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对白蚁长期有效的防治,做到防患于未然。
2.范围
公司所有占地区域内。
3. 内容
3.1预防与灭治白蚁时间:每年3月上旬与9月下旬管理部外请专业灭治白蚁人员来公司进行预防、灭治与复检等;
3.2 外协人员应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白蚁调查分析报告,白蚁灭治路线图,预防与灭治白蚁方案,检查时间表与记录,保治期,责任状;
3.3 各部门主管在每年3月-9月份白蚁配对修蚁巢,繁殖后代期间,对各责任区域隐蔽性强与光线暗等地带做到多观察,并建立每周一次巡查制度,填写《白蚁巡查\灭治记录表》,发现白蚁,立即报管理部进行处理;
3.4白蚁影响公司产品将追究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
3.5每年3月-9月份管理部需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巡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
3.6《白蚁巡查\灭治记录表》保存期限为第二年的3月份;
3.7 相关表单《部门白蚁巡查\灭治记录表》。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是指城市中针对房屋白蚁的防治工作所制定的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政府、房地产管理机构或相关专业机构制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执行和监管。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白蚁防治责任:明确白蚁防治的责任主体,包括房屋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等。
2. 白蚁防治措施:规定白蚁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土壤处理、杀虫剂喷雾、木材防腐等。
3. 防治周期:规定白蚁防治的周期,一般是每年进行一次。
4. 防治机构和人员要求:规定白蚁防治工作需要具备的机构和人员要求,如具备相关证书或资格。
5. 监督和检查:规定对白蚁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和程序,以确保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 处罚措施:规定对未按照规定进行白蚁防治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措施,以强化管理和监管的效果。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城市房屋的结构安全,防止白蚁给房屋带来的破坏,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的健康安全。
这些规定对于相关单位和个人来说,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
同时,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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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2号)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2号《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白蚁危害地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鼓励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立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三)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四)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第七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要求,规定白蚁防治单位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必须具有白蚁防治的资质。
从事白蚁防治的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白蚁防治的《岗位证书》。
第九条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
第十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定白蚁预防合同。
白蚁预防合同中应当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保护房屋建筑安全,维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房屋白蚁防治活动,包括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业主等相关主体。
第三条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责任明确的原则。
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无公害、环保的防治方法。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防治意识。
第二章防治措施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房屋建设、装修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防治白蚁的危害。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房屋白蚁问题,定期组织白蚁防治工作,并保持防治设施的完好,确保长效防治。
第七条业主应定期检查房屋内外的木质结构,及时处理有白蚁迹象的地方,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进行防治工作。
第八条白蚁防治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专业防治操作,确保防治效果,并及时向业主提供相关防治知识和建议。
第九条政府应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防治技术水平。
第十条科研机构应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的研究和技术支持,提供科学、有效的防治方法。
第三章评估和监管第十一条地方政府应建立房屋白蚁防治的评估和监管制度,定期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档案,详细记录房屋白蚁防治的过程和效果,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房屋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业主等相关主体,如发生房屋因白蚁侵蚀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防治单位和从业人员在防治过程中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或违反规定的药剂和方法,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故意破坏防治设施、阻碍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仓库白蚁防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仓库内物资安全,防止白蚁对仓库及物资的侵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仓库白蚁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仓库白蚁防治工作。
2.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白蚁防治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3. 白蚁防治专业人员负责对仓库进行定期检查、防治和灭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1. 定期检查:仓库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白蚁迹象及时上报。
2. 防治措施:(1)物理防治:保持仓库干燥,避免潮湿环境;定期清理仓库,消除白蚁食物来源;及时修复仓库裂缝,防止白蚁侵入。
(2)化学防治:在仓库内使用白蚁防治药剂,如白蚁毒饵、喷洒剂等,对白蚁进行防治。
(3)生物防治:引入天敌昆虫,如蚂蚁、蜘蛛等,控制白蚁数量。
3. 灭治工作:(1)发现白蚁危害时,立即上报白蚁防治领导小组,由专业人员制定灭治方案。
