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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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心理社团管理制度

大学心理社团管理制度

大学心理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学心理社团的健康发展,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规范社团运作,增强社团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学心理社团是指由大学学生自愿组成,团结互助,以心理学知识和技能为基础,进行心理学及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等公益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大学心理社团必须坚持大学的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从事涉及政治和宗教活动。

第四条大学心理社团应当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和人格修养,服务学生和社会需求为宗旨,加强与教育、心理咨询等相关学科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辅导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心理社团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团会员大会、社团委员会、社团监督委员会。

第六条社团会员大会是大学心理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负责制定社团的发展方向,选举产生社团领导人员,审批社团的工作方案和决策,处理社团重大问题。

第七条社团委员会是大学心理社团的执行机构,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培训部、心理辅导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社团监督委员会是大学心理社团的监督机构,设主席团、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负责监督社团领导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处置社团内部违纪违法问题。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九条大学心理社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学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欢迎对心理学感兴趣的同学自愿加入社团。

第十条社团会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基本素质,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且不得有下列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在校期间有过严重违纪行为者;3. 有严重的人际关系矛盾和责任意识不强者。

第十一条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服从社团领导的指挥,团结互助,共同推动社团的发展。

大学心理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心理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心理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大学心理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成长,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热爱心理学、积极支持心理学教育和研究的同学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和学生自治团体。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在学校指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增进同学们对心理学的了解和兴趣,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心理健康,为同学们提供心理帮助和支持。

第五条协会的口号是:心理健康,快乐成长。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测评、心理辅导咨询、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七条协会的理事会是主要决策机构,根据章程和学校规定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协会的会员以在校学生为主,其他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员可成为外围会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协会设主席团、学术部、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协会的不同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等,主要负责领导协会的工作,代表协会发言。

第十一条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研究活动等,提高协会会员的学术水平。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宣传协会的工作动态,维护协会形象,传播心理知识。

第十三条活动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类活动,提高会员素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

第十四条外联部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及校外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拓展协会的影响力。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五条协会接受在校学生的入会申请,通过审查后取得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协会的各项服务。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第十八条会员可以自愿参加协会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会员退会时需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同意后批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协会资金来源包括学校拨款、会员会费、活动赞助等。

第二十一条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向会员大会和学校报告财务情况。

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协会的内部管理,规范协会成员的行为,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热心心理健康事业的师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致力于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方针,坚守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为广大会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团支书、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会长负责主持协会的工作,对外代表协会,对内负责协会的整体运营。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内外事项的安排。

团支书负责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建活动,负责协会的团组织生活。

第六条协会设立宣传部、活动部、咨询部、研究部等职能部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活动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咨询部负责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心理健康研究相关工作。

第七条协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协会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培训、座谈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心理健康素质。

第九条协会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心理辅导,解决心理问题。

第十条协会鼓励会员参与心理健康研究,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心理健康学科的发展。

第十一条协会应当每学期向会员公布活动计划,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负责,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保证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赞助等,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五章保密原则第十四条协会成员在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会员的隐私权益。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1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勤和请假制度1、按时到班,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2、早午饭间辅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班级,不在寝室逗留。

3、学生有病或有其它重事情需要离校一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填写要规范,必须有辅导员签字方可离开。

二、上课制度1.预备铃响之前到班,准备学习用品,等待教师入班上课。

2.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作好课堂笔记。

3.课堂上提出问题要先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要立正,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4.不在课堂上谈笑,制造噪声,玩弄东西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不在课堂上恶意顶撞教师,不故意刁难老师。

出入教室要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打闹。

6.自习课和辅导课上要保持课堂安静,自觉学习,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7.平时按教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教师安排的教、学互动活动;上课时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吸烟、不吃零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刊,不玩与教学无关的电子产品。

要立、自觉、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不潦草、不抄袭,不合要求作业要重做。

8.学生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旷课按实际累计课时计算;旷课次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的1/3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2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建工14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班级日常管理制(一)学习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辅导员批准方可;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风度;5、公共场合,注意文明用语,注意个人形象;(二)卫生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三按训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4、注重个人卫生;(三)活动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相关规定: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与奋进的班级体;2、对于院、系组织的活动,同学们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二、班级奖惩制度1、评优、评先依据《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2、在院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系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3、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系级以上(包括系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4、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5、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6、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7、对有重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大学心理协会工作制度

