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检测〔同一品种每月1次〕。
2、烟熏产品可增加苯井(a) 芘检测。
3、经泡药的头足类和鱼片类产品监控抑菌剂和硼酸。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韩国)品、干制品监控检测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冻头足类产品批批检测重金属镉。
如原料检测合格的,出口时监控检测。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美国、加拿大)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阿尔及利亚)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海鲜配餐)要求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载该海鲜配餐的相关组份名称。
2、如含有养殖水产品按相关国家要求执行。
3、输欧海鲜配菜产品中如含有虾产品须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
供港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鱼油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1000cfu/g(ml)霉菌≤25cfu/g(ml)大肠菌群≤40MPN/100g(ml)铅≤1.5mg/kg砷≤1.0mg/kg镉≤ 0.1mg/kg汞≤0.3mg/kg注:重金属监控检测黄酒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志贺氏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5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铅≤0.5MG/L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不得检出说明:1、所有产品可视情形增加检测相关安全卫生项目。
2、本一览表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且包装上含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的食品。
所有预包装必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3、含乳成分的产品和养殖水产品批批检测三聚氰胺,不含乳成分的裹粉制品监控检测三聚氰胺。
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
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是指对桶装纯净水产品的质量、卫生、生产和包装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是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的制定对于整个桶装水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对水质的要求非常严格。
水质是桶装纯净水产品的核心,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
国家标准对桶装纯净水的水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应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的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等。
这些严格的水质要求,保证了桶装纯净水产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其次,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对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也有详细规定。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车间和设施,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会受到外界污染。
同时,生产工艺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这些规定保证了桶装纯净水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质量。
此外,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还对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的相关标准,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产品标识必须真实准确,包括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等,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信息。
总的来说,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用水安全和健康,也是对桶装纯净水生产企业的一种规范和监督。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才能保证桶装纯净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作为桶装纯净水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桶装纯净水标准的相关规定,加强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同时,消费者在选购桶装纯净水产品时,也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选择正规生产企业的产品,保障自身的饮用水安全和健康。
只有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共同维护桶装纯净水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是指从水域中捕捞或者养殖的鱼类、虾类、蟹类等水生动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食品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对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卫生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首先,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生产企业应当
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的全程监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生产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加工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其次,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贮存和运输环节也是卫生标准的重点。
在产品贮存
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避免产品变质和污染。
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车辆和运输容器的清洁卫生,避免细菌和其他污染物的传播。
另外,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销售环节也需要符合卫生标准。
销售场所应当定期
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销售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对产品卫生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时,也应当注重产品的卫生状况,选择有资质的销售渠道购买。
