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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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

1.1 恶臭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本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兔舍及堆粪池。

根据本项目特点,恶臭源在场区分布面较广,以低矮面源形式排放,属无组织排放。

根据对同规模养殖场场界恶臭浓度的监测,本项目养殖场恶臭中臭气场界浓度小于7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中NH3、H2S的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要求。

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 -91)中的规定,对无组织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为:式中:C 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根据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

根据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确定,v=2.1m/s,L≤ 1000m,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型为Ⅲ类,取值A=350,B=0.021,C=1.85,D=0.84。

Q 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本项目恶臭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14。

表 14 本项目恶臭污染源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一览表经计算,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并呈面源无组织排放恶臭中NH3和H2S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同时考虑《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相关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的要求,因此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

另据调查,养殖场恶臭影响范围在200-500m间。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周界500m范围内没有村庄、居住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

第 10 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10.1 防护距离确定总体原则与评价标准体系构成10.1.1 防护距离确定应遵循的总体原则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是一项涉及建设规划、项目选址、工程建设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源排放形式较为分散、排放高度较低低,污染物未经充分扩散稀释就进入地面呼吸带,即使排放量不大,在近距离内也可能会形成严重的局地污染,因此无组织排放对源附近区域的环境影响往往比有组织排放点源更强。

从环境空气质量的角度来说,防护距离的主要作用就是为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提供一段扩散稀释距离,使之到达居住区最近边界时,有害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限值,不致于影响长期居住区人群的身体健康。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结果是否客观科学,取决于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参数的确定是否客观真实。

综合前面论述的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技术方法和无组织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对防护距离的评价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汇总如下。

(1)杜绝和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根本原则在项目设计、建设及环境评价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特点和 GB16297 的规定,结合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有关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提出杜绝和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尽量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处理后改为有组织排放。

即防护距离的设置只是一种管理与评价手段,加强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措施、减少排放才是根本和最终目标。

(2)科学、客观确定无组织排放源参数的原则无组织排放源强的确定要科学、客观,参数要收集全,不能随意类比、计算。

应详细列表、绘图给出无组织排放各污染源调查资料,主要包括占地面积、长度、宽度、排放高度、源距厂界距离、排放量与排放浓度、在总平面图中的布局、与近距离敏感目标的精确距离等。

(3)无组织排放污染影响保守评价原则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的“无组织源”,应当是正常工况下包括了体源、线源、低矮点源均简化为带有一定高度的面源的所有无组织排放源。

卫生防护距离数据计算模式

卫生防护距离数据计算模式

CODMn
5.31
0.01 0.01
0.87 3.57
0.65 0.98
0.49 0.73
0.53 0.89
三、大气监测值、比标值计算
项目 SO2
NO2 TSP
PM10
标准值 0.5 0.12 0.3 0.15
监测值
比标值 0 0 0 0
预测值பைடு நூலகம்
样品编号 水10010506 水10030210 水10050406 水10070506 水10090606 水10110106
一、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L Qc Cm r A B C D f 0.037 0.004 2 28 470 0.021 1.85 0.84 196.0000471 S
0.000132246
二、水质监测值、比标值计算
pH 监测值 Ⅳ类水质比标值 Ⅲ类水质比标值
7.02
DO
3.57
BOD5
3.92
CODCr
14.6
采样点名称 下甸庙大桥 下甸庙大桥 下甸庙大桥 下甸庙大桥 下甸庙大桥 下甸庙大桥
水质性状 略黄略浑 略黄略浑 略黄略浑 略黄略浑 略黄略浑 略黄略浑
流向 南 南 南 南 南 南
温度(℃) 5.2 10.3 22.0 28.8 30.5 15.0
pH 7.10 7.61 7.34 7.12 7.09 7.02
2480 789.4085
石油类
0.2
总磷
0.066
NH3-N
0.46
温度
30.5
0.40 4.00
0.22 0.33
0.31 0.46
DOf 7.536232
叠加值
叠加值比标值 0 0 0 0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办法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办法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 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15m低矮排气筒的排放都属于无组织排放。

