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案2015
石油管道保护方案
石油管道保护方案石油管道保护方案一、编制依据及原则1.编制依据本方案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编制原则本方案的编制遵循科学、规范、可行、经济、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管道施工环境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保护方案。
二、管道保护概况及目标1.施工项目简介本项目是一项石油管道施工项目,涉及多个地区的管道铺设和安装。
项目的总长度为XXX公里,其中包括XXX公里的地下管道和XXX公里的地面管道。
2.施工工期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XXX个月,包括前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多个阶段。
3.实施原则本项目的实施原则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进度第一、服务第一”,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4.管道保护目标本项目的管道保护目标是确保管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石油管道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防止管道泄漏和事故发生。
三、管道施工保护方案及保护措施1.施工准备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同时,还需要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2.盖板涵施工方案盖板涵是一种常用的管道保护措施,本项目中也采用了盖板涵来保护地下管道。
盖板涵的施工方案包括挖掘、安装、固定等多个步骤,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石油管道安全保护方案及相关措施为了保障石油管道的安全,本项目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包括防腐、防腐补、防腐涂等。
同时,还需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和维护。
四、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器材的落实情况本项目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器材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还需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该工程位于商城路交叉口,全长约x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5.5m,总投资约为3亿元。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本市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保护,适用本办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及管道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为管道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占压、破坏等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管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协助做好辖区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简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与市发展改革部门统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应急部门依法组织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和参与管道事故应急救援。
公安部门负责管道沿线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损毁管道和盗窃、哄抢管道油气等违法犯罪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由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承担和本办法确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经济信息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水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管道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管道企业主体责任)管道企业应当承担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管道保护专门机构与人员,保障管道保护经费投入,落实检测、维修、保养措施,加强管道安全保护宣传。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石油和天然气作为重要的非再生资源,在人们生产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各地区能够顺利地进行石油和天然气的输送和运输,管道作为最常见的输送工具被广泛采用。
然而,管道输送石油和天然气也存在很多风险,例如管道泄漏、管道遭受损害等等。
这些风险不仅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也会严重危害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防范管道输送石油和天然气的风险,各国陆续制定和完善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以保障管道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一、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的概念和意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是国家或政府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旨在保障石油和天然气管道的获得、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安全和稳定。
管道是石油和天然气输送的主要手段,其在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加工、储运和使用等方面都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对于保障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供应和使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包含了很多内容和要求,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管道建设的规划和审批在建设管道之前,需要对管道沿线进行规划,确定各种类别的岗位、沿线禁区以及安保区等地点。
对于管道建设的地点,需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进行环境评估,并向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审批。
2、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在管道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对于管道的质量、安全等各方面都要求严格。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和环境的安全。
3、管道的运行和维护在管道运行和维护过程中,需要对管道进行常规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问题,确保管道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4、管道的监管和管理在管道运行和维护中,需要强化对管道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管道运行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的实施和效果各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方面都有着不同的措施和政策。
我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制度方面的实践,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_2015)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3.1 基础资料3.1.1 穿越工程设计前,应取得所输介质物性资料及输送工艺参数。
其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的规定执行。