最后,对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进行检验和监测也是确保产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检验监测体系,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总之,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卫生标准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
执行卫生标准,加强监管和管理,才能确保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卫生安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的卫生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感官指标:水产品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和
组织形态特征,无异嗅、无异味,无杂质。
2.污染物限量:水产品中铅、砷、汞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2762
的规定。
3.微生物限量:水产品中致病菌含量应符合GB2749的规定。
4.寄生虫和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水产品中寄生虫和有毒有害物
质含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5.药物残留限量:养殖食用水产品中各类有机磷农药、除虫菊
酯类农药、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6.营养强化剂使用限量:在养殖过程中允许使用营养强化剂,
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7.其他指标:水产品中其他指标如挥发性盐基氮、组胺等也应
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对于不同的水产品品种和不同的销售渠道,卫生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鲜活水产品,应保证鲜活销售,及时处理死亡或濒死的水产品;对于冷冻水产品,应保证冷冻保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冻时间不宜过长;对于加工水产品,应保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如原料新鲜、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等。
总之,水产品的卫生标准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包装饮用水检测标准
包装饮用水检测标准包装饮用水在市场上十分常见,但水质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包装饮用水检测标准。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国家标准 GB 17324-2020《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该标准规定了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分类、要求和检测方法。
其中包括基本要求、风味、细菌指标、生理化学指标、微量元素和重金属指标等内容。
这些指标能够全面评估水质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2. 国家标准 GB 19298-2014《包装饮用纯净水》:该标准规定了包装饮用纯净水的分类、要求和检测方法。
其中包括基本要求、微生物指标、化学指标、物理指标等内容。
这些指标能够评估水质的卫生安全性和基本品质。
3. 国家标准 GB 31604.1-2015《塑料包装材料与制品用水源液》:该标准规定了用于塑料包装材料和制品的水源液的分类、要求和检测方法。
其中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指标、铜镉铅等重金属指标、细菌指标等内容。
这些指标确保包装材料与制品从水质的角度上能够保证卫生安全。
4. 国家标准 GB/T 22028-2008《包装饮用水室内管道系统卫生安全评价方法》:该标准规定了包装饮用水室内管道系统卫生安全评价的方法。
其中包括水样采集、微生物指标、物理性质、化学指标等内容。
这些评价方法能够全面检测水质在管道输送过程中的安全性。
5. 国家标准 HG/T 3685-2000《纯净水净化装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纯净水净化装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其中包括水质指标、净化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构造、水质检测等内容。
这些指标能够评估纯净水净化装置的性能和净化效果。
6. 国家标准 GB 8537-2008《矿泉水、纯净水产品》:该标准规定了矿泉水和纯净水产品的通用要求和标志,其中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规格、贮存条件、运输标志、质量指标等内容。
这些标准能够帮助消费者进行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7. 企业标准 Q/AXXX-XXXX《包装饮用水产品质量标准》:这是一些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包装饮用水产品质量标准。
最新最全水产品标准
待批标准水产品加工规范前言制定本标准的技术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并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作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并参考了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法规,其中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RCP-1-1969,Rev。
3(1997)《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欧共体指令91/492EEC《活双壳贝类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91/493EEC《水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美国联邦法规21 CFRPart123and1240《水产品生产与进口的安全卫生程序》,加拿大渔业海洋部的《质量管理规范(QMP)》、GB/T 19021.1-1993《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林美娇、王联珠、陈远惠、张云波、李兆新。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水产品加工卫生控制要点以及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为基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程序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加工企业。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一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3097一1997海水水质标准GB 5749一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GB 7718一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SC/T9001一1984人造冰(原GB 4600一1984)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水产品海水或淡水的鱼类、甲壳类、藻类、软体动物以及除水鸟及哺乳动物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水生动物。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最新版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最新版水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食品之一,因此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国家标准。
