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精修订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清洗、消毒、灭菌流程的技术操作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a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EN ISO 15883-1.:2006《清洗消毒器》(EN ISO15833-1:2006《washer disinfector》)和EN285:2006《大型蒸汽灭菌器》(EN 285:2006 Sterilization steam sterilizers Large sterilizers)。
本标准第5.5.1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WS310.2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2-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G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体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1.1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1.2 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 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3.4 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 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 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 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 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 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 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 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 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 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 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县人民医院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1、术语和定义1.1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1.1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1.1.2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1.1.3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1.1.4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洗、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处理的过程。
1.2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1.3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1.4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1.5密封sealing包装层间链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1.6闭合完好性closure integrity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7包装完好性package integrity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8植入物XXX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1.9湿热消毒moist heat n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
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2、诊疗东西、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2.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的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2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发布时间:2021-04-12T06:08:17.562Z 来源:《健康世界》2021年1期作者:罗芳[导读] 消毒供应中心是为医院内提供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同时还担负着医院器材的清洗、包装、消毒工作。
由于医院供应品种的多样化,涉及的科室较广,使用周转快,器械使用次数频繁,所以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质量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如果消毒不彻底,则会引发院内感染,诱发医疗纠纷,因此,做好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灭菌工作尤为重要。
罗芳达州市中心医院四川达州 635000消毒供应中心是为医院内提供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同时还担负着医院器材的清洗、包装、消毒工作。
由于医院供应品种的多样化,涉及的科室较广,使用周转快,器械使用次数频繁,所以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质量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如果消毒不彻底,则会引发院内感染,诱发医疗纠纷,因此,做好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灭菌工作尤为重要。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中的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是保障有效清洗、消毒以及灭菌质量的基础,因此,我们就来说一说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有哪些。
一、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1.回收1.1将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器具与一次性物品分开放置,一次性物品使用完毕,直接做废弃处理,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等需放置封闭容器中,由供应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处理,对气性坏疽、朊毒体或其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感染的器械、物品等,需使用双层封闭包封闭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再由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单独回收。
1.2被污染的诊疗器械、物品等需封闭回收,不宜在诊疗场所清点,并且避免反复装卸1.3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完毕需要及时清洗、消毒,并干燥处理,留以备用2.分类2.1使用过或被污染的诊疗器械、物品等需要放置于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进行清点、核查2.2结合器械、器具的材质和精密程度进行分类处理3.清洗3.1常规器械均采用机械清洗,而复杂器械、精密器械、污染较重的器械均需要手工清洗,其中精密器械的清洗,需要遵照生产厂家的说明执行3.2清洗过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以及终末漂洗,清洗操作和注意事项包括:(1)手工清洗:将器械、器具、物品置于流动水下进行初步冲洗,冲洗完毕,使用酶清洁剂或者是其他清洁剂浸泡,浸泡完毕后,做刷洗和擦洗,该流程完毕后,再使用流动水冲(刷)洗,最后使用软水或蒸馏水、纯化水冲洗。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 B.2 超声波清洗器(台式)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洗涤。 • B.2.1 操作程序 • B.2.1.1 冲洗:于流动水下冲洗器械,初步去除污染物。