3.1.2 穿越工程设计前,应根据有关部门对管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灾害性地质评估报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及其他涉及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地选定穿越位置。
穿越有防洪要求的重要河段,应根据水务部门的防洪评价报告,选定穿越位置及穿越方案。
3.1.3 选定穿越位置后,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测量规范》SY/T 0055和《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Y/T 005 3,根据设计阶段的要求,取得下列测量和工程地质所需资料:1 工程测量资料,包括1:200~1:2000,平面地形图(大、中型工程)与断面图;2 工程地质报告,包括1:200~1:2000地质剖面图、柱状图、岩土力学指标、地震、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的结论意见。
3.1.4 应根据下列钻孔布置要求获取地质资料:1 挖沟埋设穿越管段,应布置在穿越中线上。
2 水平定向钻、顶管或隧道敷设穿越管段,应交叉布置在穿越中线两侧各距15~50m处。
在岩性变化多时,局部钻孔密度孔距可布置为20~30m。
3.1.5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a≥0.19地区的大中型穿越工程,应查清下列四种情况,并取得量化指标:1 有无断层及断层活动性质、一次性最大可能错动量。
2 地震时两岸或水床是否会出现开裂或错动。
3 地震时是否会发生基土液化。
4 地震时是否会引起两岸滑坡或深层滑动。
3.1.6 穿越管段应有防腐控制的设计资料。
3.2 材料3.2.1 穿越工程用于输送油气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 9711. 1或《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B级钢管》GB/T 9711.2的规定,并应根据所输介质、钢管直径、钢管壁厚、使用应力与设计使用温度等补充有关技术条件要求。
燃气管道保护方案
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共17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一.编制依据 2、汽贸城工程概况 2、燃气管道概况 2二、汽贸城规划及天然气管道位置平面图 3三、专项保护方案的实施程序细则 3四、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技术措施 4、排除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危险源 5、施工车辆跨越燃气管道的保护措施 5、土石方爆破震动波对燃气管道危害的保护措施 6五.应急抢险领导组织机构及职责 9应急抢险领导组织机构 9职责 10六、监控量测信息处理及预警判定 11监控量测信息处理 11燃气管线预警判定 12七、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13紧急情况处置流程图 13应急响应 14八、预防保证措施 15九、预防保证措施 16十、附件 17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1.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2.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3.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两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做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后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汽贸城工程概况巴中盘兴汽贸基建工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三凤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亩。
主要功能是服务于巴中及周边县市的汽车贸易、汽车售后等。
本项目由巴中市汇鑫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3亿元,是巴中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管道外部隐患及城镇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管道外部隐患及城镇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21•【字号】京政容发〔2015〕48号•【施行日期】2015.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管道外部隐患及城镇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的通知京政容发〔2015〕48号各区县市政市容委,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为确保我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隐患整改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京安发〔2015〕1号)、《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容函〔2015〕73号)、《北京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京油气管办发〔2015〕2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外部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城镇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21日石油天然气管道外部隐患整改验收标准一、以拆除、改建、移除占压物(含直接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下同)为措施进行消隐整改占压物被全部拆除或占压物被改建、移除、部分拆除后,与管道中心线的距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要求。
二、以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为措施进行消隐整改1.管道已停止运行、封存或报废。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要求规范(GB50423-2015)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3.1 基础资料3.1.1 穿越工程设计前,应取得所输介质物性资料及输送工艺参数。
其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的规定执行。
3.1.2 穿越工程设计前,应根据有关部门对管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灾害性地质评估报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及其他涉及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地选定穿越位置。
穿越有防洪要求的重要河段,应根据水务部门的防洪评价报告,选定穿越位置及穿越方案。
3.1.3 选定穿越位置后,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测量规范》SY/T 0055和《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Y/T 00 53,根据设计阶段的要求,取得下列测量和工程地质所需资料:1 工程测量资料,包括1:200~1:2000,平面地形图(大、中型工程)与断面图;2 工程地质报告,包括1:200~1:2000地质剖面图、柱状图、岩土力学指标、地震、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的结论意见。
3.1.4 应根据下列钻孔布置要求获取地质资料:1 挖沟埋设穿越管段,应布置在穿越中线上。
2 水平定向钻、顶管或隧道敷设穿越管段,应交叉布置在穿越中线两侧各距15~50m处。
在岩性变化多时,局部钻孔密度孔距可布置为20~30m。
3.1.5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a≥0.19地区的大中型穿越工程,应查清下列四种情况,并取得量化指标:1 有无断层及断层活动性质、一次性最大可能错动量。
2 地震时两岸或水床是否会出现开裂或错动。
3 地震时是否会发生基土液化。
4 地震时是否会引起两岸滑坡或深层滑动。
3.1.6 穿越管段应有防腐控制的设计资料。
3.2 材料3.2.1 穿越工程用于输送油气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 97 11.1或《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B 级钢管》GB/T 9711.2的规定,并应根据所输介质、钢管直径、钢管壁厚、使用应力与设计使用温度等补充有关技术条件要求。
2015-06-2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修订主要内容介绍(谌贵宇)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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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输气站放空设计
