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流程图
危化处根据审查情况和企业提交 的文件、资料,向主管局领导提出 审批意见,下达不 予批复的通 知
决定通过的向建设单位下 达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法律法规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省政府第125号令)及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监发〔2012〕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安全 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监〔2014〕68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流程图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 限结束前向省安监 局危化处提交申 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 全的,5日 内告知申请 人补齐。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及文件各1份;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 报告各1份; 3、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5份; 4、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 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1份;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 材料(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表(复制件); 7、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还 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 明文件(复制件)。 8、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复印件); 9、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文 件(复印件);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意见书(复印件);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方案备案告知书(复印件)。
申请材 料不符 合受理 条件的 不予受 理,并 说明理 由。
危化处相关人员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形式审查 贺东宏、吴振涛(天然气及加工、天然气长输管 道、非药品类易制毒 ) 李维琳、陈坤山、朱立超(无机化工、化肥、塑 料及加工、橡胶、农药、医药、天然气长输管 道) 赵 珺、雷惠琳(有机化工、精细化工) 朱建强、马 明(成品油经营及使用、原油炼制 及加工、原油及成品油长输管道)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程序简易流程图
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手续办理程序简易流程图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手续办理程序为切实加强全市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事项,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苏州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手续的办理程序告知如下:一、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区域要求二、一般化工建设项目的范围一般化工建设项目主要为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程度较大的化工建设项目以外的化工建设项目。
三、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办事程序1.安全条件论证建设项目在选址前,必须对项目设立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根据《办法》第六条要求,具体分析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如为厂区内建设项目的,须分析项目与其周边生产装置、储存装置的相互影响),并对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作出明确结论;(2)对项目范围以列表形式进行说明,如包括哪些生产车间、储存场所或其他辅助设施等;列明项目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以及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附MSDS),如属危化品的需对应列明危编号。
(3)对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说明,对工艺成熟程度和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并作出明确结论;(4)对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析。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由企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2.初步审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须由建设单位向某市安监局(某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提请初步审批,具体提交以下资料:(1)《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审批表》(一式3份,见附件2);(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规划部门意见;(4)环保部门意见(也可为预审意见)。
市安监局受理上述资料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审议,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初步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流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办理流程一、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相应的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三)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四)投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相应的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二)各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阶段未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还应当提交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制件)。
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的要求,完成生产准备和单机试车、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等工作,组织自身的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等人员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安全验收评价等有关单位(必要时聘请外部相关专家参加),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内容应当符合《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二)投料试车方案;(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四)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六)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七)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四、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程序简易流程图
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手续办理程序简易流程图资料至某行政审批中心3个月内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手续办理程序为切实加强全市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事项,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苏州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手续的办理程序告知如下:一、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区域要求二、一般化工建设项目的范围一般化工建设项目主要为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危险程度较大的化工建设项目以外的化工建设项目。
三、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办事程序1.安全条件论证建设项目在选址前,必须对项目设立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根据《办法》第六条要求,具体分析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如为厂区内建设项目的,须分析项目与其周边生产装置、储存装置的相互影响),并对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作出明确结论;(2)对项目范围以列表形式进行说明,如包括哪些生产车间、储存场所或其他辅助设施等;列明项目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以及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附MSDS),如属危化品的需对应列明危编号。
(3)对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说明,对工艺成熟程度和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并作出明确结论;(4)对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析。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由企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2.初步审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须由建设单位向某市安监局(某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提请初步审批,具体提交以下资料:(1)《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审批表》(一式3份,见附件2);(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规划部门意见;(4)环保部门意见(也可为预审意见)。
市安监局受理上述资料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审议,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初步审查意见。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危化品建设项目是指精细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气体工程、医药化学、合成橡胶、塑料制品、化纤、农药、染料、涂料、涂料助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搬迁的项目。
在进行危化品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安全审查程序,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下面将对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属于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是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在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危化品的种类和数量、危险源分布等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
审查机构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审查,评估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查危化品建设项目通常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是针对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的评估和审查。
审查机构应对环境影响报告进行综合评估,核实报告中的数据和分析,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三、安全评价和审查安全评价是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危险性、脆弱性和暴露性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的安全性。
安全评价主要包括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评估、风险评估和事故后果评估等内容。
审查机构应对项目的安全评价进行审查,核实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和建议。
四、消防设计审查危化品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是保障项目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消防设计审查是对项目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审查机构应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危化品建设项目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始运营。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是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审查机构需要配合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性的审查和审核。
