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经济学 第三章 林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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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地开发利用存在不合理现象;
⑸林地管理机构、机制、法制等不健全 。
林业产权的界定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
(1)明确产权主体 (2)发展多样化的产权制度:私有产权、公 司产权、社团产权、公共产权、国有产权
国有
集体所有
58%
42%
(3)改善产权制度实施的环境:产权市 场及其法规
4.林业产权制度的稳定及其维护
(7)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理论 (8)可持续林业理论 (9)社会林业理论
三、我国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1.生态林业理论 2.现代林业论 3.木材培育论和林业分工论 4.林业二元结构论 5.可持续发展理论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本节的主要内容是现阶段我国
林业主要经营形式、其影响因 素及我国的林地使用制度。
⑵林业生产特点;
⑶森林资源状况;
⑷经营特点。
第三节、林业产权
一、产权基本理论 1.产权的含义 产权是法定主体对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和处置权的总称。 产权概念属于现代经济学范畴
现代经济学使用产权概念具有以下特点: 1. 注 重 产 权 的 现 实 形 式, 即 产 权 的 实 际 支 配 权。 2. 产 权 主 体 的 泛 化。 3.产权分析的定量化
㈠印度的社会林业 ㈡泰国的社会林业
第五节 社会林业
四、我国社会林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㈠我国社会林业发展现状 ㈡我国社会林业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⒈权属与责任问题 ⒉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相结合的问题 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利益分配 问题 ⒋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发挥问题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五、社会林业的发展前景
合作社时期1953-1956
--林地集体所有制的逐步确立
农民的私有林被要求 入合作社
成立专业化组织,农 民加入各种不同的组 织承担集体劳动 私有林主入社的林木 由国家提供固定的补 偿,不管投入多少 私有林地所有权消失, 林地的公有制从此确 立
人民公社化时期 1957-1980 --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确立
二、世界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㈠法正林理论利益森林永续利用理论: (二)森林多功能理论 森林多功能理论强调林业经营三大效益一体化 经营,强调生产、生物、景观和人文的多样性 。原则上实行长伐期和择伐作业,人工林天然 化经营。 (三)林业分工理论 对所有林地不能采取相同的集约经营水平,只 能在优质林地上进行集约化经营,并且使优质 林地的集约经营趋向单一化,从而导致经营目 标的分工。(海蒂)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建立 了家庭联产承包制,随后,耕 地的分配模式也引入林地的经 营。 “ 林业三定” 政策的实行, 标志着中国农村集体林地统一 经营模式的改变。自此,农村 集体林地由统一经营逐步向分 户经营过度。
集体林改-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 2004—present
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 集体统一经营方式转变的又一 个重要里程碑。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一、林业经营理论的特点
㈡从林业经济管理角度看林业经营的特点
⑴天然林与人工林并存; ⑵人工培育森林生产时间长,资金周转慢; ⑶森林资源可再生; ⑷可以充分而有效地利用自然力; ⑸林业经营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 一体; ⑹林业是具有三种产业属性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二、我国主要林业经营形式
国有林的经营形式
80年代以后,国有林出现了多种经营形 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场长目标承包经营; ⑵职工个人或分户承包经营; ⑶联户或邀伙承包经营; ⑷阶段劳务承包; ⑸分场或工区(站)经营包干;
、国有林的经营形式
⑹家庭林场经营; ⑺联产联利承包经营; ⑻股份合作经营; ⑼社会劳动承包经营; ⑽租赁经营; ⑾森工企业集团公司; ⑿股份制企业。
2.林业产权的特点 受益的外部性 排他的有限性 产权界定和保护的困难性 交易的复杂性 资产的流量性 受益预期 的不确定性 计量的困难性
3.林业产权的界定
我国林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⑴产权主体缺位,资源家底不清; ⑵林地权属紊乱; ⑶权责不清和不匹配; ⑷产权缺乏维护和保护。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二、世界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㈣近自然林业经营理论
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核心是以一种理解和尊重自然 的态度,经营森林使其达到接近自然的状态,当 然这种状态以原生植被和自然演替为参照:
