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复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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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引言: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扬尘污染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扬尘不仅对空气质量造成了影响,也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了诸多隐患。

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扬尘污染,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扬尘污染管控标准为了确保扬尘污染防治的效果,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扬尘污染管控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针对不同行业的扬尘排放标准,例如建筑工地、物流中心等;二是针对不同地区的扬尘污染管控标准,根据当地的气候、地理环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要求。

这些标准的实施,有效降低了扬尘排放量,改善了空气质量和环境。

二、扬尘治理措施为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扬尘治理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体系:通过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和评估扬尘排放情况,为科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 完善扬尘治理技术:通过引进和研发扬尘治理技术,提高污染物处理效率,降低排放浓度。

例如,使用喷雾系统降低扬尘排放,采用覆盖材料减少裸露土地等。

3. 加强行业监管:增加对扬尘污染重点行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形成有力的行业规范。

4. 提高宣传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扬尘污染危害的认知,倡导绿色出行和生活方式,共同参与扬尘污染防治。

三、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效果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数据来看,扬尘排放量有所下降,城市空气质量得到了改善。

同时,通过管控标准的制定,一些高污染行业得到了有效监管,违规排放现象有所减少。

此外,扬尘治理措施的实施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举个例子,在建筑工地上,采用喷雾系统、覆盖材料等扬尘治理技术,大大降低了扬尘污染的程度。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宣传教育,让企业和公众更加重视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

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学习记录

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学习记录

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记录主题: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培训时间: 2021年 4 月 30 日地点:施工现场培训人:孙苗苗参加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班组一、扬尘管理目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五个到位”审批到位、报备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配备措施到位“六个百分百”100%围挡工地废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化作业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二、管理控制制度(一)日常管理1、施工现场保洁(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彩板钢构围档,墙高1.8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

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①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覆盖;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沉淀池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5)不得损坏沉淀池;(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2)禁止超量堆放;(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4、木工棚管理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环卫局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环卫局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04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监督与考 核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与要求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制
负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负责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 教育工作,普及扬尘污染防治知识 。
监督检查
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 及时督促整改。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制度涵盖范围
•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所有产生扬尘污染的企 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道路保洁、垃圾处理等场所。
02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措施,确 保扬尘治理资金投入,并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具体实施。
0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明确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职责 ,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应急管理措施
总结词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详细描述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配备必要的应急 设施和设备,如洒水车、覆盖网等;建立应急队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 响应;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
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考核。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考核标准与要求
考核标准
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包括工作完 成情况、现场管理效果等方面。
要求
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 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05
附则与附件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 育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宣传教育 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改正。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印发《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绿化作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等活动以及因裸露地面、建筑物表面在自然或者人力作用下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目标原则】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层级责任】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资金保障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协调跨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配合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科技、农业农村、商务、水利、气象等部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宣传引导】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社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办法
第九条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硕质密闭围挡;
2、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入库存放;露天存放的应加以遮盖或在其周围设置封闭性围拦;
3、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4、有条件的工程项目部施工场地宜全部硬化或采取绿化措施,施工主要道路须铺设厚度不小于15cm的混凝土 ;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应是期实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监测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存《施工现场扬尘监测 记录》。
第八条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的申报与公示。
h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的申报 及备案工作。
2、工程项目部在完成备案后,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管理措施在工地大门醒l三]位置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 工结束,公布期间应当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晰完好。
5、在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废水循环利用的车辆清洗设施,利用
其水源对运输车辆进行车帮和车轮清洗,禁止车轮带泥上路,并派专人进行路面保洁工作;
6、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清运,需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的,应采取适量洒水、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减少扬尘;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8、项目对施工场地或道路清扫,应有洒水降尘措施。 9、工程施工应采用商品栓、商品砂浆,减少现场搅拌作业,必需现场搅拌时,应采取适宜的降尘措施。 I。x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泥浆外运应采用 密封式罐车。 第十条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检 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的绩效检 查,按《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办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H—条本办法形成的记录有: 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扬尘监测记录(附件一)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总则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总则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治理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国制定了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扬尘治理工作,加强扬尘治理力度,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扬尘治理管理机构为了统一领导和协调扬尘治理工作,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机构,负责扬尘治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出台具体措施,明确扬尘治理管理机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二、扬尘治理责任各级政府应当明确扬尘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度。

