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精)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其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劳动合同不规范、工作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1.2 研究意义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劳动力的主体,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不仅事关他们个人的生存发展,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深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对于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
通过对问题根源的分析,可以发现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具体原因,为未来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可以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在了解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只有深入分析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才能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分析建筑施工企业是中国乃至全球建筑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民工是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相对较低的素质水平,他们的权益保障往往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
工资拖欠现象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些企业往往会采取拖欠工资的手段来应对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合同不规范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之一。
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
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农民工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违法欠薪企业进行有效的惩罚和制裁。
二、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惩戒,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三、建立公开透明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权益。
企业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防止出现欠薪现象;同时,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等,保障工人的正当权益。
四、完善农民工维权渠道,选拔专业人才,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应完善农民工维权渠道,建立专业的维权机构,选拔专业人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工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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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施工单位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参与到各类建筑施工中。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为了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施工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主体,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施工单位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在遇到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合理支付工资报酬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在支付工资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详细的工资清单,让农民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收入。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改善劳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确保农民工在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提供清洁的饮食和生活设施,预防疾病传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时间。
四、加强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使农民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注重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五、落实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确保农民工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通过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掌握农民工的工作状况,为农民工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管理。
六、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工积极反映自身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的创新措施
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的创新措施近年来,中国农民工的就业权益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
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介绍这些创新措施并分析它们的效果。
一、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为了解决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的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要求和雇主的责任义务,为农民工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建立完善农民工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了提高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的效果,我国积极推动建立了农民工管理和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成立了农民工管理部门,负责农民工的登记、统计、监管等工作;同时也建设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三、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为了规范农民工的用工行为,我国逐步推行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实名制管理要求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工资发放情况等进行登记记录。
通过实名制管理,能够有效地防止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扣押身份证等现象的发生。
四、建立农民工维权平台为了解决农民工维权难的问题,我国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平台。
这些平台包括政府提供的热线电话、网络投诉平台,以及由社会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等服务。
通过农民工维权平台,农民工可以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权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力度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我国加大了对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媒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宣传片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就业权益保护知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创新的措施为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问题的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用工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的制度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的就业环境。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业持续高速发展,成为了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规模庞大、分散性强、工种齐全等特点,使得农民工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和政府的力量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低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由于技能低、文化程度不高,通常处于劳动力市场的底层,所以在工资方面往往受到歧视,甚至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
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也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公信力。
2. 缺乏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自农村,他们在城市工作时,缺乏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他们需要支付高昂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但往往也不能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
这不仅增加了农民工的生活负担,也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3. 劳动保护不到位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环境条件通常较差,存在着种种安全隐患,农民工的劳动保护不到位。
而且由于农民工大多属于临时工,未能享受到应有的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
4. 司法救济难在一些地区,农民工在维权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由于他们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知识,很难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方司法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遇到诸多阻碍。
5. 社会地位低下农民工往往在城市中处于社会地位的低层,他们的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关注和保障,甚至在生活中面临着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二、应对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确保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对违法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大力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确保农民工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措施.doc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措施拒不改正的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案,向媒体公布。
保障其在劳动就业、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和完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大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地区社会发展规划。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农水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建委、工商分局、区法院、区总工会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层层构建维权网络,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延伸到街镇。
