护: ⑴律师; -------------------- A -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⑶监护人,亲友;② 查阅、摘抄、复制;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③ 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 「⑴ 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 拒绝辩护:W ⑵律师法N O .29 ,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I 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I 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审判阶段: 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 No.151 No.34、指定辩护:律师 (刑事法律援助)C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 可以指定; 5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 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应当指定;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___ J羁押__________ 入 ___________r>拘留 逮捕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自诉案件随时No.331、期限。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xu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xu](https://img.taocdn.com/s3/m/500196765acfa1c7aa00cc5c.png)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2010年)刑法概述(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解释、适用范围)犯罪客体(法益)犯罪客观方面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修正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犯罪法有明文规定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违法性阻却事由(客观)法无明文规定的:被害人的承诺等犯罪阻却事由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新)有责性阻却事由(主观)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罪数管制拘役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累犯自首量刑情节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假释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减刑时效其它规定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不满14周岁:对一切侵犯法益的行为都不负责1. 周岁的计算2. 对8种犯罪负责已满14周岁 3. 仅仅8种不满16周岁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未成年人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犯罪主体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不转化为抢劫自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然1.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已满14周岁,人不满18周岁2.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犯犯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罪主精神病人体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主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定罪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
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2023年刑法知识点结构图
![2023年刑法知识点结构图](https://img.taocdn.com/s3/m/5f5ed537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21.png)
刑法知识点构造图罪行法定旳含义罪行法定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平等使用原则罪行法定旳内容罪行相适应原则1.刑法概说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刑法空间效力保护管辖刑法合用范围普遍管辖生效与失效时间刑法时间效力刑法溯及力作为不作为犯成立条件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危害行为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旳判断”不作为旳理论分类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犯罪客危害成果观方面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旳内涵因果关系旳详细判断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旳内涵与类型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内涵2.犯罪客体刑事责任能力基本分类构成生理醉酒责任推定年龄旳规定及计算自然人主体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未成年犯罪惩罚原则犯罪刑法中旳身份犯主体主体条件成立要件行为条件主观条件单位犯罪主体法定性条件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旳情形单位犯罪旳刑事责任惩罚责任详细形式故意旳内容和构造直接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旳基本类型间接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旳辨析犯罪主过错旳内容与构造观方面疏忽大意旳过错过错旳基本类型犯罪过错过于自信旳过错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旳过错旳辨析两种过错之间旳辨析疏忽大意旳过错与意外事件旳区别假想犯罪法律认识错误假想不犯罪行为性质刑法评价错误认识错误客体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打击错误其他类型认识错误犯罪目旳与动机犯意转化与另起犯意期待也许性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合法防卫旳成立条件主管条件对象条件程度条件防卫对象特殊合法防卫特殊防卫防卫目旳特殊严重暴力犯罪正在进行防卫设置起因条件时间条件紧急避险旳成立条件主管条件3.犯罪排对象条件除事由紧急避险程度条件紧急避险与合法防卫旳异同避险过当旳惩罚原则基于法令旳行为合法业务行为其他犯罪旳排出事由被害人承若自救行为、义务承若犯罪既遂旳认定原则(成果说、目旳说、构成要件说、我国通说才去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成果犯行为犯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旳类型危险犯举动犯既遂犯旳惩罚犯罪预备旳概念和特性准备工具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旳行为类型制造条件4.故意预备犯旳惩罚原则犯罪犯罪未遂旳概念和特性实行终了旳未遂与未实行终了旳未遂犯罪未遂旳类型犯罪未遂能触犯未遂与不能触犯未遂对“着手”旳理解未遂犯旳惩罚原则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旳区别犯罪中断旳概念和特性中断旳时间性犯罪中断消极中断旳特性中断旳自动性中断旳彻底性积极中断旳特性(除积极中断旳三个特性之外,尚有应当具有旳有效特性)中断犯旳惩罚原则犯罪中断与犯罪未遂旳区别主体条件主观条件1共同犯罪旳犯罪构成客观条件共同犯罪旳认定中旳特殊问题-----间接正犯25.共同犯罪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重点掌握必要共犯,理论上一般认为,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犯和集团共犯)事前有通谋旳共犯与事前无通谋旳共犯共同犯罪旳旳形式简朴犯与复杂犯罪一般共犯与有组织旳共犯1共同犯罪主观条件是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故意包括:(1)各共犯人均有相似旳犯罪故意:(2)各共犯人之间具故意思联络。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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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结构图公诉普通程序特殊程序起诉自诉一、复核和核准程序一、立案:所有专门机关 1、死刑2、刑法No.63上诉二、侦查:除法院外法定刑以下量刑 1、最高法同:1.主体 3、最高法解释 2、逐级二审抗诉 2.理由特殊情况的假释抗诉 3.效力公诉诉再审抗诉异:1.对象二、审判监督程序2.权限.No.181.185.205. 自诉3.受诉法院普通程序4.期限一审简易程序申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二审反诉:自诉案件(两类)五、执行:3个主体撤诉检察院监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级考点:1、涉税案;最高法院别2、伪证罪;管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辖4、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高级法院5、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 1、危害国家安全案;检: 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中级法院 2、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2、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外国人犯罪的;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基层法院 1 2 3 4④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 1、告诉才处理的,4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犯罪地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3、公诉转自诉:居住地理地罪地①有证据;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 No.24 No.25辩护开始时间辩护方式辩护人的权利自始至终: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辩护人: ②查阅、摘抄、复制;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委托辩护: ⑴律师;A 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诉案件随时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No.33 ⑶监护人,亲友; ③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审判阶段: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指定辩护:律师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No.151(刑事法律援助) 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指定; No.34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⑴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拒绝辩护: ⑵律师法No.29,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羁押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1、期限。
