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案例分析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纠纷和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旅游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案例描述2019年8月,张先生与妻子李女士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五天的海南三亚旅游团。
在旅行过程中,张先生夫妇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资料不符,房间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堪忧。
此外,旅游行程安排与旅行社承诺的行程有所出入,导致张先生夫妇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在旅行结束后,张先生夫妇向旅行社提出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旅行社则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赔偿,并声称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均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在本案中,张先生夫妇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
旅行社在合同中关于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的约定,应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 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依法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服务质量问题。
3.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了张先生夫妇的消费者权益。
四、解决方案首先,建议张先生夫妇与旅行社进行协商调解。
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旅行社同意赔偿,则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依法履行。
2. 投诉若协商不成,张先生夫妇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旅行社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3. 诉讼若投诉无果,张先生夫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消费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
其中,“强制购物”事件尤为突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某旅游公司在旅游过程中强制游客购物的事件为例,分析旅游消费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某旅行社组织了一趟海南旅游团,游客小王等人参加了此次旅游。
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强制要求游客在指定的购物点购物,否则将影响行程安排。
小王等人因不愿购物,被导游责骂,行程安排也受到了影响。
事后,小王等人向旅行社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旅行社则认为,购物是旅游行程的一部分,游客应遵守旅游合同约定。
三、法律分析1. 旅行社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不得隐瞒、误导旅游者。
同时,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或者接受其他服务。
在本案中,旅行社强制游客在指定购物点购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 导游是否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导游人员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在本案中,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3. 游客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如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游客小王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权:(1)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要求旅行社退还购物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2)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游客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旅行社和导游的违法行为,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游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和导游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出境旅游导游服务案例
案例分析:出境旅游导游服务案例案例1被驱逐出境的游客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去泰国的旅游团,在出境前导游未对游客讲解有关风俗和禁忌,一位游客参与了街头的扑克赌博,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重罚,并驱逐出境。
游客认为是旅行社没有讲清楚,要求赔偿。
分析与总结:此案例说明导游在讲解中提醒和忠告的重要性.人常说“入乡随俗,入国问禁",导游作为旅行社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对旅游地的法规、风俗和禁忌进行讲解,遇到要点一定要反复强调,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引用典型事例一起到警示的作用。
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问题,而且一旦出了问题,对整个旅游团和整个旅游活动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案例2国内旅行社擅自办理出国旅游该如何处罚张先生到某国内旅行社咨询如何办理出国旅游,该旅行社的营业部接待人员认真向张先生作了解释说明。
第二天,张先生再来到该旅行社门市部,要求接待人员为他办理出国旅游手续。
接待人员收取了张先生的预付款,并签订了书面旅游合同.在该国内旅行社为张先生办理有关手续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对该旅行社进行实地查处,张先生得知消息后,要求退还预付款。
请问:(1)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为什么?(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罚该旅行社?答:(1)应当全额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因为该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已触犯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出境游是国际旅行社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
