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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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第十章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第一节成品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1. 成品保护的内容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分项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造成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因此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序号施工阶段分项工程 1 主体阶段钢结构工程、土建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等)。 2 工程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臵(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3 装饰阶段工序产品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门窗及玻璃幕墙,楼梯饰面及扶手,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 安装过程中工序产品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2. 成品保护的目标保证各工序产品不受到污染、损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返修。第二节成品保护责任及组织机构 1. 成品保护组织机构本工程施工工期紧,分包队伍多,交叉流水作业,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成品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和设备的保护措施。必须依照“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落实成品保护工作。总承包合同管理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总承包商负责实施,专业承包商管理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该专业承包商负责实施,总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总承包方负责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分包项目负责人参与,总包各职能部门联动的成品保护责任机构—“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协调各单位一致动作,有秩序,有纪律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产品得到保护,保证所有安装的设备不被损坏、划伤,确保工程质量。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管理流程图如下:

353 项目经理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根据工作内容配合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巡视员成品保护巡查工作;检查成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并记录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进行成品保护方案、措施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专业工程师(工长)组织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小组设在工程部 ) 质量管理部领导总包、各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技术管理部项目其他部门施工操作工人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同时不破坏他人的成品。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等成品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 2. 相关岗位职责序号部门职责内容 1 总包职责依据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整个工程的保护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对各分包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并报送给合同中明确的单位进行审批。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会一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总包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总包商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2 分包职责积极编制自己承包范围的施工方案。在总包的组织部署下,分包商主动对本分包工程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进行了解;也主动了解下道工序可能的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在上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搞好保护,同时将自己分包的范围内的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编制好,使其在下道工序中得到很好的贯彻,真正做到“谁施工、谁保护”。 3 业主职责在合同明确的责任范围内,及时传达或明示物资或设备进场的时间表;及时审批总包提交的成品保护计划;协助总包对指定分包在成品保护履约方面的保证金预以控制。 4 项目总工和副

经理职责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5 材料员职责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6 班组长职责对上道工序成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第三节成品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序号名称措施内容 1 施工进度计划统筹安排与现场协调制度本制度将从进度计划编审到计划调整,以及计划完成的考核,特别是交叉作业时的协调等方面进行规范。深入了解工程施工工序并在需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事先制定好成品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后续工序造成前一工序成品的损伤和污染。

序号名称措施内容一旦发生成品的损伤或污染,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 工序交接检查制度本制度将使各分包的交叉作业或流水施工做到先交接后施工,使前后工序的质量和成品保护责任界定清楚,便于成品损害时的责任追究。分包在某区域完成任务后,须向总包书面提出作业面移交申请,批准后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 3 成品交叉管理制度各专业施工单位不得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各施工单位向总包单位区域协调管理部提交交叉作业成品保护方案,经总包质量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在交叉作业实施前,按交叉作业成品保护方案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报总包单位区域协调负责人验收。交叉作业实施前,总包单位区域协调负责人应组织所有交叉施工单位就交叉作业注意事项进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后现场方可开展交叉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发生成品破坏事件时,受破坏单位负责人员应及时将破坏情况报告项目成品保护专员处理。交叉作业一方提前完成工作内容后应及时通知总包单位区域协调负责人办理完工手续,将工作面完全移交其他施工单位,同时该单位的交叉作业责任终止。上道工序未完成下道工序擅自交叉作业造成成品破坏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赔偿修补费用的两倍。 4 成品保护措施的编制和审核本制度规定总包和分包在不同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期和工程完成到一定程度时)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的编制内容和相关要求。 5 成品保护措施执行状况的过程记录制度坚持谁施工谁负责制度,各分包或作业队应及时如实记录在相应施工时段的产品保护情况。 6 成品和设备保护巡查制度每天对各类成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马上上报项目经理部,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总包将按事先策划的时间间隔,组织各分包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巡查的同时,也要把成品保护方面的情况同时一并纳入。 7 成品损坏登记成品造成损坏,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到总包进行登记。分包需提供责任人,总包确认后,由分包自行协商解决或由总包取证裁决,责任方须无条件接受。未提供责任人的,责任自负。 8 成品和设备损害的追查、补偿、处罚制度对任何成品或者设备损害事件,总包将预以调查处臵,由失误造成的损害照价补偿,对故意破坏将加重处罚,甚至移交当地政府司法部门追究肇事者的责任。9 成品和设备保护举报与奖罚制度项目现场将设臵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于署名举报者能够及时真实举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 垃圾清运与工完场清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产品的保护。 11 进入楼层或房间施工、检查、视察的许可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成品保护区,凡需进入保护区域者,需经成品保护小组同意,否则不得放行。除了进入工地实行胸卡制度外,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各楼层和主要房间将对进入该区的人员实行进入准许制度,以杜绝人为的产品损害事件发生。12 主要设备物资进场的验收或代管总包将对业主或其他指定分包,以及自身采购的设备、物资实行进场验收和代管手续办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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