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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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模板7篇

业主公约模板7篇

业主公约模板7篇第1篇示例:业主公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邻里和睦,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条小区业主公约是小区业主和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全体业主和居民应当遵守本公约,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保护公共设施,共同保护小区环境。

第四条小区管理委员会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公约的宣传、监督和执行,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作为小区居民的代表组织,协助管理委员会开展公约的宣传、监督和执行工作,主动协助管理委员会处理小区内的纠纷。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第六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城市的环境卫生条例,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第七条业主和居民应当共同保护小区的绿化和花草,不随意破坏和损坏花木。

第八条遛狗的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带狗出门应当使用牵引绳,不得让狗随地大便,并及时清理狗的粪便。

第九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禁烟规定,不得在楼道、电梯、公共区域和绿化带内吸烟。

第十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小区管理委员会的环境整治活动,共同营造整洁、美观的小区环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和居民应当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家庭和财产的安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业主和居民应当严格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设跨越电线,确保小区电力安全。

第十三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走廊堆放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灭火器旁设置障碍物。

第四章社区秩序第十五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影响他人。

第十七条业主和居民应当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宁和谐,不得在小区内进行赌博、赌博广告宣传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五章公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公约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依照公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尊敬的业主们: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保证大家的权益与安宁,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恳请各位业主积极遵守,并共同监督与执行,相互约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静、文明的社区环境。

一、公共秩序与安全1. 尊重邻里,维护公共秩序,不进行吵闹、争吵、斗殴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2.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乱丢杂物、擅自改装电线等违规行为。

3. 按照规定停放、储存自行车、电动车等个人交通工具,不占用公共通道、楼道等场所。

二、环境卫生与公共设施4. 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楼道、走廊、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整洁。

5. 爱护公共设施与绿化环境,不随意损坏、毁坏公共设施,不私自占用或破坏绿地。

三、噪音与邻里关系6. 遵守居住区域内的安静时段,不高声喧哗、大声高歌,特别是在晚间避免噪音扰民。

7. 注意与邻里和睦相处,不干涉他人家庭生活,不私自侵犯他人权益。

四、交通管理与安全8.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步行,并注意给予行人优先通行权。

9. 不随意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妨碍紧急救援,保证小区交通畅通与安全。

五、宠物管理10. 若养宠物,请遵守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小区爱犬管理政策进行管理,确保宠物不影响他人生活、卫生与安全。

六、违规处理11. 对于违反公约的行为,物业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知、罚款等措施。

请各位业主以身作则,若发现他人违反公约行为,可及时向物业进行举报,共同保障我们的安全与权益。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小区业主委员会日期:(年)(月)(日)。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2019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2019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2019一、总则。

咱们这小区啊,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住在这儿呢,都得守点规矩,这样咱们的日子才能过得舒心又自在。

这个业主公约呢,就是咱们共同遵守的一些小约定,都是为了让咱们小区变得更好。

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 (一)权利。

1. 咱业主啊,对自己的房子那可是有绝对的使用权,就像那是自己的小天地一样。

想怎么布置自己的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小区的规定,那都随您的心意。

2. 有权利参与小区的管理事务。

比如说,小区要搞个什么活动啊,或者要决定一些和大家有关的事儿,您就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投票啥的。

这就像咱们在家里商量事儿一样,每个人都有发言权。

3. 享受小区里的公共设施。

像花园里的那些长椅啊,小区的健身器材啊,那都是咱们业主共同的福利,您可以尽情地使用。

也要爱护着点,可不能搞破坏哦。

# (二)义务。

1. 按时交物业费这可是必须的。

您想啊,物业就像咱们小区的管家,给咱打扫卫生、维护设施啥的,人家干活也得有报酬不是?要是都不交物业费,这管家也没法好好干活了,小区不就乱套了嘛。

2. 遵守小区的作息时间。

晚上别制造太大的噪音,大家都要休息呢。

您要是大半夜的还开着音响唱歌或者吵架啥的,那可就影响到邻居了。

这就好比您在家里,晚上也得轻声细语,不能打扰家人休息一样。

3. 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

这公共的地方就像咱们小区的脸,要是到处乱扔垃圾、乱涂乱画,那多难看啊。

咱得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家一样爱护,看到垃圾顺手捡起来,这也是一种美德呢。

三、物业使用及维护。

# (一)房屋装修。

1. 要是您打算装修房子啊,得提前和物业报备一下。

这就像是您要在家里搞个大工程,得和家人说一声是一个道理。

而且呢,装修的时候得按照规定的时间来,不能想啥时候动工就啥时候动工,可不能影响到邻居们的正常生活。

2. 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这房子的主体结构就像人的骨架一样重要,要是给破坏了,那可就危险了。

