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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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工程监理考核方案

装修公司工程监理考核方案

装修公司工程监理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装修公司工程监理考核方案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评价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依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本考核方案适用于装修公司所有工程监理人员,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及外包的监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1. 工程管理能力:包括项目协调、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计划、进度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2. 技术能力:包括对装修施工工艺、材料使用、施工标准、安全规范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3. 服务意识:包括与业主、设计师、施工方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和满足程度。

4. 工作效率: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5. 专业知识:包括建筑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考核方法1. 绩效考核:通过对工程监理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绩效评价,包括项目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以字面描述、绩效评分等形式进行。

2. 考核报告:工程监理人员在每个工程项目结束后需提供一份工程监理报告,由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价工程监理人员在项目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效果。

3. 考核问卷:定期向客户、业主以及施工方发送考核问卷,对工程监理人员的服务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价。

4. 考核沟通:定期组织考核沟通会议,由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参与,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

五、考核周期1. 日常绩效考核:每月对工程监理人员进行一次日常绩效考核。

2. 工程项目考核:每个工程项目结束后进行一次工程监理报告评审,并结合客户评价和施工方意见进行综合考核。

3. 考核问卷:每季度向客户、业主和施工方发送一次考核问卷,对工程监理人员进行评价。

4. 考核沟通: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沟通会议,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整体评价和交流。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公司现场监督协调人员)接受考核管理。

第三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或通报监理公司主管部门.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眼实行违章罚款和奖励制,罚款的多少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元、2元、3元三种。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

所有罚款将在监理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监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行总负责.第三章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第七条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和责任心,否则,公司有权提出退回或更换。

第八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出退回: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项目;2、所监理工程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3、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或施工现场图纸不规范,总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4、与公司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5、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或允许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3元: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的;2、所监理工程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或施工中存在明显错误,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3、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未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进行审定的;4、未对质量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5、监理规划无针对性,或有明显错误的;6、将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他人的有关职责进行委托的;7、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部门的;8、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审批表及指令未被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越权代签;9、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场、在岗而擅自离岗的;10、未及时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序报验单的;11、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全,或未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12、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的.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2元:1、未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参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的;2、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监理规划未作相应修改的;3、未及时对监理日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4、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的;5、未安排关键工序、部位旁站监理的。

监理部人员考核制度

监理部人员考核制度

监理部人员考核制度一、目的和任务二、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专业精神以及与被监理单位和其他部门的协作情况。

2.专业知识和能力:评估监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工程质量和进展进行监管的能力。

3.工作技能: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业务水平及专业经验,并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技能。

4.协作能力:评估监理人员在与项目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和合作的情况,包括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能力。

5.项目管理能力:评估监理人员对项目的整体把握能力、任务分解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问题危机处理能力。

三、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方法1.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对监理人员进行评分。

评分方式包括自评、领导评估、同事评估和被监理单位评估等。

2.检查考核: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监理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作。

3.问题反馈:对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确保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4.工作总结:监理人员每年需要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归纳,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结果1.考核等级:根据考核得分,将监理人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

2.考核奖励:对于考核等级为A、B的监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3.考核惩罚:对于考核等级为D的监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必要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降低薪资、停职、辞退等。

六、监督和改进1.监督机制:监理部门设立监督专门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反馈机制:监理部门建立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改进考核制度。

七、评估方法1.360度评估:通过向监理人员的领导、同事和被监理单位等多个方面征求意见,形成全面的评估结果。

监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为规范施工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监理管理,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确保项目监理目标的实现,使监理工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达到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本项目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考核办法: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最终评分情况分为优良、称职、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优良: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95分(含)以上;◆称职: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85分(含)至95(不含)分;◆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85分;◆基本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考核最终分值70(含)至80(不含)分。

◆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廉政制度行为;考核最终分值70分(不含)以下。

1.现场监理组对监理人员考核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由监理组长负责。

2.驻地办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由考评小组负责,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季度、半年、年度优秀监理人员。

3.考核项目包括出勤、重要工序旁站、工序签认、抽检频率、原始资料(监理日志)、廉政、团结协作、学习能力、主观能动性九个方面。

4.考核评分办法:①出勤:26天以上得满分;每差一天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每天扣2分;驻地办巡查未在施工现场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次扣2分。

②重要工序旁站:所有分管范围内重要工序旁站能严格到位的,得满分。

a、监理组巡查未旁站者,每次扣1分;b、驻地办巡查未旁站者,每次扣2分;c、建设单位指挥部巡查未旁站者,每次扣4分。

d、由于请假,现场组长未安排其他监理人员旁站者,每次扣组长2分。

③质量签认:对每道工序应进行认真检查,及时签认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

该项考核以资料和现场两方面为依据。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1、对本项目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考核评分表报综合管理部,考核工资、加班工资与监理工资每三个月同时发放一次,例如1月、2月、3月的各项工资在4月25日前发放。