最近,我国发布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最新版,这一新标准将对我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水产品质量安全是指水产品在生产、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不受各种生物、化学、物理因素的影响,保持其营养成分和食品本身的完整性,不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标准。
首先,新标准对水产品的基本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标准,水产品的外观应该具有正常的形态和色泽,没有异味;肉质应该紧实,无浑浊、斑点和自然鲜活的颜色;鳃盖完整,鳃片完整,无黏液和污垢;鱼鳞紧贴,无脱落现象。
这些要求的制定,旨在确保水产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其次,新标准对水产品的营养成分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新标准,水产品的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矿物质含量、维生素含量等应符合相应的指标要求。
水产品作为一种营养丰富的食品,其营养成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通过规范营养成分的指标,可以保证消费者获得高质量的水产品。
此外,新标准还对水产品中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限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重金属和有害物质是水产品质量安全中的重要指标,它们的超标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新标准严格限制了水产品中汞、镉、铅、砷等重金属的含量,以及致癌物质、农药残留物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这些限制将有效地减少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还对水产品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过规范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能够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法,对违反标准的企业进行了责任追究,从而加强了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最新版对我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规范作用。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最新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最新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最新近年来,水产品在人们的日常饮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人们食用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监管,制定了一系列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并且不断进行更新。
本文将重点介绍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最新动态。
一、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意义水产品主要指的是由相关海洋、河湖等水域中捕捞或养殖的鱼类、贝类、虾类、蟹类等食品。
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因此需要依据科学数据和检验方法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标准。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水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水产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性。
这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标准的制定不仅可以引导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同时也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的效率,使其更好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最新动态(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该标准是为了保障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物的安全性而制定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一些有毒性或致癌性的兽药纳入监管范围,并设定了相应的最高残留限量。
该标准的发布,有效预防了因水产品兽药残留物超标所引发的健康问题。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对水产品中重金属残留限量进行了规定,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该标准,对水产品中的汞、镉、铅、铬等重金属残留物设定了具体的最大限量。
这有助于减少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检疫性生物安全指标》该标准主要针对水产品中的检疫性生物进行了规定,以保障水产品的卫生质量。
标准中对水产品常见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进行了详细列举,并对其进行了检测方法的规定。
这有助于防止因水产品中检疫性生物超标所引发的传染病的暴发。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监督与落实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监督与落实。
水产品卫生标准及卫生指标一览表2005版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
铅mg/kg鱼糜制品
≤0.5
无机砷mg/kg
鱼糜制品
虾糜制品
≤0.1
≤0.5
甲基汞mg/kg
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梭子鱼等)
其他动物性水产品
≤1.0
≤0.5
镉mg/kg鱼类
≤0.1
多氯联苯mg/kg
PCB138
PCB153
仅适用于海水产品,并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CB180总和计
非食肉鱼
≤1.0
≤0.5
镉mg/kg
≤0.1
多氯联苯mg/kg
PCB138
PCB153
仅适用于海水产品,并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CB180总和计
≤2.0
≤0.5
≤0.5
N-二甲基亚硝胺µg/kg
≤4
GB 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高脂鱼(鳓鱼、鲅鱼、鲑鱼)
低脂鱼
≤60
≤3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高脂鱼(鳓鱼、鲅鱼、鲑鱼)
低脂鱼
≤4.00
≤2.50
组胺:mg/100g
鲐鱼、金枪鱼
其它鱼类
≤100
≤30
铅mg/kg
≤0.5
无机砷mg/kg
≤0.1
甲基汞mg/kg
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梭子鱼等)
鱼类
其他动物性水产品
≤0.1
≤0.5
甲基汞mg/kg
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梭子鱼等)
水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水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水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一、引言水产品是人们饮食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1. 环境要求为保障水产品的安全性,水产品生产的环境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要求。