大学心理协会工作制度

大学心理协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学心理协会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促进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大学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工作,在学校相关组织的帮助下向广大同学推广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服务和帮助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以服务当代大学生为目的,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素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务的决策。

第五条协会设以下职能部门:1. 学术部:负责收集、整理心理健康相关资料,组织心理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

2.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协会各类活动,包括心理沙龙、心理电影展映等。

3. 宣传教育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管理微信公众号等。

4. 实践部:负责协会的实践活动,如心理健康普查、心理问题调查等。

5.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记录、文件管理、人事管理等。

三、工作程序第六条协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special 会议。

会议内容包括分享工作经验、讨论重大事项、安排下一步工作等。

第七条协会内部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心理行为训练等活动,定期开放“心理角”,组织观看电影、阅读专业书籍等。

第八条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学校心理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问题调查,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建议。

四、活动管理第九条协会举办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2. 有利于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3. 注重实效,注重创新,注重参与,注重影响力。

第十条协会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

常规活动包括每周的理事例会、每月一次的心理知识讲座等。

特别活动包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电影展映、心理知识竞赛等。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模板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模板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协会的管理,保障协会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热心心理学事业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协会工作原则: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注重实效,创新方法,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协会的总体工作。

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八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专业活动。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由协会成员及邀请的专业教师组成。

第三章协会活动第九条协会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心理电影欣赏等专业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第十条协会开展心理援助活动,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倾诉、心理测评等服务。

第十一条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协会开展心理健康调查研究,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三条协会加强与校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十四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员和赞助会员。

第十五条普通会员:热爱心理学事业,愿意为协会工作付出努力的学生。

理事会员:在协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会员。

赞助会员:为协会提供赞助的企业或个人。

第十六条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入会需填写申请表,经协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心理培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益。

第十八条会员应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不得损害协会声誉。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旨在规范我校心理协会的组织行为,明确协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会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心理协会是我校学生自发组织的,以服务全校师生心理健康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心理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相关政策,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心理学原则,尊重个人隐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心理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五条心理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重大事务的决策。

第六条心理协会设立办公室、活动部、宣传部、咨询部、研究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文件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2.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讲座、培训、心理剧等。

3.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包括制作宣传资料、管理社交媒体等。

4. 咨询部:负责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包括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

5. 研究部: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研究工作,如调查、数据分析等。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七条心理协会成员由我校在籍学生组成,申请加入协会的成员需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或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

第八条成员入会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成员。

第九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选举和被选举权。

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 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声誉。

2.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3. 尊重协会成员,维护团队和谐。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心理协会活动分为内部活动和对外活动两类。

第十二条内部活动主要包括:定期培训、讲座、研讨会等,旨在提升成员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对外活动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学研究等,旨在服务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意识。

心理健康社团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社团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社团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社团宗旨
心理健康社团旨在促进校园内心理健康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帮助同学们解决心理问题,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二条:社团成员
1. 全校学生均可自愿加入心理健康社团,社团欢迎所有对心理健康有兴趣的同学。

2. 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共同维护社团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社团活动
1. 心理健康社团将定期组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辅导活动、团建活动等,旨在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 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申报,并获得相关批准后方可举行。

3. 参加社团活动的成员需遵守活动纪律,不得违反校纪校规,维护活动秩序。

第四条:社团管理
1. 社团设有主席团成员,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2. 社团需定期举行成员大会,对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和规划,听取成员意见建议,确保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社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权处理等。

2. 严重违规行为将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规章修改
1. 对于现行社团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社团成员可提出修改建议,经主席团及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修订现行规章制度。

2. 修改后的规章制度需重新向学校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主席团及全体成员均需认真遵守,不得有违规行为。

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日常事务管理条例细则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日常事务管理条例细则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日常事务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1、本条例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全体干部提案,并经协会指导老师审核通过,用以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及工作秩序。