(2)灭治过程中,确保仓库内人员、物资安全。
四、责任与奖惩1.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白蚁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对在白蚁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仓库白蚁危害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仓库白蚁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由仓库白蚁防治领导小组负责修订。
以下为仓库白蚁防治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一、总则1. 为加强仓库白蚁防治工作,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仓库白蚁防治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仓库管理人员、白蚁防治专业人员组成。
2. 仓库白蚁防治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仓库白蚁防治工作计划;(2)监督、检查仓库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3)协调解决仓库白蚁防治工作中的问题;(4)对白蚁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三、防治措施1. 定期检查:(1)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仓库内木结构、货物等部位进行仔细观察;(2)发现白蚁迹象,立即上报白蚁防治领导小组。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15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15法信汇编版)正文:----------------------------------------------------------------------------------------------------------------------------------------------------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2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法信”平台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白蚁危害地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鼓励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立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三)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消防治白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白蚁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白蚁防治单位、个人及相关部门。
三、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白蚁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白蚁防治技术水平,降低白蚁危害。
2. 科学防治,安全第一:遵循科学防治原则,采用安全、有效、环保的防治方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各级政府、白蚁防治单位、个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白蚁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3. 白蚁防治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白蚁防治工作,包括防治方案制定、实施、效果评估等。
4.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五、防治措施1. 预防措施(1)加强白蚁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白蚁防治意识。
(2)加强白蚁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如设置白蚁监测点、白蚁防治设施等。
(3)加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白蚁防治措施。
2. 防治措施(1)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白蚁防治。
(2)对已发生白蚁危害的建筑物、设施等,及时进行灭蚁处理。
(3)加强白蚁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防治效果。
六、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1)白蚁防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白蚁防治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白蚁防治安全知识。
(3)白蚁防治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2. 药物安全(1)白蚁防治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用合格的白蚁防治药物。
(2)白蚁防治单位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安全、有效。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模版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房屋安全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适用于城市建筑领域的白蚁防治工作,包括房屋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白蚁防治服务机构以及业主等相关主体。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行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作用,确保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白蚁防治知识普及率,培养广大市民的白蚁防治意识,形成社会共治、参与共治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白蚁防治责任第五条房屋建设单位应在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阶段,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地理环境情况,制定白蚁防治措施,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执行。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检查房屋建筑物,及时发现白蚁危害迹象,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保证房屋的健康、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房屋建设单位的白蚁防治措施进行审核,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白蚁防治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白蚁防治设计要求,配合房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合理使用防治药剂,确保白蚁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白蚁防治服务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白蚁防治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并定期向房屋建设、物业管理等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条业主是房屋白蚁防治的直接责任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防止白蚁危害扩大和恶化。
第三章白蚁防治措施第十一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应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手段。
