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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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开发流程

一级开发流程

由市国土局牵头,各委办局参加的 联席会的预备会审核
市政府组织各委办局参加的联席会审 核
联席会后出《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内明确项目用地实施一级开发是否可行 如何确定实施主体(1、招标;2、直接授权) 是否需进行特殊工作(如:考古)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项目前期阶段
原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 征得区县和乡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向储备分中心申请项目用地实施一级开发
委托专业公司编制《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工作方案分为征地方案、拆迁方案、 市政建设方案、土地供应方案 3、开发进度 4、投资方案
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阶段
储备分中心对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全面 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国土分局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区、县政府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联席会》论证一级开发项目可行性阶段
市储备中心组织全面审核
市国土局内部会议审核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2、虚框内容表示视需要而经过的程序。

(试行)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注:1、此表为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具体工作环节的实施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土地一级开发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征询意见和审批前期策划计划编制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市政府批准1、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或农转用手续2、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国土局商相关委办局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2、组织验收土地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开发费或管理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市规委规划意见书市发改委核准市园林局古树处理意见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市政府1、土地供应计划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3、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市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1、确定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委托或招标)2、下达土地一级开发批复3、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1、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2、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市国土局1、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预审2、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委办局联席会市国土局会同市发改、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就土地、产业政策、规划、资质、交通、环保等对一级开发实施方案提出原则意见依据1、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北京城市总体规划3、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建委建设意见。

土地一级开发详细流程(以北京为例)--精品

土地一级开发详细流程(以北京为例)--精品

市政建设
上市
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土地一级开发竣工验收 ***
确定土地出让价格
确定上市方案、办理上市申请手续
一级开发结束
***
取得征地批复
①委托拆迁、评估单位入户调查和评估
②制定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计划
***
③申请年度拆迁计划
④申请拆迁公告
⑤申请暂停办理相关事宜
***
办理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事宜
①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①进行地上物调查统计 ②进行征地前摸底调查 ③进行现场拍照 ④收集项目适用的特殊政策 ⑤委托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⑥准备编写征地工作方案所需资料 提供各地快规划详细指标 ①准备编写投资方案所需材料 ②一级开发的成本估算及预决算(拆迁、市政、零星工程等) 协助及监督专业公司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完毕,上市联席会并取得市联席会会议纪要 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②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预算 ***
③办理市政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④办理规划工程许可证(市政)
实施征地并进行补偿
***
实施征地补偿
***
办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实施国有土地收购
***
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支付国有土地收购款
拆迁
办理拆迁许可证
①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
(立项前置事项)
④进行征地前期土地评估,并初步谈判,草签协议 1
①办理用地预审 ***
②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征地前置事项)
③办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④办理文物保护意见(根据联席会要去办理)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市[2006]290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市[2006]290号
第九条 土地一级开发项 I应当在招标前编制土地一级 开发实施方案和招标方 案。 7 1
第十条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应包括 以下 内容 : ( ) 一 土地一级开发项 I用地的范围 、 7 1 面积 、 四至 、 地上 ( 物情况和规划条件 等; 下)
( ) 二 拟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工作内容 , 包括前期手续办理 、 征地拆迁组织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 ( ) 三 完成 开发的时 间和周期 ;
部 门复查 : 节能行政 主管部 门应 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 日起 1 5个工作 日内将 复查结果告知用能单位 。 ‘
第二 十一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 节能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 向社会公开用能单位 因违法用能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 况和被下达节能监察意 见书后的整改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 四章 法律责任
( 违法向用能单位 收取 费用 的; 三)
( 有其他违法行为并造成较 为严重后果 的。 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 十六条 本办法 自 2 0 0 6年 7月 2 0日起施行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 《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 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的通知
京 国土 市[0 6 20号 20 )9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存在违法用能行为 的, 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节能监 督管理工作职责的部 门依照有
关法律 、 规和规章 的规定 , 法 对其进行处罚 。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不属于节 能监察职权范 围的违法用能行为 , 当及时移送有 监督 管理权 的有关部门处理 。 应
第二十三条 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 , 拒不提供相关资料 、 品, 样 或者隐瞒事实 真相 , 伪造 、 隐匿 、 销毁 、 篡改 证据 的, 由节能行政 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 10 元罚 款 , 00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0 0 元罚

