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新产品的设计转化为可使用的产品加以控制,以保证试制出来的产品的质量特性符合设计和开发的要求。

2 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军品和复杂、大型民品的试制工作。

3 职责

3.1 技术副总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进行的工艺评审、试制前准备状态检验、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全面负责。

3.2科研所职责

3.2.1科研所负责编制工艺总方案及工艺文件,组织实施工艺评审;对产品试制过程的制造质量进行控制。

3.3 生计科职责

3.3.1生计科负责制定、下达新产品试制计划,组织各有关厂进行新产品试制,协调试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试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3.3.2在试制开始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准备状态的检查。

3.4计检科负责试制过程的监视测量,适用时进行首件鉴定,组织产品质量评审。

3.5 各厂依据工艺文件组织生产;对零部件加工质量、产品的装配质量负责。

3.6 供应科负责新产品试制所用的原材物料及外购(外协)件的采购并保证质量。

4 工作程序

4.1 工艺评审

4.1.1 科研所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当阶段进行工艺评审。工艺评审的重点对象是工艺总方案、工艺说明书等指令性工艺文件、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规程和特殊过程的工艺文件。

4.1.2工艺评审的类型主要有:工艺总方案的评审,工艺说明书的评审,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评审,特殊过程工艺文件的评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评审。

4.1.3评审内容

4.1.3.1 工艺总方案评审

a.对产品的特点、结构、特性要求的工艺分析说明;

b.满足产品设计要求和保证制造质量的分析;

c.对产品制造分工路线的说明;

d.工艺薄弱环节及技术措施计划

e.对工艺装备、试验和检验设备、以及产品数控加工和检测计算机软件的选择、鉴定原则和方案;

f.材料消耗定额的确定及控制原则;

g.制造过程中产品技术状态的控制要求;

h.产品研制的工艺准备周期和网络计划,以及实施过程的费用预算和分配原则;

i.对工艺总方案的正确性、先进性、可行性、可检验性、经济性和制造能力的评价;j.工艺标准化程度的说明;

k.工艺总方案的动态管理情况。

4.1.3.2工艺说明书评审

a.产品制造过程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和工艺控制要求的正确性、合理性、可行性;

b.对资源、环境条件目前尚不能适应工艺说明书要求的情况,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c.对从事操作、检验人员的资格控制要求;

d.文件的完整、正确、统一、协调性;

e.文件及其更改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更改是否经过充分试验、验证。

4.1.3.3 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评审

a.关键工序确定的正确性及关键工序目录的完整性;

b. 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是否有明显的标识,以及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合理性;

c. 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流程和方法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的合理性、可行性;

d.关键工序技术难点攻关的可行性、有效性;

e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的更改是否经过验证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1.3.4 特殊过程工艺文件的评审

a.特殊过程工艺文件与工艺说明书、质量体程序的协调一致性;

b.特殊过程工艺试验和检验的项目、要求及方法的正确性;

c.特殊过程技术难点攻关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d.特殊过程工艺参数的更改是否经过充分试验、验证,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1.3.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评审

a.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新材料加工方法的可行性,以及所选用新设

备的适用性;

b.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是否经过鉴定合格,有合格证据;

c.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采用前,是否经过检测、试验、验证,表明符合规定要求,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d.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

e.对操作、检验人员的资格控制要求。

4.1.4 评审程序

4.1.4.1 科研所根据研制产品特点编制产品工艺总方案、有关工艺文件和工艺规程等,在适当阶段申请工艺评审。

4.1.4.2 工艺项目负责人编制该阶段《工艺设计工作总结》,提出《工艺评审申请报告》(参见附录A),报技术副总批准。

4.1.4.3 申请报告经技术副总批准后,科研所组织生计科、计检科、设动科、各生产厂等相关单位参加,需要时,可邀请使用方或其代表及其他专家参加,进行工艺评审。

4.1.4.4 评审采取汇报、审议、答辩、分析和现场抽样跟踪的方式,找出工艺设计上的缺陷,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技术和质量保证的角度对该项工艺设计作出评价,并作出可否付诸实施的评审结论。

4.1.4.5 科研所负责整理、保存评审记录,编制《工艺评审报告》(参见附录B)。如果工艺设计存在问题需要修改,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直至通过评审。

4.2 新产品试制前准备状态的检查

4.2.1 生计科根据产品设计开发计划书和合同的要求,制订新产品试制计划,组织各有关厂进行新产品试制。

4.2.2 试制开工前,生计科组织科研所、计检科、设动科、供应科、相关厂等部门的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技术副总负责试制前准备状态的检查并担任检查组组长。对于军方订货的产品应吸收军代表参加,并由一名军方代表任检查组副组长。

4.2.3 试制准备状态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4.2.3.1设计文件

4.2.3.1.1主要检查设计图样、设计文件和有关目录已列出清单,其配套完整性应满足产品质量保证大纲中产品试制的要求,经过校对、审核、批准三级审签,并完成工艺性审查会签。复杂产品应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相应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中作出标记。

4.2.3.1.2 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按阶段进行了设计评审,发现的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