您要是想在墙上打个洞或者拆个墙啥的,得先问问物业或者专业人士,可别自己乱来。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请注意,以下是一个业主公约的示范文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业主公约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居住环境,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和权益,特制定本业主公约,请业主共同遵守并予以执行。

第一章业主权益与义务第一条业主享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并按规定参与小区事务的权益;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营。

第二条业主享有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参与小区事务讨论、决策的权益;应当合理利用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平台,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业主享有自主决定自己住房的室内装修和改造的权益;应当确保装修过程不对其他业主造成干扰和损害,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条业主享有公共设施和环境的合理使用权益;应当爱护和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第二章小区环境管理第五条业主应当保持住房外立面整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挂设广告、横幅等,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和污水。

第六条业主应当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和有害物质;禁止在楼梯间、过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七条业主应当认真履行分类投放垃圾的义务,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垃圾投放;禁止将垃圾乱倒或乱扔。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八条业主应当严格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需要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提前通知相关业主并获得同意。

第九条业主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扰民等;闯红灯、逆行等违停行为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业主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关注小区安全,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对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二条业主应当以友善和谐的方式解决小区内的争议;对于复杂的纠纷,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并接受法律判决。

第六章公约修改与生效第十三条对于本公约的修改,应经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决议,并由物业公司监督执行。

苏州市《业主公约 》示范文本

苏州市《业主公约 》示范文本

苏州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_ 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业主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 (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一) 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需经相邻业主、使用人_____同意后,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二)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业主、使用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赔偿;(三)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四) 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人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具体实施,维修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 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时,业主要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业主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参加本住宅区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二、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四、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本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环境卫生。

公共秩序、安全、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七、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物业装修的有关规定,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做出书面承诺,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江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使用人。

业主或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承担分户门以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责任,费用自理。

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因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损坏、已经或可能危害毗邻物业,危害公共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

业主公约范本(通用版)

业主公约范本(通用版)

业主公约范本(通用版)业主公约本公约签订于【】年【】月【】日。

为维护_________小区(大厦)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小区物业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相处的小区(大厦),制订本公约。

第一章业主的权利一、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三、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四、有权就本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五、有权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小区的各项管理事项有决定权。

六、有权根据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精选七、有权对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有权请求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违章粉饰装修和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动予以制止、纠正。

九、全体业主对未按物业行政部门规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和未取得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业服务免费尺度,能够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十、占用小区道路、绿地、广场、空地泊车的净收益,占用广场、大堂、空地等搞告白宣传和经营促销活动的净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一切,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十一、占用屋面搭设广告牌和通讯发射装置的净收益属屋面覆盖下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业主的义务一、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当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妥物业入住有关手续,签署有关文件。

二、业主必须按规定依时缴纳应支付的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和水电费。

1、业主应当于每月日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包括建设单位未售出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
则》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9.19
•【字号】苏住建物〔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合同
正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示范文本的通知
苏住建物〔2022〕4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五个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使用。

附件: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2.《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3.《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4.《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苏州市小区业主公约范本(标准通用版)

苏州市小区业主公约范本(标准通用版)

苏州市小区业主公约范本(标准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公约旨在规范苏州市小区业主之间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和谐的社区关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苏州市所有小区的业主及其家属。

第三条守则1. 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2. 业主应尊重邻居和社区公共秩序,不得产生噪音、污染和任何不良行为。

3. 业主应爱护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不得破坏和乱扔垃圾。

4.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住房管理第四条住房使用1. 业主应按照约定方式使用自己的住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出租。

2. 业主应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资源,勿浪费。

第五条装修管理1. 业主进行装修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2. 装修时应注意施工噪音和施工时间,避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第六条安全管理1. 业主应保证住房内外的安全,定期检查电路、电器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并及时修理。