第十二条物理防治主要采用屏障隔离、隔离带、阻塞通道等措施,可用金属、石材、玻璃纤维等材料进行防治。
第十三条化学防治主要采用预防性喷洒、土壤处理、木材防腐等手段,可使用安全、环保的药剂进行防治。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城市房屋的完好和安全,防止白蚁侵蚀破坏,提出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以确保房屋安全和居民健康。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应当按照预防、排查、治理、监测的顺序进行。
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排查,消灭已发现的白蚁。
第四条:城市房屋的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防白蚁的要求。
使用木材、木制品或其他易受白蚁侵害的材料时,应当进行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五条: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和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制剂。
应优先选择低毒、无毒、环保的白蚁防治方法和药剂。
第六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第七条:房屋业主和住户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白蚁防治工作。
年度维护费用应当按照楼栋面积分摊,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结果应当进行评估和记录。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防治工作的效果和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对于发现的严重白蚁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房屋安全。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规定的,以本规定为准。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以上是关于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部门都能以此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保护好城市房屋,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白蚁防治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虫害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的单位、个人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白蚁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合理,确保防治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白蚁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一)制定白蚁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三)监督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四)协调解决白蚁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级白蚁防治机构应设立白蚁防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白蚁防治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二)负责白蚁防治药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三)负责白蚁防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四)负责白蚁防治效果的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防治技术及要求第七条白蚁防治技术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科学合理,经济高效;(三)保护环境,安全无害。
第八条白蚁防治技术包括:(一)物理防治:如使用白蚁诱捕器、灯光诱杀、热水烫杀等方法;(二)化学防治:如使用白蚁毒饵、白蚁熏蒸剂、白蚁触杀剂等方法;(三)生物防治:如利用白蚁天敌、微生物等方法。
第九条白蚁防治药剂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二)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施用;(三)使用后应及时收集、处理剩余药剂。
第十条白蚁防治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三)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第四章防治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白蚁防治工作流程如下:(一)调查与评估:对白蚁侵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防治难度和风险;(二)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方法、措施和责任;(三)实施防治:按照防治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白蚁防治作业;(四)效果评估: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目标;(五)总结与反馈:总结防治工作经验,对防治效果进行反馈。
白蚁防治企业管理制度
白蚁防治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白蚁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白蚁防治工作。
第三条白蚁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全员参与的白蚁防治体系。
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白蚁防治工作方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措施,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化的白蚁防治人员,确保技术和设备的先进和完备。
第二章白蚁防治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成立白蚁防治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白蚁防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白蚁防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批白蚁防治工作方案。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白蚁防治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防治工作,定期向白蚁防治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白蚁防治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执行和效果。
第三章白蚁防治设施和装备第十条企业应当配备先进的白蚁防治设施和装备,确保白蚁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进行定期的设施和装备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白蚁防治技术和方法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制定科学的白蚁防治技术和方法,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白蚁防治技术和方法的应用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白蚁防治工作方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措施,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章白蚁防治的宣传和教育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白蚁防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白蚁防治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白蚁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六章白蚁防治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白蚁防治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执行和效果。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白蚁防治监督和检查人员,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白蚁防治房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白蚁防治工作,保障房屋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
