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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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全攻略详细解析领取步骤

生育津贴申请全攻略详细解析领取步骤

生育津贴申请全攻略详细解析领取步骤生育津贴是一项旨在帮助家庭应对生育开支的福利政策。

对于许多准父母而言,了解如何申请生育津贴并顺利领取资金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解析生育津贴的申请步骤,并提供一些有用的技巧。

1. 了解生育津贴政策首先,申请人需要彻底了解所在地区的生育津贴政策。

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包括资格要求、申请材料和金额标准等方面。

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局、医保部门或者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来获取这些信息。

2. 准备所需材料在申请生育津贴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常见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明和户口本等身份证件;- 结婚证或同居证明(视地区而定);- 孕产妇检查记录和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这些材料,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3.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填写生育津贴的申请表格。

在填写表格时,要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如果有不确定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咨询热线进行核实。

4. 递交申请材料完成申请表格后,申请人需要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通常,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或在线提交等方式进行。

建议在递交申请材料之前,仔细检查所需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审核和审批递交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和审批。

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医学审查和资格验证等。

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并及时跟进申请状态。

6. 领取生育津贴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通常会收到通知,并指导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通过社会保障卡等形式。

确保按照指引准时领取生育津贴,避免过期作废。

7. 温馨提示和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及时跟进申请状态并保留好相关文件和凭证,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或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局或专业咨询机构;- 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避免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面临法律问题。

生育津贴规章制度

生育津贴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提高生育保险待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女职工,以及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生育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生育津贴的发放及时、准确。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1.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2. 生育、终止妊娠或者依法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女职工;3. 生育津贴申领材料齐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生育津贴申领材料包括:1. 女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2. 婚姻状况证明;3. 劳动合同;4. 生育证明(如生育证、出生证明等);5. 社会保险登记证;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第六条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生育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1.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生育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2. 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为女职工产假期间;3.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不得超过女职工生育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100%。

第七条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1. 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2. 生育津贴可采取现金发放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四、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第八条女职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女职工在生育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单位对女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生育津贴申请表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给单位;4. 单位在收到生育津贴后,应及时发放给女职工。

五、生育津贴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生育津贴的管理,确保生育津贴的发放及时、准确、合法。

第十条女职工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诉。

2024年生育津贴新规领取流程

2024年生育津贴新规领取流程

2024年生育津贴新规领取流程一、了解生育津贴新规1.生育津贴的定义2.新规的主要变化(1)津贴标准调整(2)申请条件变化(3)领取时间及方式二、确认领取资格1.符合条件的人员(1)参保职工(2)自由职业者2.申请的基本要求(1)生育保险缴纳情况(2)生育登记情况三、准备申请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2.生育相关材料(1)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2)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3.社保缴纳证明(1)社保缴费记录(2)参保信息查询凭证四、提交申请1.确定申请方式(1)在线申请①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②填写申请表③上传申请材料(2)现场申请①前往社保局窗口②填写申请表③提交材料2.确认申请信息(1)核对材料完整性(2)确认申请表信息无误五、缴纳相关费用1.确认服务费用(1)查询是否需要缴纳费用2.支付方式(1)在线支付(2)现场缴费3.保留缴费凭证六、等待审核1.审核时间(1)预计审核周期2.查询审核进度(1)在线查询系统(2)联系客服咨询七、接收审核结果1.审核通过(1)收到生育津贴通知(2)确认津贴发放金额2.审核未通过(1)获取未通过原因(2)根据反馈进行补充材料或整改八、领取生育津贴1.确定领取方式(1)银行转账(2)现场领取2.提供必要信息(1)银行账户信息(如适用)(2)身份证明九、完成后续工作1.记录领取信息(1)保存领取凭证(2)记录津贴发放时间2.了解后续政策(1)持续关注生育政策变化(2)参加相关政策宣讲会。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生育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女性员工提供生育期间的经济保障。

以下是生育保险待遇核定的一些须知:
1. 参保条件:只有符合国家规定并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性员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通常要求年满16 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在缴费期限内。

2. 缴费要求:个人和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通常情况下,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一定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与个人缴费比例相等或者更高。

3. 生育津贴: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津贴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通常会计算基于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4. 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一部分。