⑵污染源: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厂房等)。

⑶无组织排放源: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厂房等)。

⑷零散居民点:指少数(几户到十几户)零散居民的居住地。

⑸排毒系数:指某种污染物的平均无组织排放量与该污染物一次最高容许浓度之比值。

⑹特征污染物:指某装置(设施)的数种污染物中排毒系数最大的污染物。

⑺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

工业企业应用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TJ36时,无组织排放源源强的可控水平在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时,是在分析了1982年编制卫生防护距离标淮的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再选择近几年来典型炼油厂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确定无组织排放源源强,并用现场监测浓度反推源强进行复核。

1982年曾对胜利炼油厂、锦州炼油厂和安庆炼油厂进行了污染源调查,按排毒系数大小排列;其中硫化氢和酚类较大,作为确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污染因子。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染纠纷,减少影响范围。

一、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二、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DC L.0/1=/+25ArQc50.02BLCm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页脚内容1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表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页脚内容2注:表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建设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染纠纷,减少影响范围。

一、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二、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DC L.0r/+=25/1BLACmQc50.02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注:表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3840-91)中规定的计算模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因子选取无组织排放因子二甲苯、TVOC 、颗粒物。

式中:Qc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 Cm —标准浓度限值(mg/m 3); L —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
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根据该 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 2)计算r=(S/π)0.5
A 、
B 、
C 、
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纲量),根据建设项目所
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6.1-16中选取。

表6.1-16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
)
D
C
L r
BL A Cm Qc 50
.0225.0/1/+=。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范文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范文

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选址问题至关重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除取决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的认同性等诸多因素外,卫生防护距离的可达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防止污染纠纷,减少影响范围。

一、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二、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DC L.0r/+=25/1BLACmQc50.02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中选取。

根据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

)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取整。

注:表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1、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 ~" h0 Q7 W P( {2 c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7 z. j# {/ [8 s* w$ m1 u确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GB/T13201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简称“计算公式法”。

二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确定,简称“行业标准法”。

) k/ q/ A$ s1 [5 \2 R8 o2、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区域的规定主要为:(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2)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存在长期居住的人群,应给出相应的搬迁建议或优化调整项目布局的建议。

6 r5 N' V9 C: A# c# e3、安全防护距离是属于安全评价中的一个专业术语,但其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随着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标准”(草案)的制定和实施,安全防护距离所涵盖的范畴已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的狭义上的防火防爆安全距离的概念,拓展为基于危险化学品风险事故后果分析、考虑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周边保护目标人员安全为目标等多因素影响下的广义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距离。

有关卫生防护距离

有关卫生防护距离

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本废水处理站建成后,运行过程将排放一定的恶臭污染物(H 2S 、NH 3和臭气等),主要产生部位为格栅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以及污泥浓缩脱水处理区及堆放场等。

废水处理站的恶臭指标H 2S 源强为0.004kg/h ,NH 3源强为0.053kg/h 。

根据本项目特点,恶臭产生源在场区分布面较广,并以低矮面源形式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必须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模式采用的模式参照GB/T3840-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具体的计算数学公式如下:()D C m c L r BL A C Q 5.0225.01+=式中:C m −−标准浓度限值(mg/Nm 3);Q c −−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L −−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A 、B 、C 、D −−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见GB/T3840-91之附表。

按照(GB/T3840-91)规定,按Qc/Cm 最大值计算等效面积:5.0⎪⎭⎫ ⎝⎛=πS r ,S 为废水处理系统构筑物占地面积,本项目取1600m 2;公式中A 、B 、C 、D 的计算参数按韶关市的气象条件选取如下:A=400 B=0.01 C=1.85 D=0.78按卫生防护距离管理要求,建议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示意图见图x 。