(五)无性系林业理论: (六)新林业理论
特点:把所有森林资源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不但强调木材生产,而且极为重视森林生态效 益和社会效益。 。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森林法 》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 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 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进行登记,确认 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发放的证书。也就是说,林 权证是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进行登记 后,由申请人所持有的记载林地和林木这一不 动产登记内容的纸质证书,它是财产权证书的 一种。
产权 (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产权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归属;
从产权的本质意义讲:产权=所有权;
拥有产权即拥有四权,但产权人可以通过让渡 而失去四权中的部分或全部; 拥有四权也不意味着就是产权人,非产权人可 以通过赎买或按规定获得四权的部分或全部。
第三节、林业产权
2.产权的特点:
• • • • • 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形态 排他性产权的契约性质 产权是一组权力,是多种权利的总和 产权的统一性和不完全性 产权的起源与资源稀缺性及交易费用有关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一、林业经营形式及其沿革
林业经营形式是在一定的所有制条件 下,通过林业生产、再生产过程诸环 节,体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要素组合的 方式、规模及责、权、利关系。
林地权属历史沿革
森林国家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的确立(பைடு நூலகம்地改革时期) 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 国家宣布大森林归政府管理,其他山林等可分土地可 以分配给人民,并发给土地证。
第三节、林业产权
3.产权制度与产权关系
产权关系是指财产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 权﹑处置权与由法律界定的经济当事人之间 的权力关系。 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下产权的组合﹑ 调节﹑保护的制度安排。 产权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权界定﹑ 产权结构安排﹑产权保护。
产权制度的功能:界区功能;激励功能 ;约束功能;交易功能。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二、我国主要林业经营形式 集体林业经营形式
㈠家庭经营(自留山) ㈠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 ⒈承包经营 ⒉租赁经营 ㈡股份合作制 ⒈村林业股东会 ⒉多形式的林业联营实体 ㈢股份制企业 ㈣企业集团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三、林业经营形式的影响因素
⑴生产力发展水平;
林权证的性质 林权登记发证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及其 《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对林地林木的权属关 系、坐落、四至、面积、用途等情况登记与专 门的册簿,并合法权属证书,以保护权利人对 土地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 的一项制度。
4.林业产权制度的稳定及其维护
所有的私人生产都被 禁止,实行集体劳动
集体森林缺乏经营, 遭到一定的破坏
人民公社化时期 1957-1980
人工造林 年年造林不见林
林地个人经营制度的确立
自留山、责任山制度的确立( 1981年林业三定) 林地家庭承包制度的确立(本 世纪初集体林改)
林地三定 1981 --
农村集体林地由统一经营逐步向分户经营过度。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国2003年颁布 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大举措。 体现了法律所规定的“农民的事情农民作 主”的精神。如农村重大财产处理问题须 经村民大会全体成员或村民代表2/3表决通 过方可实施的议事规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均 林地到户,实行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采 取像耕地一样的分配方式来分配林地,使 农民基于社员权而享有平等的获得集体林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二、社会林业系统和基本类型
㈠广义社会林业 广义社会林业是指以保存生物基因,协 调全国、大区域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社 会林业。 ㈡狭义的社会林业 狭义的社会林业是指森林的社会功能在 特定的社区发挥作用,由社区组织林业 活动,社区和参与者直接受益。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三、世界社会林业发展简介
要使社会林业能够健康地发展,需要多方共同 出资出力,林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地方政府 统一协调组织;需要国家在规划、政策导向、 资金筹集、教育和科技等诸多方面进行宏观调 控;需要国际组织的支持。