原规范: 3.4.8 输气站放空竖管应设置在围墙外,与站场及其他建(构)筑物 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规定。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以上,且总高度 不应小于10m。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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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设计系数。(取消强条规定,增加0.8设计系数)
修订后: 4.2.3 输气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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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道路穿越、输气站、阀室管道设计系数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4.4.4 穿越段的并行管道,应根据建设时机和影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间距。共用隧道、跨越管桥及涵洞设施的并行管道,净距不应小 于0.5m。 4.4.5 石方地段不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后建管道采用爆破开挖管沟 时,并行净距宜大于20 m且应控制爆破参数。 4.4.6 穿越全新世活动断层的并行管道不宜同沟敷设。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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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阀或压力控制设施
原规范: 3.4.3 输气站存在超压可能的受压设备和容器,应设置安全阀。安全 阀泄放的气体可引入同级压力的放空管线。
修订后: 3.4.3 存在超压可能的管道、设备和容器,必须设置安全阀或压力控 制设施。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国能油气﹝2015﹞392号》
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油气输送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与铁路相互交叉、并行工程的技术和管理要求,保障管道和铁路设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道与铁路相互交叉、并行的工程(以下统称“交汇工程”)。
油、气田集输管道与铁路相互交叉、并行,其条件相近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管道与铁路交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交汇工程应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管道运行安全,特别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旅客列车的运输安全。
2. 后建服从先建,尽量减少对既有设施的改建。
3. 综合考虑铁路和管道行业规划。
4.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5. 平等协商、互相支持。
第四条交汇工程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管道与铁路交叉第五条管道与铁路交叉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不应在既有铁路的无砟轨道路基地段穿越,特殊条件下穿越时应进行专项设计,满足路基沉降的限制指标。
2. 管道和铁路不应在旅客车站、编组站两端咽喉区范围内交叉,不应在牵引变电所、动车段(所)、机务段(所)、车辆段(所)围墙内交叉。
3. 管道和铁路不宜在其他铁路站场、道口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交叉,不宜在设计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及动车组走行线的有砟轨道路基地段、各类过渡段、铁路桥跨越河流主河道区段交叉。
确需交叉时,管道和铁路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 管道宜选择在铁路桥梁、预留管道涵洞等既有设施处穿越,尽量减少在路基地段直接穿越。
第六条管道与铁路交叉宜采用垂直交叉或大角度斜交,交叉角度不宜小于30°。
当铁路桥梁与管道交叉条件受限时,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交叉角度可小于30°。
当管道采用顶进套管、顶进防护涵穿越既有铁路路基时,交叉角度不宜小于45°。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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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照前款 确 定 的 安 全 保 护 范 围 内!除 在 保 障 管 道 设 施 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 道 通 航 而 采 取 的 疏 浚 作 业 外!不 得 修 建 码 头 !不 得 抛 锚 "拖 锚 "掏 沙 "挖 泥 "炸 鱼 "进 行 水 下 爆 破 或 者可能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其他水下作业#
%三&在管道中心 线 两 侧 或 者 管 道 设 施 场 区 外 各 ()米 范 围 内 !爆 破 #开 山 和 修 筑 大 型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工 程 ’
%四 &在 埋 地 管 道 设 施 上 方 巡 查 便 道 上 行 驶 机 动 车 辆 或 者 在 地 面 管 道 设 施 #架 空 管 道 设 施 上 行 走 ’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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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五 "管 道 标 志 #标 识 和 穿 越 公 !铁 "路 检 漏 装 置 $ 第四条 管道设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占 #破 坏 #盗 窃 #哄 抢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 天 然 气 的 义 务 $对 于 侵 占 #破 坏 #盗 窃 #哄 抢 管 道 设 施 和 管 道 输 送 的 石 油 #天 然 气 以 及 其 他 危 害 管 道 设 施 安 全 的 行 为 %任 何 单 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国务院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管道设施保 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指 定 的 部 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管 道 设 施 沿 线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应 当 对 沿 线 群众进行有关管道设施安 全 保 护 的 宣 传 教 育%并 负 责 协 调 解 决 有 关 管 道 设 施 巡 查 #维 修 和 事 故 抢 修 的 临 时 用 地 #用 工 等 事 项$ 第七条 管 道 设 施 沿 线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应 当 加 强 对 管 道 设 施 保 护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证 管 道 设 施 安 全%及 时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制 止#查 处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发 生 的 侵 占 #破 坏 #盗 窃 #哄 抢 管 道 设 施 和 管 道 输 送 的 石 油 #天 然 气 以 及 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管道设施沿 线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有 关 部 门 及 其 工 作 人 员%不得包庇#纵 容 侵 占#破 坏#盗 窃#哄 抢 管 道 设 施 和 管 道 输 送 的 石 油 #天 然 气 以 及 其 他 危 害 管 道 设 施 安 全 的 行 为 %不 得 阻 挠#干 预 对 侵 占#破 坏#盗 窃#哄 抢 管 道 设 施 和 管 道 输 送 的 石 油 #天 然 气 以 及 其 他 危 害 管 道 设 施 安 全 的 行 为 依 法 进 行 查 处 $ 第八条 管道设施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要求规范2015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1 总则2 术语3 输气工艺3.1一般规定3.1.1 输气管道的设计输送能力应按设计委托书或合同规定的年或日最大输气量计量。