北京市国有土地直接入市项目开发流程

北京市国有土地直接入市项目开发流程

北京市国有土地直接入市项目开发流程在北京市,国有土地直接入市项目的开发流程具有严格规范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北京市国有土地直接入市项目的开发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方面的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前,开发商需要进行全面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步骤:1.项目调研与选址:开发商需要对市场进行调研,确定项目的定位和选址。

2.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商需要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盈利前景和可行性。

3.融资计划:开发商需要制定项目的融资计划,确定项目的资金来源。

二、项目申报阶段一旦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开发商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申请:开发商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的规划图纸、资金预算、开发方案等。

2.评审和批准:相关部门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然后批准项目。

三、规划设计阶段项目申报获得批准后,开发商需要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步骤:1.项目规划:开发商需要制定项目的详细规划,包括建筑设计、土地利用规划等。

2.设计方案审查:相关部门会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建设施工阶段最后,一旦设计方案获得批准,开发商可以开始项目的建设和施工。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步骤:1.施工招标:开发商需要进行施工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2.施工管理:开发商需要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结语以上便是北京市国有土地直接入市项目的开发流程。

开发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项目的开发,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现如今房地产虽然有些式微,但依旧是很多商人看重的一块蛋糕。

而房地产就得有相关的土地开发,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小编下面就介绍一下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

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流程细项说明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流程细项说明

在2005年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建委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即540号文件中对“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给出了定义“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在2007年国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即277号文中对“土地储备”给出了定义,“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在上述的文件中均没有单独给出“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我理解是土地储备也好还是一级开发也罢都是政府职能和行为的一种体现,土地储备是政府宏观职能的体现,而一级开发只是土地储备过程中的一个具体环节是一种行为,主要内容是组织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生地变为熟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是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实施,可以是授权企业为主体实施,也可以是储备机构为主体委托企业具体实施,但是无论谁为主体实施,完成开发后的土地均须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政府组织实现供应。

而政府组织的土地供应方式因土地规划性质的不同,分为招拍挂入市、协议出让和划拨三种方式。

初步接触中心工作后,觉得中心公租房项目多以通过对原工业用地进行调规、收购再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配套商业部分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相比较为常见的一级开发流程较为简单(在开发阶段征地、住宅拆迁内容较少涉及,验收阶段成本审计为内部审计,主要目的是资金平衡)。

此流程图以普通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将协议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流程进行描述,并简单编制了“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这一特殊却较为常见的建设和供地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主要分为项目确立和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征地、拆迁和市政建设阶段,项目验收阶段三个个阶段。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确立和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征地、拆迁及市政建设阶段51年。

北京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流程示意图

北京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流程示意图

中 标 人、 竞 得 人
市国土局
1、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2、交纳政府土 地收益和土地 开发费等
市发改委、 市建委
项目核准或备 案
市规划委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市相关部门
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手续
入市准备
市场交易
土地入市交易
签订合同和办理后续手续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试行)
依据
市政府
原土地所有 者或使用者
市国土局
委办局联席会
市国土局会 同相关部门
1、北京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2、北京城市 总体规划
3、北京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1、土地供 应计划
2、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3、土地储 备开发计划
1、征得区县 和乡镇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 2、向市国土 局提出土地一 级开发申请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主 体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园林局 古树处理意见
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意见
市环保局 环境评价意见
市政专业部门 市政接用意见
市发改委 核准
计划编制
前期策划
`
征询意见和审批
土地一级开发
市政府批准
1、新增集 体土地办理 农用地征收、 或农转用手 续 2、存量国 有建设用地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市政府年度土地
、北京市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
、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储备开发土
市国土局 会同市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
确定土地 出让价格
市国土局
1、确定土地出 让方案 2、发布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公告(报纸、 网站、土地交 易市场) 3、制定招标拍 卖挂牌文件