2. 业主应妥善保管住房钥匙,防止丢失和被盗。

第三章环境卫生第七条垃圾分类1. 业主应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 业主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和污染环境。

第八条绿化养护1. 业主应共同爱护小区的绿化植被,不得破坏或乱采乱挖。

2. 业主应定期养护自家的花草植物,保持小区环境美观。

第九条消防安全1. 业主应定期检查住房内的消防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2. 业主应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自我防灾意识。

第四章社区活动第十条社区参与1. 业主可积极参加小区组织的各类社区活动,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2. 业主可提出有益于小区发展和改进的建议,共同建设美好社区。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1. 业主之间产生纠纷时,应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可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寻求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公约修订1. 本公约的修改应经过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的讨论和投票,并获得过半数业主的同意。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1. 引言本业主公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安全以及居民的权益保护。

所有业主和居民都应遵守该公约。

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宅和公共区域。

在小区居住的每个业主和居民都有义务遵守并履行公约规定。

2. 公共区域使用规定1.所有居民都有权利使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但必须尊重其他人的使用权。

使用公共区域时,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2.禁止在公共区域内进行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摆摊、演出和广告宣传等。

3.对于公共区域内的设施和设备,如花坛、健身器材等,居民使用完毕后应保持整洁并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状况。

4.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饲养宠物,如有需要,可使用专门的宠物园区。

3. 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在小区内从事危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燃放烟花爆竹、滑翔伞、放风筝等。

任何危险物品和设备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注册方可使用。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修改电路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电击等安全隐患的行为。

如有需求,需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批和施工。

3.禁止倾倒垃圾和污水到小区内的河流、沟渠和花坛中。

请将垃圾放置在指定的垃圾箱内,并按时垃圾分类倒置。

4.每个业主和居民都有义务关注小区的安全情况,如发现火灾、漏水、电路故障等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4. 邻里和睦共处规定1.严禁在小区内产生噪音干扰邻居。

特别是在晚上10点至早上7点期间,应保持安静。

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高声喧哗、播放音乐或电视、敲打或抛掷物品等行为。

2.对于邻里间产生的纠纷和冲突,请居民通过和平对话和妥善解决。

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请物业管理处介入协调。

3.每个业主和居民都有义务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禁止在公共区域和自家门前乱丢垃圾或堆放杂物。

请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小区环境的维护工作中。

5. 公共交通和停车管理规定1.禁止在小区内违章停车。

居民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合理使用停车位。

2.对于访客的停车,请向物业管理处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尊敬的业主: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制定了业主公约,希望您能积极遵守并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

以下为业主公约的具体内容:第一条尊重他人1.业主在小区内行为举止应文明有礼,不得喧哗、乱扔垃圾或者影响他人休息。

2.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影响通道和美观。

第二条爱护环境1.业主应当爱护小区绿化植物,不得随意砍伐、破坏或乱涂乱画。

2.不得在小区内乱倒污水、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第三条安全防范1.业主须加强安全意识,不得私自改装燃气管线、电路线路等公共设施。

2.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楼道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社区自治1.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自治事务,支持物业和业委会的工作。

2.不得擅自在小区内组织集会、聚众闹事,不得扰乱小区正常秩序。

第五条卫生管理1.业主应积极配合小区卫生管理工作,不得私自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2.不得在小区内丢弃废弃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

第六条共建和谐1.业主应积极参加小区文明建设活动,促进邻里和谐关系。

2.不得在小区内进行饲养违禁动物,不得私自扩建违建或使用房屋。

第七条公共设施1.业主不得私自占用公共设施,如停车位、楼道、电梯等。

2.不得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如电梯、门禁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1.业主应尊重物业工作人员,不得辱骂、恐吓、打骂物业工作人员。

2.不得私自扣留物业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无理取闹。

【温馨提示】为了更好地履行业主公约,我们建议您将公约内容贴在小区显眼处或公告栏上,提醒业主们共同遵守。

希望我们每一位业主都可以为小区的和谐共处出一份力,让小区成为一个理想的居住环境。

第二篇示例: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第一条业主公约的目的为了维护小区的生活环境,促进业主之间的和睦相处,加强业主的自律意识,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条业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享有小区内的基本生活权益,包括安全、安静、干净的居住环境。