政府各部门要划分扬尘治理责任区域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三、扬尘治理措施扬尘治理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规划管理,控制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源头治理,控制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农业扬尘等扬尘污染源;加强扬尘监测,建立扬尘监测网络,定期监测扬尘污染情况,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扬尘治理工作。

四、扬尘治理监督扬尘治理监督应当由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政府要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扬尘治理督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督和举报,共同推动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扬尘治理经费扬尘治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扬尘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要加大对扬尘治理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扬尘治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治理资金的挪用和滥用。

六、扬尘治理技术支持政府要组织开展扬尘治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加强扬尘治理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更新,提高扬尘治理的技术水平和治理效果。

同时,政府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扬尘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扬尘治理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七、扬尘治理教育培训政府要开展扬尘治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扬尘治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扬尘治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山东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地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地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依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术支撑和科学监测,强化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促进各方合作,实施扬尘污染防治。

第二章扬尘源监管第四条扬尘源指工地、运输车辆等可能产生扬尘的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扬尘源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审批、验收,并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

第六条扬尘源应定期进行扬尘治理,确保扬尘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扬尘源管理单位应依法履行监测和报告义务,建立健全监测记录和报告制度。

第三章扬尘治理技术第八条扬尘治理技术应采用节能、环保、科学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喷淋、覆盖等防尘措施。

2.路面硬化和封闭。

3.提高运输车辆的密封性。

4.植被覆盖等绿化措施。

第九条扬尘治理技术应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保证治理效果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监管执法第十条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执法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对于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单位,监管执法机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监管执法机构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生产、停工整顿等。

第五章合作与公众参与第十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加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众有权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第十五条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的能力。