2015年导学-刑诉-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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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义务
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
机关保存。
(三)司法解释对考点的扩展
例·【考点】审查批捕逮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
《刑诉法》
《高检规则》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 第三百零五条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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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刑事诉讼法导学课程授课提纲
郭旭
一、刑事诉讼体系结构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管辖制度
当事人
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
诉
讼
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参
与
法定代理人
人
辩护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与代理
人民检察院
专
人民法院
3. 开始关注基础理论考查,并逐渐深入。 例·【真题】2013-2-36 只要有足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 公诉。关于这一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一选项是正确的?3 A. 起诉便宜主义 B. 起诉法定主义 C. 公诉垄断主义 D. 私人人诉追主义
例·【真题】2013-2-37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人事务,辩护律师 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 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行为违背下列哪一一审判原则?4
D. 犯罪嫌疑人人是聋哑人人
三、刑诉考察分值与命题特点 (一一)考察分值
刑事诉讼法在近七年司法考试当中所占分值于 72-83 分之间,近两年稳定在 77 分左右。
2014年刑诉系统强化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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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刑事诉讼法》系统强化阶段讲义前言第一编:绪论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概说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地区、级别管辖);特殊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程序等总论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种类;代理。
证据制度——种类;分类;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审判程序期间、送达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辨认;通缉;技术侦查);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4种)。
分论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1)第一审程序:a.种类:普通程序;简易程序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审理程序(5环节);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理结果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全面审查;复核结果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6)、特别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公诉案件和解;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考点一】:刑事诉讼法概念(1).刑事诉讼: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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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整体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侦查/调查●侦查-补充侦查●只能检察院启动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不批准逮捕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此时,检察院不能自行侦查,也不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情形(高检规则——342条)●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可以退回公安、自侦、监察机关补充侦查/调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次数和期限●以2次为限●每次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调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的处理结果●退回2次的: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退回1次: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针对已经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补充侦查,法院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等材料●此时只能由检察院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不能退回。
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漏人漏罪●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补充侦查●对犯罪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补充侦查程序●有犯罪嫌疑人立功等材料,检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移送●被告人提供新的立功线索的,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则法院按照在案材料依法做出裁判●起诉●审查起诉●特殊情况处理●材料不齐备●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充相关材料●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在逃●犯罪嫌疑人在逃●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移送起诉●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同案犯在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管辖问题●本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检误管了其他●检误管监察机关●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检误管了公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公安、监察彼此误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征求二机关意见,若无意见,则直接起诉●不同意直接起诉,或不符合起诉条件●退回移送案件的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不起诉●类型●法定不起诉(经检察长批准)●轻告时赦他死●《刑诉法》第16条●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刑诉法》177条●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审判程序●不起诉的救济●1、被不起诉人:只能针对酌定不起诉,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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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概说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
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人民检察院(4类)
立案管辖人民法院(纯自诉,可公诉可自诉,公诉转自诉)
管辖公安机关
总论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特殊);特殊情况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程序等
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的种类;刑事代理
证据制度:法定种类;证据分类;证据规则;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当事人;审理程序
期间、送达
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控告人,检察院)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
鉴定;技术侦查;辨认;通缉);侦查终结;补充侦查;侦查羁押期限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
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
(1)第一审程序:
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
分论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法庭审判(5环节)
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
(2)第二审程序:
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判结果
(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
(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
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
6、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和解程序;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强制医疗程序;涉外诉讼程序
by导学狮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