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办公楼、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图x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示意图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污染源与居住区之间设置的环境防护区域。

其取值方法为:(离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m)。

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模型为SCREEN3模型。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百科名片中文名称:卫生防护距离英文名称:hygienic buffer zone定义:从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即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边界到居住区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国家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相关标准规定的所需的最小距离。

编辑本段分类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噪声污染为主的卫生防护距离编辑本段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提出2008年下半年,在最后几次导则汇报与讨论会上,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的领导提出要加入环境防护距离的管理要求和相关定义。

虽然到现在为止,导则总纲的正式版还没推出,这次修订版气导则中率先提出了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定义和管理要求。

提出和规范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建立环保系统内的管理要求,以取代原有卫生部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概念。

虽然这次定义和原来卫生防护距离很接近,包括对源的处理方法和管理要求,但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这些也是最近被咨询的比较多的地方:1、计算气环境防护距离,直接采用修订版气导则的推荐模式进行计算即可。

不需要考虑原来所涉及的提级、叠加周围点源的综合影响,也不考虑污染物的毒性。

2、注意这次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是以面源为中心的距离,然后以此为半径画圆,只有超出厂届以外区域才定义为项目的气环境防护区域。

注意最终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应该结合包络线来表达。

原来习惯定义的场界外多少多少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是不太科学的。

注意的具体要求1、现行国家标准中尚有效的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首先应执行该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在环评中可参考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一个结果,但只作为参考。

2、对于没有相关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不必再采用原有91年的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进行计算。

直接计算气环境防护距离即可。

3、对于计算结果为没有超标的无组织排放源,不用再设置防护距离。

4、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的前提是,无组织排放源场界监控点处排放达标。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一、概述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在现代社会中变得愈发重要。

随着人口密集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人们对于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需求日益增长。

在各种场所,如工厂、学校、商场等,合理划分安全防护距离和紧急疏散距离,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紧急疏散距离标准的定义、意义和制定流程,以及实际应用中的挑战和问题等方面展开讨论。

二、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特定场所内,为了防止人员受到伤害或者危险物质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需要设置的一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区域。

这个范围通常是根据该场所内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因素和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在工厂生产车间、化工厂、实验室等场所,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是由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而在其他场所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划定。

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通常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包括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管理等。

为了保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安全,各国都建立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于不同场所内的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制定这些标准的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和论证,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紧急疏散距离的定义紧急疏散距离是指在发生火灾、爆炸、液体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所需要的最短距离。

在任何场所,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对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至关重要。

合理划分和标识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制定有效的紧急疏散预案,以及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都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

紧急疏散距离标准的制定通常需考虑建筑物的结构、人员密集程度、疏散通道的长度和宽度等因素。

在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场所内,紧急疏散距离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在高层建筑中,由于疏散通道较长,需要的疏散时间可能会更长,因此对于紧急疏散距离的要求也可能会更高。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从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即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边界到居住区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国家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相关标准规定的所需的最小距离。

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市排水)》(第二版)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距居民区最小距离为300 m。

环保的卫生防护距离与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市排水)》(第二版)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距居民区最小距离为300 m是不完全一样的。

现在城市建设这么密集,300m的最小距离很难达到。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间会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污染物有:氨、硫化氢、甲硫醇、三甲胺等。

程恶臭主要发生于格栅井、沉砂池、生化处理设施、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堆棚等。

恶臭污染属无组织排放,其卫生防护距离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规定的方法及当地的污染气象条件来确定。

其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不能显示,请参见方法)式中:Cm -- 标准浓度限值,mg/m3;L -- 企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 --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A、B、C、D --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表取值;QC -- 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g/h。

计算结果一般是100米,也可能达到200米。

看污染源强而定。

根据监测验收类比结果,100米,基本也无异味了。

这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根据围墙来设定,也可根据污染源来确定,看你实际需要了。

