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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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8.27•【文号】主席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警务督察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警衔等级的设置第三章警衔的首次授予第四章警衔的晋级第五章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第三条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

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警衔等级的设置第七条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警衔的对应岗位职责

警衔的对应岗位职责

警衔的对应岗位职责警衔是警察组织中对警务人员职位的划分,不同的警衔对应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在中国,警衔的职责划分一般包括公安厅、分局、派出所等各级警务机构。

下面将以中国的警衔制度为例,对警衔的对应岗位职责进行介绍。

一、公安厅级警衔职责:1. 厅长:负责公安厅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公安工作。

2. 厅副厅长:协助厅长工作,分管具体的警务领域,负责厅里的具体工作。

二、分局级警衔职责:1. 分局长:负责分局的日常工作,包括指挥、协调和监督分局内的警务工作。

2. 副分局长:协助分局长工作,分管具体的警务领域,负责分局里的具体工作。

三、派出所级警衔职责:1. 所长:负责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包括指挥、协调和监督所内的警务工作。

2.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分管具体的警务领域,负责所里的具体工作。

四、其他警衔职责:1. 警员: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执行巡逻、抓捕、查案等各项警务任务。

2. 警务辅助人员:包括警务助理、文员等,负责协助警员处理一些行政和文书工作。

警衔制度在警察组织中起到了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的作用。

不同警衔对应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通过合理的划分,能够使警务人员在工作中分工明确、有序高效。

警衔制度还有助于激励警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进步性,提升警察组织的整体工作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不同警衔的警务人员职责并不是僵化的,还会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尤其是在应对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情况下,上级警衔的负责人可能临时指派下级警衔的人员担负更高级的警务工作,以应对紧急情况。

总的来说,不同警衔对应着不同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这有助于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素质,进而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警察组织通过警衔制度的灵活运用,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不同的社会安全形势和治安环境。

人民警察警衔

人民警察警衔

人民警察警衔
人民警察警衔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一种荣誉警衔。

该警衔每年只能颁发给中国公安机关的少数特级警察,以表彰他们为保障社会治安、维护法律权威、保护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作出杰出贡献的奖励。

人民警察警衔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五星警官”、“四星警官”、“三星警官”、“二星警官”和“一星警官”。

每个等级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年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等。

申请者必须在公安部门内经过多轮考核才能获得此警衔。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

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4日,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警衔工作的管理,完善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警衔的首次授予凡吸收录用、接收调入的人民警察,经培训合格,应当根据确定的人民警察职务,按照《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授予相应的警衔。

首次授衔时间,为确定人民警察职务之日。

二、警衔的晋级(一)按期晋升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时间已满晋级期限,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可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晋升一级警衔。

(二)提前晋升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满一年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满二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提前一年或二年晋升一级警衔:1.现衔级期间获得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和一等功奖励或国家、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者; 2.现衔级期间获三等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个人或课题的一名主要贡献者;3.现衔级期间获得国家和省级政府特殊津贴奖励者;4.其他功绩突出者。

(三)选升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未达到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任现职满二年、现衔级满四年,经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优秀的,可选升一级警衔。

(四)晋职晋升1.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2.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职务提升前,其警衔已达到或者超过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但现衔级时间已满晋级期限的,应在晋升职务的同时晋升一级警衔。

(五)延期晋升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延期晋升警衔:1.受行政警告处分或者党内警告处分的,延期6个月;2.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或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延期12个月;3.受行政降级处分的,延期18个月;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延期24个月;5.不胜任本职工作、纪律松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可延期3至6个月。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警衔(1)人民警察警衔共设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2)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1. 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2级)1.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2.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依据该条件全国若干名);2. 第二等:警监(3级)1.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而无警衔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级;2.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3.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3. 第三等:警督(3级)1.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2.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3.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4. 第四等:警司(3级)1. 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2.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3.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5. 第五等:警员(2级)1. 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2. 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人民警察警衔新条例

人民警察警衔新条例

人民警察警衔新条例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设立,并根据新的警服样式设计了外观,是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标志着中国的警界的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进入新的阶段,是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加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

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警衔等级的设置第七条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中国 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 警察警衔图解