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要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同时,生产场所周边环境也需要干净整洁,远离有害污染物的侵害。
2. 养殖要求水产品的养殖水域必须保持干净,无重金属、农药等有害物质的污染。
养殖场要对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保持水质的良好状态。
养殖过程中应避免使用违禁药物和抗生素,以充分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3. 饲料要求饲料是水产品生产中关键的一环,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水产品的品质。
饲料应具有合理的营养成分,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生产饲料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原材料,并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控制,以避免对水产品的污染。
三、水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1. 加工场所要求水产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
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2. 加工工艺要求水产品加工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必须正确操作,避免生产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如生熟水产品分开操作,使用刀具要消毒等。
同时,要确保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控制,避免细菌和其他微生物的滋生。
3. 包装要求水产品的包装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受污染。
包装材料应使用安全无毒的原材料,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包装过程中要注意卫生,避免人工传染或环境污染,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水产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1. 销售场所要求水产品销售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干净整洁。
场所应备有合适的冷藏设备,以保持水产品的新鲜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设备及生产企业卫生标准规范
饮用水卫生安全设备及生产企业卫生标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确保水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选址、设计与设施、生产过程、原材料和成品贮存、运输、从业人员卫生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从事水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设施选址、设计及卫生要求第五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场所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均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要求。
选址、设计及设施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区。
厂区周围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污染源,无大量昆虫滋生的潜在场所。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污染的生产场所必须单独设置,其与其它建筑(场所)应有一定的防护间距,并应有相应卫生安全和“三废”处理措施。
第八条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应当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功能分区明确,人流与物流分开,洁净区与污染区分开,不得交叉。
厂区道路畅通,有防止积水、扬尘的措施。
第九条原材料、成品仓库应当根据生产现场和成品仓库的特点设置。
第十条动力、供暖、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和设施的设置应不影响生产场所卫生。
第十一条应有与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用房,其净高一般不得低于3米,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第十二条生产现场的通道应当宽阔、畅通,保证运输和健康安全。
水处理剂生产现场通道设置安全护栏。
带有参观走廊的生产现场应通过玻璃与生产区隔开。
第十三条生产场所的墙壁和屋顶应用浅色、防潮、防腐蚀、防霉、防渗的无毒材料覆涂。
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无毒、耐腐蚀、不渗水,便于清洗消毒。
水产加工卫生标准
水产加工卫生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水产加工是指将捕获的海洋生物或者养殖的水产品进行处理,包括加工、包装等过程。
为确保水产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制定水产加工卫生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原材料选择、加工环境、设备清洁、人员卫生等方面,详细介绍水产加工卫生标准。
第二部分:原材料选择在水产加工过程中,原材料的选择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原材料的选择:1.1 优质原材料:选择新鲜、健康的鱼类、贝类和其他水产品作为加工原料,确保食品口感好、色泽鲜亮。
1.2 新鲜度判别:对于活体水产品,要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对新鲜度进行判别,包括外观、气味、结构等因素。
1.3 养殖环境:对于养殖的水产品,要求生产环境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且无使用禁止药物或化学物质的记录。
第三部分:加工环境与设备清洁加工环境和设备的清洁是保证水产加工卫生标准的重要环节。
2.1 加工区域划分:将加工区域按照不同的功能进行划分,确保原料、成品和废弃物的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2.2 环境清洁:定期对加工区域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排水系统等,使用合适的清洁剂消毒,避免细菌滋生和食品污染。
2.3 设备清洁:对于水产加工所使用的设备,要求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设备表面干净且无残留物。
第四部分:人员卫生人员卫生是水产加工卫生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相关要求:3.1 健康状况:要求加工人员在进入加工区之前要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对于手部、头发、口腔等要求严格,避免细菌的传播。
3.2 个人卫生:提供必要的个人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洗手液、手纸等,并对加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要求其在加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3 动作规范:要求加工人员在加工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姿势和动作,避免直接接触食品,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第五部分:加工过程控制4.1 温度控制:加工过程中要控制适当的温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导致食品变质。
矿泉水卫生标准
矿泉水卫生标准矿泉水是指天然含有丰富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宜人体健康的天然水。
