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答题技巧:正确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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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案例:建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3月承包新月小区建设工程。

当时由于钢材供应短缺,又没有存货,工程急等着施工。

为此建华建筑有限公司向河北省两家钢材公司-----前进钢材有限责任公司、清华金钢厂和外省的内蒙古大成钢厂发了通知,在通知中说明:“我公司因为建设所需,标号为***的钢材1000吨,如贵公司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

我公司希望购买此类钢材。

”建华公司于同一天收到三家钢材公司的复函,都说自己公司备有现货,并将价格一并通知了建华公司。

前进公司在发出复函的第二天,派本公司车队载运200吨钢材送往建华公司。

建华公司在收到三家公司复函后,认为内蒙古大成钢厂所提出的价格最合理,且其是老牌钢厂,产品质量信得过,所以于当天下午即去函称将各其购买1000吨钢材,请其速备货。

内蒙古大成钢厂随即复函建华公司,说其有现货并于第三天将钢材运往河北。

在建华公司收到内蒙古大成钢厂复函的第二天,前进公司的车队运送钢材到了建华公司,要求建华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

建华公司当即函电内蒙古大成钢厂,请其仅运送800吨钢材到河北。

内蒙古大成钢厂复电说,全部1000吨钢材已经发往河北。

建华公司收到大成公司复电后,就对前进公司说,为照顾其损失,只收下其中100吨钢材,其余的不收。

前进公司对此不服,认为建华公司应当收取全部钢材。

建华公司同时再次向大成钢厂发函称,本公司将仅收其中的900吨钢材,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大成钢厂自行负责。

第三天,内蒙古大成钢厂的钢材1000吨运到建华公司,建华公司仅收取了其中的900吨,剩余的不予收货,为此发生纠纷,大成钢厂和前进公司双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建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所要应用的经济法知识(1)要约1、要约是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

3、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例子通俗易懂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例子通俗易懂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例子通俗易懂要约和要约邀请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商业合作、销售、采购等方面都有广泛的应用。

下面,我将通过一些通俗易懂的例子来解释这两个概念。

1. 要约假设你是一家公司的采购经理,你需要向供应商发出一份采购要约。

这份要约包括你需要采购的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细节。

供应商如果同意这份要约,就可以开始生产和交货。

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你可以继续寻找其他供应商。

2. 要约邀请假设你是一家餐厅的经理,你需要邀请一位著名的厨师来为你的餐厅烹饪一道特别的菜肴。

你可以向这位厨师发出一份要约邀请,邀请他来到你的餐厅烹饪这道菜肴。

这份邀请包括你的要求、报酬、时间等细节。

如果这位厨师同意,你们可以开始商讨具体的合作细节。

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寻找其他厨师。

3. 要约假设你是一位投资者,你想要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

你可以向这家公司发出一份要约,表示你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他们的股票。

如果这家公司同意,你们可以进行交易。

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继续寻找其他投资机会。

4. 要约邀请假设你是一位销售经理,你需要邀请一位潜在客户来参观你的公司。

你可以向这位客户发出一份要约邀请,邀请他来参观你的公司,并了解你们的产品和服务。

这份邀请包括你的要求、时间、地点等细节。

如果这位客户同意,你们可以开始商讨具体的合作细节。

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寻找其他客户。

5. 要约假设你是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你需要向一家建筑公司发出一份要约,邀请他们为你的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这份要约包括你的要求、报酬、时间等细节。

如果这家建筑公司同意,你们可以开始合作。

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寻找其他建筑公司。

6. 要约邀请假设你是一位人力资源经理,你需要邀请一位潜在员工来参加你的面试。

你可以向这位员工发出一份要约邀请,邀请他来参加你的面试,并了解你们的公司和职位。

这份邀请包括你的要求、时间、地点等细节。

如果这位员工同意,你们可以开始面试。

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寻找其他候选人。

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主动人不一样: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否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思: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在现代社会中,受互联网的影响,要约已经成为人们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促成交易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往往有时也会受到要约邀请的干扰。