市土地一年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市土地一年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市土地一年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发布文号:京国土市[2006]290号?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区县整理储备分中心、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2月20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00六年五月二十日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一级开发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列入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中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通过编制实施方案、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作为项目承担主体的活动。

第三条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利用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之外,其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主体。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是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具体招标投标工作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

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市国土局做好本区县范围内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全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经市土地储备机构授权可以承担本区县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投标人及其主要股东没有不良的信誉记录;(三)拥有相应数量的项目资本金;(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咨询服务及流程

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咨询服务及流程

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咨询服务及流程1.土地一级开发前期咨询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咨询服务:如项目立项、用地申请、办理手续、开发流程、注意问题等各项咨询服务。

2.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书(代可性研究报告)编制分析项目各方面条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书等。

3.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分析数据资料,编写科学的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4.土地一级开发招标文件编制代理招标人编制土地一级开发招标文件、协助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5.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协助一级开发主体分析征地、拆迁补偿费,出具征地拆迁评估报告。

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评估分析、测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出具评估报告。

7.入市交易招拍挂底价评估科学、准确的测算一级开发土地入市交易低价,出具评估报告。

8.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审核确定确定合理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出具分析报告。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流程一.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示意流程图

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示意流程图

依据 1、北京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2、北京城市 总体规划
市政府 1、土地供 应计划 2、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3、土地储 备开发计划
原土地所有 者或使用者 1、征得区县和 乡镇政府或上 级主管部门同 意 2、向市国土局 提出土地一级 开发申请
市国土局
1、受理申请 并进行土地预 审 2、委托市、 区县土地储备 机构编制土地 一级开发实施 方案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土地交易市场
1、到土地交易 市场购买相应土 地的招标拍卖挂 牌文件 2、交纳竞买保 证金或者投标保 证金 3、竞买人按规 定参加招标、拍 卖、挂牌现场竞
市国土局
1、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2、交纳政府土 地收益和土地 开发费等
市发改委、 市建委
项目核准或备 案
市相关部门 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手续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试行)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市国土局 会同市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 市政府批准 1、新增集 体土地办理 农用地征收、 或农转用手 续 2、存量国 有建设用地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相关委办局 办理征地、 拆迁、市政 基础设施建 设等相关手 续。 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 组织实施征 地、拆迁和 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危 改、文保、 绿隔等项目 需按规定承 担回迁房建 设 市国土局商 相关委办局 1、审核土地一 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 地 3、根据委托合 同支付相应土地 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 储备库 依据 市政府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 1、北京市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 2、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情况 3、储备开发土 地情况 确定土地 出让价格
委办局联席会
市国土局会同市 发改、规划、建 设、交通、环保 等部门就土地、 产业政策、规划、 资质、交通、环 保等对一级开发 实施方案提出原 则意见

北京某区土地开发流程制度

北京某区土地开发流程制度

北京平谷区土地开发流程制度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批批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30)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32)附件3:用地预审 (37)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38)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39)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39)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40)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40)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42)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56)附件11:用地批准 (70)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72)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73)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74)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74)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74)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86)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87)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88)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88)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89)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0)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93)附件24:商品房计划 (94)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94)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98)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101)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102)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102)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103)附件31:消防验收 (104)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107)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110)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111)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北京市某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投标文件

北京市某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投标文件

XX置业北京市ZZZXXX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投标文件(盖章)投标书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ZZZ分中心:经过认真审阅《北京市ZZZXXXYYY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招标文件》,并经过实地勘察该宗土地后,我方(投标人名称) 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土地现状无异议,决定参加北京市ZZZXXXYYY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投标,接受全部条款,承担相应权利及义务,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递交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报价第一条我方愿以人民币:壹拾陆亿捌仟零佰贰拾柒万贰仟贰佰零拾零元(小写:¥ 1,680,272,200 元)的投标报价参加北京市ZZZXXXYYY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招标竞投。