第三条白蚁防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治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白蚁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白蚁防治管理机制,保障白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防治责任第五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是白蚁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配合白蚁防治机构的防治工作。
第六条白蚁防治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负责白蚁防治的技术指导和防治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应当将白蚁防治工程纳入工程建设方案,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白蚁防治机构进行施工。
第八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房屋有白蚁侵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白蚁防治机构。
第三章防治措施第九条白蚁防治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制定白蚁防治方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白蚁防治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治范围和对象;(二)防治方法和技术措施;(三)防治时间安排;(四)防治费用预算;(五)防治效果评估。
第十一条白蚁防治方法应当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多种手段,具体方法如下:(一)物理防治:包括隔离、通风、排水等措施,减少白蚁侵害的机会;(二)化学防治:使用白蚁防治药剂,对白蚁进行杀灭;(三)生物防治:利用天敌生物或者生物制剂,控制白蚁数量。
第十二条白蚁防治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防治效果:(一)在防治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防治药剂的使用安全;(二)对防治区域进行封闭管理,防止白蚁扩散;(三)对防治区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防治效果。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白蚁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白蚁防治规划,组织实施白蚁防治工作;(二)对白蚁防治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检查;(三)对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白蚁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白蚁防治企业管理制度规定
白蚁防治企业管理制度规定白蚁防治企业管理规定法律主观:白蚁防治归住建部的白蚁防治中心部门管理。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行使组织、指导与推动全国白蚁防治和研究的行业管理的职能,并直接从事白蚁防治与科研工作。
白蚁是能够高效降解木质纤维素的昆虫之一,对建筑物、装修木材、家具、电缆等有极大危害,防治方法有消灭白蚁巢穴、灯光诱杀、化学毒杀、生物防治发等。
法律客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白蚁防治资质办理所需条件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具有通过培训的白蚁防治人员,并持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核发的岗位证书,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4、具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5、提交白蚁防治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6、提交白蚁防治所采用的产品、设备(日期、规格、型号等)详细说明;7、申请设立白蚁防治机构时,需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经逐级审查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任何单位不得从事房屋白蚁防治工作;8、资质证书由省建设行政部门统一印刷,并发放给企业单位。
白蚁防治找哪个部门白蚁防治归住建部的白蚁防治中心部门管理。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行使组织、指导与推动全国白蚁防治和研究的行业管理的职能,并直接从事白蚁防治与科研工作。
白蚁是能够高效降解木质纤维素的昆虫之一,对建筑物、装修木材、家具、电缆等有极大危害,防治方法有消灭白蚁巢穴、灯光诱杀、化学毒杀、生物防治发等。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三篇)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维护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措施,加强技术支撑和监督管理,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白蚁防治工作的责任认定和组织管理第四条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由市政府牵头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专业白蚁防治机构,指导和管理白蚁防治工作。
第六条市政府应设立白蚁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机构,定期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七条房屋白蚁防治工作需要采取物理防治措施的,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在建设过程中进行防治。
第八条房屋白蚁防治工作需要采取化学防治措施的,由房屋所有人负责。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上白蚁防治药剂的管理,发布合格产品名录,加强对产品的监督抽检。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白蚁防治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三章白蚁危害排查与监测第十一条市政府应建立健全白蚁危害排查与监测机制,对市区内的房屋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白蚁危害情况。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白蚁危害的排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保证建筑质量。
第十三条房屋所有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白蚁危害排查,如发现白蚁活动迹象,应立即采取防治措施。
第四章白蚁防治技术与措施第十四条白蚁防治工作应综合运用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办法,采取以下措施:(一)物理防治措施:包括密闭封堵、线缆管套管、防蚁缝等,有效阻断白蚁入侵路径。
(二)化学防治措施:要选择合适的药剂进行喷洒或涂刷,严禁使用禁用药剂,同时加强对药剂的使用量和使用方法的监督。