该国内旅行社属超范围内营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该国内旅行社停止非法经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3吉隆坡遭拒入境某年7月3日,廖某等4个欲赴马来西亚探亲,委托R旅行社输签证,向R旅行社交款人民币2600元,并将护照交给R社.8月6日,廖某持着R旅行社为其办好旅游签证的护照飞抵吉隆坡,在吉隆坡海关遭拒入境,由于语言不通,无法询问,随后,廖某告示人被带到移民局,分男女关押。
旅游案例分析三篇
旅游案例分析三篇篇一:旅游规划实战案例分析遵义旅游规划方案——荣获“中国策划金奖”!遵义旅游规划方案,把红色旅游和现代游客进行了完美的对接,使的原本枯燥的红色旅游路线规划成结合现代与历史文化相融合的旅游圣地。
在我看来这个方案之所以获得策划金奖,在于他的思路的独到之处,这就充分反映了现在的旅游规划存在的问题,大家都是按部就班,你抄我看,没有直接独特的想法,所以当这样一个出其不意的方案放在面前的时候大家都被这份旅游规划方案震撼到了。
XX公司根据遵义会议在党史上的三个挽救的地位“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遵义的旅游形象定位为“旅游遵义,从此顺利!”并策划了转运体系:娄山关——突破难关,二郎滩——渡过险滩,遵义会议会址——从此顺利,赤水河中国酒文化长廊——好运长久。
到遵义交好运,第一站到娄山关突破人生的难关,第二站到二郎滩渡过人生的险滩,难关险滩都攻克了,第三站到会址从此走好运,光走好运还不够,最后得到第四站赤水河中国酒文化长廊好运长久。
巩固好运!这样一来,实现遵义红色旅游与现代游客需求完美对接!让遵义成为游客非来不可的旅游圣地!此外,我们还将遵义的城市功能定位为“国运之都,转顺之城”,因为国家命运在这里发生大转折,从此走向坦途。
并要这个定位形成一套产业体系叫作“喝国酒、聚国会、借国运”,遵义新城也从原来其他旅游规划公司定位的“大学城”,被XX公司否定后,从新定位为“中国会展城”,借助茅台酒和遵义会议的影响力,名正言顺打造会展城,会展是旅游的最高端形态,一个产业拉动二十个产业!遵义才有两个专科大学,搞什么“大学城”!大学城土地是划拔,不提供就业税收,对城市拉动作用怎么能与会展城相提并论!遵义的灵魂和特色是大学吗?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中国99%的旅游规划都是平庸之作!”的原因,XX 公司看过的旅游规划不下上千,几乎没有一个认真动过脑子的!遵义市市长慕德贵及规划局张继勇局长:“与我们合作过的策划、规划大师不少,脸红过的也不少,唯一能征服四套班子所有人的只有XX的方案,后面我们将请同济大学和中科院,按照XX、规划机构的策划、规划来进行规划。
旅行社案例简要分析
旅行社案例简要分析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一、乐游旅行社接待了一个20多人的入境团队,为了安排游客品尝当地风味菜,该社安排旅游团在市中心的一家餐厅就餐。
该旅游团的游客被安排在大厅里就餐。
由于该餐馆在当地的名气很大,因此就餐的客人很多。
外宾游客就坐后,服务员端上了茶水和饮料,以及精美的菜肴。
菜肴十分可口,服务员的服务也很热情周到。
餐厅的四周安放了电视机,正在播放当地的一场足球比赛。
精彩场面不时引起就餐客人的喝彩声。
有些国内客人还边喝酒边猜拳行令,热闹非凡。
另外有少数国内游客就餐时吸烟,袅袅烟雾不时漂到该入境团的餐桌上。
旅游团的客人匆匆吃完饭,立即离开这家餐馆。
其中有些游客抱怨旅行社的安排不当,表示要向旅行社的领导投诉。
1、分析旅游团客人对旅行社服务不满的原因。
旅行社在接待时,没有充分了解这些入境团客人的风俗及生活习惯,并且旅行社与地接社应互相进行信息沟通。
案例中,游客虽体验到比较优质的服务产品,服务态度让人感到满意,但这些游客的习俗与国内游客有些差异,从而影响了整体的体验,没有愉悦的体验,让这些入境客人感到不满。
2、针对入境团的消费特点,旅行社应该如何做好采购工作旅行社在进行采购工作时,采购是以订立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的,以保证游客所需的旅游产品。
在采购时,旅行社要保证以下原则:(1)供给保证原则——旅行社产品是一项综合性产品,它主要由采购自其他企业的旅游服务项目构成。
如果采购不能保证供给,影响旅行社的经营工作。
(2)质量保证原则——旅行社在采购各项目旅游服务时,不仅要保证需求的量的满足,还要保证其购买的旅游服务具备理想的质量。
(3)成本领先原则——旅行社不能做到低成本的采购,即实现成本领先的原则,就会大大降低旅行社的竞争力。
二、某旅游团将于12月14日18;40乘火车离开洛阳赴下一个城市。
旅游管理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问题,如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安全事故、导游服务质量不高等。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旅游合同纠纷展开,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企业,乙先生是一位热爱旅游的消费者。
2019年7月,乙先生通过甲公司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五天的“江南水乡之旅”旅游团。
旅游合同中约定,甲公司负责乙先生的交通、住宿、餐饮、导游服务等,旅游费用为每人5000元。
合同中还特别注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变更,甲公司有权调整行程,但费用不变。
在旅游过程中,由于连续多日降雨,原定的行程计划被迫调整。
乙先生对调整后的行程表示不满,认为甲公司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甲公司退还部分费用。
双方协商未果,乙先生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甲公司作为合法注册的旅游企业,具备签订旅游合同的资格。
乙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具备签订旅游合同的资格。
因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2. 违约责任问题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调整,甲公司已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并未违反合同约定。
因此,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3. 旅游合同解除问题乙先生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游合同案例分析
旅游合同案例分析介绍旅游合同案例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旅游合同的定义和内容。
旅游合同是指旅游雇主和旅游组织之间的合同,规定了旅游组织提供旅游服务的内容、价格、支付方式、退款政策、游客权益保障等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下面将通过一个旅游合同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案例背景:游客小明通过旅行社A预订了一次前往旅游景点的自助游。
旅行社A 在旅游合同中提供了行程安排、交通方式、住宿标准、费用明细等内容。
一、案例分析1.合同的签订和支付方式:小明与旅行社A之间签订了旅游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
在旅行社A接到定金后,会给予小明相应的确认函或出行凭证。
这个环节对于确认行程和支付方式都非常重要,保证了游客的权益和旅行社的合法合规。
