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内容及复习重点(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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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

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

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为了提高税务部门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而开设的一项考试,主要考查税务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能力、税法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我们将从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备考建议等方面为大家介绍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

一、考试内容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主要考查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税法理论知识:包括税法基础知识、税法主要制度、税收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2.税务执法实务:主要考查税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的案例分析能力、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能力、执法文书的书写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查。

3.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考试形式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作为考试的首要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环节则注重考查应试者的实战操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环节:主要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几种类型的题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环节:主要包括模拟执法、案例分析等环节,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0分。

三、备考建议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难度大,考试内容较为专业和复杂,因此备考需要放足心思,如有下列建议供大家参考:1.针对考试内容全面复习。

2.做好时间规划,先易后难,定时训练持久力。

3.多读、多写,提高应试者的语文水平。

4.考前复习中重点着重复习真题和模拟题。

5.遇到困难要及时寻求帮助,求教资深同行。

6.心态要稳定,保持良好心态,克服考试紧张情绪。

总之,备考税务备考执法资格考试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复习,在积累足够的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对于实战操作技能的掌握和运用。

只有如此,才能在考试中获得优异的成绩。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一、填空:第一章税收内函1、税收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2、我国税收发展大致可分为几个时期:第一阶段是萌芽期,第二阶段是发展期,第三阶段是嬗变期,第四阶段是过渡期,第五阶段是成熟期。

3、税收发展的里程碑是初税亩的实行。

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税收管理中提出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 "的税收管理模式。

5、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6、税收的三个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7、税收发展大体分为四个时期:一是自由纳贡时期,二是承诺时期,三是专制课征时期,四是立宪课税时期.8、税收主体税种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三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四是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9、税收征纳形式体现为力役实物货币等.10、夏代出现了国家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到商代演变为助法,周代又演变为彻法.第二章税收原则1、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发展,我们可以从财政、社会、经济、管理四个方面把税收原则归纳为“财政、公平、效率和法治"。

2、斯密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对税收政策方面的基本要求。

3、税收的财政原则基本含义是指政府征税时,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

4、收入充裕是指税收收入必须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方能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5、通常认为,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