上述投标报价指土地一级总投资。

其中结算不再调整部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亿叁仟壹佰零拾肆万壹仟捌佰零拾零元(小写:¥ 1,431,041,800 元)。

第二条我方在提交本投标文件之前,己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小写¥ 50,000,000 )。

我方承诺在签订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后一个月内,将监管资金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小写¥ 150,000,000 元)全额存入双方共管帐户。

第三条土地一级开发利润率为 8 %。

第二章中标承诺第四条我方在参加本次土地一级开发招标竞投的同时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则承诺以下条款:1、我方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2、我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将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若我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视为我方违约。

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我方在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后,将严格遵守该协议各项条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所列要由我方履行的一切承诺均为中标后承诺,我方将严格履行。

4、保留投标文件条款我方同意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为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有效,可以在任何时候被招标人接受。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含市政工程、土地划拨、协议出让、三定三限)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含市政工程、土地划拨、协议出让、三定三限)

办理市政工程施工 许可证
开工建设至竣工备 案,道路等工程依 约定移交相关部门 形成市政综合方 案,成为土地出让 合同附件,交由二 级竞得人代建
用地预审意见 (如涉及地质灾 害,需要做地灾评 估登记) 15个工作日
环评批复 (10万平以上市环 保局办理,以下区 环保局办理) 3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20个工作日)
地籍调查 (30个工作日,分 局地籍科)
协议出让 (市国土局利用中 心)16个工作日
出让金及契税 (东城区地税局)
地价款缴纳证明书
交通影响评价 (10万平以下无需 办理)
发改委立项核准 (15个工作日)
地价评估及开发成 本审核 (市国土局土地利 用中心)
节能登记 (规模20万平以上 需办理节能专篇)
国有土地使用证 (15个工作日,登 记中心)
市政府批准协议出 让的批准文件
项目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项目用地在一级开发变为净地阶段与招拍挂项目相同)
征地结案 区县国土分局, 10工作日 若有遗留地上物, 由区县政府出具地 上物处理意见的函
专家评议
公众参与 市政方案咨询 交评征求意见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土地储备供应) 取得规划批准文 件、征地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 委托招标 办理拆迁许可证 权属审查 现场验收 (市储备中心项目 部) 二级竞得人通过招 拍挂模式取得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研究 普测、收集项目基 本资料 矿产压覆审核 (部分区县免做) 征地批复 (市政府) 一级开发主体缴 纳防洪费 一级开发主体取 得征地批复
委托评估公司编制 《地价评估报告》 全额支付补偿费
地价专家会
局长办公会
报市政府取得市政 府地价批复
土地方征得区县政 府或上级主管单位 关于土地开发的同 意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操作流程示意图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操作流程示意图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操作流程示意图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公司招投标资格预审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公司招投标评标措施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目录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目录摘要编写阐明一、项目总阐明二、项目旳界定与描述1 待开发宗地旳产权关系及其她法律关系2 宗地自然特性和区位特性3 宗地范畴内地上地下物状况4 宗地所处旳环境5 宗地实行一级开发后旳状态三、投资环境研究四、市场研究五、项目筹划1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旳开发深度2 项目实行进度筹划安排3 项目组织与实行方式4 项目融资方式5 项目完毕后宗地和地上地下物处置方式与经营管理六、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七、项目竣工后旳土地价值分析和基本数据旳预测和选定八、项目财务评价九、社会评价十、风险分析十一、结论附表基本报表1 所有投资财务钞票流量表基本报表2 资本金财务钞票流量表基本报表3 投资者各方财务钞票流量表基本报表4 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基本报表5 损益表基本报表6 资产负债表基本报表7 效益费用分析表辅助报表1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辅助报表2 开发建设投资估算表辅助报表3 经营成本估算表辅助报表4 土地获得费用估算表辅助报表5 前期工程费估算表辅助报表6 基本设施建设费估算表辅助报表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估算表辅助报表8 其他费用估算表辅助报表9 销售收入与经营税金及附加估算表辅助报表10 出租收入及经营税金估算表辅助报表11 投资筹划与资金筹措表附图附件编制土地开发综合筹划(规划、土地、运营...)重要内容:1.项目概况,涉及:项目开发用地范畴、现状调查、地上地下物状况、交通、能源、基本设施、环境条件、区域经济以及拟开发建设规模、产业布局等。

