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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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一、议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可以向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所提议案进行审查,并向大会作议案处理意见报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议案列入议程或交由有关机关办理。由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间不长,日程较紧,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难以作出详尽的审议,代表大会一般决定将议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市人大常委会经审议后,将涉及全市人民整体、长远利益的,较为重要的代表议案定为该次会议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或其他机关办理,其余转为建议、批评、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市政府办事机构或有关部门办理。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提出实施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议案办理的审议结果。对于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办事机构或有关部门办理后直接答复代表,并把办理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历届次会议议案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由杨赞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石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第57号)》,经1990年4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列为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议案提出石岐城区内的九曲河、后岗涌每天排放出20,000吨生活污水,对岐江河造成严重污染。建议将九曲河、后岗涌的污水用管道引至白石涌口用厌氧进行化学处理,使污水在较短时间内净化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

办理情况:市政府采取分步走的办法整治石岐城区河涌的污染。(一)分期分批覆盖城区污染较大的方基涌、洪家基涌及九曲河。(二)制定治理石岐城区污水处理方案。(三)整治岐江河。1、清拆岐江河两岸河边建筑物,搞好一河两岸建设;2、转迁和治理11家排污量大的工厂,减少污染物的排放;3、引西江水冲污,稀释净化岐江河;4、清疏岐江河河床。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由姚本棠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翠亨村镇镇政建设纳入中山市市政建设范畴的议案(第60号)》,经1991年3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列为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议案提出,翠亨村镇是孙中山先生故乡,是中山对外开放的“窗口”,建议市政府把翠亨村镇政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范畴,全面规划,由市拨出专款把翠亨村镇的主要道路建设好;由市政府敦促翠亨村镇改善环境卫生。

办理情况:市政府把翠亨村镇的镇政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范畴:1、凡在翠亨村镇公路沿线、纪念中学、翠亨村村内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都必须经翠亨村镇建委审核后,报市建委规划办公室批准;2、翠亨村镇公路沿线、故居纪念馆外围的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由翠亨村镇政府统一安排、管理,各所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3、扩建翠亨大道及修建纪中校道;4、整治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内、外环境。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由徐国森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卫生院“一无三配套”建设的议案(第83号)》,经1992年3月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通过,列为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解决农村卫生院

“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的问题,达到农村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中山市需处理农村卫生院危房5000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215台;以及解决市卫生学校办校条件。

办理情况:市政府提出议案实施方案,决定用两年时间(1992年和1993年)解决农村卫生院“一无三配套”问题,资金来源采取市财政、卫生局、镇区卫生院几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其中市财政两年共投入资金211万元,其余则由各有关方面自筹解决。议案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两年内,全市7所农村卫生院重新建院,12所农村卫生院增建或扩建新房舍;添置器械215台(套),使全市镇区卫生院医疗器械达标;改善了市卫生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医务人员的调入和培训工作。议案实施后,达到了省要求的农村卫生院无危房,房屋、人员、设备三配套的要求。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由罗景林等12名代表提出的《要求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议案(第2号)》,经1993年4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列为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议案提出,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建议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力量,组织防范,综合治理,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严重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开放改革的顺利进行。

办理情况:市政府提出实施方案,把社会治安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纳入中山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公安工作,重点在全市增加警力,加强治安巡逻,解决合同警同工同酬等问题。议案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1、全面推进公安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立收容教育所,成立镇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或分所;

2、投入1200多万元资金组建一支420人治安巡逻警察队伍,加强治安巡逻工作;

3、对地方警的业务骨干,择优转为正编警察,解决合同警同工同酬问题;

4、强化警察队伍建设,严控入口关,纠正和处理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督促依法办事;

5、加强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有力地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势头。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由黄宝矿等10名代表和甘建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兴建廉价屋,解决部分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的议案(第44号、74号)》,经1994年3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列为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议案提出,为解决部分职工、干部住房困难的问题,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资金,发展城市职工廉价商品房,实行部分补贴,或收回基建成本费等方法,逐步缓解城区住房的紧缺问题。

办理情况:市政府用几年时间,兴建廉价屋,逐步解决职工、干部、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兴建廉价房的主要形式有:1、由市政府划拨廉价土地给有关单位,统一设计,统一报建,由各单位自行筹资兴建职工宿舍,解决厂企单位职工住房困难问题;2、由市政府筹集资金直接投资兴建,用作解决教师、医务人员、干部等住房困难;3、由市政府划拨部分土地给发展商开发建设小区,小区建成后,发展商要把20%的住宅面积按成本价提供给政府收购,用作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4、由市政府住房解困办公室和有关单位与发展商合作投资兴建部分廉价住房,以加速解决居民住房困难。五年间,由市政府在东明花园划拨给21个单位兴建的廉价房(共900套)已安置完毕。由市政府兴建或向发展商购买的廉价房共1288套,已安置入住1204套,解决了一大批人均居住不足8平方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1997年,中山市荣获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人居奖”。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由黄宝矿等11名代表提出的《彻底整治岐江河,加速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中山市早日建成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议案(第48号)》,经1995年3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列为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议案提出,岐江河污染和没有污水处理厂,是中山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障碍,很有必要下大力气整治和建设好。要求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力争污水处理厂在1995年内完成首期工程,并投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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