那在交易中,应该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呢?其实,法律对要约邀请的方式作出了相应的说明,那要约邀请有哪些常见的形式呢?小编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1、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要对方想跟自己订立合同。

2、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即受法律约束,要约邀请发出后,对于要约邀请人来说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的。

二、要约邀请有哪些常见的形式1、寄送的价目表价目表仅指明什么商品、什么价格,并没有指明数量,对方不能以“是”、“对”或者“同意”等肯定词语答复成立合同,自然不符合作为要约的构成要件,只能视作要约邀请。

商品价目表的发送,是商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推销商品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当然表达行为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但并不表明他人表示承诺就立即达成一个合同。

2、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特殊买卖方式。

一般认为,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出价为要约,拍卖人击锤(或者以其他方式)拍定为承诺。

拍卖人在拍卖的刊登或者以其他形式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布拍卖物的价格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3、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广泛应用于货物买卖、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

为了公平、合理、有效地使用纳税人的财产,防止官商勾结产生腐败,一些国家规定,凡涉及国家与私人企业之间的大宗交易,如国家订货、市政建设等都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

我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建设工程等方面也有规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首先要约和要约邀请的第一个区别:要约的意思表示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态度模糊。

要约邀请是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好去承诺他人,与他人订立合同,故属于招揽“招揽生意”,而但要约邀请的意思表示内容还未确定,还需视要约内容而定,比如饭店老板给顾客菜单,就是送价目表行为,以此向顾客发出要约邀请,但老板订立合同的目的不确定,愿望不坚定,需视顾客发出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定,假如顾客提出的要求超出老板能力范畴,老板就会拒绝订立合同,如顾客说点500份盖饭,那明显超出老板能力范畴,老板就会谢客拒绝,由此看出,要约邀请的意思表示还不坚定明确。

而要约的内容已经具体确定了,若顾客向老板表示点一份盖饭,这样的表示很确定,老板愿意承诺也有能力去承诺,这样顾客和老板之间就通过口头形式形成了买卖合同。

其次,要约和要约邀请的第二个区别在于:要约邀请重视对方当事人的资格、条件,而要约一般不重视。

如果一个主体的意思表示要关注对方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下来,那么说明此主体重视对方资质,在挑选对方,即视对方发出的要约而决定是否和对方订立合同,此是要约邀请。

如果一个主体的意思表示不考虑对方的条件,一律表示接受对方,那表明该主体的意思表很坚定,愿意和对方订立合同,此是要约。

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和要约邀请

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方法大体有四种:1.依法律合同法第15条中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仅限于这几种,而且其中的商业广告同时又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何为符合要约规定,何为不符合要约规定仍不明确,等于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来出发的位置,所以依法律不能全部解决问题。

2.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齐备是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重大区别看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齐备是传统民法里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方法之一。

虽然由于合同法大大减少了合同的必要条款,缩小了这一方法发挥作用的范围,但在某些时候仍能发挥一定作用。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全面。

全面就要求必须具备合同的全部必要条款。

例如,一份订单只有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没有数量,不可能成为要约。

3.依交易习惯,特别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出租车开亮空车灯,行业惯例通常视为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因此乘客上车只需告诉司机目的地即可,无需另行协商。

两个当事人在以往的交易中形成固定的交易习惯,则可能一方“需要300吨”的电报也可以构成要约。

4.看行为人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以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这是法律上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最主要方法。

因为目的属于主观范畴,很难作为客观的认定标准,合同法专门规定了一项制度使行为人在行为时将其主观目的反映于外部,这就是第14条第2项要约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规定的目的是使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白无误地向对方表明这是一个要约,不是要约邀请,使对方不致发生误解。