具体的报销比例、范围和金额也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咨询。

5. 产假: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享受产假。

根据国家规定,
通常有一定的产前休假、分娩休假和产后休假时间。

具体的休假制度可以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定。

6. 生育保险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在符合条件后向所在单位或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并填写申请表格。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的须知,具体的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及时了解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辅导。

此致
敬礼。

生育津贴申报须知

生育津贴申报须知

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每月10、20、30日收取生育津贴,须携带以下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男方单位盖章)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前三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流产方式。

填表注意事项:1、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时“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帐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不需要填写。

2、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根据谁休晚育奖励假谁享受晚育津贴的原则,由休晚育奖励假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申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申领)。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由男方休晚育奖励假的,既可女方单位负责申报,也可男方单位单独申报。

3、提供的人员信息中使用现役军人军官证号码的,应提供真实18位身份证号,不能填写军官证号。

4、只有申领晚育津贴的人员,才需要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由男女双方签字和双方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应签字并注明“无单位”字样。

5、《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由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6、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时,应于生育的次次月进行申报。

建议每年1至4月生育的人员,于6月按新缴费基数收缴成功之后再进行申报。

7、此表一经申报不再变更。

请使用A4纸复印相关材料每月10、20、30日收取计划生育费用单据,须携带以下材料:一、申报住院分娩及产前检查费用的材料: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原件外地住院费用: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原件、外地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本人情况说明(内容主要说明去外地医院生育的原因)4、北京市户口人员:《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外埠人员:《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二、申报人工流产及药物流产费用的材料: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3、《结婚证》复印件4、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三、申报上(或取)环费用的材料: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特别提醒: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不退还,医保中心收取团兴公司联系人:王伟63369988-170。

生育津贴的回执单申领流程(3篇)

生育津贴的回执单申领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根据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生育待遇,我国规定了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以下将详细阐述生育津贴回执单的申领流程。

二、申领条件1. 符合国家法定生育年龄的女职工;2. 在规定的生育保险缴费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3.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4. 生育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三、申领流程1. 准备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生育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5)单位出具的职工生育情况证明;(6)单位出具的职工缴费证明;(7)单位出具的职工工资证明。

2. 前往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如需邮寄材料,请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免影响申领进度。

3. 填写申领表在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回执单申领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填写时务必准确无误,如有错误,需重新填写。

4. 提交申领材料将填写好的申领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要求补充或重新提交。

5. 审核材料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生育保险缴费情况;(2)生育证明材料;(3)职工工资证明;(4)单位出具的职工生育情况证明。

6. 办理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将办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有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两种,根据个人选择进行办理。

7. 领取生育津贴办理完生育津贴后,女职工可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生育津贴。

如选择银行转账,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如选择现金支付,需本人前往经办机构领取。

8. 生育津贴回执单领取生育津贴后,经办机构将出具《生育津贴回执单》。

该回执单作为生育津贴的领取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1. 生育津贴申领需在生育后一定时间内办理,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2. 办理生育津贴时,务必携带齐全、准确的材料,以免影响申领进度;3.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期限等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4.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4年修正)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4年修正)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生育保险正文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其所属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的经办业务。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生育保险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工会、妇女联合会依法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缴费基数按照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确定和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七条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的,其欠缴的生育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清偿。

第八条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征收生育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征收的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存入财政专户依法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年龄,并且在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2.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在生育后向所在单位或者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材料,于每月一至十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5.双方均为中国公民或者配偶一方为中国公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挂靠如何领取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方法: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世分量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情况: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挂靠如何领取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方法: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世分量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1发布日期:2015-07-09生育保险办事指南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时限:怀孕五个月以后至生产前资料:1、孕妇本人一寸照片一张2、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3、生育证(准生证)原件4、孕妇保健手册(病历本)补充说明:选择本地医院生育,生产时持待遇证至所选医院直接减免生育住院费。

二、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复印件必须为A4纸,津贴由单位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时限: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资料: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女证)2、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6、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三、男职工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复印件必须为A4纸,津贴由单位每月统一办理一次,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办理条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时限:产后6个月至1年以内资料: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封面为红色,编号首位为1的)。