2.项目开发建设旳必要性分折,涉及:项目开发与实行都市总体规划旳关系;;与调节都市产业构造旳关系;与缓和中心区交通压力,改善都市环境旳关系等。

3.项目开发旳控制性具体规划方案,涉及:项目总平面方案、功能布局、路网、市政管线、能源、配套设施、环境建设、地下空间综合运用、都市形态设计以及项目开发与都市大市政、能源、管网、交通、环境、都市安全旳关系等。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流程 文档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流程  文档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郭公庄路(京良路-南五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京发改〔2008〕992号)你委《关于郭公庄三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7〕178号)及《关于郭公庄三期道路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7〕233号)收悉。

经我委主任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你区实施郭公庄路(京良路~南五环路)道路工程。

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工程北起京良路,南至南五环路,全长约1008米,红线宽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道路断面形式为二幅路,中央分隔带宽2米,两侧路面各宽14米,两侧人行步道各宽3.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5米。

与京九铁路相交处新建铁路箱涵一座,郭公庄路下穿京九铁路。

与沿线相交道路均按平交路口处理,同步实施雨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工程。

二、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三、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拆迁前期工作,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流程(联席会通过后)一、向市局报招标方案请示向市局上报《关于***项目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同时呈报相关附件:1、项目申请系统(申报单位填报)2、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及审批表3、专家评审会及联席会会议纪要4、招标文件(《含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5、招标方案审批表说明:此阶段约需1-2个月时间,主要是分中心做一些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等1个月),并进行上报的过程(1个月)。

二、向市中心报招标公示提示市局批准或(同意请示、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向中心领导上报《关于***项目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三、发布招标公告中心领导批示后,发布招标公告(一)报刊:1、《北京日报》2、《国土资源报》(二)网站:1、市国土局:(1)市局批准:市局研究室主任在《招标公告》上签字同意(2)发布:向市局信息中心2、市中心:3、市交易市场展厅4、区县政府网站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是什么?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

热门城市:铜川律师鸡西律师广宗县律师梧州律师张家界律师阜平县律师百色律师河源律师定州市律师通辽律师现如今房地产虽然有些式微,但依旧是很多商人看重的一块蛋糕。

而房地产就得有相关的土地开发,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下面小编就介绍一下▲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

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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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郭公庄路(京良路-南五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京发改〔2008〕992号)你委《关于郭公庄三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7〕178号)及《关于郭公庄三期道路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7〕233号)收悉。

经我委主任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你区实施郭公庄路(京良路~南五环路)道路工程。

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工程北起京良路,南至南五环路,全长约1008米,红线宽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道路断面形式为二幅路,中央分隔带宽2米,两侧路面各宽14米,两侧人行步道各宽3.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5米。

与京九铁路相交处新建铁路箱涵一座,郭公庄路下穿京九铁路。

与沿线相交道路均按平交路口处理,同步实施雨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工程。

二、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三、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拆迁前期工作,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流程(联席会通过后)一、向市局报招标方案请示向市局上报《关于***项目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同时呈报相关附件:1、项目申请系统(申报单位填报)2、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及审批表3、专家评审会及联席会会议纪要4、招标文件(《含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5、招标方案审批表说明:此阶段约需1-2个月时间,主要是分中心做一些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等1个月),并进行上报的过程(1个月)。

二、向市中心报招标公示提示市局批准或(同意请示、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向中心领导上报《关于***项目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

三、发布招标公告中心领导批示后,发布招标公告(一)报刊:1、《北京日报》2、《国土资源报》(二)网站:1、市国土局:(1)市局批准:市局研究室主任在《招标公告》上签字同意(2)发布:向市局信息中心2、市中心:3、市交易市场展厅4、区县政府网站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四、提交信息《招标公告》发布前,向市中心综合办公室提交《信息》五、市中心统一印制标书六、发售标书统计《招标文件》售出情况。