各街镇应有1-2名从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兼职工作者。
二、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基础信息库,加强农民工信息系统建设。
并实施动态管理。
实施农民工就业援助,把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按计划免费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
三、建立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区建委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畴。
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
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的用工单位不能享受任何税费减免政策,其法人代表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
四、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监控一)严格执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严肃查处。
对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
二)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渝劳社发〔〕76号)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作为劳动力的主力军,却经常面临着欠薪、超时劳动、劳动保障等问题。
这些问题一方面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制约了企业以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1.欠薪问题农民工在建筑施工企业往往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很多企业存在欠薪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2.超时劳动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经常需要满足紧凑的施工进度,因此经常让农民工进行超时劳动,严重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对农民工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往往不尽如人意,如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缺陷,难以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措施1.加强法制意识建设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对法制的认知,落实“三重一大”政策,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企业和农民工的权利义务,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工资,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
2.实行“先保障后建设”原则加强企业管理,采用先保障后建设的原则,确保企业在进行施工建设的同时,正确处理好与农民工之间的权益问题,依法依规足额支付工资,加强监督审核,及时处理欠薪或超时劳动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3.保障劳动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注重保障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建立劳动合同和福利保障体系,提升农民工福利待遇,加强对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覆盖率,确保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保障。
4.加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消除企业的不正常操作行为,增强行业的规范化程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良性发展。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防范和化解工作中农民工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加强法制、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社会和谐与稳定做出贡献。
对加强农民工就业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对加强农民工就业工作提出几点建议: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平等的就业服务体系。
政府要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渠道,免费为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发放相关资料,提供政策咨询和适时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收集岗位信息,开发针对农民工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会组织,使农民工可以通过集体谈判以及组织化的渠道表达意愿、维护合法权益;建立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农民工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能力。
当前,农民工富余,很大程度上是落后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方式造成的结构性过剩。
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急需高层次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农村现有大量低素质的劳动力找不到就业门路。
因此,应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环节来抓。
一要从基础教育入手,抓好源头培训。
打破现有与市场需求相分离的应试教育格局,牢固树立全面向社会办教育的新理念。
从在校初、高中生开始,就要实行“2+1”分流教育或“3+x”学后教育,提前培养学生的实用就业技能。
二要从农民转移前抓起,搞好岗前培训。
注意培训以农村18—40周岁的中青年农民为主要对象,以市场实用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定向、订单培训为重要途径,以提高转岗就业率为最终目的。
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根据专业需要确定学制,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式,使受训农民一转岗就能就业,一就业就能凭技能留得下、挣到钱。
三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规模和水平,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深入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将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及时传授予给广大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需求。
四是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大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家政、餐饮、建筑、冶炼、、电子、服装、修理等适合农民就业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培训质量,打造高品位的劳动力品牌,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的能力和竞争力。
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的对策与措施
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的对策与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现象日益增多。
这些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和生产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劳动权益的维护。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维护,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劳动权益,知晓相关法律的保护措施。
可以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法律培训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推动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为农民工提供一种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便有法律依据可循。
三、加强劳动监督和仲裁机构建设政府需要加大对劳动监督和仲裁机构的建设力度,提高劳动监督的效力和仲裁的公正性。
这样一来,农民工在维权时就可以更方便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确保自己的劳动权益。
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力度,确保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的保障。
特别是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需要得到更加重视和完善。
五、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组织建设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组织,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这些组织可以帮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组织维权行动,同时也可以对雇主进行监督。
政府应当加大对这类组织的支持力度,让他们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提高公众对农民工的认知和理解公众对农民工的认知和理解也是影响农民工权益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对农民工歧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会让农民工感到困惑和无助。
需要通过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农民工的认知和理解程度,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
保障农民工权益行动实施方案
保障农民工权益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保障程度。
2. 强化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建设。
3. 促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合作。
4.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三、行动方案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1)修订现行劳动法,明确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责任。
(2)制定农民工工资清算相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
(3)推动建立农民工信用体系,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信用意识和信任度。
2. 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1)设立农民工维权热线,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2)加大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处罚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维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处理和调解。
3. 加强用人单位管理(1)建立用人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实名曝光。
(2)加强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3)鼓励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 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2)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农民工的职业素质。
(3)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行动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有效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程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促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劳动关系,同时提升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实现共赢发展。