按本规定,凡是表意人未明确(不论其表述方式如何)表示其是一项要约的,一律推定为要约邀请。

实践中商业广告注明“限售30套”、“先到先得”,或注明有效期的,通常视为已经“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相反,如意思表示上载有“仅供参考”、“须我公司最后确认为准”、“配置、价格如有变化,恕不另行通知”等字样,则肯定表示表意人不受该意思表示拘束,不构成要约。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要约是属于双方意思表达的形式上的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是承诺。

那这个是比较好理解的,先有要约的存在,并且传达给受要约之人。

当受要约之人收到要约之后,经过自己的内心考虑决定答应此事,那么受要约人此时就可以称呼为承诺人了。

这是涉及理论方面的,虽然对于专业人士而言,难度不大。

但是对于一般民众而言,那可是非常难理解的。

要约是属于双方意思表达的形式上的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是承诺。

那这个是比较好理解的,先有要约的存在,并且传达给受要约之人。

当受要约之人收到要约之后,经过自己的内心考虑决定答应此事,那么受要约人此时就可以称呼为承诺人了。

当要约与承诺加在一起的时候,就代表着双方的意思表达完全一致了,可以就此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作为契约了。

那么要约邀请又是什么呢?可以先说一下顺序吧,这样比较直观,先有要约邀请的存在,再有要约,最后才会是承诺。

相信经过这一直观的感受,就会有一些初认识了。

那么要约邀请,在我看来就是那种,你看上去就有很多选择,可以自己选择要不要买,买哪一些东西。

就像是广告一样,吸引你去买东西一样,这就是要约邀请。

待到你确认下来,买哪一件的物品的时候,你拿着心仪之物走进柜台,那么就是要约的成立,直至工作人员说答应了,那么合同就会正式成立。

所以为了印证什么是要约邀请,举几个例子吧。

例如淘宝商城每个店铺里面的商品展示,例如到了超市,各种各样的商品淋漓尽目地展示出来,任君挑选。

那也是一个要约邀请。

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自动贩卖机,也是如此。

通过简单的讲解,希望大家可以将要约和要约邀请得以区分。

要约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一)案情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其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

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

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本案不同观点对本案中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存在着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已构成违约。

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中,称“我厂愿派人前往购买”。

实际上已表示,只要原告有货,它就将购买,这是对原告发出的购买水泥要约。

而原告发送水泥,实际上是以行为作出承诺,可见,双方已成立买卖合同,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并未构成违约,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并非是一种要约,只是要约邀请,而原告送货,实际上是一种要约行为,据此,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拒绝承诺,如被告拒绝收货,表明它不愿意承诺,这完全是合法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双方已购成买卖合同关系,但由于被告在要约中明确提出“将派人前往购买”,因此,合同的交货方式应是买方自提,而非买方送货。

原告未与被告协商而主动送货,显然是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因此,被告有权拒绝收货。

(三)作者的观点我认为,确定本案被告是否构成违约,首先须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而要判定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认定被告向原告所发出的函电在性质上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所谓要约,《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行测答题技巧正确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行测答题技巧正确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行测答题技巧:类比推理题解题技巧讲解类比推理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判断推理部分的必考题型。

其阅读量很少,少到每道题还不到30个字,因为题干和选项都是由词语组成。

因此,大部分考生往往也只会花不到5分钟的时间来做类比推理题。

但是要想快速准确地得出答案还是得需要一些小技巧的。

下面,中公教育专家根据题干出现的词项个数及考查方式,将类比推理题分为两词型、三词型和对当型三类进行讲解。

一、两词型(一)题型简介两词型是指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中均涉及两个词项的题目,考生需要通过分析题干中两个词项之间的关系,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与题干词项关系最为相似的一组。

基本形式为:A∶B(其中A、B一般为有着某种关系的两个词项)还有一种特殊形式,只在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少数地方公务员考试出现过,其形式为:A 对于B 相当于()对于()(二)解题要点1.当题干两个词项之间无关系时,可通过纵向对比,看是否存在关系;2.当题干两个词项有关系但关系不明显时,可通过引入新的词语,使用遣词造句法在两者间建立联系,从而更直观地表示出题干的词项间关系。