2、协会全体干部干事受条例约束,并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和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3、本条例每年修改、补充一次,修改、补充时间为年终协会干部干事总结表彰大会期间,由协会干部提交书面提案,并经指导老师审核,会上讨论通过后修改条例。

4、本条例分三章,共六十一条,5、本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生效。

第二章协会基本制度协会管理制度6、协会管理由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老师—会长—部长五级管理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与基本运作。

7、指导老师及会长于每周例会下达任务,全体干事需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部门部长做好各项任务的管理并就任务的完成情况反馈给上级。

8、协会成员要互帮互助,群策群力,提高工作效率,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接上级分配的任务9、协会成员需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或破会用协会公共财物10、协会成员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不得破坏协会在校内外的形象值班考核制度11、协会全体干事需参加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周日——周四 17:30——19:30,值班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313室。

12、值班人员接受秘书部考勤,秘书部考勤人员提前五分钟到并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13、值班人员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小时告知秘书部考勤人员,说明原因,并需找到本部门其他人员换班。

1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遵守纪律,不得做有损协会形象的事情,如大声喧哗、吃零食等15、值班人员应该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协会公共财产。

16、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17:30——17:50之间到定为迟到,17:50后未到定为无故缺勤。

17、值班考勤人员在协会每周例会上通报值班考勤情况。

18、协会值班用假条未经允许不得另作他用,假条需写明原因和时间,经秘书部考勤人员签字后生效。

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协会规章制度篇一:心理协会规章制度《心理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性质:南林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

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二)义务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5、缴纳社费20元,档案费3元6、服从学工办,团委的领导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8、全体社员每月向社团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并在学期末提交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小论文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第一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部长五名,每部设两个部委。

大学心理健康协会制度模板

大学心理健康协会制度模板

大学心理健康协会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XX大学心理健康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本协会致力于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传播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学术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协会组织本协会设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会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会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会长会长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协会,对内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

第七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以及协会内部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及职责(一)秘书处: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存档,协调各部门工作,管理协会财务。

(二)宣传教育部: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组织讲座、培训等活动。

(三)实践部:负责组织心理健康实践活动,如心理沙龙、心理剧等。

(四)调研部:负责调查了解会员心理健康状况,为协会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五)外联部:负责协会与其他组织或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会员资格凡热爱心理健康事业,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遵守协会章程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参加协会组织的面试;(三)面试合格后,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与义务(一)权利: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选举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二)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声誉。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活动内容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培训、心理沙龙、心理剧等。

第十三条活动策划活动策划需提前提交理事会审批,内容包括活动目的、形式、时间、地点、预算等。

第十四条活动组织活动由各部门按照策划书组织实施,会长负责整体协调,副会长协助。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协会财务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实行透明化管理。

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理协会的管理,规范协会活动,提高协会工作效率,促进协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心理协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心理协会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成员成长,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为全校师生提供心理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心理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办公室、各分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分会负责开展本专业领域的活动,协助理事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心理健康事业,关心他人心理健康;(二)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三)具备一定的心理知识基础,愿意为他人提供心理帮助。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二)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三)保守协会秘密,维护协会形象;(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心理协会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

第十三条常规活动包括:(一)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二)心理咨询与辅导;(三)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四)心理健康主题活动。

第十四条特别活动包括:(一)心理健康月活动;(二)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三)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四)校际心理健康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活动策划与组织:(一)各分会负责策划和组织本专业领域的活动;(二)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分会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心理协会设立财务账户,实行财务公开。

第十七条会费收入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活动经费;(二)会员培训经费;(三)办公经费;(四)其他必要的支出。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协会的建设,规范协会内部管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协会成员的成长与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由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协会宗旨:以“服务同学、促进成长、提高心理素质”为宗旨,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各部室和分会。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审批重大活动方案,监督协会各项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各部室包括:宣传策划部、活动部、培训部、外联部、会员服务部等,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分会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在特定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条普通会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一条荣誉会员:对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3)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4)优先推荐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5)享有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3)关心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形象;(4)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四条协会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沙龙、工作坊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知识。

第十五条协会鼓励会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第十六条协会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情景剧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同学们对心理健康的关注。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