第五节 社会林业
社会林业是森林经营管理的一种方法
,自1978年第八届世界林业大会通过 雅加达宣言以来,社会林业在世界范 围内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推广。本节 论述社会林业的相关理论。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一、社会林业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㈠社会林业的定义 社会林业的本质内容:一是主体的参与 性;二是主体的的收益性。 以本质上说,社会林业是民众的林业, 是民众直接参与并使民众受益的林业。
第四章 林业经营
主要教学内容: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林业经营形式 林业产权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本节论述林业经营的特点;世界 和我国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一、林业经营理论的含义、特点 林业经营的含义:
特点: ㈠从林业生产角度看林业
⑴生产周期的长期性和自然力作用的独 立性。 ⑵林业经营成果和相应效益的多样性。 ⑶林业经营的公益性(社会性)。
土地改革1947-1952
大地主、林业公司、富人 或者寺庙等团体所有的林 地被剥夺,征收为国有或 者分给普通农民。
大森林的国家所有管理模式和 零星林木的私人所有制确立。
林地林木集体所有制的确立(合作社和人民公 社化时期) 1953后,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的开展,农 民个人自愿将其所有的林木和林地逐渐由合 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收益扣除管理成本返还 给个人。到高级合作社时期,农村的成片的 果树、茶树、桑树、竹子、桐树等经济林以 及大量的成片的用材林、幼树、苗圃都转为 合作社集体所有。从此,私人林地所有权在 中国消灭。
完善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林权登记发证制度是森林资源管理 制度的核心。权属不清,山林权属争议 频发是发展林业的一大障碍,是导致乱 砍滥伐、乱征乱占林地的主要原因。
林权登记发证的意义
确认林地林木权属关系,定分止争 规范林地流转,保障林地交易的健康发展 汇集信息,及时充分掌握林地动态变化情况
4.林业产权制度的稳定及其维护
二、林业产权 1.林业产权的含义 林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对林木和 林地拥有的一种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 或使用权。 构成要素:产权客体、产权主体、产权 持续时间、产权的利益分配规则。
林地所有权:分别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林木所有权:可以归国家、 集体、个人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林地使用权:国家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 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⑸林地管理机构、机制、法制等不健全 。
林业产权的界定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
(1)明确产权主体 (2)发展多样化的产权制度:私有产权、公 司产权、社团产权、公共产权、国有产权
国有
集体所有
58%
42%
(3)改善产权制度实施的环境:产权市 场及其法规
4.林业产权制度的稳定及其维护
(7)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理论 (8)可持续林业理论 (9)社会林业理论
三、我国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1.生态林业理论 2.现代林业论 3.木材培育论和林业分工论 4.林业二元结构论 5.可持续发展理论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本节的主要内容是现阶段我国
林业主要经营形式、其影响因 素及我国的林地使用制度。
⑵林业生产特点;
⑶森林资源状况;
⑷经营特点。
第三节、林业产权
一、产权基本理论 1.产权的含义 产权是法定主体对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和处置权的总称。 产权概念属于现代经济学范畴
现代经济学使用产权概念具有以下特点: 1. 注 重 产 权 的 现 实 形 式, 即 产 权 的 实 际 支 配 权。 2. 产 权 主 体 的 泛 化。 3.产权分析的定量化
㈠印度的社会林业 ㈡泰国的社会林业
第五节 社会林业
四、我国社会林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㈠我国社会林业发展现状 ㈡我国社会林业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⒈权属与责任问题 ⒉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相结合的问题 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利益分配 问题 ⒋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发挥问题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五、社会林业的发展前景
合作社时期1953-1956
--林地集体所有制的逐步确立
农民的私有林被要求 入合作社
成立专业化组织,农 民加入各种不同的组 织承担集体劳动 私有林主入社的林木 由国家提供固定的补 偿,不管投入多少 私有林地所有权消失, 林地的公有制从此确 立
人民公社化时期 1957-1980 --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确立