例题:树根:根雕A.陶土:瓷器B.纸张:剪纸C.水泥:砚台D.竹子:竹排中公解析:本题答案选B。

根雕是树根经雕刻而得到的艺术品,剪纸是纸张经剪裁而得到的艺术品。

A项在陶土烧制成瓷器的过程中,发生了化学反应,而根雕和剪纸的制作过程中没有发生化学反应。

二、三词型三词型是指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中均涉及三个词项,考生需要通过分析题干中三个词项之间的关系,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与题干词项关系最为相似的一组。

其基本形式为:A∶B∶C(其中A、B、C为一般有着某种关系的三个词项)三词型解题要点与两词型类似,但由于词项数量较多,因此词项间的关系更加复杂,考生在解题时需要综合考虑三个词之间的关系。

例题:刀:屠夫:肉A.相机:记者:摄影B.剪刀:裁缝:布料C.粉笔:老师:黑板D.法律:法官:犯人中公解析:本题答案选B。

屠夫用刀切肉,裁缝用剪刀剪布料。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答疑精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doc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答疑精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doc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答疑精选:要约与要约邀
请的区别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中,涉及到很多法言法语,对于基本概念的理解,是我们正确解题的基础,一定要重视起来。

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问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回复】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

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所以,我们若遇到这些情况,首先考虑要约邀请,再分析具体内容,如果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那么也有可能是要约,具体的还是要看题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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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呢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呢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

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二、要约邀请如何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条所述的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不仅向他人(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多数人)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某些交易条件。

商业广告则分为提出交易条件和单纯宣传两种情况。

当事人还可以在要约邀请中提出交易条件的保障。

以格式条款为例可以说明问题,因为格式条款通常提出了交易条件。

格式条款既可以以要约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以要约邀请的形式表现出来。

提出交易条件或提出交易条件保障的要约邀请,可以构成法律行为。

这种法律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这种要约邀请之所以是法律行为,是因为它依据邀请人的意志,在邀请人与受邀请人之间产生了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受邀请人是权利主体。

这个权利是依照邀请人单方面的意志产生的。

三、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询价”就是如此,甲方给乙方去信,问:“你公司的自行车以多少钱一辆销售?”此询价尽管被学者们习惯地认为是要约邀请,但是它并不包含交易条件,即不包含合同的条款,因而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意思表示。

真正的意思表示,能够产生司法上的效果,能够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关系。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doc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doc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其实简单的来说是指的当事人的一方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是由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

那么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由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出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要约其实简单的来说是指的当事人的一方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是由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

那么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由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出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效力不同。

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三、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内容。

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

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

四、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

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

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

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邀请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要约。

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

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根据上文可知,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是在于效力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是没有承诺权的。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

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二、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要约的开始生效时间1、要约的生效时间首先涉及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这既关系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承诺期限的问题。

我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

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

具体来说,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要约定义要约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定义要约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定义要约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1. 立盟;立约;约定。

《史记·苏秦列传》:“要约曰:‘ 秦攻楚,齐魏各出锐师以佐之。

’”《旧唐书·崔胤传》:“臣今见与茂贞要约,释两地猜嫌,早致万乘归京,以副八紘恳望。

”《朱子语类》卷二二:“如今人与人要约,当於未言之前,先度其事之合义与不合义。

”2. 指契约、盟约。

《明史·外国传三·日本》:“ 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

” 清俞正燮《癸巳类稿·缅甸东北两路地形考》:“ 缅目渺茫莫报曰:‘愿以两军适中地,筑坛受要约。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二三:“她便和慧修要约:不可在学校里看。

”3. 控制;约束。

《资治通鉴·周赧王四十二年》:“王之地一经两海,要约天下。

”胡三省注:“要约,犹约束也。

” 清唐甄《潜书·尚治》:“廉耻之心亡,要约之意轻。

”4. 邀约;邀请。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佑四年》:“交趾累移文乞会兵讨贼,而朝廷久未报。