6、我国在税制和税收政策的选择运用上应实行效率型兼顾公平的原则。

7、税收生态效率的基本内容是税收政策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

有学者把体现税收生态效率的税收称为绿色税收。

8、纳税人权利在税收政策法律体系和税收法治实践里处于核心和主导的位置。

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大纲第一章法学基础第一节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1、了解法的概念2、熟悉法的特征第二节法的作用与价值 1、熟悉法的作用2、了解法的价值第三节法的体系 1、熟悉法的体系的概念2、了解法律部门的划分第四节法的分类与效力 1、熟悉法的分类2、掌握法的效力第二章立法法第一节立法权限1、熟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2、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3、熟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的立法权限4、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限5、掌握国务院职能部门的立法权限6、了解地方人民政府的立法权限第二节立法程序1、熟悉法律创制的程序2、掌握国务院创制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职能部门创制规章的程序3、了解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的创制程序第三章行政法学基础第一节行政法概述1、熟悉行政法的概念与特点2、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行政法主体与行政行为 1、掌握行政法主体的主要内容2、掌握行政法行为的主要内容第四章行政处罚与行政赔偿第一节行政处罚1、熟悉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2、掌握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和设定3、熟悉行政处罚的主体、管辖与适用4、掌握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5、掌握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行政赔偿 1、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2、掌握行政赔偿的范围3、熟悉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机关的相关内容4、熟悉行政赔偿的程序5、了解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五章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第一节行政复议1、熟悉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2、掌握行政复议的原则3、熟悉行政复议的管辖4、掌握行政复议的程序第二节行政诉讼1、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点2、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3、熟悉行政诉讼中有关涉税问题的特殊规定4、熟悉行政诉讼的管辖5、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主要内容6、掌握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7、熟悉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8、了解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 9、了解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第六章税法学基础第一节税法概述1、了解税法的概念与特征2、熟悉税法的构成要素3、了解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第二节税法原则 1、掌握税法的基本原则 2、掌握税法的适用原则第三节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 1、熟悉征税主体的一般规定2、了解纳税主体的一般规定3、了解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流转税第一节增值税1、掌握纳税人的基本规定2、熟悉征税范围3、掌握税率的基本规定4、熟悉税收优惠政策5、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6、了解纳税申报与缴纳的相关规定第二节消费税 1、了解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2、掌握征税范围及适用税率3、熟悉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4、了解申报与缴纳的相关规定第三节营业税 1、了解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2、熟悉征税范围及税率3、掌握计税依据4、熟悉应纳税额的计算5、掌握税收优惠政策6、了解纳税申报与缴纳的相关规定第四节车辆购置税1、熟悉纳税人的基本规定2、了解征税范围及适用税率3、掌握计税依据4、了解税收优惠政策5、熟悉应纳税额的计算6、了解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八章所得税第一节企业所得税1、熟悉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基本规定2、了解税率的有关规定3、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关规定4、熟悉资产的税务处理5、了解税收优惠6、熟悉应纳所得税的计算7、了解纳税申报和缴纳的相关规定第二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熟悉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基本规定2、了解税率的有关规定3、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关规定4、熟悉资产的税务处理5、熟悉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6、了解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的计算7、了解申报和缴纳的相关规定第三节个人所得税 1、了解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2、熟悉征税范围3、掌握适用税率的有关规定4、掌握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5、熟悉优惠政策6、了解纳税申报和缴纳的相关规定第九章其他税种第一节印花税 1、了解纳税人的基本规定2、熟悉税目与税率的有关规定3、熟悉计税方法4、了解税收优惠5、了解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第二节城市维护建设税 1、熟悉纳税人的规定2、了解征税范围3、熟悉计税依据、税率的适用范围及应纳税额的计算4、了解税收优惠5、了解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第三节资源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1、熟悉资源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2、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第四节土地增值税与契税 1、熟悉土地增值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2、了解契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第五节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1、了解房产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2、了解城市房地产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第六节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 1、熟悉车船使用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2、了解车船使用牌照税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第七节农业税与耕地占用税 1、熟悉农业税的相关规定 2、熟悉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相关规定 3、了解牧业税的相关规定 4、了解耕地占用税的相关规定第十章税收征收管理基本制度第一节税务登记 1、了解税务登记的概况2、掌握税务登记制度3、掌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 1、了解帐簿、凭证管理的概念 2、熟悉帐簿、凭证管理的基本要求 3、掌握发票管理 4、熟悉税控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 1、了解纳税申报的概念 2、熟悉纳税申报的内容3、掌握纳税申报的程序4、熟悉延期申报管理规定第四节税款征收 1、了解税款征收的概念2、掌握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3、掌握税款征收的制度规定第十一章税务稽查第一节税务稽查概述 1、了解税务稽查的概念2、熟悉税务稽查的职权第二节税务稽查方式和方法 1、熟悉税务稽查方式2、掌握税务稽查方法第三节税务稽查程序 1、了解税务稽查选案2、熟悉税务稽查实施3、掌握税务稽查审理4、熟悉税务稽查执行5、了解税务稽查的结案与案卷管理第十二章税收法律责任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 1、了解税收法律责任的构成2、熟悉税收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节税收违法行为及其行政责任1、掌握税收管理相对实施的税收违法行为及其行政责任 2、掌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实施的税收违法行为及其行政责任第三节税收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1、熟悉危害税收征管罪 2、了解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注:考试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二)

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二)

第八章税收征管一、单选题1、税收征收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的实现。

A、税收职能B、税收财政职能C、税收宏观调控职能D、税收监督职能答:A2、下列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主体的是()。