(1):人民警察警衔——总警监、副总警监(行政)总警监(上图):部级正职。

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下图):部级副职。

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2):人民警察警衔——警监(行政)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监(上图):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中图):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下图):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3):人民警察警衔——警督(行政)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督(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4):人民警察警衔——警司(行政)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5):人民警察警衔——警员(行政)一级警员(上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6):人民警察警衔——警监(技术)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一级警监(上图)二级警监(中图)三级警监(下图)(7):人民警察警衔——警督(技术)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一级警督(上图)二级警督(中图)三级警督(下图)(8):人民警察警衔——警司(技术)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一级警司(上图)二级警司(中图)三级警司(下图)(9):人民警察警衔——警员(技术)一级警员(上图)二级警员(下图)。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警衔警衔概述: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总警监肩章图片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当时主要职务的编制警衔为:公安部部长——上将、中将;人民警察警衔全图公安部副部长——中将、少将;省公安厅厅长——少将、大校;省公安厅副厅长——大校、上校;地区公安处处长、民警(含武警)支队长——上校、中校;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民警(含武警)副支队长——中校、少校;县公安局局长、民警(含武警)大队长——少校、大尉;县公安局副局长、民警(含武警)副大队长——大尉、上尉;公安派出所所长、民警(含武警)中队长——上尉、中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民警(含武警)副中队长——中尉、少尉;组长、民警(含武警)小队长——少尉、准尉;民警警士(六年以上警龄)、民警(含武警)副小队长(司务长)——上士、中士;民警警士(三年以上警龄)、武警(消防警)班长——中士、下士;民警警士、武警(消防警)副班长——下士、上等兵;(民警警士最低警衔为下士)武警(消防警)警士——上等兵、列兵香港警察警衔简介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警衔警衔概述: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总警监肩章图片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当时主要职务的编制警衔为:公安部部长——上将、中将;人民警察警衔全图公安部副部长——中将、少将;省公安厅厅长——少将、大校;省公安厅副厅长——大校、上校;地区公安处处长、民警(含武警)支队长——上校、中校;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民警(含武警)副支队长——中校、少校;县公安局局长、民警(含武警)大队长——少校、大尉;县公安局副局长、民警(含武警)副大队长——大尉、上尉;公安派出所所长、民警(含武警)中队长——上尉、中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民警(含武警)副中队长——中尉、少尉;组长、民警(含武警)小队长——少尉、准尉;民警警士(六年以上警龄)、民警(含武警)副小队长(司务长)——上士、中士;民警警士(三年以上警龄)、武警(消防警)班长——中士、下士;民警警士、武警(消防警)副班长——下士、上等兵;(民警警士最低警衔为下士)武警(消防警)警士——上等兵、列兵香港警察警衔简介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

公安、警察警衔等级

公安、警察警衔等级

警衔等级1、警衔等级《警衔条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衔设五等十三级: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二等:警监:一级、二级、三级;三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四等:警司:一级、二级、三级;五等:警员:一级、二级。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编辑本段2、编制警衔《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1)行政职务与警衔。

《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部级正职为总警监;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科员(警长)职为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技术职务与警衔。

《警衔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警衔标志的式样和佩带人民警察换发"九九"式警服后,警衔标志的式样为: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

其中,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其中,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司警衔标志由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其中,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道横杠,一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中国警察警衔级别

中国警察警衔级别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衔制度

人民警衔制度

人民警察警衔制度人民警察警衔制度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说明人民警察身份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现代警察衔级制度起于西欧。

1829年法国和英国相继创立现代警察组织时,即对警员实行了衔级制度。

[1]此后,世界各国政府也都相继随之对警察实行了警衔制度。

由于历史条件、文化背景、政治制度的差异,各国的警衔制度不尽一样,主要分成将校尉型、非将校尉型以及混合型三种。

与军衔不同,由于各国警察机关的警衔制度差异较大,而且警察主要面向国内民众,所以致今仍然未最终形成一套国际公认的警衔对应标准。

各国衔级形式虽不尽一样,但是逐渐形成了全世界通行的一种警察管理制度。

警衔制度之所以能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是由警察职业的武装性质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

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国家对警察施行集中统一的领导、指挥和管理,有利于增强警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有利于进步警察职业素质,兢兢业业地为国家尽职效力,同时也有利于警察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立。

[2]一、我国警衔制度概况(一)____特别行政区____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

其中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见习督察以上属于警官警署警长,以下属于员佐级警察(初级警务人员)。

____警察警衔实行职务与警衔严格对应。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警察不同职级警员主要是以肩上的作识别,最特别的是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肩章徽号,如澳门警务厅,肩章是以灯塔作标志,而海岛市警务厅那么以帆船作标志;交通部、特警队、出入境事务厅等都有自己不同的徽章,所以假设在澳门街上碰到警员,只要看一看他们的肩章,便可知道他们所属单位。