2.行程安排和交通方式:旅行社A提供了行程的详细安排,包括出发时间、景点参观顺序、自由活动时间等。
同时,旅行社A还提供了交通方式的说明,如包含往返机票、接送站等。
这样能够让游客对整个行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提前做好准备。
3.住宿标准和费用明细:旅行社A在合同中明确了住宿标准,并列出了各个等级的酒店名称和费用。
这样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住宿,同时也可以了解到住宿费用的计算方法,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5.免责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旅行社A在合同中设立了免责条款,明确了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行程变动和费用退款的处理方式。
同时,旅行社A还明确了如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
这样能够避免因为争议导致的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二、案例总结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1.旅游合同的签订和支付方式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需要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
2.行程安排和交通方式需要清晰明确,以免造成误解和不必要的麻烦。
游客应在签署合同前对行程和交通方式作出了解和确认。
3.住宿标准和费用明细的说明能够帮助游客选择适合自己的住宿,并了解费用的计算方式,避免后期纠纷。
旅游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暑假期间,张先生与家人一同参加了一次由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及其家人遭遇了强制消费的现象,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张先生在事后向旅行社提出投诉,但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张先生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1. 案件事实张先生参加的旅游团为云南五日游,报名时旅行社承诺将游览云南的著名景点,包括大理、丽江、玉龙雪山等。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增加景点”、“提升服务质量”为由,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如骑马、坐热气球等,并收取高额费用。
张先生及其家人对此表示不满,但导游以不参加就无法游览其他景点相威胁。
最终,张先生及其家人无奈之下参加了自费项目,花费了数千元。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构旅游服务的内容、价格、行程等。
”第六十一条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消费的行为。
”3. 旅行社违法行为分析(1)虚假宣传:旅行社在宣传中未明确告知游客将强制消费,导致游客产生误解。
(2)强制消费:导游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侵害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
(3)服务不到位:旅行社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
4. 张先生维权过程(1)与旅行社协商:张先生在旅游结束后,向旅行社提出退款要求,但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
(2)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张先生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供了相关证据。
(3)旅游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了张先生的投诉情况。
(4)旅行社整改:在旅游管理部门的介入下,旅行社对导游进行了处罚,并退还了张先生的部分费用。
三、案件总结本案中,旅行社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游事件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旅游企业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以下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事件——“游客强制购物事件”为例,进行法律分析。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旅游团在参观某景区时,导游强制要求游客在该景区内的购物店消费,否则将对游客的行程安排进行限制。
游客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导游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随后,游客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追究导游的责任。
三、法律分析1. 导游行为的合法性根据《旅游法》第37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将旅游服务合同、旅游行程单、旅游意外保险单等文件交给游客,并告知游客有关旅游服务的注意事项。
同时,《旅游法》第38条规定,导游应当遵守旅游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在本案中,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违反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
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为游客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强制游客购物,不仅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违反了导游的职业道德。
2. 游客权益的保护根据《旅游法》第9条规定,游客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强制购物。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在本案中,游客有权拒绝导游的强制购物要求。
若游客遭受侵权,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追究导游和旅行社的责任。
此外,游客还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3. 旅行社的责任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对导游进行培训,提高导游的服务水平。
同时,《旅游法》第36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对导游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导游遵守旅游合同约定。