矿泉水的卫生标准是保证其安全、健康、合格的重要保障,对于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矿泉水卫生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了解矿泉水的卫生标准,从而更好地选择和生产矿泉水产品。
首先,矿泉水的卫生标准包括微生物指标、化学成分指标和放射性指标三个方面。
微生物指标是评价矿泉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主要包括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
矿泉水中微生物指标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
其次,化学成分指标是评价矿泉水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矿泉水中的矿物质含量、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
化学成分指标是评价矿泉水是否健康的重要依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最后,放射性指标是评价矿泉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矿泉水中放射性元素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否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矿泉水的卫生标准还包括生产环境卫生标准、包装卫生标准和运输卫生标准三个方面。
生产环境卫生标准是指矿泉水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控制,包括生产车间的卫生条件、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生产人员的卫生健康等。
包装卫生标准是指矿泉水包装容器的卫生条件和控制,包括瓶身的清洁、密封性能、印刷标识等。
运输卫生标准是指矿泉水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控制,包括运输车辆的卫生条件、运输温度控制、运输记录等。
最后,矿泉水的卫生标准需要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加强对矿泉水的监督检查,确保矿泉水的卫生安全。
消费者在选择矿泉水产品时,应该注意查看产品的卫生标准认证情况,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同时,消费者在饮用矿泉水时,也要注意保持瓶口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总之,矿泉水的卫生标准是保障矿泉水安全、健康、合格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矿泉水的卫生安全。
消费者在选择和饮用矿泉水时,也要注意产品的卫生标准认证情况,做到安全饮水。
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水产品是指在水中生长或在水中繁殖的动物和植物,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等。
水产品是人类重要的蛋白质来源之一,因此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一、水产品的质量标准1.外形要求:水产品应外形完整,无断裂、变形、残缺和破损等缺陷。
例如,鱼类应皮鳞完整,贝类虾类应坚实圆润,蟹类应爪足齐全。
2.气味要求:水产品应具有天然的海洋或淡水气味,不应有异味或臭味。
3.色泽要求:水产品应具有光亮透明的色泽,没有发黑、发暗等异常。
例如,鲜鱼应有金红色、白肉色或红肉色。
4.口感要求:水产品应具有鲜嫩、弹性和带有香味的口感,没有腥膻等异味。
5.化学成分要求:水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标准,不得含有有毒物质或超过安全限量的重金属,如汞、铅等。
6.微生物要求:水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微生物限量标准,例如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的菌落总数、沙门氏菌等病原菌的检查。
二、水产品的检验方法1.外形检验:对水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外形、完整度、断裂、变形、残缺、破损等。
2.气味检验:通过嗅觉判断水产品是否具有天然的海洋或淡水气味,是否有异味或臭味。
3.色泽检验:通过目测判断水产品的色泽是否光亮透明,是否发黑或发暗。
4.口感检验:通过品尝判断水产品是否具有鲜嫩、弹性和带有香味的口感,是否有腥膻等异味。
5.化学成分检验:通过实验室分析仪器对水产品中的化学成分进行检测,包括有毒物质、重金属、蛋白质、脂肪、水分等。
6.微生物检验:通过实验室培养方法对水产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验,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沙门氏菌等。
在进行水产品质量检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样本选取要代表性:从不同地区、不同批次的水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检验,以保证结果具有代表性。
2.检测仪器精确度高:使用精确度较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分析,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高:检验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工作。
GB14887—2024水产品生产全过程卫生规范
GB14887—2024水产品生产全过程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的养殖、捕捞、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全过程的卫生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包装制品和食品接触材料GB 动物源性食品卫生标准GB/T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产品 aquatic products指生活在水中,可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3.2 养殖 aquaculture指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利用水体对水生动物进行繁殖、饲养和管理,以获取水产品的一种生产方式。
3.3 捕捞 fishing指利用各种工具和手段,从自然水域获取水生动物的一种生产方式。
3.4 加工 processing指对水产品进行屠宰、分割、腌制、干燥、熏制、冷冻等处理,以改善其品质、保质期和食用价值的过程。
3.5 包装 packaging指为了保护水产品,防止污染,便于运输、储存和销售,将其装入适当的或材料中的过程。
3.6 运输 transportation指将水产品从一个地点运输到另一个地点的过程。
3.7 储存 storage指将水产品放置在适当的条件下,以保持其质量和新鲜度,延长其保质期的过程。
3.8 销售 sale指将水产品提供给消费者购买的过程。
4. 卫生要求4.1 养殖环境4.1.1 养殖水域应符合GB/T 的规定,水质应达到GB/T 的要求。
4.1.2 养殖设施应干净、卫生,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以防止病原体的滋生。
4.2 捕捞卫生4.2.1 捕捞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对水产品造成污染。
4.2.2 捕捞后的水产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长时间停留在水中,增加污染风险。
4.3 加工卫生4.3.1 加工场所应符合GB/T 的规定,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生食水产品相关要求
生食水产品的微生物要求和加工要求
一、卫生标准
1、地方标准:
(1)北京市DB11/519-2008 生食水产品卫生要求
(2)上海市DB31/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
2、GB10136-2015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
3、日本厚生省公布的卫生指标
综上所述:生食水产品微生物要求如下
菌落总数﹤1*104CFU/g,大肠菌群阴性。
致病菌不得检出。
致病性寄生虫不得检出.