•B.2.1.2 洗涤:清洗器内注入洗涤用水,并 添加清洁剂,水温应≤45℃。应将器械放人 篮筐中,浸没在水面下,腔内注满水,以 便空化进程能够对管腔起作用。 •超声清洗时间宜3min~5min,可根据器械 污染情况适当延长清洗时间,不宜超过 10min。 •B.2.1.3 终末漂洗:应用软水或纯化水。终 末漂洗用纯化水的电导率小于等于15us/cm。
标准
•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第一个规范主要是规定了CSSD的管理要求、 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与要求;
• 第二个规范规定了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 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物品的 处理流程。
• 第三个规范是讲供应中心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中 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一、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回收
分类
清洗
消毒
干燥
无菌发放
储存
灭菌
包装
检查保养
正确的、有效的灭菌方法是保证无菌物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也是消毒供应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回收
回收是指收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的工作过程,包括器械用后的预处理、 封闭后暂存、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收集运送等。
回收工作原则包括以下方面:
• 1.使用者应对用后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封闭 存放,防止污染扩散,对污染较多的器械进行擦拭或简 单冲洗的预处理。因为各类污染物质对器械表面具有一 定的腐蚀性, 如果污染干固会增加清洗难度,引起加 快器械表面磨损和器械功能改变的问题。一般污染较大 的器械包括手术器械、妇产科诊疗器械、管腔类器械、 精密器械、结构复杂的专科器械等。(术后助理医师对 手术器械进行预处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 引言清洗消毒及灭菌是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能有效杀灭细菌、病毒和其他微生物,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在清洗消毒及灭菌方面的操作技术,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清洗消毒操作规范2.1 前期准备•进行清洗消毒前,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和防护衣。
•准备好清洁剂和清洁工具,确保其完整、干净、无损坏。
•将清洁设备预热至适宜温度,如有需要。
2.2 清洗步骤1.将使用过的医疗器械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标识清洗前状态。
2.首先,用清水将医疗器械表面的可见污物清洗干净,尽量避免过度刷洗造成划伤。
3.使用适当的清洁剂,根据医疗器械的特性和使用范围选择合适的清洁剂。
将清洁剂按照指定比例配置好并倒入清洗设备中。
4.将医疗器械放入清洗设备中,确保器械完全浸入清洗剂中。
5.根据清洗设备的规定,选择适当的清洗程序和时间,并启动清洗设备。
6.清洗结束后,将医疗器械取出,并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确保清洗剂彻底去除。
7.仔细检查医疗器械表面,确保无污物残留。
如有残留,应再次进行清洗。
8.清洗后的医疗器械应迅速干燥,可以使用干燥设备,也可以自然晾干。
3. 灭菌操作规范3.1 灭菌方法选择根据医疗器械的特性和使用范围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 - 高温高压灭菌 - 化学物质灭菌 - 干热灭菌 - 真空灭菌 - 过氧乙酸灭菌3.2 灭菌操作步骤1.对医疗器械进行再次清洗,确保表面无可见的污物。
2.根据选择的灭菌方法,准备好相应的灭菌设备和灭菌剂,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置和加热。
3.将清洗干净的医疗器械放入灭菌设备中,并确保器械之间有足够的空间,避免重叠。
4.按照灭菌设备的指示,选择适当的灭菌程序和参数,如温度、压力、时间等,并启动灭菌设备。
5.灭菌过程中,要定时监测和记录灭菌设备内的温度、压力等参数,确保灭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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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3 发放记录应该具有可追溯性,一次性无菌物品应该记 录物品的名称、出库日期、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 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发出的物品避免出现召回现象
• 2.5.2 无干燥设备的及不耐热器械、器具、物品可使用消 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六)检查与保养
• 2.6.1 干燥处理后应该目测或者使用带光源放大镜进行检
查,整个器械应该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和 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 2.6.2 检查发现有锈迹的要除锈,未清洗干净的应该重新 清洗;锈蚀严重或者功能损毁的及时维修和报废 • 2.6.3 带电源器械应该进行绝缘性能检查 • 2.6.4 应该使用水溶性润滑剂对器械进行保养
洗或擦洗。
• B.1.2.3 刷洗操作应在水面下进行,防止产生气溶胶。
•B.1.2.4 管腔器械应用压力水枪冲洗,可拆卸 部分应拆开后清洗。
•B.1.2.5 不应使用钢丝球类用具和去污粉等用 品,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用品,避免 器械磨损。
•B.1.2.6 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天清洁与消 毒。
(三)清洗
• 2.3 清洗 ——分手工清洗、机械清
洗 • 影响清洗效果的因素:水、清洗剂、
机械力、时间、温度,人是最重要的 因素
(三)清洗
• 2.3.1 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 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 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 2.3.2 清洗流程 : • B.1 手工清洗 三个槽 • B.1.1 操作程序 • B.1.1.1 冲洗: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
回收工作原则包括以下方面:
• 1.使用者应对用后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封闭存放, 防止污染扩散,对污染较多的器械进行擦拭或简单冲洗的 预处理。因为各类污染物质对器械表面具有一定的腐蚀性, 如果污染干固会增加清洗难度,引起加快器械表面磨损和 器械功能改变的问题。一般污染较大的器械包括手术器械、 妇产科诊疗器械、管腔类器械、精密器械、结构复杂的专 科器械等。(术后助理医师对手术器械进行预处理)
锁扣灵活、安全有效;
8.1 灭菌前准备
B 应进行灭菌器预热
• 灭菌器在运行前应进行预热程序。 • 灭菌器停用后,管道中会残留部分的
冷凝水;每天蒸汽开始进入管道时, 冷的管壁接触到热蒸汽时也会产生冷 凝水,管线越长产生的冷凝水越多;
8.1灭菌前准备
C 每日灭菌运行前进行B-D试验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 运行前,进行空载的B-D试验。测试灭菌器 真空系统的有效性, B-D测试合格后灭菌 器可使用
• B.2.2 注意事项(3) • B.2.2.1 清洗时应盖好超声清洗机盖子,防止气溶胶
分散。 • B.2.2.2 应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选择相匹配的超声频
率
• B.2.2.3 超声清洗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或指导手册
(四) 消毒
• 2.4.1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物品应该进行消毒处理,首选机械热力消毒,也 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者其它符合卫生部要求的消毒药械进行消 毒。
• 2.4.2 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
• 2.4.3酸性氧化电位水略
•
表1 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
温度
≥ 90℃ ≥ 80℃
消毒时间
≥1min ≥10min