浅谈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工作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民工群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他们活跃在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为城市的繁荣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然而,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在对他们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农民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很多农民工在就业时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导致他们的权益在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这使得农民工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
(二)工资支付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的生活,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甚至出现“跑路”的情况。
(三)社会保障缺失大部分农民工未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这使得他们在面临疾病、工伤等情况时,往往要独自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
(四)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差许多农民工从事的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长期在这样的条件下工作,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
(五)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低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职业技能缺乏,这限制了他们的就业选择和职业发展空间,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管理方式简单粗暴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管理方式不够人性化,缺乏沟通和尊重,容易导致农民工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二、加强农民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城市中能够公平地参与劳动和享受发展成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好农民工的问题,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民工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于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工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
农民工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农民工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引言农民工是指农村户籍人口在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劳动者。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
然而,在农民工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管理工作的现状,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现状分析工资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
许多农民工遭遇拖欠工资、不按时发放工资等情况,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劳动保障问题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常常面临工伤和职业病的风险。
但由于工地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很多农民工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
社会融合问题由于户籍制度限制,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获取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困难。
他们也面临着社会融合的问题,很难在城市中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
解决措施及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政府应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的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提高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法制约束力。
建立健全工伤保障体系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设立工伤救助基金,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政府可以逐步取消农民工在城市获取基本公共服务的限制,为他们提供公平和平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强化农民工的社会融合。
完善诚信体系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农民工诚信档案系统,记录农民工的工作记录和用人单位的信用情况,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示和处罚,提高用人单位的信用意识。
加强监督执法政府应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结论农民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农民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然需要得到有效解决。
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农民工管理工作,促进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和社会融合。
农民工维稳工作措施
农民工维稳工作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近几年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贡献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农民工们在社会经济福利上受到的歧视也是十分明显的。
由此,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的安全,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和保障制度,是改善农民工生活水平,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急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改善农民工的就业条件,实行就业保护制度,保护农民工的就业权利,建立以弱势者为中心的就业保护体系,使农民工拥有稳定的就业环境。
此外,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等营养险等社会保障,以及重视社会救助,加大抚恤补助等对农民工的帮扶力度,使他们能够相对安全和满意地生活。
另外,要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各地国家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利,加大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
此外,应加强对农民工权利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更加熟悉他们享受的权利,以及法律渠道可以寻求帮助。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机制,控制住犯罪和社会治安活动,保证社会安全稳定。
最后,要加强社会精神文化建设,全面增强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改善社会文化环境,特别是要消除对农民工们的歧视。
要增强对农民工们的社会关爱,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角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的机会。
总之,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保障他们的安全,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和保障制度,是弥补社会不平等现象,提高农民工生活水平,实现公正和平等的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在建立起充分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的前提下,才能有效保障农民工维护和发展自身的权利,使他们拥有更好的就业机会、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社会关爱。
提高农民工权益保护意识的有效途径
提高农民工权益保护意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农民工人数逐年增加,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薄弱等原因,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途径,下面将从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行业监管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农民工权益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之一。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渠道,向农民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政策。
其次,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法律讲座、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
此外,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等,开设农民工维权知识普及账号,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提供咨询和帮助。
二、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法律援助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援助机制的建设。
首先,应设立更多的法律援助机构,增加援助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性。
其次,可以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农民工维权诉讼费用。
此外,应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鼓励律师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同时,还可以建立农民工维权律师志愿者团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行业监管行业监管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我们需要加强行业监管。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用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用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用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建立工资专项监管账户,实行工资代扣代发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条件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劳动保护标准,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提高农民工权益保护意识的有效途径主要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和加强行业监管。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关于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提案和建议
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提案和建议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领域成为了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