澳门警队的官阶职级与____不同,警察局最高层是警务总监,顺次序而下有警务总长、警司、警长、准警官、副警长警员、学警等。

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五等十三级

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五等十三级

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五等十三级:1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二级)1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1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依据该条件全国若干名));2第二等:警监(三级)2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而无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级);2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2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3第三等:警督(三级)3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专业技术高级);3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3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4第四等:警司(三级)4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中级);4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4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5第五等:警员(二级)5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5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人民警察警衔授予权限:▪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厅(局)长批准授予。

▪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直属机关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由2000年开始使用):(1)总警监、副总警监标志为橄榄枝环绕的国徽;6总警监: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图案;7副总警监: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图案。

(2)警监标志为一枚橄榄枝;8一级警监:三枚四角星花;9二级警监:二枚四角星花;10三级警监:一枚四角星花。

中国人民警察实行“一警两衔”制度

中国人民警察实行“一警两衔”制度

中国人民警察实行“一警两衔”制度警衔是我们都很好奇的东西,下面整理了中国人民警察实行“一警两衔”制度,欢迎阅读!一警两衔:警官(公务员)警衔和警员(警役制)警衔警官(公务员)警衔任职条件(之一):通过公务员考试//警员(警役制)警衔任职条件(之一):完成义务兵服役警官(公务员)警衔:首脑警官(总警监、副总警监)/高级警官(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中级警官(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初级警官(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取消警员警衔,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必须高等(含专科)教育学历,见习警员之后直接为三级警司。

警员(警役制)警衔:高级警员(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中级警员(一级警士、二级警士、三级警士)/初级警员(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协勤警员(特协警员、协警员)协勤警员为义务警役制,也称义务警察。

一般为期两年(协警员1年、特协警员1年),是义务兵部队退伍后(自行选择)进入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中队等,两年后可以根据自己或公安局安排调动)工作的制度,义务警役制警察只有工资没有保险。

两年后可以根据自己志愿和县级市公安局批准成为志愿警察或退出派出所工作,自行谋求发展。

高级警员、中级警员、初级警员为志愿警役制,也称志愿警察。

一般(警员每级2年,警士每级3年、警长每级4年),志愿警役制警察具有工资和保险待遇。

警役制警衔升级执行考核制:在规定的年限之内的最后一年通过考核可以在第二年晋级衔级(最高一级警长警衔);第一次通不过考核,可以有次补考,通过者保留原有衔级;再次通不过者,需要降低衔级(最低协警员警衔)。

警役制警察(臂章式样相同/胸徽“上海POLICE”“江苏POLICE ”全改为“公安POLICE”/警号同公务员警察一样同为6位纯数字,前两位为省份代码,后四位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后四位一样)。

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白色制式警用衬衣;警督、警司蓝色制式警用衬衣;警长、警士、警员、特协警员、协警员灰色制式警用衬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

中国警察警衔图解警衔警衔概述: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总警监肩章图片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当时主要职务的编制警衔为:公安部部长——上将、中将;人民警察警衔全图公安部副部长——中将、少将;省公安厅厅长——少将、大校;省公安厅副厅长——大校、上校;地区公安处处长、民警(含武警)支队长——上校、中校;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民警(含武警)副支队长——中校、少校;县公安局局长、民警(含武警)大队长——少校、大尉;县公安局副局长、民警(含武警)副大队长——大尉、上尉;公安派出所所长、民警(含武警)中队长——上尉、中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民警(含武警)副中队长——中尉、少尉;组长、民警(含武警)小队长——少尉、准尉;民警警士(六年以上警龄)、民警(含武警)副小队长(司务长)——上士、中士;民警警士(三年以上警龄)、武警(消防警)班长——中士、下士;民警警士、武警(消防警)副班长——下士、上等兵;(民警警士最低警衔为下士)武警(消防警)警士——上等兵、列兵香港警察警衔简介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

中国警察警衔制度

中国警察警衔制度

中国警察警衔制度
中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2级)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公安部部长、正部级的副部长);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第二等:警监(3级)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
第三等:警督(3级)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
第四等:警司(3级)
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
第五等:警员(2级)
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警察警衔等级与职位图

警察警衔等级与职位图

大家经常会分不清楚警衔,不知道警察职位的高低有哪些?今天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01警衔等级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01总警监、副总警监总警监的标志为缀钉一枚银色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的标志缀钉一枚银色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总警监、副总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0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监,警监以上都属于人民警察的高级警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监: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三级警监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0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督: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0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司: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司: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05警员:一级、二级警员警衔标志由一枚或两枚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员: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员: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员由省、直辖市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02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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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警衔制度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现代警察衔级制度起源于西欧。