二、世界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㈠法正林理论利益森林永续利用理论: (二)森林多功能理论 森林多功能理论强调林业经营三大效益一体化 经营,强调生产、生物、景观和人文的多样性 。原则上实行长伐期和择伐作业,人工林天然 化经营。 (三)林业分工理论 对所有林地不能采取相同的集约经营水平,只 能在优质林地上进行集约化经营,并且使优质 林地的集约经营趋向单一化,从而导致经营目 标的分工。(海蒂)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建立 了家庭联产承包制,随后,耕 地的分配模式也引入林地的经 营。 “ 林业三定” 政策的实行, 标志着中国农村集体林地统一 经营模式的改变。自此,农村 集体林地由统一经营逐步向分 户经营过度。
集体林改-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 2004—present
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 集体统一经营方式转变的又一 个重要里程碑。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一、林业经营理论的特点
㈡从林业经济管理角度看林业经营的特点
⑴天然林与人工林并存; ⑵人工培育森林生产时间长,资金周转慢; ⑶森林资源可再生; ⑷可以充分而有效地利用自然力; ⑸林业经营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 一体; ⑹林业是具有三种产业属性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二、我国主要林业经营形式
国有林的经营形式
80年代以后,国有林出现了多种经营形 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场长目标承包经营; ⑵职工个人或分户承包经营; ⑶联户或邀伙承包经营; ⑷阶段劳务承包; ⑸分场或工区(站)经营包干;
、国有林的经营形式
⑹家庭林场经营; ⑺联产联利承包经营; ⑻股份合作经营; ⑼社会劳动承包经营; ⑽租赁经营; ⑾森工企业集团公司; ⑿股份制企业。
2.林业产权的特点 受益的外部性 排他的有限性 产权界定和保护的困难性 交易的复杂性 资产的流量性 受益预期 的不确定性 计量的困难性
3.林业产权的界定
我国林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⑴产权主体缺位,资源家底不清; ⑵林地权属紊乱; ⑶权责不清和不匹配; ⑷产权缺乏维护和保护。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二、世界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㈣近自然林业经营理论
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核心是以一种理解和尊重自然 的态度,经营森林使其达到接近自然的状态,当 然这种状态以原生植被和自然演替为参照:
(五)无性系林业理论: (六)新林业理论
特点:把所有森林资源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不但强调木材生产,而且极为重视森林生态效 益和社会效益。 。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森林法 》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 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 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进行登记,确认 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发放的证书。也就是说,林 权证是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进行登记 后,由申请人所持有的记载林地和林木这一不 动产登记内容的纸质证书,它是财产权证书的 一种。
产权 (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产权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归属;
从产权的本质意义讲:产权=所有权;
拥有产权即拥有四权,但产权人可以通过让渡 而失去四权中的部分或全部; 拥有四权也不意味着就是产权人,非产权人可 以通过赎买或按规定获得四权的部分或全部。
第三节、林业产权
2.产权的特点:
• • • • • 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形态 排他性产权的契约性质 产权是一组权力,是多种权利的总和 产权的统一性和不完全性 产权的起源与资源稀缺性及交易费用有关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一、林业经营形式及其沿革
林业经营形式是在一定的所有制条件 下,通过林业生产、再生产过程诸环 节,体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要素组合的 方式、规模及责、权、利关系。
林地权属历史沿革
森林国家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的确立(பைடு நூலகம்地改革时期) 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 国家宣布大森林归政府管理,其他山林等可分土地可 以分配给人民,并发给土地证。
第三节、林业产权
3.产权制度与产权关系
产权关系是指财产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 权﹑处置权与由法律界定的经济当事人之间 的权力关系。 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下产权的组合﹑ 调节﹑保护的制度安排。 产权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权界定﹑ 产权结构安排﹑产权保护。