然而,在建设工程中,一些农民工的工资待遇问题却成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一些不法商人的恶意操作,导致一些农民工的工资成为了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有必要提出一些建议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二、存在问题1. 工资拖欠现象严重:由于一些建设项目审批繁琐、资金链条较长,导致一些农民工的工资往往会被拖欠,甚至不发放。
2. 用工风险较高:在一些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农民工的用工风险较高,一旦发生意外,他们的工资问题往往也容易受到影响。
3. 法律保障不足:目前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对于农民工的工资保障法律并不完善,导致一些不法商人往往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三、解决建议基于以上问题的存在,针对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提案和建议如下:1. 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建议政府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将农民工的工资直接打入其银行账户,加强对用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监督,避免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
2. 加强用工合同管理:建议政府在建设工程领域加强对用工合同的管理,要求项目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规定等内容,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建立健全的仲裁机制:在建设工程领域建立健全的仲裁机制,对农民工工资纠纷给予及时、公正的处理,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4. 完善法律法规:建议政府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于工资拖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不法商人的行为。
四、建议实施效果和意义如果以上提出的建议能够得到充分的实施,将会对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产生积极影响: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稳定地获得应得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农民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促进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减少了工资纠纷的发生,提升了建设项目的形象和信誉。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以下是一些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1. 政府加强监管:政府加强对用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监督,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农民工的权益和保护措施,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3.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有的保护。
4. 建立健全机制:政府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政府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减少因技能不足而
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这些举措的实际成效包括:
1. 减少拖欠工资现象:政府加强监管和打击拖欠工资行为,使得拖欠工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农民工的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2. 提高维权意识:政府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更加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加强法律保护:政府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机制建立,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护,使他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 提高就业能力:政府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措施,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待遇。
综上所述,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施策,持续努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3.23•【文号】总工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2007年3月23日总工发[2007]10号)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要积极开展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特别是要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各级工会组织必须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继续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的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推进建立健全十项工作机制,实现对农民工的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源头入会机制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会组织重要的群众基础。
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要从源头上向农民工宣传《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会维权的正确主张,使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前就了解《工会法》和工会组织,增强组织意识、法律意识和阶级意识,自觉地提高依法自愿加入工会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坚持源头入会,在农民工输出地的乡镇和村建立工会组织,努力从源头上尽最大可能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简化农民工入会手续,创新农民工入会组织形式,大力推行劳动力市场建会,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农民工入会窗口,畅通农民工入会和工会会员关系持证接转的渠道。
按照团结统一、属地管理原则,农民工凭借工会会员证,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就地就近的工会组织办理接转会员关系,享受当地工会会员优惠待遇和得到输入地工会的帮扶救助。
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
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进程中重要的劳动力资源,他们为各个工业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的权益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和危机。
本文将探讨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以此为话题进行讨论。
一、农民工权益的现状农民工的集体权益和个人权益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1.劳动权益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普遍较低,加班时间长,经常出现加班不加班费、迟迟未发工资或工资不足等问题。
此外,很少有企业为农民工缴纳五险一金,一旦发生工伤或生病,农民工往往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和补偿。
2.社会权益农民工的社会权益受到限制,例如拥有自由选择工作和居住地的权利、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存在难题。
他们经常因为身份证/户口问题无法正常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甚至遭受拒绝。
3.人格尊严农民工经常要背负着被侮辱、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包袱,容易受到精神和身体上的虐待。
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对策从法律制度、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入手,通过以下几点可以保障农民工权益:1.完善法律保障国家可以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和社会保障政策,防止欺压和恶意剥削行为的出现。
同时,审查并废止有关规定,使农民工享有更好的社会福利。
2.劳动合同签订企业雇佣劳动者手续越来越规范,同时政府对于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监管,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保障和工资保障。
企业不可涓滴不给农民工支付工资,同时还要规范加班制度,确保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的标准支付。
3.消除户籍歧视要尽快解决户籍歧视问题。
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应该是保障性的和普遍的,无论其来自哪个地区。
4.统一社会保险体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按照自愿性,企业雇佣劳动者保险规划和个人定制的模式,建立起适合农民工的社保体系。
三、强化监管机制政府应当完善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规,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1.坚定依法维权公安部门要及时筛选劳动保护方面的警示信息,依法讨债,乱收费只能以打击为主。
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一个强有力的牵制力。
在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在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揭牌仪式上的讲话王洪生同志们:今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在这里举行铁锋区人民法院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农民工维权工作又有了新的保障平台和便捷通道,标志着农民工维权工作已从“关口”抓起,工作做到了维权的第一线,标志着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了新的载体。
首先,我对农民工维权合议庭的设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法院、工会的同志们为全市农民工维权工作付诸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农民工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的问题。
中央领导同志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最近国务院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新的政策和理论依据。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以及农民工就业和生活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专门启动实施了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其工作目标是: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措施,对1000万名以上农民工实施援助。
今天,农民工维权合议庭的设立既是贯彻落实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具体体现,又是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有效举措,更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实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十分关心广大农民工的生产生活。
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及其社会各界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广大的农民工办了一些实事,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借此机会,我就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几点希望: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刚刚揭牌成立的“铁锋区人民法院农民工合议庭”既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窗口,又是我市在农民工维权方面的有益探索。