1829年法国和英国相继创建现代警察组织时,即对警员实行了衔级制度。

[1]此后,世界各国政府也都相继随之对警察实行了警衔制度。

由于历史条件、文化背景、政治制度的差异,各国的警衔制度不尽相同,主要分成将校尉型、非将校尉型以及混合型三种。

世界大多数国家全国采用统一的警衔制度,只有少数国家内部警衔不一致。

在美国,警察没有全国统一的警衔,全国超过17000多个警署在组织上互不隶属,各州、市各行其是,他们大都把职务和警衔等融为一体,因此美国各州各市的警衔标志虽大同小异(与美国军队军衔标志类似),但却不能一一对应(更不能与美军军衔对应),即使相同等级的称谓也不一样。

俄罗斯的警衔体系及标志基本上和本国军衔体系一致,总共分为五等十七级(没有军衔中的元帅、大将和上等兵级别)。

英国的警衔一般分为五等十三级,警察总监(chief officer)、警司(superintendent)/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警督(inspector)/总警督(chief inspector)、警长(sergeant)、警员(constable)。

其他英联邦国家的警衔受英国影响也是设置五等,但具体级别则略有差异,比如,澳大利亚设置12级。

德国警衔共设置四等十四级:即警监(设二级)、警督(设四级)、警长、警员。

日本的警察分级不分等,日本警察警衔总共分为九级,即警视总监、警视监、警视长、警视正、警视、警部、警部补、巡查部长、巡查。

与军衔不同,由于各国警察机关的警衔制度差异较大,而且警察主要面向国内民众,所以至今仍然未最终形成一套国际公认的警衔对应标准。

各国衔级模式虽不尽相同,但是逐渐形成了全世界通行的一种警察管理制度。

警衔制度之所以能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是由警察职业的武装性质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

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国家对警察实施集中统一的领导、指挥和管理,有利于增强警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有利于提高警察职业素质,兢兢业业地为国家尽职效力,同时也有利于警察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2]一、我国警衔制度概况(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

其中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见习督察以上属于警官警署警长,以下属于员佐级警察(初级警务人员)。

香港警察警衔实行职务与警衔严格对应。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警察不同职级警员主要是以肩上的警徽作识别,最特别的是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肩章徽号,如澳门警务厅,肩章是以灯塔作标志,而海岛市警务厅则以帆船作标志;交通部、特警队、出入境事务厅等都有自己不同的徽章,所以若在澳门街上碰到警员,只要看一看他们的肩章,便可知道他们所属单位。

澳门警队的官阶职级与香港不同,警察局最高层是警务总监,顺次序而下有警务总长、警司、警长、准警官、副警长警员、学警等。

(三)台湾地区台湾地区警察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共三等十三级。

其中警监官等分为特、一、二、三、四共五级,以特级为最高级;警正及警佐官等各分一、二、三、四级,均以第一级为最高级。

警衔标志用胸章表示。

台湾地区基本上沿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所制定的警衔制度,与德国现行警衔级别的设置有较多相似之处。

警察于胸前的配阶为“职务配阶”而非“官等配阶”,亦是官职分立的特色。

依官等区分:警监、警正、警佐(高至低);依职务区分:依内、外勤及专业单位,同衔中有不同职务区分(低至高)。

因警察人事采“官职分立”之故,同衔中有不同职务区分。

目前台湾地区警察人员警察四等特考及格并经遴任后,即授与警佐二阶官等官阶,警佐三、四阶已成历史。

(四)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大陆警衔制度最早起源于清朝末期,光绪二十八年(19XX年)之后,清政府即仿效东西方各国,在北京和各省相继建立起警察机构。

最初,各地警察服饰杂乱,等级互异。

为改变全国警察服饰、等级不统一之弊,清政府参照清末陆军服装,参照各国警察制度章程,拟定出了全国统一的警服章程和制式,随后颁行全国各省地方警察机关按章实施。

至此,全国警察服制、等级才统一。

当时的警察服制分礼服和常服,而两种服式按巡警级别区分为三等九级,分别在帽章、领章、肩章、袖章和裤章上加以区别。

[3]这是我国警察最早的一代警衔制度。

我国现代警衔制度的建立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

1949年,公安部与财政部发文要在警察机关实行二等六级的警衔制;1956年,公安部起草了《人民警察条例》和《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83年,公安部向中共中央及国务院提出了在人民警察中实行警衔制的报告;1988年,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同意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并责成公安部和人事部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审批。

至此,在人民警察中实行警衔制被确定下来。

此后,公安部组织起草了《警衔条例》,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以下简称《警衔案例》),并予公布。