高校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为了规范高校生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心协)的运行,提升心协的管理水平,保障心协成员的权益,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高校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部注册的高校生心理协会。

第三条遵守原则本制度的订立和执行应遵从以下原则: 1. 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保持合法性; 2. 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维护心协成员的合法权益; 4. 保护心协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架构心协设主席团、部门和工作组等组织架构,主席团为决策机构,部门和工作组为执行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主席团由心协的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构成,负责决策、协调、督导心协的工作,并代表心协对外沟通。

第六条部门及职责1.心理咨询部门:负责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供应个体咨询、团体咨询等服务。

2.心理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含培训讲座、心理知识普及等。

3.心理支持部门:负责为心理困扰的学生供应支持和帮忙,开展心理帮助活动。

4.心理研究部门:负责开展心理学相关研究,撰写心理学研究报告和论文。

5.外联部门: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校内外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开展合作项目和活动。

第七条工作组及职责工作组由心协成员自己乐意构成,负责辅佑襄助部门的工作,包含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志愿者招募等。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会员资格1.心协会员应为本校在籍的全日制高校生,具备肯定的心理学知识和相关技能。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报名、面试等程序加入心协。

第九条成员权益心协成员享有以下权益: 1. 参加心协中各项活动和会议; 2. 参加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3. 提交建议和看法,参加决策和讨论; 4. 获得相应的活动证书和荣誉称呼。

第十条成员义务心协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心协规章制度,维护心协的团结和声誉; 2. 乐观参加心协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完成调配的任务;3. 提高专业素养,不绝学习和提升心理学知识和技能;4. 维护心协成员间的友好关系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模板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协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协会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学校团委指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成员,包括理事会成员、部门负责人及普通会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理事会成员由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协会设以下部门:1. 秘书部: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管理、财务报销等。

2. 宣传部: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推广,包括海报设计、网络宣传等。

3. 活动部:负责组织策划协会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讲座、工作坊、心理游戏等。

4. 咨询部:负责协会心理咨询活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5. 外联部:负责协会与校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六条凡承认本规章制度,自愿参加协会活动,关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协助协会开展工作;3.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4. 主动关心心理健康教育,传播心理健康知识。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九条协会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活动内容应具有科学性,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规律;2. 实用性:活动应贴近学生实际,解决实际问题;3. 安全性:活动组织应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4. 创新性:活动形式应不断创新,提高活动质量。

第十条协会活动包括:1. 心理健康知识讲座;2. 心理游戏、工作坊;3. 心理咨询服务;4. 校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5. 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交流与合作。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行,维护协会成员的权益,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而制定的。

以下是学校心理协会规章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心理协会的各项工作,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行,维护协会成员的权益,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第二条学校心理协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热心心理学科普、推广心理健康知识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学校心理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心理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协会设以下职能部门: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培训部、咨询服务部。

各部门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协会成员必须是热心心理学科普、推广心理健康知识的学生,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愿意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加入协会的成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成为协会正式成员。

第十条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协会提供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和讲座;(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声誉;(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三)积极为协会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四)积极参与协会的宣传工作,推广心理健康知识。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分为内部活动和对外活动两部分。

第十三条内部活动主要包括:培训、讲座、研讨会、观影、心理沙龙等,旨在提高协会成员的心理健康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对外活动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周、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剧比赛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服务全校师生。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管理制度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管理制度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会定时开放,协会会员要按时完成值班任务,不得迟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协会会长或部长说明情况。

2.协会在组织活动中出现争议时,按民主集中制处理,作到三个服从,即“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

个人、部门服从整个协会工作发展要求。

3.对于协会例会或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协会办公室在开会期间定时考勤,累积三次(包括三次)未到者,将自动开除协会。

5.按时到开会指定地点,开会时应提前十分钟到。

6.有病有事者,需与会长或部长请假,经允许方可准假。

7.迟到或早退者,累积五次以上(包括五次),将自动脱离协会。

8.对于不服从协会会长、部长统一安排者或未完成协会或部门的工作要求者,会长或部长视情节严重,有权将予以相应的处罚或开除协会。

9.未经批准,不得以心理健康协会名义承接、组织、举办各类活动。

10.爱惜协会一切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将协会物品损坏或带出协会。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