对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和谐鹤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若干意见》精神上来,以维护农民工利益为已任,认真履行职责,在权益维护、法律援助、来访接待等方面为外来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施工行业迅速发展。
在这个行业中,农民工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劳动力来源。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诸多问题,如工资拖欠、工作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面将从问题出发,提出应对措施探讨。
一、工资拖欠问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是相当普遍的。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施工企业自身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以及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信任缺失等。
面对这一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资支付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监督机制,加大对工资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规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有效地遏制工资拖欠行为。
二、工作安全问题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工伤事故频发。
而农民工作为施工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更容易面临工作安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提升工作安全意识,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政府部门也需加强监管,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三、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一大劳动力来源,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农民工多是外来务工人员,缺乏稳定的工作和居住地,社会保障存在一定程度的难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依法依规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政府部门也应根据现实情况,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
四、应对措施1. 加强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工资拖欠行为。
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查处,遏制不良行为。
2. 完善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工作安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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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3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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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提案人:王林
主题词:权益
提案形式:个人
内容: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怎样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相关的社会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理论上农民工可以有多种维权途径来保障自身的权益,但在现实的案例中却可以发现农民工维权往往遭遇到现实中的种种困境。
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在该意见中提出要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要求用工单位必须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的法律地位。
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在与企业方发生雇佣关系产生利益交易时,经常发生自身权益被侵犯现象,主要体现在工伤赔偿、欠薪等经济性权益和工作条件、工作时间
等非经济性权益,而其中工伤赔偿和欠薪是其中的主要两个方面。
调查走访的清华西门某建筑工地的活动中,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也是集中在这两个方面,很多农民工坦言,他们出门在外无非是挣两个钱贴补家用,苦一点累一点还过得去,可是最怕的是辛辛苦苦工作大半年最后回家过年的路费也没有。
从法律规定和法律操作实务出发,可将上述流程图中的维权途径分为三大种类。
一是民间解决,包括自行协商和解和工会的调解;二是通过行政权力解决,农民工可向建设委员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三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权的权威来捍卫自身的利益。
在途径的选择上,一般本着最快、最经济的,最大限度的依法实现农民工自身的权益。
就农民工发生权益纠纷维权途径上选择的顺序来看,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他们的最优先选择。
因为农民工自身处于“外来”的事实劣势,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权益受到损害的地方来主张他的权利——他们的权利的实现往往都是很迫切的。
一旦发生诸如工伤之类的案件时,通常情况下是及时需要钱治病,或者需要很快拿到赔偿之后回老家去,这时候,时间因素是选择维权途径中的最重要因素,时间拖得越久,面临的直接损失也越多。
有些欠薪案件中,在北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急需拿钱回去,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住的是临时性的房子,发生工伤或自己不想干活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在面临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涉案农民工才可能继续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主要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法定途径。
除去调解这种非正式途径,比较劳动监察、仲裁和诉讼这三种维权方式,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
(二包工头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民工维权;
(三工伤保险覆盖率低,农民工权益难保障;
(四劳动监察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五劳动诉讼执行难;
(六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是其维权之路困难重重的主观原因。
建议:
1、加大对违法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责令其承担农民工、社会和政府在维权中承担的成本。
对于农民工在为全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社会和政府部门付出的成本,应当在相关规定中明确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这样才能公平的保护劳动者,并对用人单位起到威慑作用。
2、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对劳动监察的消极影响,使劳动监察能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的职责。
由于地方经济利益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矛盾,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往往会偏袒用人单位一方而对劳动监察工作施加阻力。
3、取消劳动仲裁的前置地位,改革“一裁二审”制度借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始尝试的做法,劳动仲裁不再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前置程序,而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将“一裁二审”改变为“或裁或审”或“两裁终审”、“一裁一审”。
这样就理顺了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改变人们对劳动争议案件‘三审终审’的消极理解”;又使当事人能够更为自主地选择维护自我权利的途径,同时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或者取消劳动仲裁的前置地位。
这样劳动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将司法的工作交给法院;同时将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劳动监察部门,强化劳动部门的行政执法力量。
4、建立专门的劳动法庭。
对于数量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却没有专门的法庭,也没有专门从事劳动法方面的专业法官。
这种情形导致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不能统一,难以有效的维护劳动者的权利。
如农民工跟随包工头打工被拖欠工资的,有的法官判决由发包单位承担责任,有的则判决由包工头来支付“劳务费”,还有的法官认为农民工起诉时的证据是包工头打的欠条,就按照借款合同纠纷来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多,涉及的人数多,与上亿的劳动者切身相关;而且劳动关系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地域性,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
变动。
如目前出现的劳务派遣制度、用工短期化现象、用人单位以变更工作岗位强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等等,需要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来处理。
因此设立专门的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专事劳动审判,将有利于农民工的权利保护。
如“德国1976年即公布了劳动法院法,建立地方、州、联邦三级劳动法院;法国在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设立有劳动法庭,”而从实践来看,这些法院或法庭的设立都极大地利于解决劳动争议、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所以即使我国目前不适宜建立独立的劳动法院,也应当建立独立于其他民事法庭的劳动法庭,并培养专业的劳动法法官,既能有效保护
劳动者的利益,而能推动劳动法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的发展。
5、从法律援助方面看,我们应当尽量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效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面,整合资源、提高法律援助的供给能力,争取党委政府更大的支持,提高法律援助的财政保障能力。
目前,基层法律援助仍然面临人员、资金、装备等困难。
一支自己都缺乏保障的队伍要很好的保障另一支庞大困难群体的利益是很难做到的。
在我刚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时候,就深刻的感觉到法律援助需要援助,现在,这个观点没有变,但有新的发展,那就是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投入,同样是回报极高的投资,无论我们做什么,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社会稳定与和谐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法律法规培训,在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的时候应当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
通过法律援助流动夜校、法律援助公众教育和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等创新方法使农民工知晓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组织农民工参与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政府予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以适当补贴,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培训,从而增强其保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政府应重视支持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努力提高农民工素质。
农民工本身应当不断提高并展示出应有的时代风采。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