在本案中,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组织者,有责任对导游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若旅行社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导游强制游客购物,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结论综上所述,在本案中,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违反了《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游案例分析
旅游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旅游案例分析是对旅游行业中的具体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规律。
本文将围绕旅游案例展开分析,探讨旅游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成功的旅游案例——云南丽江。
丽江以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和浓厚的民族文化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丽江古城、玉龙雪山、束河古镇等景点成为了旅游者心目中的热门景点。
同时,丽江还以其独特的纳西族文化和多样的民族风情而闻名于世。
在旅游服务方面,丽江也不断完善着自己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着游客的旅游体验。
通过不断地推陈出新,丽江成功地打造了自己独特的旅游品牌,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知名旅游目的地。
然而,旅游案例分析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旅游景点由于过度开发和商业化,导致了环境破坏和文化失真的问题。
同时,一些地方的旅游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也亟待提升。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传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旅游规划和管理,保护好自然环境和民族文化,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还需要加强旅游行业的监管和引导,避免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环境和文化的保护。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旅游业的良性发展,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同时也保护好当地的环境和文化。
综上所述,旅游案例分析是对旅游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旅游案例,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找到问题所在并加以解决,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未来旅游行业能够在保护环境和传承文化的同时,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成为人们生活中美好的一部分。
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分析
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分析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客户体验已经成为各个旅游企业争相追求的重要目标。
客户体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通过分析两个旅游业客户体验案例,探讨客户体验对企业的影响以及提升客户体验的方法。
案例一:乐游旅行社乐游旅行社是一家以提供海外旅游服务为主的公司。
他们注重客户体验,从行程设计到服务质量都严格把关。
在他们的旅游行程中,提供了全程导游服务,为客户提供了全天候的陪伴和解答问题的服务。
此外,乐游旅行社还提供了多种特色的体验活动,比如当地传统手工艺体验、美食品尝等,让客户在旅途中获得更丰富的体验。
乐游旅行社在客户体验上的用心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他们的好口碑为他们带来了大量的回头客和口碑传播。
客户的良好体验不仅带来了重复购买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乐游旅行社节省了市场推广成本。
此外,乐游旅行社还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对于客户的反馈能够及时作出改进和调整,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
案例二:星空酒店集团星空酒店集团是一家全球连锁酒店企业,在各个城市拥有多家豪华酒店。
他们通过独特的设计理念和个性化的服务,为客户营造出独特的入住体验。
酒店内部的装饰都精心设计,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主题和风格,从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选择。
星空酒店集团还注重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和满足。
他们的前台人员会在客户入住之前主动联系客户,了解他们的喜好和需求,然后为他们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推荐。
客户可以在预订的时候选择服务内容,比如细致入微的床铺装饰、附加的SPA服务等,从而让客户在入住期间感到宾至如归。
这种个性化的服务不仅仅增加了客户的满意度,也为酒店集团带来了更高的客户粘性。
客户感受到了独特的价值,更愿意选择星空酒店集团作为他们的入住首选。
提升客户体验的方法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提升客户体验的方法。
首先,企业应该关注客户的全程体验,从产品设计到服务交付都要注重细节。
其次,企业应该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让客户感到被尊重和重视。
国内旅游案例分析PPT课件-旅行社服务案例
案例评析
本例中,该旅行社组织的这一次旅游活动是相当失败的,其失败的原因在 于缺乏责任感,缺乏严密的事故处理能力,并且出现事故后旅行社与旅游汽车 公司互相推卸责任。
1、该旅行社在组团一开始就缺乏严谨的态度,游客刚一上车就能闻到一股 焦味,说明车本身就有问题,而旅行社不管不顾,这就是造成事故的开始。
2、在出了问题后,旅行社并不及时与游客沟通,没能向游客解释原因,及 时道歉。当游客被困于高速公路的时候,旅行社应及时派车接回游客,减少恶 劣的影响,可是该旅行社直到晚上才派车将晒了一下午的游客接回。
1、了解情况 先了解清楚车辆故障的原因,由导游征求司机意见能否维修,之后 反馈给旅行社。 2、完成当天旅游项目 当天还有什么景点没有去的,应掌握时间,尽快租车前往。否则, 耽误了当天的游程,第二天可能会难以补救。 3、采取果断措施 如车辆处于边行边修状态,导游人员应果断决定换车或另行租车, 先把旅游者送到旅游景点,故障车留下维修。如果第二天还未修好, 由组团社与当地旅行社联系另行派车。
3、本案告诫我们,旅行社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全面 、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导游人员非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 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案例二 游客在旅游餐厅受伤,旅行社应该负责吗?