2、考核具体办法:(1)通过日常巡视、现场检查、现场提问、资料查阅、报表审查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将监理部及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内容,对同类型问题督促整改不利的要从严考核。

(2)考核程序:一、由河南恒一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恒一雅居项目现场负责人对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列表中的内容进行考核;二、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负责人对监理部成员按照列表中的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河南恒一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流程如下:①由监理人员打印本制度中的表格,每月1号-5号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成员按照列表中的内容进行上个月的工作考核,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将表格递交给现场负责人;②每月5号—10号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对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成员按照列表中的内容进行上个月的工作考核,完成后返还给监理部门,然后由监理部门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河南恒一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③每月10号前监理部门须将考核结果上报河南恒一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工资。

(3)由综合管理部按照评分表计算考核工资,扣除个人考勤后按时发放。

3、考核是依据工程项目的状态(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环保方面)、监理组提交的工作成果、工作效率和效果作出的综合评价.根据施工现场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考评标准,依据考评标准对监理组进行考核。

4、考核实行扣分法打分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一档、95-90分为二档、90~85分为三档、85分以下为四档。

(考核表见附表1-6)5、考核实施办法:1、以一档分值为最高,奖励金额为基数(500元每月)乘以系数,其他档次按照分值档次乘以系数后予以奖励。

工程监理中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措施

工程监理中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措施

工程监理中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措施一、引言在工程监理行业中,人员绩效考核是衡量监理人员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提高整体监理水平和监理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而奖惩措施则是对监理人员绩效和工作态度的激励和约束,对于激发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绩效考核指标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绩效考核的指标应该综合考虑监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以及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软技能。

在指标的确定中,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个人职责进行一定的权衡和调整,以确保考核的公正和客观。

三、考核方法1. 定期评估:每月或每季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评估,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通过调查问卷、工作日志、项目现场检查等方式收集数据,综合评估个人工作表现。

2. 项目评估:在每个项目完成时,进行项目绩效评估,并将监理人员的绩效作为项目绩效的重要评判指标之一。

通过对项目交付质量、工期控制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考察,对监理人员进行评估和反馈。

四、奖励措施1. 绩效奖金:对绩效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作为对其工作的肯定和激励。

2. 晋升机会:通过绩效考核,评选出有突出表现的监理人员,并给予晋升机会,提高其岗位职级和薪酬水平。

3. 学习机会:优秀的监理人员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水平。

五、惩罚措施1. 薪资扣减:对绩效较差的监理人员,根据情况可以适度扣减绩效工资,并与其进行沟通解释。

2. 职位调整:如果绩效持续较差或出现重大失误的监理人员,可以进行职位调整,降低其职级和相应薪酬水平。

3. 岗位流动:对于多次绩效不佳的监理人员,可以进行岗位流动,调整其工作职责和工作环境,以激励其改进工作态度。

六、总结工程监理中的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措施是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的考核指标和科学的考核方式,可以客观地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同时,通过奖励措施激励优秀人员,提升其工作积极性;通过惩罚措施约束绩效较差的人员,促使其改进工作态度。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和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成为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安全的关键。

为了评估监理工作质量,制定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2.1 考核主体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主体为监理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

2.2 考核内容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 工程质量监控 - 工程变更管理 - 工程进度控制 - 工程安全管理 - 工程造价控制2.3 考核方式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 现场考核:监督人员对监理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观察工程进展、安全措施等情况,并填写考核表进行评分。

- 文件审核:对监理机构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等,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

- 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或面对面访谈的方式,获取业主或项目相关方对监理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反馈。

2.4 考核周期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一般可设定为每个工程阶段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

三、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3.1 工程质量监控•是否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是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记录和报告相关部门。

3.2 工程变更管理•是否及时评估工程变更的影响,并进行变更管理和控制。

•是否合理审核和审批工程变更申请,确保工程变更符合规范和要求。

3.3 工程进度控制•是否进行工程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并及时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进行工程建设。

•是否发现并处理工程进度延误的问题,并协调相关方解决。

3.4 工程安全管理•是否制定和执行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和评估工程安全状况。

•是否及时处理和报告工程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

3.5 工程造价控制•是否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合理控制。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4篇范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4篇范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4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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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考核管理办法(经典完整版)

工程监理考核管理办法(经典完整版)

工程监理考核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所承担工程,依据监理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

建设单位将依据工程进展和施工管理情况定期(按月)或不定期对监理情况进行考核。

1.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考核1.1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主要监理人员资质及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除要求其更换人员外,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处罚。