大学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

高校生心理协会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高校生心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为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心理素养而设立的,旨在为广高校生供应心理咨询、辅导和关怀服务。

第二条依据该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为协会的正常运行供应保障。

第三条组织结构协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心理咨询组、活动策划组等部门。

主席团为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订立协会发展规划、决策重点事项。

秘书处为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管理。

第二章协会部门管理制度第四条部门设置协会设有心理咨询组、活动策划组、宣传推广组、人力资源组等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职责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协会的全面工作,实在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1. 订立协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 组织召开协会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并提出引导看法; 3. 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推动工作协同进行; 4. 处理协会内部纠纷和重点事项,并做出决策。

第六条秘书处职责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管理,实在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 组织起草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核; 2. 进行协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团结合作; 3. 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资源的使用与申请; 4. 组织布置协会的各项活动,包含心理咨询、辅导、讲座等; 5. 负责协会信息、文件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部门职责1. 心理咨询组•组织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供应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心理咨询档案,保证保密性与隐私性;•帮助秘书处组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培训;•定期参加学校的心理健康活动,呈现协会专业本领。

2. 活动策划组•负责组织订立协会活动策划方案;•联系与协调校内外资源,包含讲师、场合、物资等;•监督活动的实施和质量,确保顺利进行;•负责活动效果评估与反馈工作。

3. 宣传推广组•组织宣传活动,提升协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包含制作宣传料子、策划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等;•维护协会的社交媒体账号,并及时回复学生咨询;•帮助其他部门的宣传工作,供应资源支持。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泛博爱好心理学的同学,共同学习、研究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为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为同学们身心健康提供服务。

本协会受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领导,受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指导的一个校级学生团体。

我们是一个具有群众性、自助性、学术性的公益组织。

安徽财经大学全体师生通过开展一些心理活动使同学们在心理上和行为上有所正确认识,把那些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引导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使同学们能够在生活质量和思想情操上得到提高,匡助同学们运用其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缺陷,使其对生活、学习和工作更加充满自信,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1.学习、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活动。

2.协助会员开展心理自助助人活动。

3.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适时礼聘专家来校讲座指导。

4.开展调研、开设心理健康专题学习,提高心理健康知识水平。

5.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6.定期出版有关刊物。

7.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知识竞赛。

8.及时反馈我院学生的心理动向和心理状况。

9.为有需要心理咨询的同学提供指引和匡助。

1. 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指导教师负责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指导及业务指导。

2. 协会设会长一位,副会长三名(包括商学院)。

由常务理事会推选产生,主持全面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任命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长代表协会形象,参加对外活动及发表言论。

各部设正部长一位,副部长一到三名。

3. 心协常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各方面管理。

成员由会长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1.信息部: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负责采集和整理目前大学生主要存在的心理问题以及培养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信息,并策划关于心理方面的具体活动和一些该方面的其他事宜。

2.公关实践部:策划、组织各项活动及对处联络活动。

组织社团内的各项活动,协调社团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举办活动前提交活动流程和策划书以及活动现场的安全工作,保障每次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与其他社团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协调并组织活动,处理好本社团与其他社团之间的关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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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会定时开放,协会会员要按时完成值班任务,不得迟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协会会长或部长说明情况。

2.协会在组织活动中出现争议时,按民主集中制处理,作到三个服从,即“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

个人、部门服从整个协会工作发展要求。

3.对于协会例会或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协会办公室在开会期间定时考勤,累积三次(包括三次未到者,将自动开除协会。

5.按时到开会指定地点,开会时应提前十分钟到。

6.有病有事者,需与会长或部长请假,经允许方可准假。

7.迟到或早退者,累积五次以上(包括五次,将自动脱离协会。

8.对于不服从协会会长、部长统一安排者或未完成协会或部门的工作要求者,会长或部长视情节严重,有权将予以相应的处罚或开除协会。

9.未经批准,不得以心理健康协会名义承接、组织、举办各类活动。

10.爱惜协会一切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将协会物品损坏或带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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