基本案情
冯老太一行四人参加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丝绸之路”6日游,并签订旅游 合同。6月5日在嘉峪关游览,下午3点在餐厅用午餐。用餐完毕,冯老太起身 ,由于所坐位置背后即是水池,既没有护栏,也没有警告标志,导致冯老太站 起来转身时跌入水池,后被送入医院,经诊断为“左跟骨骨折”。回沪后,相 继在三家医院进行过治疗。冯老太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旅行社返还四人旅游团 费19 520元,赔偿各项损失费用人民币63 412.04元(其中包括医疗费,交通 费,营养费,实际已发生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后续护理费),支付精神损 害抚慰金50 000元。
旅游法律分析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以旅行社责任险纠纷为例,对旅游法律进行分析,旨在为旅游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于2019年组织了一次国内旅游团,行程包括游览名胜古迹、品尝当地美食、参加娱乐活动等。
旅游团共有30人参加,其中张先生(以下简称“游客”)是其中一员。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张先生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其腿部骨折。
事发后,游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认为,根据旅行社责任险条款,游客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故拒绝赔偿。
游客遂将旅行社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分析1.旅行社责任险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旅行社责任险是指旅行社为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保险。
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行社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投保责任险。
2.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2)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3)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住院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4)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行李物品损失的赔偿责任。
3.本案中旅行社责任险的适用性本案中,游客张先生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其腿部骨折。
根据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游客的赔偿责任。
然而,旅行社认为游客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拒绝赔偿。
以下是对本案的法律分析:(1)旅行社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前,应当向游客告知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情况。
如果旅行社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游客在遭受损失后,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旅游服务案例分析100例
案例41:宾馆规定莫明其妙案例85:工作车堵住房门的作用案例42:饭店案例案例86:这不能干洗案例43:叫醒失误的代价案例87:使客人心悦诚服地负担赔偿案例44:前台实习生案例案例88:向酒店讨说法案例45:案例分析-客房部案例89:客人在客房内滑倒要求赔偿案例46:案例分析-前厅部案例90:餐厅客人投诉案例47:案例分析-餐饮部案例91:敬语缘何招致不悦案例48:饭店少给两间客房案例92:酒店客房部服务案例案例49:当善意被误解案例93:一张信用卡案例50:客人订了房间却误安排给另一位同姓的客人案例51:酒店服务不周顾客免单两千案例52:酒店能否“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案例53:收押金不退案例94:重视客人的“求平衡”心态案例54:7000 元电话费案例95:叫醒:2 点?14点?案例55:酒楼收银员为啥多划一下卡?案例56:客人笑了案例96:服务员打翻饮料案例57:餐厅人员少了,怎么办?案例97:客人挑剔心理分析案例58:客房部常见的投诉案例案例98:地毯烧了一个烟洞案例59:报错房号退错房案例99:对于熟客这类投拆,你应如何处理?案例60:服务案例:一只煎蛋案例100:旅游团贵重物品寄存问题案例61:客衣纠纷引发的思考案例62:找家“情”案例63:电梯到了,您请走好案例64:当酒店遭遇蟑螂案例65:案例分析-保安部案例66:对红色女士包的承诺案例67:重要的便笺案例68:接到客人报失之后案例69:“严禁”与“请勿”案例70:3108 房事件案例71:给您七折已很优惠了案例72:服务员在受到委屈时案例73:几位特殊的客人案例74:标准间的“大床”案例75:可以先打扫810房间吗?案例76:不必要的投诉案例77:实习生的问题案例78:环环相扣方保万无一失案例79:途中住宿-皮夹丢失案例80:一位女宾的消费感觉案例81:旗袍风波案例82:住宾馆失物责任谁来负案例83:精诚至金石开案例84: 多角色的诈骗剧案例43: 叫醒失误的代价小尧是刚从旅游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分配到某酒店房务中心是为了让他从基层开始锻炼。
标题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案例及解析
标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案例及解析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案例及解析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也成为了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一些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的案例,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析。
案例一:A景区的服务质量提升A景区位于一个风景秀丽的山区,拥有壮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文化遗产。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和服务不规范,该景区在游客口碑方面一直表现不佳。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A景区采取了以下措施:1. 培训员工:景区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课程,包括礼仪技巧、服务意识培养等,以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2. 改善设施:景区对厕所、休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进行了升级和改造,使其更加舒适和便利。
3. 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景区增加了导游讲解、旅游定制、特色美食等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通过上述改进措施,A景区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游客的满意度显著提高,游客数量也逐渐增加,为景区带来了更多的收入。
案例二:B景区的服务质量下降B景区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以其独特的文化和建筑风格而闻名。
然而,在最近一段时间里,B景区的服务质量出现了下降的情况。
为了探究问题的原因,B景区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采取了以下对策:1. 审查人员素质:景区重新审查了员工的招聘和培训机制,加强了对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知识。
