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与比例是多少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5.15•【字号】内医保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盟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増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中,80%由中央财政补助,其余20%自治区财政按照一类地区30%、二类地区50%、三类地区70%进行分类分档补助,剩余部分由盟市和旗县财政分担。
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已征收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未达到人均缴费250元的,要测算确定补缴标准,在征收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一并做好补缴工作。
要提前测算2020年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保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达到2:1。
二、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各地要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新增资金,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
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
2019年邯郸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及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2019年邯郸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及报销比例是怎样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邯郸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每人每年统一缴费150元城乡居民医保按白然年度缴费。
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
参保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区分缴费人群,,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兀。
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中途参保。
年度中途参保居民(不包括新生儿),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白缴费到账之日起满90天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缴费期间和缴费后9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等享受政府全额补助的特殊人群,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不同人群参保及缴费方式不同参保范围及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由本市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办法同时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参保登记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缴费手续。
沧州市区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可以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已经随家庭参保的不再重复参保。
在校大学生由所在高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
家庭成员中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外地居民医保的,可以不随户籍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但必须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
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范围一、新农合是什么?新农合的全名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种:三位一体模式: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其作用在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但由于报销待遇低,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差距和重复投保等现象,国家为了避免重复投入、统筹保障制度发展,提高非职工人员的报销待遇,统一管理,于是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9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目前绝大部分地区已经把“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合并,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病不再区分城市还是农村。
所以,现在我们常说的新农合,对应的其实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农合也是医保的形式之一,是专门为农民(农业户口)设立的,个人交一部分,国家补助一部分,很多我们父母一辈的人,都是交的新农合。
二、新农合和社保的区别?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是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保障性待遇和福利,也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
简单来说,社保有五种保险,而新农合只是医疗保险。
1、缴费标准不同社保因为有五险,缴费比新农合高很多。
新农合一年缴费在300左右,社保最低缴费也要一千以上,而且工资越高,交的就越多,不过也有封顶。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doc
2019年青海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
比例政策说明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更新:2019-10-15 15:09:1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青海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青海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大病医疗报销比例
大病医疗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0%-100%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
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9.81%、99.64%、99.69%,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8%。
3.大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80%至100%,年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至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按100%给予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80%给
予救助。
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案例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因为十二指肠瘘在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
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按规定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万元。
最新-山西省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报销比例上调最新消息 精品
山西省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报销比例上调最新消息民生回顾缴费不再分城镇农村、大人小孩,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10,定点医药机构从2000多家增加到7000多家;取消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年初至岁尾,回望社会保障惠民举措,我省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城乡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80,比整合完善前提高了15。
同时,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推进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缴费不再分城镇农村、大人小孩今年多少钱?12月12日,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师范街社区,省城市民张先生准备为2岁的孩子续缴医保,他向社区工作人员咨询缴费额度。
今年缴费不分大人小孩,都是每人180元。
社区工作人员解释道,如果办理的话,需要携带孩子的医保手册。
根据太原市政府安排,太原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太原市城乡居民。
据统计,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覆盖200多万人。
2019年度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9月5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个人缴费标准首次统一为每年18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城镇参保人员、农村参保人员执行统一的政策、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
参保困难的城乡居民,其个人缴费部分,太原市政府将通过医疗救助和财政补助等给予补贴。
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计生特困对象共5类人员不缴费。
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不仅太原市,整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已在全省推开。
根据省政府部署,我省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2019年医保新政策的解读:使用医保看病将更省钱!