当采用年输气量时,设计年工作天数应按350d计算。
3.1.2进入输气管道的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中二类气的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清除机械杂质;2 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3 露点应低于最低环境温度;4 气体中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3;5 二氧化碳含量不应大于3%。
3.1.3 输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条件、用户需求、管材质量及管道附近的安全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4 当输气管道及其附近已按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21447和《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的要求采取了防腐措施时,不应再增加管壁的腐蚀裕量。
3.1.5 输气管道应设清管设施,清管设施与输气站合并建设。
3.1.6 当管道采用内壁减阻涂层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2工艺设计3.2.1工艺设计应根据气源条件、输送距离、输送量、用户的特点和要求以及与已建管网和地下储气库容量和分布的关系,对管道进行系统优化设计,经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
3.2.2 工艺设计应确定下列内容:1 输气总工艺流程;2 输气站的工艺参数和流程;3 输气站的数量及站间距;4 输气管道的直径、设计压力及压气站的站压比。
3.2.3 工艺设计中应合理利用气源压力。
当采用增压输送时,应结合输量、管径、输送工艺、供电及运行管理因素,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必选,按经济和节能的原则合理选择压气站的站压比和确定站间距。
3.2.4 压气站特性和管道特性应匹配,并应满足工艺设计参数和运行工况变化的要求。
再正常输气条件下,压缩机组应在高效区内工作。
3.2.5 具有分输或配气功能的输气站宜设置气体限量、限压设施。
3.2.6 当输气管道起源来自油气田天然气处理厂、地下储气库、煤制天然气工厂或煤层气处理厂时,输气管道接收站的进气管线上应设置气质监测设施。
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方案
一、引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方案,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议题。
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重要性1. 管道的基本情况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是石油和天然气运输的重要通道,承担着国家能源供应的重要任务。
2. 安全保护的必要性管道的安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因此加强管道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三、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方案1. 加强监控和预警系统a. 引入先进的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管道的压力、温度等参数。
b. 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2. 强化安全防护措施a. 设立安全防护区域,加强对管道周边区域的巡逻和监控。
b. 完善管道的隔离和封闭措施,确保管道不受外部影响。
3.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a.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b.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
四、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个人观点和理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管道的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管道保护工作,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五、总结与回顾本文针对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从监控预警、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方案。
通过加强管道保护工作,可以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国家能源供应的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这些方案,不断提升管道保护的水平。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方案的全面探讨和阐述,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信息和思路。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在国家能源安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安全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管道运行的安全稳定,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监控预警、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扩展深入探讨加强管道保护工作的可行方案。
管道专项保护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需求日益增长,油气管道作为国家能源输送的重要通道,其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管道运行时间长、线路复杂、环境多变,存在管道老化、腐蚀、第三方施工破坏等潜在风险。
为加强管道保护工作,确保管道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管道保护意识,明确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管道保护工作格局。
2. 加强管道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3. 强化管道保护管理,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方案内容1. 组织机构成立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管道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2. 职责分工(1)管道运营企业:负责管道的日常维护、巡查、巡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2)地方政府:负责管道保护区域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工作,协调解决管道保护相关问题。
(3)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负责管道保护区域的治安、交通、应急等工作,协助管道运营企业开展管道保护工作。
3. 巡查巡护(1)定期巡查:管道运营企业应按照规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重点巡查:针对管道高风险区域,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夜间巡查:在夜间增加巡查力度,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
4. 隐患排查(1)全面排查:管道运营企业应定期开展管道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2)重点排查:针对管道老化、腐蚀等高风险隐患,加强排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
5.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道运营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等。
(2)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事故报告:发生管道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管道保护意识。
GB50350-2015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7.1.6原油脱水站的事故油罐可设1座,容积应按该站1d的设计油量计算。
7.1.7接转站、放水站不宜设事故油罐。
当生产确实需要时可设事故油罐,容积可按该站4h~24h设计液量计算。
7.1.8需要加热或维持温度的原油储罐的罐壁宜采取保温措施,事故油罐的罐壁可不设保温措施。