2. 引入科技支持:景区引入了一些科技设备和系统,如自助导览机、智能导游等,以提高游客的体验和服务效率。
3. 提供及时反馈渠道:景区建立了一个反馈系统,鼓励游客提出问题和建议,及时解决游客的不满和投诉。
通过上述改进措施,B景区的服务质量逐渐得到了恢复。
游客的满意度提升,投诉数量下降,景区的口碑也开始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对于吸引游客和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
通过培训员工、改善设施、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审查人员素质和引入科技支持等措施,景区可以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游客的满意度,从而获得更多的收入和口碑。
旅游服务纠纷精选案例分析
旅游服务纠纷精选案例分析一、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潘某向XX旅行社提起索赔旅游服务纠纷”案这是一起由潘某和有关旅行社发生纠纷,涉及旅游合同纠纷的案件。
支付全额费用后,潘某等7名团友出发前往巴厘岛度假村旅行,但结果因被扣留及身份验证无效而未能入住。
该旅行社仅向潘某退还费用的一部分,尚有17000元没有退还,令潘某当庭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未退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审理此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缔结的《休闲旅游合同》是一份有效可履行的合同,潘某乙方通过付清定金后,该旅行社已经确认了履行义务,缺乏履行能力不能成为被告在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上的正当理由。
考虑到潘某等人未能按时入住,及旅行社除了退还部分旅游费用之外,旅行社再拒不退还未退费用,致使潘某等团友旅游团受到侵害,因此本院判决,被告被依法判令支付认定的17000元赔偿金和700元违约金以公正诚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而且,根据民法法的规定:旅游者离团未支出余款的,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及公约的规定退还支付的旅游款、罚款或者补偿金;旅游者支付定金后,由于旅行社原因未使用旅游服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返还定金,并要求旅行社支付被侵害部分相当于定金额的损害赔偿。
根据以上,旅行社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潘某有权起诉要求旅行社退款,并承担损失。
这桩纠纷涉及一名名叫吴某的旅行者和厦门航空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
吴某提起本案,要求被告承担约定的旅游服务责任。
吴某表示,他在被告公司付清了旅游费用后,该公司未提供其应得的旅游服务,并针对他各种迫使付款,令其受到侵害。
经审理,无锡市江阴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吴某与被告签订了《休闲旅游合同》,由吴某支付了费用,被告也已经确认受理,但因被告原因未能提供旅游服务,使吴某等游客受到损失,令其精神受到侵害,因此判定被告负责支付认定的偿还游客的旅游服务费,同时支付损失赔偿金。
以上两案都是旅游服务纠纷案件,从判决中可看出,旅游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服务,当涉及到旅游服务的纠纷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遵循公共合同法律,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更不能违背公约规定。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旅游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简介某消费者(以下简称甲)于2021年7月通过某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五天的国内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甲发现以下问题:1. 行程安排不合理,景点参观时间过短;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预定标准;3. 导游在行程中多次推销自费项目,对甲造成了困扰。
甲认为乙旅行社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遂向乙提出投诉。
乙旅行社认为甲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甲遂将乙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案件分析1. 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乙旅行社与甲之间存在书面形式的旅游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旅行社在行程安排、餐饮质量、导游行为等方面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本案中,乙旅行社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旅行社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行程安排不合理,导致甲未能充分游览景点;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预定标准,影响了甲的用餐体验;3. 导游在行程中多次推销自费项目,对甲造成了困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乙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
旅游事件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旅行社在宣传其旅游产品时,承诺游客将游览我国著名的自然风景区A和B。
在行程中,旅行社安排了游览A景区,但由于B景区当天因暴雨关闭,未能按照原定行程游览。
游客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旅行社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要求旅行社退还B景区门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旅行社则认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B景区关闭,其已尽到合理提醒义务,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游客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案例描述:原告(游客)与被告(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原告支付旅行社旅游费用,旅行社负责安排原告在A、B两景区的游览。
在合同中,旅行社明确表示将按照原告的行程安排游览A、B两景区。
然而,在游览过程中,由于B景区因暴雨关闭,原告未能按照原定行程游览B景区。
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其未能游览B景区,要求被告退还B景区门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被告则认为,B景区关闭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即暴雨天气,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意外事件。
旅行社在得知B景区关闭后,已及时通知原告,并采取了合理的替代措施,安排游览A景区。
因此,旅行社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1. 合同履行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游览A、B两景区的内容。