产权制度的功能:界区功能;激励功能 ;约束功能;交易功能。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二、我国主要林业经营形式 集体林业经营形式
㈠家庭经营(自留山) ㈠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 ⒈承包经营 ⒉租赁经营 ㈡股份合作制 ⒈村林业股东会 ⒉多形式的林业联营实体 ㈢股份制企业 ㈣企业集团
第二节 林业的经营形式
三、林业经营形式的影响因素
⑴生产力发展水平;
林权证的性质 林权登记发证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及其 《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对林地林木的权属关 系、坐落、四至、面积、用途等情况登记与专 门的册簿,并合法权属证书,以保护权利人对 土地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 的一项制度。
4.林业产权制度的稳定及其维护
所有的私人生产都被 禁止,实行集体劳动
集体森林缺乏经营, 遭到一定的破坏
人民公社化时期 1957-1980
人工造林 年年造林不见林
林地个人经营制度的确立
自留山、责任山制度的确立( 1981年林业三定) 林地家庭承包制度的确立(本 世纪初集体林改)
林地三定 1981 --
农村集体林地由统一经营逐步向分户经营过度。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国2003年颁布 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大举措。 体现了法律所规定的“农民的事情农民作 主”的精神。如农村重大财产处理问题须 经村民大会全体成员或村民代表2/3表决通 过方可实施的议事规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均 林地到户,实行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采 取像耕地一样的分配方式来分配林地,使 农民基于社员权而享有平等的获得集体林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二、社会林业系统和基本类型
㈠广义社会林业 广义社会林业是指以保存生物基因,协 调全国、大区域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社 会林业。 ㈡狭义的社会林业 狭义的社会林业是指森林的社会功能在 特定的社区发挥作用,由社区组织林业 活动,社区和参与者直接受益。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三、世界社会林业发展简介
要使社会林业能够健康地发展,需要多方共同 出资出力,林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地方政府 统一协调组织;需要国家在规划、政策导向、 资金筹集、教育和科技等诸多方面进行宏观调 控;需要国际组织的支持。
第五节 社会林业
社会林业是森林经营管理的一种方法
,自1978年第八届世界林业大会通过 雅加达宣言以来,社会林业在世界范 围内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推广。本节 论述社会林业的相关理论。
第五节 社会林业
一、社会林业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㈠社会林业的定义 社会林业的本质内容:一是主体的参与 性;二是主体的的收益性。 以本质上说,社会林业是民众的林业, 是民众直接参与并使民众受益的林业。
第四章 林业经营
主要教学内容: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林业经营形式 林业产权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本节论述林业经营的特点;世界 和我国主要林业经营理论。
第一节 林业经营理论概述
一、林业经营理论的含义、特点 林业经营的含义:
特点: ㈠从林业生产角度看林业
⑴生产周期的长期性和自然力作用的独 立性。 ⑵林业经营成果和相应效益的多样性。 ⑶林业经营的公益性(社会性)。
土地改革1947-1952
大地主、林业公司、富人 或者寺庙等团体所有的林 地被剥夺,征收为国有或 者分给普通农民。
大森林的国家所有管理模式和 零星林木的私人所有制确立。
林地林木集体所有制的确立(合作社和人民公 社化时期) 1953后,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的开展,农 民个人自愿将其所有的林木和林地逐渐由合 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收益扣除管理成本返还 给个人。到高级合作社时期,农村的成片的 果树、茶树、桑树、竹子、桐树等经济林以 及大量的成片的用材林、幼树、苗圃都转为 合作社集体所有。从此,私人林地所有权在 中国消灭。
完善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林权登记发证制度是森林资源管理 制度的核心。权属不清,山林权属争议 频发是发展林业的一大障碍,是导致乱 砍滥伐、乱征乱占林地的主要原因。
林权登记发证的意义
确认林地林木权属关系,定分止争 规范林地流转,保障林地交易的健康发展 汇集信息,及时充分掌握林地动态变化情况
4.林业产权制度的稳定及其维护
二、林业产权 1.林业产权的含义 林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对林木和 林地拥有的一种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 或使用权。 构成要素:产权客体、产权主体、产权 持续时间、产权的利益分配规则。
林地所有权:分别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林木所有权:可以归国家、 集体、个人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林地使用权:国家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 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