参照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制定方法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3.11卫生防护距离计算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与居民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按GB/T3840-91规定的公式计算:[]A L r BL C Q D c m c /)25.0(/50.02+= 式中:Q c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Cm —居住区中有害气体小时浓度限值,mg/m 3;(参照以色列标准) L —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 —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 、B 、C 、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根据当地平均风速及企业污染源结构,由GB/T3840-91表五查取,本工程计算参数见表4-6。

表4-6 工程计算参数经计算得出卫生防护距离L=110m ,根据标准有关规定,正常生产时,该项目使用有害气体生产单元(皂化车间)与周围居住区之间应有2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拟建厂址500m 内无居民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但为防止由于生产设备非正常运行时对周围居民居住区环境造成污染,本环评建议厂区周边的居民住宅尽量远离本项目厂区建设,以保证居民身体健康。

正常情况下苯乙烯在正常情况下的排放量是0.675t/a排放速率为0.28kg/h苯乙烯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标准值≤5.0mg/m3,表2苯乙烯排放量为6.5kg/h非正常排放情况B、非正常排放情况苯乙烯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即为排气筒活性碳吸附装置吸附能力下降至0,而车间内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罐装工作继续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苯乙烯将通过排气筒直接大气环境排放,非正常时苯乙烯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14。

鉴于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必须对活性碳进行定期更换催活,从经济苯乙烯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即为排气筒活性碳吸附装置吸附能力下降至0,而车间内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罐装工作继续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苯乙烯将通过排气筒直接大气环境排放,非正常时苯乙烯污染物总排放量4.725t/a该公司拟在稀释工序对挥发的苯乙烯采取吸收塔冷凝回收,罐装工序罐装过程中采取一定的密闭措施,然后通过集气罩收集含苯乙烯废气引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米,并且在排气筒口安装JH-XW型活性碳纤维有机废气吸附-催化氧化装置加以处理后排放。

卫生防护距离名词解释

卫生防护距离名词解释

卫生防护距离名词解释什么是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为预防疾病传播所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它通过限制人与人之间的近距离接触,减少病原体的传播途径,从而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

为什么需要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流行病期间更为重要。

通过保持适当的距离,可以减少病原体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的风险,如咳嗽、打喷嚏等。

此外,卫生防护距离还有效降低了直接接触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如握手、拥抱等亲密接触。

卫生防护距离的具体要求为了确保卫生防护距离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要求和建议:1. 社交距离•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尤其在公共场所、人流密集的地方,如超市、公交车等。

2. 避免亲密接触•避免握手、拥抱和亲吻等亲密接触,尽量保持距离感。

3. 制定适当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在办公场所,安排员工之间的工作台与工作台之间至少保持1米的距离,或者采取隔离屏幕等措施。

•在生活场所,避免与他人共用洗漱用具、毛巾等个人物品,保持个人卫生。

4. 室内通风条件•在室内环境中,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如打开窗户等,以减少空气中的病原体浓度。

5. 口罩佩戴•在公共场所、人流密集的地方,佩戴口罩可以有效防止飞沫传播。

6. 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场所,减少感染疾病的风险。

如何有效实施卫生防护距离?为了有效实施卫生防护距离,除了以上提到的具体要求和建议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对公众进行科学、全面、及时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卫生防护距离的认识和重视。

2. 政府的管理和监督•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卫生防护距离规范的执行。

3. 各界合作•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个领域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卫生防护距离的实施。

4. 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物资•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消毒液等卫生物资,为人们采取卫生防护措施提供便利。

5. 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相关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大气防护距离

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对养猪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养猪场规模为500~10000头,卫生防护距离为200~800m。

本项目存栏量为2600头,计算得其卫生防护距离为344m,提级后为400m。

目前,国家未颁布生猪养殖场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上述参考方法与实际要求,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

根据对项目现场的调查,项目拟建猪舍与距离最近的居民点距离为40m,项目选址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为了减轻项目对杨家台村的影响,将粪便密封干池以及沼气系统布置在项目南侧,远离杨家台村,以减缓项目对其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