A、稽查局B、税务分局C、纳税服务中心D、税务所答:C3、税收征收和检查的前提是()。

A、税源监控B、税务管理C、纳税申报D、税款核定答:B4、()是税收征管的核心。

A、税款征收B、税源监控C、税务管理D、税务检查答:A5、体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三者关系的税收管理体制是()。

A、税制B、税收结构C、税收征管模式D、分税制答:C6、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5B、30C、10D、7答:B7、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办理税务登记申报之日起()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A、15B、30C、10D、7答:B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A、10 办理变更登记B、10 办理注销登记C、30 办理变更登记D、30 办理注销登记答:D9、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答:C10、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的罚款。

A、2000元以下B、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C、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D、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答:D1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的罚款。

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试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

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试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

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一、复习提纲(一)《税收基础知识》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第五章:第一节了解;第二节、第三节重点考试内容;增值税为重中之重,着重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纳税范围及计算方法、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消费税从量定额从价定率计税,注意增值税、消费税新条例变化;第四节营业税是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考;第五节一般掌握车购税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及计算方法。

第六章:第一节作为了解,第二节为考试重点内容,重点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注意顺序)、税前扣除项目中的损失及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管理24字要求(需展开理解);第三节个人所得税为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作要求。

第七章:主要是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考。

第八章:掌握税收管理基本制度与内容,了解税收法律责任。

第九章:掌握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特别是税务稽查权限、税务稽查执行及几种税务稽查方法(不需展开)。

第十章:掌握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第十一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二)《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部分第一章:考试重点内容,重点掌握法律关系、法的体系、法的创制、法的适用。

第二章:考试内容,理解性掌握第一节,重点掌握第二节、第三节。

第三章:大体了解税务行政许可概念。

第四章:考试重点内容,重中之重,掌握税务行政处罚概念和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案例分析)、主要税收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了解第一节、第三节,掌握第二节,特别是阻止出境、纳税担保和代位权。

第六章:掌握第三节,其它章节了解,不为考试重点。

第七章:掌握"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考试重点。

第九章:掌握第二节。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库二、历年真题2009年下半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地税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1.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 B )。

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

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

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就是在税务执法这个范畴内需要掌握的各种知识内容。

简单说呢,就是关于怎么按照相关规定做税务执法工作的规则、依据等知识。

好比一个游戏有它的游戏规则,税务执法也有各种法律法规、程序方法等规则需要我们记住去完成执法。

②重要程度:这在税务执法这一专业领域里可是相当重要的呢。

就像盖房子要打地基一样,这些知识点是税务执法工作的基础。

要是不掌握这些内容,税务执法工作就没办法正常开展,容易出错,还可能对纳税人等造成不好的影响。

③前置知识:首先得懂一些基本的税务知识,比如不同的税种是怎么回事,像增值税、所得税等。

还得有点法律基础,因为税务执法脱离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像做人要遵守基本的道德伦理一样。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应用场景里,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就像是一把标尺。

比如说税务工作人员去企业查账征税,依据这些知识点就知道企业是否合理纳税了,依法进行执法,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税务执法考试知识点就处在税务执法这个大的学科范畴内。

具体来说它涵盖了各项税收法律条文、执法程序、处罚依据等一整个知识体系,是这里面每一个板块的整合。

②关联知识:它和税法知识联系紧密,因为执法得依据税法呀。

还和财务管理知识有点关联,毕竟涉及到企业账目等相关情况的核实。

另外呢,和行政法律知识也有渊源,因为税务执法也是行政执行行为,得遵循行政法的一些框架。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比较大的是那些复杂的税收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

关键点就是正确解读条文,准确无误地执行到实际执法中。

按我的经验,很多法规条文表述很严谨但是很拗口,这就需要慢慢理解。

我之前自己学习的时候,看到一些关于税务优惠政策的条文,绕来绕去的,费了好大劲才搞明白到底什么样的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中超级重要。

考查方式有选择题,像给个执法场景问你做法是否正确;还有简答题,让你阐述某个执法程序的步骤和依据等。

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一)

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一)