附件:1.扬尘源规划审批验收办法。

3.相关扬尘治理技术标准。

法律名词及注释:1.扬尘:指固体颗粒物在空气中悬浮的现象。

2.污染防治:指通过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措施来减少或消除污染的过程。

3.执法机构:指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和监督执法的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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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年最新?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培训试题及答案2021.02姓名:成绩:一、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的施行日期是.〔A〕A、2021年4月1日B、2021年5月1日C、2021 年10 月10 日D、2021年1月1日2、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作业区应当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小时内修复.〔C〕A、48B、12C、24D、363、城镇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超过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举措.〔B〕A、二个月B、三个月C、一个月D、五个月4、违反本方法规定,建设施工、物料堆放、码头作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未依法采取有效举措防治扬尘污染的, 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C)A、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5、违反本方法规定,施工单位拒不采取扬尘污染防治应急举措,停止拆除、爆破、土石方等作业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B)A、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制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的目的是:. (ABCD)A、有效防治扬尘污染B、改善大气环境质量C、保证公众身体健康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防尘要求:.(ABCD)A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楚B、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城市治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C、通行限行区域或者路段时,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车速通行D、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举措,预防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3、违反本方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受到罚款处分的,被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根据原处分数额按日连续处罚:.(ABCD )A、超过扬尘污染物排放标准的B、矿产资源开采、加工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的C、物料堆放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的D、建设施工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的4、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应当符合以下防尘要求: (ABCD)A、勘探、采矿及选矿作业中所用设备应当配备粉尘收集等降尘设施B、开采区域内的道路以及开采区到加工区、废料堆场、公路路网的运输通道,应当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等防尘举措C、排岩优先采取外围排岩作业方式,作业时采取湿法喷淋等防尘措施D、尾矿库、排土场、排岩场应当采取喷洒覆盖剂、覆盖防尘网、绿化、复垦等防尘举措5、码头堆放、装卸和运输作业,应当符合的防尘要求包括:0〔ABCD〕A、主干道及辅助道路应当铺装或者硬化,采用湿式机械化清扫方式及时去除散落物料,并采取洒水等防尘举措B、露天堆场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举措C、物料传送皮带应当采取密闭、吸尘等防尘举措D、翻车机房、卸车坑道、码头面、转运站应当设置水力冲洗设备或者真空清扫设施,保持地面整洁三、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1、根据本方法需要使用防尘网遮盖的,防尘网的密度应当符合要求,并采取有效防风加固举措.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 目/100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为2、未完全撤除的建〔构〕筑物或者停工期超过一周的,应当去除现场建筑垃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举措.〔X〕3、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限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举措,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外表压实、遮盖等防尘举措,堆放超过五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X〕4、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 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5、城市道路应当按规定及时清扫养护,保持路面整洁干净,到达本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在容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和不利气象条件下, 应当加大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四、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扬尘污染,是指因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撤除、装饰装修、物料运输、物料堆放、园林绿化、道路养护保洁、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码头作业等活动以及土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结合其污染防治水平、排放强度、企业治理水平、交通运输方式等进行评价和绩效分级,实施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3、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应当采用机械化清扫方式, 配合人工清扫, 做到清扫作业无扬尘,公路路面根本无浮土.路面严重破损的,应当采取限制载重车辆通行或者限制机动车辆通行速度等举措, 防治扬尘污染,并及时进行修复.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研发、推广和应用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专业标准,增强自律治理.5、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那么.6、对公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扬尘污染等违法案件,由上级政府及其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进行挂牌督办, 限期查处、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挂牌督办情况.7、建立绿色信贷制度.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一向人民银行提供省内产牛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8、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应当公布投诉和举报、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及时反应处理结果,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维护投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9、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自动监测、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10、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对扬尘来源进行调查,建立相应的污染源数据库,确定并及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扬尘污染源,每月向社会公布.确定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标准和程序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五、简做题〔每题10分,共20分〕1、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哪些防尘要求〔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 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举措、扬尘监督治理部门、举报投诉等信息;〔二〕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 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三〕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四〕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前方可驶出;〔五〕根据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只能现场搅拌的,应当采取防尘举措;〔六〕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举措,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举措;〔七〕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举措;〔八〕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参照上述规定积极推动农村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轻扬尘污染.2、城市规划区外公路建设施工,应当符合哪些防尘要求〔一〕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二〕向线性工程主体作业区运输土方、材料的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洒水等防尘举措;〔三〕现场进行破碎或者截桩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举措;〔四〕灰土、砂浆、沥青混凝土等采取厂拌,现场堆放的路基填料和施工材料,应当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举措;〔五〕公路建设附属场〔站〕参照本方法关于物料堆场防尘要求实施;〔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原创】2021年最新?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培训试题2021.02姓名:成绩:一、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的施行日期是.〔〕A、2021年4月1日B、2021年5月1日C、2021 年10 月10 日D、2021年1月1日2、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作业区应当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小时内修复.〔〕A、48B、12C、24D、363、城镇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超过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举措.〔〕A、二个月B、三个月C、一个月D、五个月4、违反本方法规定,建设施工、物料堆放、码头作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未依法采取有效举措防治扬尘污染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A、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5、违反本方法规定,施工单位拒不采取扬尘污染防治应急举措,停止拆除、爆破、土石方等作业的,由监督治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A、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三、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制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的目的是:.