苏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苏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苏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年月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______ 南: ________ 西:__________ 北: ________三、物业类型:(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 房屋总建筑面积:__ 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 平方米,计__ 套,非住宅___ 平方米,计 ___ 套。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十一)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有关业主公约范本

有关业主公约范本

有关业主公约范本以下是一个关于业主公约的范本,供参考:业主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加强业主之间的团结与合作,提升住宅楼内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章:业主权利与义务第二条业主享有按期交纳物业费的权利,有权参与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决策。

第三条业主有权对共用设施进行合理使用,对公共区域进行卫生保洁。

第四条业主有义务按照住宅楼的规定进行装修,并在装修期间保证不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

第五条业主有义务遵守住宅楼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生活,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条业主有义务支付相关的费用,包括物业费、维修费等。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住宅楼的业主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进行决策。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当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并正式记录会议内容以及决议结果。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大多数业主的同意,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第十条住宅楼的业主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住宅楼的事务。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公正和透明的运作。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住宅楼的业主应当保持楼道和电梯的畅通和清洁。

第十四条住宅楼的业主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和设备,并遵守相关规定使用。

第十五条住宅楼的业主不得擅自改动公共部位的结构和装修。

第十六条住宅楼的业主不得擅自挪用公共经费和资源。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公约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业主公约的修改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

第十九条本业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仅为一份业主公约范本,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甲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乙方:国籍:住址:电话:本公约的甲方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乙方为层单元之购买方,含其执行和委托人。

本公约对双方签约人具有法律约束。

一、总则第一条:本公约属于协议、合约性质。

订立本公约的目的,是要清楚和明确各项规则,使物业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物业管理者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双方都明白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本公约将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并对全体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每个业主对其单元有全权之处理权,包括出售、转让、按揭、出租、批准享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而无须其它业主或对该物业有任何权益的人士同意,但该处理须明确地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

若任何业主出租其单元给任何租客或租户,须就业主及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遵守本公约的条款向其权利人负责。

第四条:有关名词的定义: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1、“该物业”:指座落于2、“发展商”: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物业管理公司”:指4、“业主大会”:指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该物业重大管理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5、“业主管理委员会”:指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其物业权益,并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6、“业主”:指根据相关的销售合同或预售契约拥有物业全部或部分单元的房产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或多个法人与自然人及发展商,以及他们合法的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和因单元抵押而依法可处分抵押单元的抵押权人。

7、“使用人(非业主使用者)”:指业主所购单元的承租人、借租人、代理人(委托人)、雇员、访客及业主许可进入或使用其单元的其他受许可的人员。

8、“公共地方”:指在该物业内由发展商根据本公约所指定的公共地方。

其中包括正门入口、入口大堂、电梯大堂、楼梯间、信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物业外墙、梯台、配电室、泵房、空调机房、监控中心、消防设备控制室、井道、水箱、升降机、天面屋顶及为该物业的业主和租客及真正访客而设并供其共享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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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_ 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业主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 (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
(一) 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需经相邻业主、使用人_____同意后,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业主、使用人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赔偿;
(三)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四) 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人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具体实施,维修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 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时,业主要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一)业主应当按照苏州市政府《关于转发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实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 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___________代管;
(三)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 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者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

第五条 (物业维修和更新的实施)
各业主同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业管理企业直接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 属规定的急修项目;
(二) 物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 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房屋;
(四) 出现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
(五) 物业维修和更新费用在______元以下;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业主同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小组书面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 物业维修和更新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上 _________元以下;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各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自改变物业的原设计用途;损坏或者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房屋外貌;
(二) 在高层住宅室外设置晒衣架;
(三) 封闭阳台;
(四) 随意停放车辆;
(五) 饲养家禽、家畜;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利用物业设置设施获利的归属)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支付设置费用。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 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按规定交付有关费用的责任)
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室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业主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理)
业主违反本公约第六条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项措施予以制止:
(一) 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连带责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公约的效力)
本公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遵照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约的修改)
本公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

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公约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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