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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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
1.目的: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应收不漏”的原则,减少欠费损失,控制医疗欠费增长,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全院。
3.定义:无。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
5.1医疗欠费分类
5.1.1医疗纠纷欠费: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所欠医院的费用。
5.1.2绿色通道欠费:病人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
5.1.3突发公共事件欠费: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欠费。
5.1.4其他欠费:经院领导批准的特殊欠费,如特困病人欠费等。
5.1.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以上4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
5.2医疗欠费的管理要求
5.2.1医疗纠纷欠费管理:各科室应以病人为中心,认真执行医院《关于防范医疗风险差错、事故及应急预案的通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
5.2.2绿色通道欠费管理;对需要开通医院绿色通道的危重病人,须事先告知并征得病人或家属、陪同人员口头承诺,同时上报医务部(非工作时间为总值班)。抢救结束后,绿色通道关闭,救治科室应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单位联系,做好医疗费用的催收工作。
5.2.3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对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按绿色通道先给予救治,同时各科室应及时将详细情况报医务部。
5.2.4其他欠费管理:在院领导批准的限额内制定治疗方案。
5.2.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
5.2.5.1对需要办理住院治疗的病人,医生要根据病人的病情告知患者住院治疗的预计费用。病人未带足预缴款又急需住院的,科室应积极催缴。
5.2.5.2实行每日催费制,各科室在每天交班后对预缴金不足300元的病人通知缴款。
5.2.5.3非急诊病人如预缴款余额不足以完成手术.疗程治疗的应暂缓实施。5.2.5.4加强出院管理,在病人缴清欠费后才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5.3医疗欠费的处理
5.3.1医疗纠纷欠费的处理按照我院《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处理。
5.3.2绿色通道欠费的处理:对绿色通道产生的欠费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1000元以下的由医务部审批;欠费1000~5000元的由医务部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处理;5000元以上还需报院长审批。
5.3.3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的处理:医务部汇总全院欠费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向有关部门上报。
5.3.4其他欠费处理:在院领导批准额度内的欠费由医院承担,超出限额的欠费由科室承担,视欠费金额从科室奖金中一次或分次全额扣除。
5.3.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的处理:由科室承担,视欠费金额从科室奖金中一次或分次全额扣除。
5.4其他
5.4.1医院在HIS系统中不设置统一欠费底限,授权各科室指定专人根据病人情况分别设置,每年末医院将按各科室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欠费管理奖励,具体标准为:外科1.5%,内科1%。
5.4.2医保病人的住院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4.3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