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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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术语 (3)

4.职责 (3)

5.内容 (3)

5.1 进度控制的目标 (3)

5.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的报审 (3)

5.3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与审批 (3)

5.4 年度计划和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3)

5.5 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审批 (3)

5.6 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3)

5.7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3)

5.8 工程延期(延误) (4)

5.9进度控制的相关规定要求 (4)

6.相关文件 (4)

7.应用表单 (4)

附表一:进度控制流程 (5)

附表二:工程延期(延长工期)审批程序 (6)

1.目的

指导项目监理部的进度控制工作,实现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3.术语

(无)

4.职责

4.1 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进度控制负总责,并确定项目各监理人员的进度控制工作。

4.2 项目监理部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做好进度控制工作。

5.内容

5.1 进度控制的目标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总目标为业主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立的工程开工和工程竣工日期以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期间应提交的分段(分部分项或节点)工期。

进度控制目标的分解目标

5.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的报审

敦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填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并附施工总进度计划。

5.3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与审批

专业工程师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总进度计划,签署审批意见。监理主要审核以下方面:

5.3.1 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总进度计划总目标和分解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5.3.2 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分批投产、配套设备安装等)要求。

5.3.3 施工总进度计划与资金计划相吻合。

5.4 年度计划和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敦促施工单位报送年度计划和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5.5 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审批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审核主要方面:

5.5.1 检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5.5.2 检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施工单位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建设单位的违约,并以此向建设单位索赔。

5.5.3 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5.5.4 审查施工工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5.5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实施性计划协调。

5.5.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材料与设备供应的连续性、均衡性。

5.6 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5.6.1 督促施工单位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生产要素及时进场到位,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5.6.2 督促应由业主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及时到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7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5.7.1 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巡视)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

情况,收集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

5.7.2 驻地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5.7.3 坚持工地例会,了解实际进度情况,提出下一步目标。

5.7.4 采用科学方法(横道图比较法,也可用S型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监理填写工程进度表。

5.7.5 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直至实现进度目标。

5.7.6 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保证目标实现。

5.7.7 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7.8 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和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进度控制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8 工程延期(延误)

5.8.1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延期申请,当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5.8.2 监理单位调查核实,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详情报告,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核实的依据:

5.8.2.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决定;

5.8.2.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5.8.2.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8.2.4 其它有效依据。

5.8.3 工期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临时审批意见,签署前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5.8.4 工程延期事件持续性结束或仅为一次性时,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提交最终工程延期申请表。

5.8.5 监理复查处理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若工程延期造成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时,按费用索赔程序处理。

5.8.6 施工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造成工期延误,项目监理机构按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5.9进度控制的相关规定要求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事项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监理规范、项目监理规划等规定要求。

6.相关文件

6.1 项目监理规划

6.2 〈适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7.应用表单

7.1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统一用表)

7.2 工程进度表(NO:CS-BD-JL-08)

7.3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统一用表)

7.4 工程延期报审表(统一用表)

7.5 监理通知单(统一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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