()A、有效防治扬尘污染B、改善大气环境质量C、保证公众身体健康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防尘要求:.()A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楚B、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城市治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C、通行限行区域或者路段时,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车速通行D、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举措,预防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3、违反本方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受到罚款处分的,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根据原处分数额按日连续处罚:.()A、超过扬尘污染物排放标准的B、矿产资源开采、加工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的C、物料堆放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的D、建设施工未依法采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的4、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应当符合以下防尘要求:.〔〕A、勘探、采矿及选矿作业中所用设备应当配备粉尘收集等降尘设施B、开采区域内的道路以及开采区到加工区、废料堆场、公路路网的运输通道,应当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等防尘举措C、排岩优先采取外围排岩作业方式,作业时采取湿法喷淋等防尘措施D、尾矿库、排土场、排岩场应当采取喷洒覆盖剂、覆盖防尘网、绿化、复垦等防尘举措5、码头堆放、装卸和运输作业,应当符合的防尘要求包括:—.〔〕A、主干道及辅助道路应当铺装或者硬化,采用湿式机械化清扫方式及时去除散落物料,并采取洒水等防尘举措B、露天堆场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举措C、物料传送皮带应当采取密闭、吸尘等防尘举措D、翻车机房、卸车坑道、码头面、转运站应当设置水力冲洗设备或者真空清扫设施,保持地面整洁三、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1、根据本方法需要使用防尘网遮盖的,防尘网的密度应当符合要求,并采取有效防风加固举措.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 目/100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2、未完全撤除的建〔构〕筑物或者停工期超过一周的,应当去除现场建筑垃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举措.〔〕3、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限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举措,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外表压实、遮盖等防尘举措,堆放超过五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4、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5、城市道路应当按规定及时清扫养护,保持路面整洁干净,到达本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在容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和不利气象条件下, 应当加大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四、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扬尘污染,是指因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撤除、装饰装修、物料运输、、园林绿化、、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码头作业等活动以及土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结合其污染防治水平、、企业治理水平、等进行评价和绩效分级,实施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3、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应当采用机械化清扫方式,配合 , 做到清扫作业无扬尘,公路路面根本无浮土.路面严重破损的,应当采取限制或者限制机动车辆通行速度等举措,防治扬尘污染,并及时进行修复.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研发、推广和应用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设备;鼓励、支持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专业标准,增强自律治理.5、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 ,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的原那么.6、对公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扬尘污染等违法案件,由上级政府及其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进行 ,限期,并向社会公开挂牌督办情况.7、建立绿色信贷制度.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一向人民银行提供省内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作为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8、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应当公布投诉和举报、等,依法受理、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及时反应处理结果,并为投诉人、 ,维护投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9、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10、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对扬尘来源进行调查,建立相应的 ,确定并及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扬尘污染源,每月向社会公布.确定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标准和程序由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五、简做题〔每题10分,共20分〕1、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哪些防尘要求2、城市规划区外公路建设施工,应当符合哪些防尘要求??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已经2021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2021年2月7日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证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治理活动.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那么.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治理和财政投入保证机制.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治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市治理、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行政等部门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治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发现扬尘污染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治理责任的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本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时限等,并组织实施.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举措,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并对污染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当责任.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研发、推广和应用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专业标准,增强自律治理.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增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新闻媒体应当增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 并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防治举措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有效举措预防、减少扬尘污染,保证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本省扬尘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治理局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以下防尘要求:〔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 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举措、扬尘监督治理部门、举报投诉等信息;〔二〕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 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三〕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四〕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前方可驶出;〔五〕根据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只能现场搅拌的,应当采取防尘举措;〔六〕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举措,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举措;〔七〕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举措;〔八〕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 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举措.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参照上述规定积极推动农村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轻扬尘污染.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除符合本方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防尘要求:〔一〕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限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举措,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外表压实、遮盖等防尘举措,堆放超过八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二〕工程主体作业层应当使用密目式平安网进行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三〕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清扫时应当洒水防尘;〔四〕高空作业施工中,施工层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者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五〕装饰装修施工中,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应当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防尘举措.第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构〕筑物撤除施工,除符合本方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外,还应当采取洒水、喷淋、喷雾等防尘举措,及时清理废弃物.采取爆破方式撤除的,爆破前应当采取内外洒水、喷淋等方式淋湿建〔构〕筑物,爆破后应当立即采取防尘举措.。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山东省面临着严峻的扬尘污染问题。