观其要约甚诚,纵未能灭贼,亦可使相离贰。

”5. 简约洗炼。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情采》:“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

”6. 犹要紧。

宋朱熹《近思录》卷三:“学者先须读《语》《孟》,穷得《语》《孟》,自有要约处,以此观他经,甚省力。

”[1]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标准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标准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标准1、意义不同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表示不同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

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承担责任不同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二、要约的特点(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二、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

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

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

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有:
Is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

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这是指按法律明确规定为某种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来区别。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

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

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以上就是小编对“如何区别要约和邀请”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案例介绍】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甲、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01型号的钢材2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传真以后,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

而甲钢材厂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100吨钢材。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200吨01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甲钢材厂将100吨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

甲钢材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几种观点】1、被告违约。

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传真,是购买钢材的要约。

而原告发送钢材,实际上是以行为作出承诺,可见,双方已成立买卖合同,故被告拒收货物,构成违约。

2、被告并未违约,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传真并非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原告送货则是要约,对此,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拒绝承诺,本案中被告拒绝收货,即表明它不愿意承诺,这完全是合法的。

3、双方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被告在要约中明确提出“将派人前往购买”,表明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是买方自提,而非卖方送货。

原告未与被告协商而主动送货,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故被告有权拒绝收货。

【评析意见】确定本案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前提是判定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要判定本案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认定被告向原告所发出的传真在性质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4条、15条分别对要约和要约邀请作了规定。

本案被告向原告发出的传真,在性质上属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简析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简析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简析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作者:张宏伟来源:《博览群书·教育》2014年第02期一、邀约的概念和成立条件1.邀约的概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成立要约应该具备的条件(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二、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

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

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

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

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经济法

经济法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则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要约必须包括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而要约邀请则没有这一方面的要求。

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只有订约意图,无具体价格、型号、质量等条款。

(3)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拘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

(4)要约往往是向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请一般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

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

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

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

”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

”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

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

”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

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问:果品公司的传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从某果品公司的传真内容来看,应该是要约邀请。

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这句话很关键,果品公司只是询问,并没有承诺如果有就请发货的意思表示,不满足要约的条件。

下列承诺有效的是()A.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C.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D.承诺通知因为意外事件而迟到,但要约人怠于及时通知承诺人冯某乘坐文某的出租车,冯某下车时将其装有3000元现金及身份证件的手提包遗忘在车上,冯某发现丢包后十分焦急,因不知如何找到文某,而通过该市的交通广播电台发出启事,称若捡到他的手提包并返还,将付给其500元报酬.文某听到后,与冯某取得联系并送还了手提包,文某要求付报酬时遭到了拒绝.文某向法院起诉,冯某答辩说,《民法通则》第79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原主,且我与文某有运送合同在先,才将包遗忘在文某的出租车上,故文某应无偿将手提包返还与我。

公务员测验常识判断要约

公务员测验常识判断要约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一般说来,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一般应向特定人发出。因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成立。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所谓确定的是要求必须明确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产生歧义。所谓完整的是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满足构成一个合同所必备的条件。要约的效力在于,一经被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因此,如果一个订约的建议含混不清、内容不具备一个合同的最根本的要素,是不能构成一个要约的。即使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也会因缺乏合同的主要条件而使合同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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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答题技巧:类比推理题解题技巧讲解
类比推理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判断推理部分的必考题型。

其阅读量很少,少到每道题还不到30个字,因为题干和选项都是由词语组成。

因此,大部分考生往往也只会花不到5分钟的时间来做类比推理题。

但是要想快速准确地得出答案还是得需要一些小技巧的。

下面,中公教育专家根据题干出现的词项个数及考查方式,将类比推理题分为两词型、三词型和对当型三类进行讲解。

一、两词型
(一)题型简介
两词型是指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中均涉及两个词项的题目,考生需要通过分析题干中两个词项之间的关系,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与题干词项关系最为相似的一组。