2、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5、男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注明: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四、异地生育报销时限:产后一年内,每周星期二资料:1、生育保险待遇证2、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3、婴儿出生证明4、出院诊断证明书5、华融湘江银行存折号(无存折号带身份证到旁边华融湘江银行开户)五、上环、取环的程序女职工单位开具上环、取环的证明(介绍信),女职工持证明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六、人流、引产的程序女职工单位开人流、引产的证明(介绍信),持单位证明(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医院病历(检查化验单)到医保处生育科开介绍信,女职工持医保介绍信和医保卡到所选择的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单位证明的内容:女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的定点医院七、妊娠并发症住院的程序办理了《待遇证》的女职工,因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等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持《待遇证》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到医保处生育保险科开具《娠妊住院治疗介绍信》,凭《妊娠住院治疗介绍信》去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由定点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结算。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须知生育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女性参保人员提供生育期间的福利和待遇。

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前,首先需要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生育保险待遇核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核定生育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参保人员必须是在生育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劳动者,并且按规定的时间参保。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满15周后和产假期间计入生育期。

如果参保人员怀孕时间超过15周,但未达到1年,仍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其次,核定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怀孕证明、生育子女证明、参保证明等。

这些证明材料可以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和领取。

接下来,参保人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给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收集和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最后,参保人员将收到核定后的生育保险待遇通知,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定标准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护理假期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首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

具体的数额和发放方式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是生育护理假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14天的产前假和84天的产后假,如果是多胞胎分娩,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护理假期。

最后是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恢复等费用。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过程中,参保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及时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果申请材料有误或缺漏,可能会延迟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

其次,与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

公司申报生育津贴流程

公司申报生育津贴流程

公司申报生育津贴流程
《公司申报生育津贴那些事儿》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讲讲公司申报生育津贴的流程。

咱就说我之前有个同事小李,她呀,怀孕之后就开始操心这生育津贴的事儿啦。

她先是各种打听,问这个问那个,生怕自己落下啥步骤。

然后呢,按照要求准备各种材料,那认真劲儿,就跟准备考试似的。

什么准生证啦、出生证明啦、医院的各种单据啦,整理得可仔细了。

接着到了公司这边,她找人事的同事,那人事同事也不含糊,一项一项地给她核对材料,还跟她详细解释每一步该怎么做。

小李就在旁边认真听着,时不时还点点头,那模样可逗了。

之后就是填各种表格啦,小李那叫一个仔细,就怕填错了。

填完了还反复检查好几遍呢,嘴里还嘟囔着:“可别错了呀,这可关系到俺的钱袋子呢!”哈哈。

等所有资料都准备好了,就提交上去啦。

这提交之后啊,小李就天天盼着,盼着那生育津贴能早点到账。

天天问人事同事:“有消息没呀?我的津贴啥时候能下来呀?”人事同事都被她问得哭笑不得了。

哎呀呀,这就是公司申报生育津贴的大概流程啦,就像小李这样,认真准备,按部就班,肯定就能顺利拿到生育津贴啦!咱以后要是遇到这事,也得像小李学习哟!嘿嘿!。

深圳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深圳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深圳如何申请生育津贴满足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等四个条件,可准备好申领材料,申请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审核成功后即可领取。

一、领取条件(1)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2)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3)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二、申领材料1、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3、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4、计划生育证明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三、申请流程(一)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

2、受理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

3、承办审核(十日)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初步决定。

4、复核审批(五日)审批人核对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做出审批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

做出审批不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

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办结与送达业务办结之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二)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到达服务大厅,在大厅工作人员的。

公司职工婚育补助发放通知

公司职工婚育补助发放通知

公司职工婚育补助发放通知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充分关注员工的生活需求,更好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实施职工婚育补助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补助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其中包括:
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

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人员。

二、补助标准
结婚补助:公司员工本人结婚,一次性补助5,000元。

生育补助:
员工本人生育子女,每次补助3,000元。

员工配偶生育子女,每次补助2,000元。

三、申请流程
结婚补助:
员工本人在结婚后3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补助金发放至员工本人账户。

生育补助:
员工在子女出生后3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户口簿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补助金发放至员工本人账户。

四、其他事项
员工在申请补助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公司有权追回补助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保留对本补助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五、实施时间
本补助制度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请广大员工积极申报,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30日。

公司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司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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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如何申领生育津贴一、申领条件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相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医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津贴;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医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津贴。