(三)生物防治措施:可采用引入天敌或寄生虫等方法控制白蚁数量。
第五章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防治公司白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白蚁对建筑物的侵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白蚁防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2. 设立白蚁防治部,负责具体实施白蚁防治工作,包括防治方案的制定、防治作业的组织实施、防治效果的评估等。
3. 各部门设立白蚁防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白蚁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防治范围1. 公司所有建筑物、设施及附属设施。
2. 公司周边环境,包括绿化带、道路、围墙等。
3. 公司租赁或合作的建筑物。
四、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 科学合理,安全高效,保护环境。
3. 公平公正,服务至上,客户满意。
五、防治措施1. 预防措施(1)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2)对已发现白蚁的建筑物,应立即进行预防处理。
(3)加强绿化带、道路、围墙等周边环境的白蚁防治工作。
2. 防治方法(1)物理防治:采用药物喷洒、烟雾熏蒸、热处理、超声波等方法。
(2)化学防治:采用六六六、敌敌畏、氟虫胺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洒、涂刷、灌浆等。
(3)生物防治:利用白蚁天敌、微生物等生物方法进行防治。
3. 防治作业(1)白蚁防治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治方案,报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防治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防治效果。
(3)防治作业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防治效果评估1. 白蚁防治部应定期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防治区域、防治方法、防治效果等。
2.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防治措施。
七、责任追究1. 因白蚁防治工作不到位,导致建筑物遭受白蚁侵害,造成损失的,由责任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 因违反本制度,导致白蚁防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园林白蚁防治规章制度最新
园林白蚁防治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林白蚁的防治工作,保护园林景观和建筑物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公园、花园、植物园等园林景观场所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园林白蚁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园林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条园林白蚁防治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园林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防治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防治合力。
第五条园林白蚁防治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处置,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园林白蚁的检测与监测第六条园林管理者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园林建筑物和植物进行白蚁的检测与监测工作,了解白蚁的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
第七条对于发现白蚁存在的地方,应制定详细的检测记录,包括发现时间、地点、数量、危害程度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园林管理者应建立白蚁检测记录档案,定期更新检测数据,追踪白蚁的分布和活动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九条园林管理者应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白蚁的扩散和危害。
第十条园林管理者应定期进行园林白蚁的防治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检测与监测能力。
第三章园林白蚁的防治措施第十一条园林白蚁的防治应以防治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
第十二条物理防治:采用隔离、围栏等措施,阻断白蚁的传播途径,减少其扩散范围。
第十三条生物防治:引入天敌、捕食性昆虫等生物制剂,对白蚁进行生物控制。
第十四条化学防治:采用安全有效的化学药剂,喷洒或喷涂在园林建筑物和植物上,对白蚁进行化学防治。
第十五条园林管理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治措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防治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园林管理者应定期对防治措施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防治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第四章园林白蚁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园林管理者应建立园林白蚁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保障城市建筑的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保护城市建筑物免受白蚁侵害。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各类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等。
四、白蚁防治工作责任1.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设前制定白蚁防治方案,并委托专业防治单位进行实施,确保房屋免于白蚁侵害。
2. 维修单位在进行房屋维修时,应同时进行白蚁防治工作,确保维修后的房屋不再受到白蚁侵害。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白蚁检查,如发现白蚁侵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4. 居民应定期进行房屋自查,如发现白蚁迹象,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并配合防治工作的实施。
五、白蚁防治工作措施1. 建设单位、维修单位应选择具有资质和经验的白蚁防治单位进行防治工作。
2. 防治单位应在施工前仔细检查土地周围是否存在白蚁,如有需要,应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白蚁侵入建筑。
3. 防治单位应对建筑物建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防蚁处理,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白蚁材料。
4. 防治单位应及时对施工中的建筑物进行检查,如发现白蚁侵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灭白蚁。
5. 防治单位应定期进行房屋白蚁检查,如发现白蚁侵害情况,应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及时实施。
6. 防治单位应定期向建设、维修、物业管理单位提供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建议。
六、白蚁防治工作监督1.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定期对建筑单位、防治单位进行检查。
2. 相关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建筑、维修单位的白蚁防治意识和技术水平。
