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合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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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甲方: _____
(合同专用章)
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沈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合同项目”)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并执行。
第一条术语定义
1、本合同所称“合同”系指合同中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即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确认文件以及其他与本合同履行相关并由双方确认的材料。
2、本合同所称“方案”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资料)。
3、本合同所称“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为满足甲方之需要而须承担的系统规划、方案设计、系统安装调试、系统测试、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培训等技术性服务。
4、本合同所称“现场”系指由甲方指定将要实施工程的地点,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确定。
5、本合同所称“设备”系指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确定的原厂商机器。“设备”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亦被称为“货物”、“产品”、“商品”、“机器”。
6、本合同所称“设备交付”系指:
(1)当合同规定的设备由乙方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或甲方自提时,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签收为交付;
(2)当合同规定设备由乙方代办托运时,自乙方将设备交给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
7、本合同所称“设备验收”系指合同项下的设备由乙方运抵现场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设备清单或合同附件对数量、配置、包装进行检验和签收。
8、本合同所称“初验”系指合同项下系统于达到试运行条件前的系统验收,由双方书面确认初验结果。初验在系统安装和调试完成之后进行。
9、本合同所称“试运行”系指初验完成之日起合同设备连续运行期间。试运行期为 1(一)个月。
10、本合同所指“终验”系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对系统进行检验,在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并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性能要求后进行的系统性能确认,并由双方书面确认验收结果。终验在试运行期结束后10(十)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二条合作范围
无论乙方与原厂商采取何种合作方式,乙方与甲方的合作仅限于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条款的规定范围,下述情况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
1、原厂商的行为;
2、原厂商对甲方的任何承诺;
3、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条款之外的其他任何要求。
甲方不得以上述事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第三条合同标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方式、要求等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合作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并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与甲方所支付的合同总价款相对应。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设备及其相关服务。设备的情况详见设备清单或附件一。
2、乙方为实施上述工程向甲方提供系统设计方案,并进行实施。方案的确定、变更、修改须由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3、乙方对甲方的上述工程提供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详见附件二。
4、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见附件三。
5、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进度实施上述工程。上述进度的任何调整应由双方书面确认。
设备清单如下: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可另附附件(附件一)。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为¥ .00(大写人民币圆整)。分类明细如下:设备金额:¥__________.00(大写人民币圆整);
运保费:¥ ________.00(大写人民币圆整);
培训费:¥____________.00(大写人民币圆整);
集成费:¥____________.00(大写人民币圆整)。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之价格,但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加设备、变更设计方案、延长工期、进度提前或其他增加乙方工作量的情形的,乙方有权酌情增加合同价款,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并以书面方式确定。
2、付款时间: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A.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50%(百分之五十),即¥ .00(大写人民币圆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B.到货付款:到货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40%(百分之四十),即¥ .00(大写人民币圆整),到货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C.验收付款:验收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10%(百分之十),即¥ .00(大写人民币圆整),系统终验收合格之日起7(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3)其他方式:(如果需要采用其他付款方式请填写此项。)
3、乙方收到甲方相应付款后7(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4、上述合同款由甲方负责以电汇/自带汇票/支票方式汇入乙方账户。甲乙双方账户信息如下,任何一方的下述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户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南湖支行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东软软件园 110179
账号: 2401
第五条交货
1、乙方应于收到合同全款或预付款后工作日内将所有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
交货地址:
收货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