旅行社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游览B景区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2. 不可抗力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B景区关闭确实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即暴雨天气。
然而,旅行社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也未在合同签订前向游客明确告知B景区可能因天气原因关闭的风险。
3. 合理提醒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本案中,旅行社在得知B景区关闭后,已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了合理的替代措施,安排游览A景区。
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案例
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案例通常涉及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导致旅游者遭受经济损失或旅游体验严重受损。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案例:案例背景:旅游者张先生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五日游。
旅行社承诺提供包括住宿、交通、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旅游服务。
然而,在实际旅行过程中,张先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包括住宿条件不佳、景点门票未包含在团费中、导游服务态度差等。
案例过程:1. 住宿问题:张先生发现旅行社安排的住宿条件与宣传材料中的描述不符,房间设施简陋,卫生状况较差。
张先生向旅行社投诉,但未得到及时解决。
2. 景点门票:在旅行过程中,张先生发现部分景点门票并未包含在团费中,需要额外支付。
这与旅行社之前的承诺不符。
3. 导游服务:张先生认为导游服务态度差,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且在行程安排上存在疏漏。
案例结果:张先生在旅行结束后,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
旅行社在调查后,承认存在问题,并同意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最终,旅行社向张先生退还了部分团费,并支付了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案例分析: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行社在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旅行社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住宿条件,未包含景点门票,以及导游服务存在问题,均属于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因此,旅行社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旅游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旅游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行程单、照片、视频等,以便在投诉和索赔时使用。
五个成功的旅游销售案例分析
五个成功的旅游销售案例分析一、案例一:使用社交媒体推广旅游目的地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营销渠道。
旅游销售商们开始利用这一平台,通过精心策划的旅游目的地推广活动吸引旅行者的注意力。
例如,某旅行社在推出一条新的旅游线路后,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发布美丽的目的地图片和吸引人的活动信息,透过用户分享和点赞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并帮助提高目的地的知名度。
这种方式的成功在于充分利用了社交媒体的影响力和用户的互动性,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的曝光率。
二、案例二:与影响力旅行博主合作旅游销售商们开始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行博主合作,通过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的影响力为目的地和旅行产品增加曝光率。
这些博主通常在个人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分享自己的旅行经历和推荐,拥有一定的忠实粉丝群体。
例如,某旅游度假村与知名旅行博主合作,邀请其到度假村体验并进行推广报道。
博主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介绍了度假村的优美环境和丰富的度假活动,吸引了许多粉丝的关注并产生了预订行为。
与博主合作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的曝光率,还能够借助其粉丝的信任度提升销售转化率。
三、案例三:个性化定制旅行服务在旅游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旅游销售商开始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旅行服务。
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兴趣和预算,他们能够量身定制符合客户期望的旅行线路和服务。
例如,某旅游公司接到一位客户的咨询,客户希望一次豪华而浪漫的度假之旅,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要求安排了私人别墅、独特的体验项目和奢华的交通工具,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并收获了高额的旅行定制服务费用。
个性化定制服务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忠诚度和长期合作的机会。
四、案例四:结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在旅游销售过程中,线上和线下渠道的结合也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
旅游销售商们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提供便捷的预订服务和信息获取,通过线下渠道提供更加亲切的接触和咨询服务。
例如,某旅行社通过建设用户友好的旅游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方便客户在线上进行查询和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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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案例分析》课程结课论文
浅谈整顿和规范桂林旅游市场
桂林旅游经过多年的发展,旅游市场已经成熟和稳定,桂林旅游已具备较完善的产业体系。
然而,伴随着它的发展,也显示出诸多问题。
文章通过分析桂林旅游存在的问题,为桂林旅游市场进一步发展提出几项建议和对策。
一、桂林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桂林市旅游市场存在的一些混乱失控和某些旅游企业效益低下的现象,具体表现和分析如下:
1、多头领导,导致政府管理和市场管理体制不健全。
旅游业具有综合性、社会性的特点。
各行业、各部门似乎都与旅游业挂钩,
各个单位的领导者都有说话的权利,在客观上增加了行业管理的难度。
多头领导,条块分割,致使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制定的一些措施、办法容易受到行业壁垒的阻隔而难以贯彻执行。
五花八门的管理机构相互制约,各自为政,削弱了统一宏观管理的能力。
突出的表现是政出多门,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而健全有力的管理体
系,管理的规章制度很不健全。
项目审批手续也不够严格,有时未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从而产生了某些盲目性和混乱的现象。