基本形式为:A∶B(其中A、B一般为有着某种关系的两个词项)
还有一种特殊形式,只在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少数地方公务员考试出现过,其形式为:
A 对于
B 相当于()对于()
(二)解题要点
1.当题干两个词项之间无关系时,可通过纵向对比,看是否存在关系;
2.当题干两个词项有关系但关系不明显时,可通过引入新的词语,使用遣词造句法在两者间建立联系,从而更直观地表示出题干的词项间关系。

例题:树根:根雕
A.陶土:瓷器B.纸张:剪纸
C.水泥:砚台D.竹子:竹排
中公解析:本题答案选B。

根雕是树根经雕刻而得到的艺术品,剪纸是纸张经剪裁而得到的艺术品。

A项在陶土烧制成瓷器的过程中,发生了化学反应,而根雕和剪纸的制作过程中没有发生化学反应。

二、三词型
三词型是指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中均涉及三个词项,考生需要通过分析题干中三个词项之间的关系,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与题干词项关系最为相似的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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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形式为:A∶B∶C(其中A、B、C为一般有着某种关系的三个词项)
三词型解题要点与两词型类似,但由于词项数量较多,因此词项间的关系更加复杂,考
生在解题时需要综合考虑三个词之间的关系。

例题:刀:屠夫:肉
A.相机:记者:摄影B.剪刀:裁缝:布料
C.粉笔:老师:黑板D.法律:法官:犯人
中公解析:本题答案选B。

屠夫用刀切肉,裁缝用剪刀剪布料。

【考点点拨】此题乍一看,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符合。

但肉是名词,而摄影是
动词,排除A项;刀是具体事物,而法律是抽象事物,排除D项。

由词项在句子中的位置可
知,C项黑板不符合。

且刀切肉造成的效果与剪刀切布料造成的效果相似。

三、对当型
对当型,即指题干涉及的词项分别分成两组,每组均缺少一个词项,而四个备选答案中
均涉及两个词项;考生需要将选项的词项与题干匹配之后,综合分析两组词之间的关系,在
备选答案中找出能使两组词关系最为相似的选项。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涉及的对当型都为四词对当型,即题干涉及四个词项的对当型题目。

其基本形式为:A 对于()相当于()对于 B
当题干词项数目增加至六个时,即为六词对当型题目,在某些地方考试中出现过,其形
式为:(): A : B 相当于 C : D : ()
这种题型与两词型和三词型的不同之处在于:题干不存在完整的一组词,即词项间关系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增大了解题的难度。

因此,大家在做题时需要增加代入的过程,即需
要先将选项代入题干后,再分析两组词项之间的关系,能使两组词项关系最相似的选项即为
答案。

例题:()对于表达相当于信件对于()
A.比喻沟通
B.文字载体
C.感情抒情
D.交流包裹
中公解析:本题答案选A。

解析:比喻是表达的一种手段,信件是沟通的一种手段。

B、
C两项都不能形成类似的关系。

D项交流的过程中需要使用表达,但信件与包裹没有这种关
系。

最后,总结下类比推理题的解题步骤,可以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导致误选错误选项,对
解题正确率的提高有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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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题干,定关系。

即观察题干所给词项之间的关系,当题干词项间关系不明显时,可
以使用遣词造句法。

对于对当型题目,我们需要通过将选项代入才能找出词语之间的关系。

2.看选项,先排除。

即根据所找到的词项间关系来分析选项,排除与题干关系明显不符
合的选项。

对于对当型题目,则将选项代入后排除两组词关系明显不同的选项。

3.再对比,定答案。

当我们完成第二步以后,可能有两个选项都看似正确,无法排除,
此时,需要再次对比题干与选项,进行二次辨析。

即分析题干与选项关系之间的共同点和不
同点,找出其中的细微差别,从而选出与题干具有最多共同属性、关系最为相似的选项为正
确答案。

在此过程中的常用技巧有遣词造句法、纵向对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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