《警衔条例》原名定为《警阶条例》,后正式修改为《警衔条例》。

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向人民警察授予警衔,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现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人民警察警衔共设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警衔制度的正式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依法治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警衔制度的建立,强化了警察队伍的管理,逢晋必训使人民警察教育训练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警衔条例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民警察的责任心,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二、我国现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的警衔制度是从我国人民警察的特点出发,吸收国际经验而制定的警衔等级设置。

现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分为五等十三级,分行政职务警衔和专业技术职务警衔两种,根据不同的职务类型授衔。

《警衔条例》从1992年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8余年,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特点。

警衔制度中的人民警察警衔首授标准在严把公安队伍进人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提前晋升、降低警衔政策把激励机制引入了警衔制度,为公安队伍建设增强了生机和活力,有利于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中国警务的新特点也随之出现,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逐渐突显。

(一)首授警衔缺乏一定的灵活性人民警察警衔的首次授予受到所担任职务与工作年限的影响,具有合理性,然而,缺乏一定的灵活性。

根据《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规定,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现任职务为科员,参加工作满十八年的,可授予一级警司;参加工作满八年的,可授予二级警司;其余的可授予三级警司。

其中参加工作包括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习的时间。

全日制本科一般为四年制,全日制研究生学制近年来在不同高校,不同的专业有所区别,一般2~3年,这样就出现研究生学制的不同。

那么,同样本科读完继续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任命科员后所授予的警衔却存在不同。

按照参加工作满一年科员转正,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的,可授予二级警司,而研究生学制小于三年的,只能授予三级警司警衔。

学历学位相同,入伍时间也相同,可是授予的警衔却相差一个等级,一个等级的变动需要三到四年的时间。

另外,从其他非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单位调入公安机关的,首授警衔上也未能充分考虑到调入前的职级时间。

调入人员首次授予警衔与参加工作年限、现职级以及任现职年限有关。

比如,调入前职级与现职级相同的,担任现职年限从调入前职级时间算起累加,根据所担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确定衔级后,会出现任现职年限经常差几个月就可以授予更高一级警衔的情况。

首授警衔因为某些时间的小差异,造成警衔级别的大差异,会给民警心理造成一定的波动。

(二)人民警察职务职级不能明显地在警衔等级中体现人民警察担任行政职务的警衔对应如下,部级正职:总警监;部级副职: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警衔对应如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从上面职务、职级对应的警衔范围可以看出,警衔相同对应的职务可能不同;行政职务警衔标志中,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标准相同。

因此,从警衔上无法明确上下级关系,也根本无法判断谁是领导,不利于警务工作的开展,一衔多职的现象不利于某些场合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可能会影响警务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在香港,警察执行严格的职衔对应制度,所以很多人因为没能晋升职务,警衔一直得不到提升。

在电视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年老的高级警员在巡街,而很多年轻人已经是督察或者警司。

而不像大陆经常可以看见巡街的警督。

鉴于警察职业的特点,这就要求在警衔设置层级上必须与职务、职级相适应,否则在管理上就会造成不应有的混乱。

(三)警衔晋升激励机制作用不突出人民警察职务职称一定,警衔未到顶,不犯错误可自然晋升,三年就可以晋升警司警衔,四年就可以晋升警督警衔,因此,很多民警对于警衔晋升并不在意。

警衔的衔级与职务职称的关系较为密切,职务职称没有变化,警衔到了一定时间就不再晋升,特别是在基层,发展空间狭小,职务停滞后,警衔到顶就不再变化,因此,警衔对很多民警来说,似乎就变得并没有太大意义,而更多地成为一种摆设。

提前晋升机制是为了鼓励有突出表现的人民警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晋升警衔。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但是警衔制度中,提前晋升的条件要求较高,从实践中可以看到只有极少数民警能达到要求。

多次立功、嘉奖的均不能享受警衔提前晋升的待遇。

提前晋升在民警中响应度不高,无法从根本上达到激励民警的作用,无法达到创先争优的效果。

三、完善现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建议(一)首授警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警衔首次授予准则应在现行警衔制度的基础上灵活变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研究生毕业加入公安工作授衔的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不受研究生学习学制限制授衔,做到相同的情况下首授警衔平衡。

对于调入人员和军转干部的警衔授予问题,先按其本人的参加工作年限、现任职务以及担任现职年限确定出首授警衔衔级,对于任现职年限差一年以内可以授予高一级警衔的,本人可提出申请适当地推迟授衔时间,以满足授高一级警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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