7.1.9油罐内原油的加热保温可采用掺热油方式、盘管加热方式或电加热方式,热负荷宜按油罐对外散热流量确定。
7.1.10油罐散热流量可按下式计算:式中:——油罐散热流量(W);A1、A2、A3——罐壁、罐底、罐顶的表面积(m2);K1、K2、K3——罐壁、罐底、罐顶的总传热系数[W/(m2·℃)];t av——罐内原油平均温度(℃);t amb——罐外环境温度(取最冷月平均温度)(℃)。
7.1.11油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储罐附件第1部分:呼吸阀》SY/T0511.1、《石油储罐附件第2部分:液压安全阀》SY/T0511.2的规定。
d——管道内径(m);v——管内液体流速(m/s);q v——原油的体积流量(m3/s);g——重力加速度,g=9.81m/s2;λ——水力阻力系数,可按表8.2.4确定。
表8.2.4水力阻力系数λ计算公式式中:Re——雷诺数;v——液体的运动黏度(对含水油为乳化液黏度)(m2/s);ε——管道相对粗糙度,;其中e为管道内壁的绝对粗糙度(m),按管材、制管方法、清管措施、腐蚀、结垢等情况确定,油田集输油管道可取e=0.1×10-3m~0.15×10-3m。
式中其他符号意义与本规范公式8.2.4-1、公式8.2.4-2中相同。
8.2.5埋地集输油管道总传热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实测数据经计算确定。
不能获得实测数据时,可按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
2当无实测资料进行初步计算时,沥青绝缘管道的总传热系数可按照本规范附录D选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管道的总传热系数可按照本规范附录E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本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
本法所称管道,包括:(一)管道线路;(二)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三)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四)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五)管道穿越公路、铁路的检漏装置;(六)管道的标志;(七)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的规划、建设、运行涉及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管道保护工作。
国务院公安、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的职责,支持管道建设项目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组织排除管道保护距离内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的规划、建设、运行涉及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管道保护的职责。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二)查处危害管道的违法行为;(三)依法审批涉及管道的施工作业事项;(四)指导、监督、协调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的义务;(五)协调解决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中的相关问题。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3.02•【字号】浙发改能源〔2015〕116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5〕116号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5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能源局。
附件: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规定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样式)(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3月2日附件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全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管道保护行政许可和对管道建设、投入运行后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管道保护行政许可、备案,根据涉及的管道跨区域情况,分别由省、设区市、县(市、区)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实施。
省、设区市发展和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实施管道保护行政许可、备案时,应当征求所属设区市、县(市、区)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意见。
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行政许可,由管道所在地县(市、区)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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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以道路对既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案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双积路
(红石崖-辛安段)路面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③设计图纸及资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文件要求;
④我项目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
⑤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规程、规则、条例。
2、编制原则
①严格遵守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则等技术标准并将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②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及我单位承诺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各方面要求,制定出完善的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确保该项目标的实现。
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配备专职安检、质检人员进行全过程控制;工程符合国家、交通部现行的安全、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④以保证安全为本工程的第一原则,以质量为根本。
二、工程概况
1、平面位置
本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内K0+262.28处有黄潍原油管线,管线所属公司提供管线信息如下表所示:
管线信息表
管线与改以道路平面位置关系图
保护方案平面图
保护方案纵断面图
施工方法:
采用人工对管道周围的土体进行挖掘,开挖宜分层分段均匀对称进行,在开挖过程中掌握好“分成、分步、对称、平衡、限时”五个要点,遵循“纵向分段、竖向分层、由上至下、先支后挖”的施工原则,竖向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纵向形成台阶。
开挖至支撑底部以下0.50米时及时进行架设支撑,挖开过程中先开挖一段做好管道底部临时支撑后再开挖下一段进行下一段管道支撑,进行支撑前对支撑处地基承载能力进行测定,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的进行地基压实处理或换填石粉渣,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后才能进行支撑。
待该段整个管道支撑系统趋于稳定后浇注混凝土对整个管道进行包裹,进行沙土回填于顶部覆盖2cm厚钢板,最后用30cm后钢筋砼盖板予以封顶保护。
三、施工部署
1、部门沟通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及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②我单位提出申请后,与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及管道管理单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
③在取得管道管理方施工许可后才进行施工,并配合管道管理方做好现场监督。
2、施工准备
①施工测量
项目测量人员及管线管理单位人员协调合作,将管线的确切位置放出,用白灰撒出边界线,边界线两端插彩旗及摆放安全标志。
②施工保护
在管道区域设置围栏封闭,禁止一切车辆、人员进入。
两侧设排水沟,保证雨季施工时排水畅通,确保工程正常施工,同时在施工期内派专人维护,保证施工车辆正常行驶。
四、管线保护制度