审查机构应向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消防设计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等材料,并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现场审查和核查,以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附件:1《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试行)(2014年4月)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职业安全卫生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3.2危害因素是指能造成人员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并可能导致职业病,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4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装置。
3.6安全设施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目录》所规定的将危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备(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淄博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意见(试行》。
二、程序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与市局指派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一)简易程序申请1、申请建设项目简易程序的文件。
2、建设项目情况介绍材料(介绍材料应全面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要紧工艺技术与装置设施(建设范围)、周边环境概况等)。
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安监部门出具的适宜简易程序的书面意见。
建设项目未列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县级以上进展改革、经济信息等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者者不予审批(核准、备案)的决定书(书面意见),或者者加油站等有关行业准入的批准文件,可认为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安全条件审查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附件)及文件(附件);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最终版胶印)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者备案文件复印件;5、规划有关文件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7、实施许可的安监部门出具的适宜简易程序的书面意见;8、镇、街道安监站出具的备案材料;9、诚信承诺书及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附件)及文件(附件);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最终版胶印);5、拟雇佣的施工单位相应工程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6、镇、街道安监站出具的备案材料;7、诚信承诺书及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2014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2014版)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条件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条件审查。
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令公布, 2013年国务院第645号令修订)第十二条第一款: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6〕9号)(一)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2.跨各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2.自治区及地级市投资主管局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3.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4.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5.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
6.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三)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除自治区、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令修订,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二)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以及当地政府区域规划;(三)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四)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五)主要技术、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六)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七)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安全可靠。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工艺参数安全评价
对工艺参数进行安全评估, 确保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 内。
工艺风险分析
对工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提 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设备设施安全评价
设备设施选型评价
评估设备设施的选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性 能。
专项安全评价
针对建设项目中特定环节或设备进行 专项安全评价,如压力容器、管道等 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报告内容 数据来源 图表分析 结论和建议
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概述、评价程序和方法、危险有害因素辨 识、单元划分、安全评价方法选择、安全对策措施、结论等部
分。
安全评价报告所使用的数据应来源可靠,如历史事故数据、行 业统计数据等。
安全评价的方法
危险度评价
通过分析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评估其可能导致的危险程度 和事故后果,为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 措施提供依据。
风险评估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评估其 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程度,确 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事故概率评价
根据历史数据和经验,对建设项目中 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概率评估,确定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0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存建设项目试生产(使 用)安全管理规定》
04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存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编 制导则(试行)》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科学性
安全评价应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建立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法,采用先 进的评价技术和手段,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公正性
安全评价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评估和提出安全对策措 施,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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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一般流程(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号令)一、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应向上级主管单位或政府管理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批文,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文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代替。
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预评价审批)相关规定参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章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化学工业区一般可不做条件论证,若单位要求,我所可编制条件论证报告)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
市目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预评价,由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召开,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定意见。
建设单位需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试行)》(填写“申请建设项目设立”阶段方面的容);需将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协会意见函、申请书等资料上报安监局危化处,办理相关批文。
我所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所需的资料清单见附件一。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在初步设计单位根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完成初步设计后,要将劳动安全卫生专篇(需包含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周边环境图)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试行)》(填写“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方面的容)上报安监局,办理相关批文。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验收评价审批)项目基本建成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在完成基本的土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后,建设单位可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的类型,若其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则需在安全验收的基础上,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
目前我市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报告可以合并为一本编写,由建设方决定。
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方需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试行)》(填写“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面的容),编写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告的需另外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与报告一并上交安监局。
我所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所需的资料清单见附件二;编制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报告所需的资料清单见附件三。