扬尘污染不仅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威胁,还对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山东省制定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扬尘污染的治理和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总则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该管理办法的宗旨是加强源头控制、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源头控制为了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山东省将加强对各类行业的源头控制措施。

首先,要求工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排放,例如使用封闭式设备和湿法处理等技术手段。

其次,要求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单位采取防尘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排放不超过规定标准。

此外,还将加强农业和港口等行业的扬尘管控,减少农作物收获和物料装卸过程中的扬尘排放。

三、监测与评估为了及时了解扬尘污染的情况,山东省将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将定期对各类排放单位的扬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达标的情况。

同时,将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估,确定扬尘污染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四、技术支持与培训为了提高各类排放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山东省将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

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班,推广先进的扬尘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促进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五、法律责任与处罚。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山东省的大气环境质量,防止扬尘污染的发生和扩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所有扬尘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扬尘污染源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工具等。

第二章扬尘污染防治基本要求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条扬尘污染控制应当采取合理的工程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扬尘防治设施、封闭作业场所、控制裸露土地、覆盖料堆等。

第五条扬尘污染源应当制定扬尘防治措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监测、反馈、整改,确保控制效果达标。

第三章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第六条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安装、调试、使用扬尘防治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建筑工地应当制定扬尘防治方案,采取湿法施工、封闭施工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扩散。

第八条交通运输工具应当安装扬尘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减少扬尘排放。

第九条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第十一条对于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扬尘污染源,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扬尘污染:指由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等活动产生的固体颗粒物悬浮在空气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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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年最新《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培训试题及答案2020.02姓名:成绩: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1、《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施行日期是。

(A)A、2020年4月1日B、2019年5月1日C、2020年10月10日D、2020年1月1日2、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作业区应当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时内修复。

(C)A、48B、12C、24D、363、城镇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者遮盖等防尘措应当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措施。

(B)A、二个月B、三个月C、一个月D、五个月4、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施工、物料堆放、码头作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

(C)A、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5、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拒不采取扬尘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停止拆除、爆破、土石方等作业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

(B)A、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1、制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目的是:。

(ABCD)A、有效防治扬尘污染B、改善大气环境质量C、保障公众身体健康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ABCD)A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B、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C、通行限行区域或者路段时,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车速通行D、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3、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受到罚款处罚的,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管理。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分类施策、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应注重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经济发展的综合平衡,推动扬尘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第五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扬尘污染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监测、评估、报告、发布、应急处置等体系,及时掌握扬尘污染状况,做好管理评估和应急响应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行为。

第二章扬尘污染源控制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覆盖裸土、湿法施工、喷雾降尘等。

第九条城市道路清扫、清洗单位应加强对道路上的扬尘清扫工作,保持道路的清洁。

第十条渣土运输和地面装卸作业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覆盖运输车辆、进行湿法装卸等。

第十一条矿山开采单位应配备先进的扬尘控制设备,确保矿山开采活动不产生明显的扬尘污染。

第十二条其他涉及扬尘污染的行业和领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

第三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三条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措施,加强规划设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应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清扫、清洗、渣土运输等单位的监管,促使其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十五条应组织开展科研项目,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第十六条应建立扬尘污染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扬尘污染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扬尘污染防治机构与人员第十七条扬尘污染防治机构应由相关部门设立,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划、指导、监测和管理。

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南京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公民的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分类管理。

第四条南京市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专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

第二章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要求第五条南京市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要求,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防治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主要包括降低PM2.5、PM10等细颗粒物的浓度,减少扬尘污染源的数量和排放量。

第三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八条南京市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源的监管,建立健全扬尘排放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措施。

第九条南京市应当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的治理,推广使用防尘网、覆盖材料等防治设施,加强水洒、喷淋等降尘技术的应用。

第十条南京市应当加强对建筑拆除、装修施工等扬尘污染源的管理,建立施工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处罚力度。

第十一条南京市应当加强对散煤、散煤炉等燃煤污染源的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煤炭的使用量。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南京市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定期进行扬尘污染源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应当严格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附件一、南京市扬尘排放清单附件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要求法律名词及注释:1、PM2.5:指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