温度
≥ 75℃ ≥ 70℃
消毒时间
≥30min ≥100min
(五)干燥
• 2.5.1 宜首选干燥设备机械干燥处理,金属类干燥温度 70℃-90℃;塑胶类干燥温65℃-75℃。
•
• 4、采用封闭方式进行器械收集运送,使用封闭回收用具,包 括污染回收车、箱、盒等;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 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和交换。应将已封闭放置于盒或箱 中的污染器械直接运送到消毒供应中心去污区清点、核查, 以减少污染器械反复接触,防止职业暴露,提高回收工作效 率;
• 原因:1、防止污染诊所场所室内环境(器械运动必然会产 生飞沫,造成诊疗场所的污染)
•
2、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应在CCSD的污染区进行,穿戴
必要的防护用品)
•
3、避免反复装卸而损坏器械,缩短器械的使用寿命
•
使用方法
• 回收、运送用具(车、箱)分开使用:即污染物 品回收容器和无茵物品运送用具分开固定使用。回 收、运送用具分开使用。清洗操作时宜先处理无菌 物品运送用具,再处理污染回收用具。
消毒供应中心 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感染管理科
目录
• 1、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 2、个人防护 • 3、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标准
• 2009年卫生部同时发布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医疗机构隔离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监测规范》以及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 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 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等六个规范
• B.2 超声波清洗器(台式)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洗涤。 • B.2.1 操作程序 • B.2.1.1 冲洗:于流动水下冲洗器械,初步去除污染物。
•B.2.1.2 洗涤:清洗器内注入洗涤用水,并 添加清洁剂,水温应≤45℃。应将器械放人 篮筐中,浸没在水面下,腔内注满水,以便 空化进程能够对管腔起作用。 •超声清洗时间宜3min~5min,可根据器械 污染情况适当延长清洗时间,不宜超过 10min。 •B.2.1.3 终末漂洗:应用软水或纯化水。终 末漂洗用纯化水的电导率小于等于15us/cm。
• C 如果织物及金属物品混装,纺织类物品应放置于灭菌器 架子上层,金属器械类放置于下层。
• D 底部无孔的盆、盘、碗类物品斜放,可使蒸汽由上往下
渗透时,减少阻力,较易达到灭菌效果;包内容器开口朝 向一致 • 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以利于蒸 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8.2灭菌物品的装载
• 从灭菌器柜架卸载物品时,进行灭菌质量的确认, 包括:
• ⑴、检查化学指示胶带及指示卡颜色变化以及做生 物监测等
• ⑵、检查有无湿包现象
• ⑶、检查包装完好性 • ⑷、湿包、无菌包掉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应视为
(九) 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纺
织品包装 材料有效期
表1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换气 次数要求
2.7.5 器械包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不宜超过5 公斤;包的大小脉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 宜超过30cmx30cmx50cm,下排气不宜超
(七)包装: 包装材料及方法包装材料应该一用一清洗,无污迹, 灯光检查无破损。
• 2.7.8.2 灭菌物品的包装分为闭合式和密封式包 装。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应该由2层包装材 料分2次包装。
工作区域 去污区
检查、包装、灭菌区
无菌物品存放区
温度/℃
16—21 20—23
低于24
相对湿度/(%) 换气次数(次/h)
30—60
10
30—60
10
低于70
4—10
(十) 无菌物品发放
无菌物品发放符合WS 310.3放行要求
• 2.10.1 应该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2.10.2 应该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包括a 无菌有效日期合
• 2. 一般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污染器械集中收集和运送。应 本着及时回收原则,定时定点的幵展回收工作。
• 3. 回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感染预防措施,着工装,带 圆帽、口罩,应视所有回收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都具 有感染性,接触污染器械时应戴手套,并备手消毒剂,便 于操作过程中进行卫生手消毒;回收、运输中应用清洁手 接触公共设施。
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B.1.1.2 洗涤:冲洗后,应用酶清洁剂或其它清 洁剂浸泡后刷洗、擦洗。
•B.1.1.3 漂洗:洗涤后,再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 •B.1.1.4 终末漂洗:应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 进行冲洗。可以防止器械长斑,漂洗掉热原,防 止矿物质、微生物和热原的再次沉积
• B.1.2 注意事项(6) • B.1.2.1 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 • B.1.2.2 去除干固的污渍应先用酶清洁剂浸泡,再刷
(八) 压力蒸汽灭菌
灭菌器操作是灭菌过程中的重要步骤,包括:
灭菌前准备 灭菌物品装载 灭菌操作 无菌物品卸载 灭菌效果监测
8.1灭菌前准备 a b c
A 每天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操作人员 • ⑴ 应常规检查灭菌器压力表是否处在“零”
的位置; • ⑵ 检查记录纸\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 ⑶ 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
• 第三个规范是讲供应中心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中的 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一、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回收 无菌发放
分类 储存
清洗 灭菌
消毒 包装
干燥 检查保养
正确的、有效的灭菌方法是保证无菌物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也是消毒供应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回收
回收是指收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的工作过程,包括器械用后的预处理、封 闭后暂存、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收集运送等。
• 2.7.8.3 密封式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 使用一层,适用于单独包装的器械。
(七)包装封包要求
• 2.7.9.1 包外应该有灭菌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
内应该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 内灭菌化学指示物颜色变化的,则不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 • 2.7.9.2 闭合式包装应该使用专用胶带,封包严密。保持闭合完 好性。 • 2.7.9.3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该≥6mm,包内 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 • 2.7.9.4 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该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闭合 完好性。 • 2.7.9.5 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该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 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