2019年医保新政策的解读:使用医保看病将更省钱!近日,国家医保局又发了一则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医保最新政策解读:其中明确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两项制度整合,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合并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明显提高了制度的公平性,农村居民待遇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医保服务。
全国各地2019医保政策同步进行河南省温县积极推进健康扶贫,并对全县42%因病致贫的人口实施医保救助。
温县开展医保救助以来,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31人获得62万元医保补偿资金,实际补偿达到94.3%。
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新增资金用于两方面:一是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
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建立完善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的统筹及支付机制,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要提完善大病保险的保障功能。
降低并统一起付线,要求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加大对贫困人口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针对青海省药品用药量少、配送成本高的实际,青海省与山西、甘肃等14个省区组成省际采购联盟,联合开展进口抗癌药物专项采购工作,累计商价成功47个产品,平均降幅达11.3%。
此外,青海省还将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挤压药品虚假高含水量,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主要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求加快两项制度整合,并保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在制度政策“六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和信息系统,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制度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汉政办发〔2019〕2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制度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制度》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4日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决策部署,缓解群众大额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3〕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9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
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参保居民,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看大病难和因病致贫问题。
第三条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承办机构、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基金核算,城乡一体化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持续实施、规范操作、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
最新-2019江苏淮安城乡居民医保22类重大疾病患者补偿70% 精品
2019江苏淮安城乡居民医保22类重大疾病患者补偿70%参保人员患有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重大疾病的,实行按病种付费,明确救治对象、规范就诊程序、确定就治医院,统一结算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2类重大疾病患者补偿比例达70。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因病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大病保险赔付时起付线也减半由15000元降为7500元。
延伸阅读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办发〔2019〕57号和苏发改社改发〔2019〕13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19〕3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9〕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淮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对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出规定,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政策。
《办法》明确了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统筹层次、资金来源、待遇水平。
《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后由大病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障;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大病保险政策、筹资标准、待遇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及相关政策测算,政府招标时确定;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后发布。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是指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因罹患特定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再次报销的医疗保险政策。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是指针对特定疾病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上限等具体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重大疾病二次报销适用于符合规定的特定疾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并发症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其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再次报销,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其次,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
根据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一般在50%以上,具体比例根据患者所在地的医保政策而定。
在一些地区,对于特定的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提高,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
再次,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金额上限。
针对不同的重大疾病,医保政策通常会规定相应的金额上限,超出该金额的部分费用将由患者自行承担。
金额上限的设定是为了平衡医保基金的支出和患者的实际需求,避免因治疗费用过高而给医保基金带来过大压力。
最后,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申请流程。
患者在享受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并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医保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费用将按照规定的比例再次报销给患者或医疗机构。
总之,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是医保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规定,患者可以更好地享受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政策,减轻经济负担,获得更好的治疗和护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医保服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19〕7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任千里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家高度重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任务部署和《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部署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各地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范围、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上的“六统一”。
目前,整合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中除西藏外,均已出台文件规划部署本省份制度整合工作。
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和全国85%以上的地市已经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总体上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解决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改革目标,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和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也初步发挥了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制约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要求,运用好机构改革的有利条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入推进整合工作,力争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一体化经办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089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08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9.15•【文号】医保函〔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089号建议的答复谢津秋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修订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有关条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
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按照党的十九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地狠抓贯彻落实,规范商保机构委托经办服务管理,为大病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结算服务。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
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将基本医保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分别为20元、15元)。
2020年,明确各统筹区根据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
2019年普惠性统一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60%。
据统计,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报销比例超过13个百分点。
三是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支付。
为进一步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负担,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取消封顶线等倾斜支付政策。
四是规范委托经办管理。
完善对商保机构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督促商保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引导合理就医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目前,全国90%以上地区的大病保险由商保机构承办。
此外,各地普遍建立了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与商保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各地经办机构及时向商保机构提供承办大病保险所需信息,满足一站式即时结算需要。
四川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四川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例是怎样规定的近来有许多⼈都对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例是怎样规定的⽐较感兴趣,但其实⼤多数⼈对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例是怎样规定的都不太了解,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家带来帮助。
⼀、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1、个⼈⾸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领完后60⽇内参加(接续)医保的,⾃缴费次⽉起享受医保待遇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可以报销的范围主要包含医⽣的门诊费⽤、药费、住院费⽤、护理费⽤、医院杂费、⼿术费⽤、各种检查费⽤等。