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管线权属单位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管线基本情况和技术信息资料,对现场的管线进行定位标认,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管线保护技术交底,并落实和
实施管线保护方案的内容,保证管线安全。
地下管线的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而且难度较大的工作。
如何保证管线在施工中不受影响是我们的第一目标,同时还需要保证工程质量并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业主方、设计方及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同时也需要各管线所属单位的鼎力配合,我单位也将努力配合管线单位进行管线保护工作,保证整个后续工程管线的安全。
五、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组织施工。
思想重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安全生产,保证行车安全,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保证施工生产有序进行。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预测预防能力,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始终在受控状态之中。
各工序施工前由安全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班每日由班长或安全员进行班前讲话,班前安全交底,班后安全检查。
提出当天的安全生产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一是项目部同工程队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二是施工队同工班、职工签订责任状,作业
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对于不按施工程序、操作规程作业,危及管线安全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直至清理出施工现场、下岗待业,决不姑息迁就。
4.加强对施工的组织领导,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针对施工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措施。
部位未设防护的责令停工,采取措施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对于事故苗头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
对施工中,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5.施工中实行干部监督制度,安全负责人在开始作业前认真检查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施工要求和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6.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措施的交底,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7.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检查,加强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具备完好的安全装置。
随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保证机械设备不带病作业。
所有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均经过严格的训练,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机械设备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例行保养。
六、应急预案
1、制定的前提
为保证在施工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现场急救工作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指挥部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救急,并明确在急救预
案中的机构设置和相关人员在应急上的职责。
可能发生的的事故:施工中发生影响管道安全的事件
应急资源:
应急人员
人员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施工员、安全防护员、调度员、值班电工、提供情报抢险人员为组员的应急救援小组、善后处理组。
物资,设备
为对影响管道安全事故及常规安全事故能及时处理,要求现场常备一些物资设备以便随时调用。
应急设备表
①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交底,培训和演练,负责启动,施以及调动所需人员、物资等资源的供给。
②副组长,具体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后和应急预案的全面实施。
③调度:负责信息收集以及内外部(外部:当地政府,医疗救护部门的紧急联系电话),上下级的联络汇报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等相关部门汇报;同时按照领导的决策和安排进行上传下达,做好急救工作中
车辆、物料、人员等的调遣工作。
应急物资表
④技术主管: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编制审核,不断完善应急救预案。
⑤安质员:负责影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不断完善应急救预案。
⑥机电员:负责影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机电设备,物资源共享、材料的配备。
⑦现场施工员:做好相关人员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协助应急小组成员进行急救。
⑧抢险人员:在接到安全事故消息后,立即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抢险(救)工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工作程序
①发生影响管道安全事故后, 根据“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停止施工,然后现场施工员应立即向队调度和指挥部调度室报
告,在通讯工具无法接通时,可采用传递方式,争取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②队长立即报告经理。
③经理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应急小组成员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责权开展工作。
4、应急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用传真或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现场处理
安全事故有人员伤亡时一般需要进行紧急救护,为了挽救遇难者的生命在事故现场须毫不迟疑地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组织疏散围观人员,立即抢救被困受伤人员,搀扶受伤人员离开现场救治,对重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②立即进行现场封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并检查安全事故后周边的状态,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并严禁带有火源或者有可能引起火灾的人员和机械入内。
③安质员、技术员应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现场进行认真,全面地勘验,发现和收集确定事故原因的各种痕迹、物证等。
6、后事处理
现场急救工作完成后,对现场进行隔离,在进行清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现场的保护,现场要有人值班看守,防止勤杂人员入内。
①作业队按调查程序安排相关部门配合,协助调查,在征得事故调
查小组的同意后,研究,讨论制定恢复生产方案。
②安排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把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③工程管理部门研究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行性具体措施,并对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评诂。
中铁二十五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双积路(红石崖—辛安段)路面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5年5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