3. 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居民主动举报白蚁侵害情况,对举报居民进行奖励,并及时处理举报案件。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防治工作的建设、维修单位,相关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白蚁检查和防治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相关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城市房屋免受白蚁的侵害,维护公众财产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房屋,包括住宅楼、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不同类型的建筑物。
第三条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专业公司承担的方式进行,各方共同推动白蚁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白蚁防治措施第五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应当采取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措施。
第六条物理防治包括填堵漏洞、修补破损部位、加装防护网等措施,以减少白蚁侵入房屋的可能。
第七条化学防治使用安全、低毒、高效的白蚁药剂进行喷洒、涂刷等方式,对房屋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覆盖,达到杀灭白蚁的目的。
第八条生物防治采用引入天敌、放养捕食性动物等方式,控制白蚁的繁殖和传播。
第九条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应当根据房屋的结构、地理环境、使用功能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方案。
第三章防治管理责任第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对白蚁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新房屋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白蚁防治设计和施工,确保新房屋的白蚁防治质量。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房屋进行白蚁防治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白蚁隐患。
第十三条居民应当积极配合白蚁防治工作,定期清理房屋周边环境,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发现的白蚁问题。
第十四条专业白蚁防治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对城市房屋进行白蚁防治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拒不履行白蚁防治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停产等处罚。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4.3在小区公共部位的绿化地埋放诱蚁木桩,诱杀地下白蚁,并每月拔出两次进行检查,发现蚁踪立即施散传染性药物。
4.4对楼层公共部位建筑物、木材质品地方进行全面检查。
4.5根据白蚁的排积物、分飞孔、通气孔查找隐敞在家私、墙壁、地面或其他地方的白蚁。在室内容易孳生白蚁的地方施防蚁药物,防止白蚁危害。
4.6注意弄清白蚁的来龙去脉,视白蚁的量数与环境,决定施杀白蚁的方法和范围。发现蚁害时,尽量避免惊动白蚁,应及时喷施药物,并尽量使更多白蚁粘上药物带回巢上。
4.7根据小区内白蚁的实际情况,在白蚁活动高峰时(4~6月、10~11月),若发现白蚁孳生地即时用灭蚁药物进行喷放消杀并进行效果跟踪检查。
4.8小区内公共部位白蚁防治由服务中心委外承包负责治理。
防治管理方法,防止白蚁危害。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公共部位白蚁防治工作。
3.0职责:
3.1环境保洁部主管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3.2相关人员共同执行,对外委托本项服务时供方参照执行。
3.3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并进行监督。
4.0基本内容:
4.1根据白蚁的生态特点,在每年4~6月份和10~11月份白蚁的分飞期,每月两次以上,其余时间每月一次,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记录在《白蚁防治检查记录表》上交服务中心存档。
4.9各业主/住户注意做好白蚁防治预防工作,特别是房屋装修白蚁的防治。如有发现家中有白蚁,应立即联系白蚁防治专家治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蚁患。
4.10平时注意经常打扫,搞好卫生,消除白蚁孳生地。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5.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PYPM-WG-EC-17
5.2《防疫消杀检验流程和标准》PYPM-WG-EC-18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和措施:
1. 房屋所有者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房屋白蚁检查,发现白蚁活动或损坏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在建筑新房或进行改造时,应采用防白蚁建材和防蚁构造,如预防白蚁的防护层、蚁道密封等。
3. 房屋周围的环境应保持清洁整洁,避免堆放木材或垃圾堆积,以减少白蚁的滋生和栖息地。
4. 室内的木制结构和家具应定期保养,如保持干燥、防潮、防虫等,防止白蚁侵蚀。
5. 在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进行白蚁检查和防治,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健康。
6. 建立房屋白蚁监测网络,对于白蚁侵袭比较严重的区域,应加强巡查和防治工作。
7. 建立白蚁防治机构,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的防治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请注意,以上规定只是一般性的参考,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查询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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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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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规范化白蚁防治管理方法,防止白蚁危害。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内公共部位白蚁防治工作。
工作职责
保洁领班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相关人员共同执行,对外委托本项服务时供方参照执行。
管理处经理审批并进行监督。
基本内容
根据白蚁的生态特点,在每年4~6月份和10~11月份白蚁的分飞期,每月两次以上,其余时间每月一次,进行定期跟踪检查。
对小区公共部位的绿化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白蚁及时施药消杀。
在小区公共部位的绿化地埋放诱蚁木桩,诱杀地下白蚁,并每月拔出两次以上进行检查,发现蚁踪立即施散传染性药物。
对楼层公共部位建筑物、木材质品地方进行全面检查。
::根据白蚁的排积物、分飞孔、通气孔查找隐敞在家私、墙壁、地面或其它地方的白蚁。
在室内容易孳生白蚁的地方施防蚁药物,防止白蚁危害。
注意弄清白蚁的来龙去脉,视白蚁的数量与环境,决定施杀白蚁的方法和范围。
发现蚁害时,尽量避免惊动白蚁,应及时喷施药物,并尽量使更多白蚁粘上药物带回巢穴。
根据小区内白蚁的实际情况,在白蚁活动高峰时,若发现白蚁孳生地即时用灭蚁药物进行喷放消杀并进行效果跟踪检查。
小区内公共部位白蚁防治由管理处委托承包商负责治理。
各业主/住户注意做好白蚁防治预防工作,特别是房屋装修白蚁的防治。
如有发现家中有白蚁,应立即联系白蚁防治专业公司治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蚁患。
平时注意经常打扫,搞好卫生,消除白蚁孳生地。
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防疫消杀检验流程和标准》
《防疫消杀操作规程》
《白蚁防治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