二、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说明分娩或手术方式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3.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4.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用人单位在职工休产假或计生手术假期间发放工资的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备注:计划生育证明已实现市内数据共享,深圳市内开具的无需提供,市外开具的仍需提供。

二、申请流程1.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单位网上服务系统(/szsi/),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

2.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

3.医保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在网上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审核后做出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决定。

四、生育津贴的计算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30天(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怀孕4-7个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75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一、申领条件
1.申领人员必须是城镇就业职工,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2.申领人员必须在中国境内合法生育子女。

3.申领人员的配偶也必须是城镇就业职工,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4.申领人员必须符合当地生育政策的规定,如年龄限制、婚姻状况等。

5.申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该津贴。

二、申领流程
1.申请资料准备: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婚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就业证明:申领人员和配偶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或出院证明;
-银行卡信息:提供自己和配偶的银行卡信息,用于津贴的打款。

2.申请地点选择:根据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保
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5.审批结果通知: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常在申请后
的一段时间内发放。

6.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的发放时间节点将生
育津贴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三、注意事项
1.提前了解本地的生育政策和申领流程,以确保申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按时申请,避免逾期,否则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3.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将被取消申领资格。

4.注意保留好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以备日后需要。

综上所述,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进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同时注意申请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希望以上指南能够帮助您顺利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享受相关的经济支持和保障。

深圳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津贴申领流程

深圳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津贴申领流程

深圳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津贴申领流程事项内容: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事项类别: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用人单位申领津贴需满足的条件:(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1.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验原件);2.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收原件);3.深圳市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审核表(收原件);4.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6.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2)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单位外派证明”;(3)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申请表需经职工本人签字压指模,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

1.生育医疗费用其他部门已报销;2.生育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上述三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2.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流程

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流程

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流程
《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那些事儿》
哎呀呀,咱今天就来说说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哈。

我有个同事小周,她前段时间就经历了这个事儿呢。

小周怀孕后呀,那可真是既开心又有点小紧张。

等生完宝宝,她就开始琢磨着申领生育津贴啦。

她先去了解了一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可不能马虎哟!像什么准生证啦、宝宝的出生证明啦、自己的身份证啦,都得准备得妥妥当当的。

然后呢,她就按照要求填各种表格,那认真的劲儿,就像在完成一项超级重要的任务。

填的时候还特别小心,生怕填错了一点点。

填好表格后,她又去跑各种部门盖章,这来来回回的,可把她累坏了。

接着就是提交材料啦,她小心翼翼地把材料整理好,交到相关部门,还一直念叨着:“可千万别出啥岔子呀!”在等待审核的过程中,她心里那个忐忑哟,时不时就问问进度咋样啦。

嘿,还别说,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小周终于成功申领到生育津贴啦!她那高兴的呀,就像中了大奖似的,直说这可真是给她和宝宝的一份大福利呢!
咱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呀,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虽然有点麻烦,但为了能拿到那份福利,也是值得的哟!大家要是也有这需求,就按照这个流程一步步来,肯定能顺利拿到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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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须知
发布日期:2014-04-11 一、政策依据: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54号);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4号);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口发(2007)4号);
《关于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号);
《关于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2)22号)
二、经办科室: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
三、科室电话:89683703
四、办理条件:
已参保的企业职工或配偶分娩、参保人员流产。

由参保单位申报材料,领取生育津贴发给参保人员。

五、所需材料
(一) 参保人员或配偶分娩
1.《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任意一方)(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者《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A4
规格)1份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规范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注明妊娠起始时间、妊娠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
4.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军人也须提供身份证号)
6.单位公章
7.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9.《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窗口打印后,单位盖章。

(注:《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参照文件(京人口发〔2007〕4号)到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

(二) 参保人员流产
1.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规范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必须注明孕周数)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1份,复印件正反面都印,军人也必须提供身份证号)
4.单位公章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6.《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窗口打印后,单位盖章。

六、办理时间:
女职工按国家法定假日休完产假后,每月5号至25号(节假日提前)办理,如果只由男职工享受晚育津贴(或女职工流产);在婴儿出生两个月后(或流产手术两个月后);每月的5号至25号办理。

办理生育津贴的次月20号左右拨付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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