1.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按规定的进场时间派驻专业配套、资历合格的监理人员按时到位,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每人次1OOO元的处罚。

1.3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配置相应的工作设备、仪器并按时到位。

不符合要求的给予1000元处罚。

1.4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监督工作。

各监理人员每月至少应有22天在工地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同意,未获同意无故离开现场,每超限一天罚款5000元;总监理代表缺勤每超限一天罚款2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缺勤每超限一天罚款1000元;其他监理人员缺勤每超限一天罚款500元。

2.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考核2.1现场监理机构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并认真实施。

每缺一项给予1000元处罚。

2.2现场监理机构要认真作好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抽检、平行检验和成果整理工作。

对于记录不完整,资料不详实,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2.3现场监理机构要对进场材料、设备出厂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开箱检查、抽检。

对于工作不认真、资料不完整的,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因未对进场材料进行审验,造成放行不合格材料、设备、半成品用于工程施工,处所用不合格品5倍以内的处罚。

2.4现场监理机构要严格实行质量检查验收签证和质量评定制度,签证原始记录。

单项工程质量综合分析成果和旁站项目的监理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工作不认真、资料不完整、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属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考核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一定数量的监督人员:1、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地市级以上监督机构)不少于9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监督机构,包括县级市)不少于3人;2、监督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建筑工程水、电、智能化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相配套;3、监督人员数量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三)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四)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七条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监督执法知识,熟悉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工程监理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考核制度一、总则1. 本考核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工程监理工作,提升监理服务质量。

2. 考核对象为参与工程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辅助人员。

3. 考核内容涵盖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以及遵守法规的情况等。

二、考核内容1. 专业技能:评估监理人员对工程技术标准、流程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2. 工作态度:观察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对工作的敬业精神。

3. 责任心:评价监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责任感,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把控等。

4. 沟通协调能力:考察监理人员与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等其他合作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效果。

5. 遵守法规:检查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考核方式1. 日常考核:通过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持续评估,由项目负责人或上级领导负责记录和评价。

2. 定期考核: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由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3. 专项考核:针对特定项目或事件进行的临时性考核,以确保项目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

四、考核标准1. 根据考核内容设定具体的评分标准,每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赋予不同的权重。

2. 采用百分制评分,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 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聘处理。

五、奖惩机制1.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监理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或晋升机会。

2. 对于考核结果良好的监理人员,予以表扬并在适当时机给予奖励。

3. 对于考核结果合格的监理人员,继续留用并根据需要提供培训和指导。

4.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监理人员,除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聘外,还应根据情况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1. 本考核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监理人员。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工程监理人员的考核旨在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通过设定合理的考核标准,激励监理人员发挥专业技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

二、考核原则考核制度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监理人员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评价。

同时,考核结果应与个人发展、奖惩措施直接挂钩,以实现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考核内容1. 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2. 业务能力:涉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现场管理技能、问题解决能力等。

3. 工作绩效:根据监理日志、项目进度、质量控制记录等进行评价。

4. 安全生产:评估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执行情况。

四、考核方式1. 日常考核:通过日常的工作表现和行为举止进行评价。

2. 定期考核: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绩效评估。

3. 专项考核:针对特定项目或任务完成后的即时评价。

五、考核程序1. 自评:监理人员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2. 互评:同事之间相互评价,增加考核的公正性。

3. 上级评定:由直接上级根据日常观察和记录进行综合评价。

4. 综合评议: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各方评价结果,提出最终考核意见。

六、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内部规定制定,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七、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考虑晋升和加薪。

2. 良好:对于考核结果良好的监理人员,予以肯定,鼓励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 一般:对于考核结果一般的监理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

4. 不合格: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者调整岗位,严重者予以解聘。

八、考核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监理人员,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和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九、制度修订考核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定期进行修订,以保持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属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考核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一定数量的监督人员:1、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地市级以上监督机构)不少于9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监督机构,包括县级市)不少于3人;2、监督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建筑工程水、电、智能化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相配套;3、监督人员数量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三)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四)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七条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监督执法知识,熟悉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工程监理绩效考核方案

工程监理绩效考核方案

工程监理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项目不断涌现,工程监理作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其监理绩效考核至关重要。

通过对工程监理绩效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的考核,可以激励监理人员继续提高水平,规范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考核目标1.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监理绩效考核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和质量问题,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2. 激励监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绩效考核,激励监理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3. 规范监理行为:通过考核,督促监理人员规范业务行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不断提升职业素养。

4. 建立健全与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与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促进监理人员忠诚履职,提高监理服务效率。