2、旅游饭店业的恶性竞争导致数量上升质量下降。
旅游饭店业是见效快,利润高的行业,很多商家看准利润高就纷纷开起了规模不一的宾馆饭店。
迎接他们的结果却是仅仅在“五一”和“十一”黄金周的高朋满座,其他时间却是寥寥数人。
显然,对于那些品质低廉的宾馆饭店来说,一年赚钱的机会只集中在十几天左右是无法支撑一年的正常开支,更别说盈利。
这时,不少宾馆饭店为了自己的利益,采取种种手段争夺境外游客;任意放宽优惠办法;采取试住、赠送礼品、免费供应早、中餐;少收或不收定房费;压低综合服务费,买单给回扣;允许拖欠款等手段来争客源恶性竞争,低水平经营;使境外旅行社、中间商及非法经营者有可乘之机。
3、旅行社的恶性竞争导致数量上升质量下降。
旅行社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盲目的最大化却是自掘坟墓。
旅行社各个部门的承包制已经屡见不鲜,一个旅行社有很多部门,像海外部,国内部,市场部等等。
大旅行社一般有十几个部门,小的旅行社也有四五个部门,每个部门承包出去都能独立接团,相当于若干个小旅行社。
社与社之间的竞争压力已经不能负担,再加上各个承包出去部门的介入。
因此,零团费、负团费、逼迫导游人员的加点回扣、强买强卖等问题应运而生。
在桂林的旅行社采用的分钱制一般是加点景点“四三三” ,正常景点是游客每人十到二十元之间。
利益极低、没有社保、被媒体曝光、受到惩治等原因,导致了桂林导游到市政府静坐、上访
问题的出现。
4、司陪人员素质低导致不正之风不止。
司陪是最接近游客的服务人员,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能影响游客对桂林的切身感受。
当旅行社给司陪人员的利益不能受到基本的保证,他们势必会寻找其他的途径去保障自己的利益,如加点拿回扣,欺骗游客等。
当然,也有一些司陪人员出现法纪观念淡薄和“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倾向,这也是旅游市场混乱、私收和索要回扣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5、无人监管导致“野马”欺行骗客,甚至拉帮结派。
桂林“野马”到处横行霸道,划分势力范围,拉帮结派。
带团时经常听到说谁的客人被“野马”抢了,哪个导游被“野马”打了。
还有一些“野马”经常从桂林招来入境散客从杨提上船游江,坑害游客,非法牟利。
有的二类旅行社散客部到处设点,聘用社会上的“野马”招徕客源,他们不遵守《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扰乱了整个旅游接待市场,影响极坏。
此外,有些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一类社业务,有的三类社也接待境外团,某些部门的招待所或群众团体打着对口接待的幌子,扩大经营范围,有的旅行社长期赊销利用饭店、车船客运企业的资金周转;还有收现金不入帐、私自逃汇、炒汇……凡此种种,使难以控制的旅游市场更呈复杂化。
二、桂林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对策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的目的主要是控制不良竞争,解决管理混乱、市场混乱,恢复提高信誉,确保桂林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体目标要做到旅游市场“五无”:无欺骗游客消费、无较大服务质量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及超范围、导游服务
无“野导” 、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达到“三提高” :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导游队伍服务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具体对策如下:
1、规范、整顿旅游市场。
制定整顿标准,进行全面整顿,确定整顿结果,完成整顿后的验收。
赋予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权利。
加强各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包括旅行社业,旅游饭店业。
2、优化旅行社及饭店。
在清理整顿中对现有旅行社及的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培训,合格后才能继续任职。
加强对非星级宾馆、酒店管理,提高住宿业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提升住宿业服务水平。
对经营作风恶劣,违法违纪,无视政府规定,任意削价竞争,服务质量低下,经营管理混乱的旅行社及饭店进行撤并。
3、提倡优质服务。
在组织导游资格考试的基础上,严格导游证的发放, 对已获得导游证书者重新登记发证。
对政洽思想好, 作风过得硬,精通业务,服务质量高的从业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晋级、晋职、并予公开表彰对违反《旅行社暂行条例》,作风恶劣,索要回扣和小费且屡教不改的从业人员予以处分直至除名。
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在全行业推行类似招干的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考制度,凡进入旅行社担任陪同、导游工作的人员今后一
律需经统一的公开考核,各旅行社不得自行接4、实行统一报价和保护最低价(即最低价)。
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公布的价格规定,统一检查督促。
对团体客人的优惠折扣幅度可由饭店与旅行社协商,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但优惠折扣后的价格不得低于统一对外报价,否则以破坏物价规定论处。
把坚持旅游保护价放在价格管理的首位。
5、把强化旅游局的职能放在理顺管理体制的首位。
明确市旅游局既是市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市辖区内旅游的行业管理部门。
凡是在我市辖区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不改变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原则下,都要接受桂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合理。
由市旅游局牵头,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由市政府授权旅游局处埋;对于非法阻挠旅游行程、敲诈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 市旅游局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者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一同进行查处。
6、把旅游法制建设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
凡是索要小费或因无小费而降低服务水准的, 要严肃查处。
所有司陪人员带领团队购物时,严禁私收回扣和索要回扣,严格执行定点购物制度和购物回执单制度。
凡是私收回扣的旅游从业人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依法打击无旅游营运资质(无营运许可证)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加强对从事旅游运输车辆的管理、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出租车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加强重点地区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对在车站、码头、景区等地点抢拉客人、欺客宰客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经营场所秩
序、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
桂林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是全国旅游市场日益竞争激烈的必行之路。
要
想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存活下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整顿市场是唯一出路,也是打造一流旅游目的地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