三、不能报销的范围(1)⾃⾏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育的医疗费⽤(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费(有家庭储⾎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3)、车祸、打架、⾃杀、酗酒、⼯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4)矫形、整容、镶⽛、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四、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例:1、《职⼯医保》⼀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92%报销。
⼆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9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按85%报销。
2、《居民医保》⼀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按⼀档60%、⼆挡80%、三挡85%报销。
⼆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档55%、⼆挡65%、三挡8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档35%、⼆挡50%、三挡65%报销。
社区卫⽣服务机构和乡镇卫⽣院:起付线100元,按⼀档65%、⼆挡90%、三挡90%报销。
注意:居民医保有3个档,区别是保费不同,⼀档100元、⼆档200元、三档300元。
不在社保⽬录⾃费药和进⼝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药的最⾼报销限额为职⼯医保35万/年,居民医保⼀档4万/年、⼆档5万/年、三挡6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付。
2019年湖北省大病医疗保险
2019年湖北省大病医疗保险篇一:医保大病目录20XX附表各级医疗机构的大病目录一、教学及三级医疗机构大病目录篇二:宜昌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障水平,根据《湖北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鄂政办发[20XX]6号)、《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1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对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或大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后,再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参保居民年内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合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宜昌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第五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具体业务工作由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经办、分级负责。
第六条20XX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
第七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根据确定的年度筹资标准,从上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资金中提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统一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每月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大病保险投保时间为其参保缴费后的次月。
第八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结算年度和待遇享受期与城镇居民医保一致。
第九条20XX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000元,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8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支付50%;3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部分支付60%;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
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医保统筹报销比例是指在医疗费用报销中,由医保机构
负担的比例。
医保统筹报销比例的设定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降低就医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率和普及程度。
医保统筹报销比例的具体设定与医保政策和实际情况有关,各地区和不同种类的医保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是指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医保制度,其报销比
例一般较低。
基本医保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医疗机构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为60%至90%不等。
即参保人员就医产
生的费用,医保机构可以根据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剩余部分则由个人自行承担。
大病保险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大病治疗费用而设立的医保
制度,其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一般为90%
以上,有些地区甚至可以达到100%。
参保人员一旦被诊断出
患有大病,医保机构会根据规定的报销比例来承担治疗费用的大部分,减轻个人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医保统筹报销比例设定较高,由于
医疗费用不断上涨,个人仍然需要自行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因此,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应该合理利用医保政策,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药品,以减轻自身的经济压力。
总之,医保统筹报销比例是医保制度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其设定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实际费用负担和医疗保障水平。
相关政府部门和医保机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医保统筹报销比例的设定和调整,以提高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2019年的大病医保新政是什么?
2019年的大病医保新政是什么?1. 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 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支付比例由60% 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 提高到55%。
3. 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按80%报销,二档缴费按70%报销。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在2017年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变化,为面对高昂医药费压力的家庭带去了福音,并且还降低了门槛,使这项政策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
那么2017年的大病医保新政到底是什么并且怎么办理呢?现在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2016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二、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比例▲1、起付线:2万元。
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变化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 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 提高到55%。
▲3、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2019年大病救助标准、报销比例
2019年大病救助标准、报销比例大病救助标准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封顶线为20000元;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给予20000元救助;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实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实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升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升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升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升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求助群体1.社会散居孤儿;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3.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5.见义勇为负伤人员;6.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7.城乡低保对象;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大病救助范围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9.19•【字号】齐医保发〔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齐医保发〔2019〕15号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按照《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19〕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分别负担60%、24%、16%,即312元、124.8元、83.2元。
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统一确定为每人每年70元。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安排同级财政补助资金,务必于2019年9月底前将省级下拨的补助资金和同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拨付至同级财政专户。
(二)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两档变为一档,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20元。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二、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标准(一)稳步提升基本医保待遇水平。
各县(市)区要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新增资金,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
1.全面落实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统一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的门诊保障层次。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门诊慢性病要落实《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58号)要求,逐步实现与省内病种类别和数量的统一;门诊特殊治疗不单设支付限额,计入年度使用统筹金累计额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与比例是多少
众所周知,不幸患上大病后的医疗费用是非常高的,而且是很多普通家庭
都无法承担的医疗费用,为了解决人们“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国家为
此设立了大病医疗保险,来对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
报销。
但很多人对于大病医保范围仍不清楚,下面就随本文来一起了解。
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与比例你知道多少
据了解,各地区的大病医保范围都有一定的差异。
其中大病医疗保险将农
村儿童白血病、结肠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血友病、肺癌、食道癌、甲亢、胃癌、直肠癌、脑梗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急性心肌梗塞、唇
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医保范围中。
而对于有些地区,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并不是按照病种来界定的,而是按照居民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来界定。
对于属于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范围内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才会被纳入当地
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来进行第二次报销。
那么今年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以上
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障机构按照:0到4万元以下的费用按照85%的比例报销,4万元到8万元以下按照90%的比例报销,8万元以上按照95%的比例报销。
每
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另外报销的比例也因为看病费用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化,费用越高,报销的
比例也就越高,这能够减少大病费用的支出。
综上所述,虽然大病医保能够给予人们一定的医疗费用上的帮助,但是在面对更加严重的重疾时,还是少了些保障,建议大家在此基础上还要为自己增添商业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