2、PM10:指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目录一、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3)二、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控制措施 (5)(一)扬尘污染防治目标 (5)(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5)三、扬尘治理责任制 (6)(一)项目经理 (6)(二)生产经理 (6)(三)技术负责人 (7)(四)施工员 (7)(五)环保员 (8)(六)施工班组 (8)四、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 (9)五、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9)六、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10)七、保洁制度 (11)八、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1)九、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制度 (13)十、扬尘治理处罚制度 (14)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本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确保施工现场每一个扬尘污染源、每一个扬尘污染行为都有人管、有人负责,必须坚持扬尘污染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标准,从问题点入手,强抓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解决当前本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特编制本制度。

一、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为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达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要求,成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安组。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机构图二、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控制措施(一)扬尘污染防治目标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必须打围作业。

2、必须硬化道路。

3、必须设置冲洗设施。

4、必须及时洒水作业。

5、必须落实保洁人员。

扬尘质量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质量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质量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防控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主管部门市、区、乡镇政府环保部门负责扬尘质量防治管理工作,实施日常监管,指导和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防治工作。

三、责任单位1.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扬尘防治方案的编制及实施,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大量扬尘。

2.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现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心。

3. 监理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 监测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扬尘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反馈给主管部门,为相关单位的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四、扬尘防治措施1. 施工单位要合理设置围挡,采取封闭拆除、湿法施工等措施,防止扬尘向周围环境扩散。

2. 硬质路面要保持清洁,避免车辆行驶时扬尘产生,对于路面未硬化的地方,要及时进行喷水降尘处理。

3. 施工现场周边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减少扬尘的源头。

4. 扬尘治理装置要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漏沙和漏尘现象发生。

5. 禁止在风力较大的天气条件下进行扬尘源活动,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六、奖惩办法1. 对于因扬尘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和影响,主管部门有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2. 主管部门将根据责任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由主管部门牵头,经相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以上就是扬尘质量防治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重视和支持,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感谢各位的合作和支持!。

扬尘防治管理规程

扬尘防治管理规程

扬尘防治管理规程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工地建设、道路施工、工业生产等活动也不断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扬尘污染日益加重。

扬尘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扬尘防治变得尤为重要。

扬尘防治管理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道路施工扬尘防治、工业生产扬尘防治等。

首先,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是一个关键环节。

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如覆盖裸露土地、使用固体覆盖物、加装喷淋设备等。

此外,还应维护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定期清洗和维护,以减少扬尘污染。

其次,道路施工扬尘防治同样重要。

道路建设过程中,需要浇水、喷洒抑尘剂等手段来控制扬尘情况。

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挡风网、喷水降低施工影响等方式来减轻扬尘污染。

同时,道路施工单位应该合理规划施工工序,减少停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从而减少扬尘的产生。

再次,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同样需加强。

工业生产释放的废气和废弃物通常包含大量的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们的健康。

对于这些工业企业来说,应该优化工艺流程,降低或淘汰高扬尘排放的设备。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治理体系,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在扬尘防治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扬尘防治的立法和监督工作。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奖励政策等措施来鼓励企业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企业应该增强环保意识,采取积极的措施,推行绿色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扬尘排放。

而每个个人也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从小事做起,如减少开车、节约用水等,共同参与扬尘防治工作。

扬尘防治管理规程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监督,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各方共同合作,加大扬尘防治力度,才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们的健康。

让我们联手行动,共同建设一个绿色、清洁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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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机组检修(包括大小修、技改项目实施、抢修)过程中涉及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结合以上情况制定本措施。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一、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工程项目竣工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六)在厂区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七)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二、房屋建设施工防尘要求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二)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五)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三、在厂区范围内的道路与管线施工,除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二)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四、在厂区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作业中,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二)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四)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物料运输防尘要求
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

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

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堆场、露天仓库的防尘要求:
(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
六、在厂区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
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七、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措施
(一)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二)以3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泥地应当栽种绿化或者铺装。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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