二、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控制(水、温度和寄生虫控制)
综上所述:空间温度21℃、水温4.5℃;寄生虫灭杀温度时间:(1)-20℃以下连续冷冻24小时;(2)-35℃以下连续冷冻15小时。
建议生食加工空间温度15℃以下。
饮用水余氯国家标准是多少
消毒剂名称: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接触时间:与水接触至少30min出厂
出厂水中限值:4
出厂水中余量:≥0.3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5。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产品作为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和健康饮食的代表之一,在人们的餐桌上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国家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标准涵盖了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
本文将探讨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和作用。
一、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形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是依法设置的,它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水产品行业实践经验制定出来的。
水产品可以包括淡水鱼、海水鱼、贝类、虾蟹类、水产制品等各个品种。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就成为必要的举措。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节的要求:水产品的养殖和捕捞环节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比如水质要求、养殖设施要求、养殖技术要求等。
对于海洋捕捞的水产品,也要求严格执行禁渔期和禁渔区域,以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
2. 加工环节的要求:水产品的加工过程需要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工艺要求,确保各类细菌和有害物质的去除。
同时,对于添加剂的使用也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以免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
3. 贮存和运输环节的要求:水产品的贮存和运输环节需要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以避免水产品腐败和细菌滋生。
运输过程也要做好包装和防护措施,防止水产品受到外界污染。
4. 销售环节的要求:销售环节需要对水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产品追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并能够追踪到具体的生产来源和加工环节。
同时,要求销售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水产品信息,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作用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几个重要的作用:1. 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产品作为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其质量安全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和执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可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减少食品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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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欧盟)
注:1、如产品使用添加剂浸泡,须连续5批检测多聚磷酸盐(限量标准5g/kg)和硼酸(ND),全部合格后监控检测(同一品种每月1次)。
2、烟熏产品可增加苯井(a) 芘检测。
3、经泡药的头足类和鱼片类产品监控抑菌剂和硼酸。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日本)
注:1、裹粉类产品辅料粉经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合格的,辅料粉进行核销,产品可监控检测。
否则产品批批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韩国)
注:1、从外观上无法辨认的鱼类产品可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检测。
2、非预包装的调味制品、干制品监控检测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冻头足类产品批批检测重金属镉。
如原料检测合格的,出口时监控检测。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美国、加拿大)
注:加强对产品的感官检验,如不洁物、腐败等。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阿尔及利亚)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海鲜配餐)
备注:1、要求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载该海鲜配餐的相关组份名称。
2、如含有养殖水产品按相关国家要求执行。
3、输欧海鲜配菜产品中如含有虾产品须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
供港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
(其它国家)
注:1、裹粉类产品辅料粉经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合格的,辅料粉进行核销,产品可监控检测。
否则产品批批检测。
2、含有蔬
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鱼油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1000cfu/g(ml)
霉菌≤25cfu/g(ml)
大肠菌群≤40MPN/100g(ml)
铅≤1.5mg/kg
砷≤1.0mg/kg
镉≤ 0.1mg/kg
汞≤0.3mg/kg
注:重金属监控检测
黄酒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志贺氏菌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50CFU/ML
大肠菌群≤3MPN/100ML
铅≤0.5MG/L
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不得检出
说明:
1、所有产品可视情况增加检测相关安全卫生项目。
2、本一览表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且包装上含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的食品。
所有预包装必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3、含乳成分的产品和养殖水产品批批检测三聚氰胺,不含乳成分的裹粉制品监控检测三聚氰胺。
4、美洲国家标准同美国、加拿大。
出口非欧盟的欧洲国家,如需出具欧盟格式证书,检测标准同欧盟,否则同日本标准。
5、输日梭子蟹产品监控硝基呋喃代谢物,鳗鱼产品监控氯霉素。
输韩养殖梭子蟹产品增加检测已烯雌酚、孕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氟哌酸、林可霉素、黏霉素,养殖鱼类产品增加检测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氟哌酸、林可霉素、黏霉素。
标准参照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动函[2008]151号文件。
6、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四项。
7、海蜇产品如需出证书时批批检测硼酸、重金属(铅、镉、汞)等。
8、野生放养的贻贝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连续检测5批合格后可视情况监控检测,其它贝类产品批批检测。
海鲜配餐产品中含有贝类的按此条规定执行。
9、如客户另有要求或出具检验证书的,按实增加检测项目;
10、出口其他国家产品视情况可另行确定相关检测项目和标准。
11、若上级部门另有文件规定或与国外、国际标准有矛盾的,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或国外、国际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