五、其他(项目试生产)加油站若对外经营需另外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 一般流程示意图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项目选址安全条件论证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若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书“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的内容上海市或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或危化科申请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内容申请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内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注:以上图中,申请书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试行)》1 建设项目综合性资料1.1 建设单位概况1.2 建设项目概况1.3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1.4 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标明距离;及周边环境情况介绍)1.5 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图1.6 气象条件2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2.1 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2.2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地质、水文资料2.3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安全资料3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3.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3.2 改建、扩建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文件4 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物料资料4.1 生产工艺中的工艺过程描述与说明(包括生产投用量、产量、工艺参数围等)4.2 生产工艺中的安全系统描述与说明4.3 生产系统中主要设施、设备和工艺数据表4.4 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其它物料资料(注:危险化学品的MSDS,包括原料、中间产品、副产物、产品)5 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6 安全专项投资估算7 历史性监测数据和资料(同类项目、装置的粉尘、噪声、高温等检测报告)8 其它可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资料9 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2004年108、109号)注:按照有关规定,在安全预评价前须先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市化工区的企业除外),安全条件论证的主要容:(一)拟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的影响;(二)周边环境对拟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影响;(三)自然条件对拟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影响。
1.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批文;包括立项批文、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可行性研究审批表、市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审核通知单、工商营业执照;工业用地证明;2.企业大门正面照一,各主要生产车间、设备及装置照片;3.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4.企业及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表;5.企业及项目主要产品年产量表;6.企业及项目年水、电、煤、气等消耗表;7.企业及项目厂房平面布置图与设备位置示意图,主要设备明细表;8.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高温等最新测试报告;9.项目防雷设施安全状况表、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和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意见书;10.作业场所照度一览表;11.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2.项目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图及爆炸危险场所的验收报告;13.企业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及校验报告(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噪声仪、照度仪等);14.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15.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相关人员的配备;16.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合格证书;17.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作业、电梯作业、企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制冷作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员)18.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培训记录、上岗证等);19.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取证情况(第一次须由市级单位检测):(压力容器、压力表、压力管道、安全阀、电梯起重机械、厂机动车辆等)①厂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汇总表、检验报告和《市厂机动车辆行驶证》;②电梯安全检查汇总表、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③起重机械设备汇总表、检验报告和《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证》;④市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⑤锅炉安全检查汇总表、检验报告(或市锅炉检验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⑥压力表、安全阀和压力管道的汇总表和检验报告;⑦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汇总表、防爆合格证、校验报告和位置分布图;20.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的检验报告;21.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发放记录;22.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的预算及落实情况(由企业财务部门出具);23.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24.企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容)①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条例;②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安全防火制度;④安全检查规定;⑤安全生产奖罚办法;⑥查处责任事故办法;⑦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⑧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定;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等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附件三: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一、被评价单位概况(一)基本情况应包括: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见表1、表2),产品情况(包括产品的MSDS、安全标签及包装物、容器的生产厂家)。
立项批准文件,验收投产情况,厂区平面布置图等(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评价围的:工艺设备、装置、储存设施一览表,生产及运行状况二、被评价单位外部资料厂区周边的平面图,标识出相关的距离(一)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资料周边道路交通和交通管制示意图周边的重要场所、区域,基础设施,单位分布情况周边重要场所为8大重要场所,见《生产许可证评价的24条要求》第12条(二)被评价单位周边24小时人口居住和活动分布情况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详见附件六)(一)岗位设置及责任制文件(详见附件六表6-1)(二)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六表6-2)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消防、动火、安全检查、设备设施检修、废弃物处理、物料出入登记及出售、仓储物品储藏养护等。
使用、生产剧毒化学品的,需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容(包括销售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查验准购证等,以及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锁)(四)企业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六表6-3)(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文件(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记录(详见附件六表6-8)(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详见附件六表6-7)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的文件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燃烧爆炸、台风、防汛等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⒌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八)事故管理情况(详见附件六表6-7)⒈3年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⒉对发生事故接受教训情况(九)安全投入与工伤保险(详见附件六表6-5)(十)与相关方的安全协议(详见附件六表6-9)四、从业人员资料(详见附件六表6-4)以下证书如果较多,希望列表说明: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情况表及证书例如《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书》、《厂长经理消防知识安全培训》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表及证书例如《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书》、《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表及证书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作业、电梯作业、企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制冷作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表例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证》、《驾驶证》、《押运证》等五、设备、设施资料(一)生产系统⒈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参考表3)⒉设备、设施运行记录⒊设备、设施变更情况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特种设备、设施请单独列出特种设备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压力管道、安全阀、电梯、起重机械、厂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二)辅助系统⒈储存设施⑴储存设施清单⑵储存设施运行记录⑶储存设施变更情况⑷储存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⒉公用工程(水、电、气、风等)例如变配电站、水泵房、空压站、污水处理站等⑴公用工程清单⑵公用工程运行记录⑶公用工程变更情况⑷公用工程维护、保养、检修记录⒊通讯、报警装置、设施⑴通讯、报警装置、设施清单,安装的平面布置图⑵通讯、报警装置、设施运行记录⑶通讯、报警装置、设施变更情况⑷通讯、报警装置、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三)消防系统⒈消防设施清单⒉消防设施配置图⒊消防设施运行记录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六、工艺技术资料(一)生产设备平面布置图(二)工艺流程图(三)工艺规程(四)1年的生产运行记录(五)工艺变更情况七、物料资料(一)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资料(MSDS)(二)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废物的数量(列表)(三)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品、废物的分布情况(来去途经及数量)(四)生产原料、辅助材料的变更情况八、厂房等建筑工程资料(一)厂房等建筑工程清单(二)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的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文件九、作业场所资料(一)作业场所清单(二)作业场所的检验检测报告(高低温、照度等)(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清单(防有毒有害物质、粉尘、噪声、高低温、射线、辐射、振动等)(四)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五)有害因素检验检测资料(有毒、粉尘、噪声、高低温、射线等)十、安全设施管理资料包括: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一)安全设施清单(二)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报告(三)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十一、重大危险源管理资料(详见附件六表6-6)(一)重大危险源清单;(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报告(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情况十二、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资料(详见附件六表6-7)(一)器材、设备配备清单;(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记录(三)医疗救护情况表1 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编号年龄所在部门职务职责备注123表2 单位从业人员情况编号部门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领导人部门人数备注123表3 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编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投用日期检测、维修、变更情况备注123表4 原料、辅料品名与用量清单编号名称规格(牌号)包装年用量(T)变更情况备注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