三、考核指标1. 服务满意度:通过对业主、施工方、设计方等相关各方反馈意见的调查和分析,评估监理服务的满意度。

2. 工程质量和安全:通过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检查,包括工程验收合格率、事故率等指标,评估监理在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表现。

3. 专业技能和学习情况:评估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是否参加相关培训、是否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等情况。

4. 工作效率: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包括工作报告的及时性、问题解决的速度等指标。

5. 诚实守信:评估监理人员是否诚实守信,包括是否违反监理规范、是否存在舞弊行为等情况。

6. 团队合作:评估监理人员在项目组中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四、考核流程1. 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考核目标,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确保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并分析各项考核指标的数据,包括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数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检查记录、专业技能和学习情况数据等。

3. 考核评分: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数据,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监理人员的具体绩效得分。

工程监理考核办法(详细-绝佳规范)

工程监理考核办法(详细-绝佳规范)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容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提供优质的工程监理服务,根据《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3号)和《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考核的原则目标结合原则—考核以实现监理目标为原则;考核结合原则-考核以现场考核为依据的原则;奖惩结合原则—通过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监理单位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监理考核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监理的服务过程中的履约情况、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监理单位.考核结果是对监理单位履约评价与奖惩及支付工程监理费的依据。

第五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其它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对本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二章考核方法第六条日常巡视公司将在监理工作进行过程中,通过经常的现场工程巡视和现场监理工作巡视,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最基本的工作状况。

第七条考试根据工程的阶段目标和各监理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对监理人员实施考试。

考试成绩将作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计入当期考核成绩。

第八条现场抽查考勤对各监理标段人员的考勤进行随机现场抽查,所有监理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各自岗位。

第九条现场提问公司就工程现场的有关问题,将在工作中向监理人员随机提问,以考核监理人员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和处理问题的实际水平。

第十条工作抽查公司就监理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以考核监理工作的规范性。

第十一条工程复查在对各监理机构的日常检查、监督中,将随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以考核各监理机构对工程的验收、控制状况。

第十二条资料查阅在监理机构或施工现场,随机查阅监理资料,考核监理资料的完备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报表审查对监理单位按要求向公司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查,通过此项考核,以降低监理错误报表返工率。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与奖罚办法为确保长江XXX工程一标段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综合办等有关人员组成。

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2、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3、其他监理人员安: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

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

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2。

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7项,分值50分。

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的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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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公司现场监督协调人员)接受考核管理。

第三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或通报监理公司主管部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眼实行违章罚款和奖励制,罚款的多少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00元、200元、300元三种。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

所有罚款将在监理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监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行总负责。

第三章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第七条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工作
时间和责任心,否则,公司有权提出退回或更换。

第八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出退回:
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项目;
2、所监理工程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3、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或施工现场图纸不规范,总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
4、与公司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或允许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300元:
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的;
2、所监理工程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或施工中存在明显错误,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3、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未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进行审定的;
4、未对质量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5、监理规划无针对性,或有明显错误的;
6、将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他人的有关职责进行委托的;
7、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部门的;
8、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审批表及指令未被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越权代签;
9、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场、在岗而擅自离岗的;
10、未及时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序报验单的;
11、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全,或未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
12、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的。

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200元:
1、未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参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的;
2、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监理规划未作相应修改的;
3、未及时对监理日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
4、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的;
5、未安排关键工序、部位旁站监理的。

第四章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考核
第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熟悉本专业知识,具备现场监理的经验和责任心,否则不得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200元:
1、将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2、工程中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而为采取措施的;
3、未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
4、允许必须复试但未经复试的建筑材料或构配件用于工程的;
5、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未经建设单位允许用于工程,或允许工程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的;
第十三条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元:
1、未及时对本专业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的;
2、未对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进行审查的;
3、未及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的;
4、工程验收哦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5、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或有明显错误的;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场、在岗而擅自离岗的。

第十四条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元:
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2、未对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的;
3、未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情况做好监理日记的;
4、未对本专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或资料不齐全的。

第五章对监理员及见证取样员考核
第十五条监理员或见证取样员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200元:
1、旁站失职,或为履行旁站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2、复核或获取工程计量数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3、见证取样员对材料未见证取样或见证取样弄虚作假的;
第十六条监理员或见证取样员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元:
1、旁站失职,或未履行旁站义务,影响工程质量;
2、复核或获取工程计量数据失误,影响工程质量;
3、监理日记或有关监理记录不完整或失实。

第十七条根据工程的质量业绩,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十八条工程获得省优,奖励监理费用20000元,工程获得市优,奖励监理费用10000元,工程竣工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奖励监理费用5000元。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一周对工程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三周罚款且罚款超过2000元的,建议监理单位重新调整人员;连续五周罚款且罚款超过5000元的,公司将更换其他监理单位。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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