由购买标书单位填写《售出招标文件存根》后,向中心财务部缴纳买标书费用。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持由各经办人审核签字后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向中心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核定工作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点后,由各经办人审定到帐时点内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告知招标单位。

九、抽取专家各区分中心和公正人员在投标前24小时内,到市中心专家库抽取专家,专家名单(《***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由公证人员当场密封。

十一、向中心报《关于支付专家劳务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批准后,向财务支取专家劳务费。

(将经各专家签字的《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一览表》交由中心财务部)十二、确定招标底价标底确定小组在投标前24小时内,随机确定项目标底(精确到万位),经市局批准后,当即密封。

开标当场公布底价。

十三、开标、评标十四、评标结果的报送开标、评标结果后,拟定《关于确认***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招标评标结果的请示》,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报送当局。

十五、评标结果批准后(一)颁发《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等招标人自开标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员划款帐户无息返还。

(二)、网上公布中标结果说明:从开标当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所需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次日网上公示。

(三)、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向市储备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据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土房管财【2003】82号))该项费用纳入土地一级开发前期成本。

十五、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和《项目资金监管协议》。

十六、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将项目监管资金划入由招标人监管的专用帐户。

十七、经与中心财务核实,中标人的监管资金已划入专用帐户后,向其核发《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

整个周期约需3个月。

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国土财〔2009〕22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联合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意见的函》(京国土财〔2009〕745号)、《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二〔2007〕2367号)、《关于加强市区联合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市〔2009〕330号)、《关于加强1000亿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市〔2009〕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以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为主体、区财政安排投资的储备项目和市、区联合储备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我区土地储备项目支出。

第五条由区国土分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贷款银行等部门组成门头沟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对土地储备开发资金安全使用实施综合监管。

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以联席会的形式,对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协调。

第二章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及管理第六条土地储备项目专项资金来源:(一)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筹措并拨付的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二)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示精神安排的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三)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区财政局联合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银行贷款;(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开发的其他资金;(五)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七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代表区政府作为区土地储备项目的主体,负责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筹措土地储备资金及项目融资还贷等工作。

所筹资金由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开发。

第八条由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对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有关协议、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等资料以及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三章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第九条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一)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

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地、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

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支出。

(三)征收、收购、优先购买、置换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支出。

(四)储备开发土地期间管理及入市交易等费用。

(五)用于拟储备开发土地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费用及经区财政局批准的与土地储备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土地开发费用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二〔2007〕23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所需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管理。

第四章土地储备资金账户的设立及管理第十二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经市国土局财务部门报市财政局批准后,设立“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即专门用于存储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的账户。

第十三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需严格执行分账核算的管理规定,区国土分局和区财政局对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账户及核算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需开立储备开发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第十五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及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或乡镇政府)开立的储备资金专户和监管账户,须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开户银行共同建立账户监管机制,监督管理资金支付行为。

第五章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第十七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依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上报区政府土地一级开发联席会。

土地储备项目通过土地一级开发联席会后,该项目列入区土地储备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根据本区土地储备工作计划,按照不同项目的资金规模、筹资渠道等内容编制年度土地储备项目预算。

第十九条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会同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审核。

第二十条由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聘请具有良好信誉、执业质量高的专业中介审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审计公司”)对土地储备项目进行“全过程评审”。

聘请中介费用纳入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

第二十一条中介审计公司对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确定后,由储备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审定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

第二十二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及相关单位需配合中介审计公司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第二十三条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应按照项目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已确定项目预算的项目,确因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时,由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照预算调整规定程序报批。

第六章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第二十四条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申请:(一)土地储备项目投资概算确定后,区国土分局根据该土地储备项目的相关情况向区政府上报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

(二)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示精神,结合我区财力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安排资金。

对于需要贷款解决项目资金的,区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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