对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方法如下:⑴模型为SCREEN3模型。

⑵计算选项:城市选项。

测风高度=10m。

气象筛选=自动筛选,考虑所有气象组合。

⑶计算点为离源中心100m到5000m,采用100m间隔。

计算点相对源基底高均为0。

⑷计算输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取值方法为:(离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m)。

本项目封闭式储煤场TSP排放量为0.064t/a,经计算,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7-8。

表7-8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污染物排放量(t/a) 标准值(mg/m3) 长(m) 宽(m) 高(m) 距面源中心距离(m)粉尘 0.064 1.0 40 20 5 0由表7-8可知,本项目粉尘在厂界内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数据计算模式

卫生防护距离数据计算模式

7.10
水10030210
下甸庙大桥 略黄略浑

10.3
7.61
水10050406
下甸庙大桥 略黄略浑

22.0
7.34
水10070506
下甸庙大桥 略黄略浑

28.8
7.12
水10090606
下甸庙大桥 略黄略浑

30.5
7.09
水10110106
下甸庙大桥 略黄略浑

15.0
7.02
2480 789.409
19.1 16.4 16.0 20.3 15.0 14.6
4.48 4.28 4.12 4.03 3.95 3.92
1.35 0.64 0.57 0.92 0.53 0.46
0.1 0.095 0.088 0.178 0.074 0.066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0.73
CODMn
5.31
0.53 0.89
三、大气监测值 、比标值计算
项目 SO2
NO2 TSP
PM10
标准值 0.5 0.12 0.3 0.15
监测值
比标值 0 0 0 0
预测值
样品编号
采样点名称 水质性状
流向
温度(℃)
pH
水10010506
下甸庙大桥 略黄略浑

5.2
一、卫生防护距 离计算
L
0.037
S
Qc
0.004
Cm
2
r
28
A
470
B
0.021
C
1.85
D
0.84
f
196.00005 0.0001322

有害因素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技术导则【精编版】

有害因素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技术导则【精编版】

有害因素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规定了产生无组织排放的不同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及确定依据,原GB/T11661-18082涉及的水泥制造业等29个行业,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均可参照执行。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产生无组织排放的不同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3840-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导则。

3.1.卫生防护距离health protection zone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2.特征有害因素characteristic harmful factors指有关行业企业在正常生产时通过无组织排放形式扩散到周边的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

3.3.卫生防护距离初值raw data ofhealth protection zone本技术导则中卫生防护距离初值是指依据目标企业的特征有害因素的属性,采用统一的分类计算公式推算得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具体数值。

3.4.卫生防护距离终值final data ofhealth protection zone本技术导则中卫生防护距离终值是指依据目标企业的特征有害因素的属性,基于推算得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参照统一的极差规定,进一步处理得到的卫生防护距离值。

3.5.敏感区sensitive area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大气污染比较敏感的区域。

3.6.复杂地形complicated landform山区、丘陵、沿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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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如下:
计算公式:
Q
C 2、0.05 D
(BL+0.25r ) L
C m
式中:C――标准浓度限值,mg/n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 --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
元占地面积S(m)计算,r= (S/ n) 0.5;
A、B、C 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
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下表查取。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 •h-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

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
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二。

I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III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无组织排放的
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Qc 取同类企业中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处于先进水平的工业企业,在正常运行时的无组织排放量,当计算的L 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宽的一级。

级差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
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时,级差为200m
本评价以"S为预测因子,计算出净水厂HS: Qc为0.003kg/h。

高要市近五年平均风速为2.1m/s,且HS需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则计算系数A取470, B取0.021,C取1.85, D取0.84,计算出L 29m再根据级差规定,评价确定新桥镇净水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因此该净水厂周围50m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等敏感点。

另外,净水厂现状周围50m 内无环境敏感点,故该净水厂的建设对项目区的空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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