2009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第一章税收内函一、填空:1、税收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2、我国税收发展大致可分为几个时期:第一阶段是,第二阶段是,第三阶段是嬗变期,第四阶段是过渡期,第五阶段是成熟期。

3、税收发展的里程碑是的实行。

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税收管理中提出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

5、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征收客体是需要,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678、税收主体税种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三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四是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9、税收征纳形式体现为等。

10、夏代出现了国家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到商代演变为法,周代又演变为彻法。

第二章税收原则一、判断:1、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的“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

×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

2、收入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必须具有随国家财政需要变化而伸缩的可能性。

√3、一般说来,消费品税具有经济的和法律双重弹性。

×一般说来,消费品税较少具有法律弹性。

4、当税收弹性小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

×当税收弹性大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

5、税收收入在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的同时,必须兼顾负担的可能,照顾经济承受能力,做到取之有度。

√6、税收的增长略高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增长,大体是符合于收入适度这一要求的。

×税收保持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大体是符合于收入适度这一要求的。

7家在税法中制定什么样的标准征税对纳税人来说才是公平的。

8、从税收实践角度分析,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关键在于控制行政成本。

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doc 22页)

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doc 22页)

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doc 22页)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国税)应考注意事项1、考试内容。

全部包含在考核教材——《税收执法基础知识》一书中(其中有争议的内容不考)内,考核答案以书为主。

考核范围严格以《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核大纲》(P340~353)准,对《大纲》中“掌握”部分要考,“熟悉”“了解”部分中最基本的部分要考。

2、考核题形。

考试题形均为客观试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和计算。

其中,案例分析和计算也以单项选择或多项选择的方式出题,其难度在于案例题的答案可能是单项选择,也可能是多项选择,因此,在做案例分析题时,一定要对题干部分进行认真审阅,其中对没第一章法学基础第一节法的概念与特征法的定义: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基本含义。

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狭义的法律则专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法律只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一、法是由谁制定的?法是由国家创制的。

*二、创制法律的三种形式:制定、认可和解释。

*三、法的本质。

主观方面:一是法所体现的是共同意志;二是法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客观方面:法现象的核心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或人民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真正本源,是法的本体。

四、法的基本特征有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五、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国家强制力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第二节法的作用与价值一、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一、填空:第一章税收内函1、税收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2、我国税收发展大致可分为几个时期:第一阶段是萌芽期 ,第二阶段是发展期 ,第三阶段是嬗变期,第四阶段是过渡期,第五阶段是成熟期。

3、税收发展的里程碑是初税亩的实行。

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税收管理中提出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5、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6、税收的三个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7、税收发展大体分为四个时期:一是自由纳贡时期,二是承诺时期,三是专制课征时期,四是立宪课税时期。

8、税收主体税种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三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四是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9、税收征纳形式体现为力役实物货币等。

10、夏代出现了国家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到商代演变为助法,周代又演变为彻法。

第二章税收原则1、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发展,我们可以从财政、社会、经济、管理四个方面把税收原则归纳为“财政、公平、效率和法治”。

2、斯密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对税收政策方面的基本要求.3、税收的财政原则基本含义是指政府征税时,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4、收入充裕是指税收收入必须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方能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5、通常认为,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

6、我国在税制和税收政策的选择运用上应实行效率型兼顾公平的原则。

7、税收生态效率的基本内容是税收政策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有学者把体现税收生态效率的税收称为绿色税收。

8、纳税人权利在税收政策法律体系和税收法治实践里处于核心和主导的位置.9、坚持纳税人权利本位主义,就要求税收执法实现权本位向责本位的转变。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一、填空:第一章税收内函1、税收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2、我国税收发展大致可分为几个时期:第一阶段是萌芽期,第二阶段是发展期,第三阶段是嬗变期,第四阶段是过渡期,第五阶段是成熟期。

3、税收发展的里程碑是初税亩的实行。

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税收管理中提出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

5、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6、税收的三个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7、税收发展大体分为四个时期:一是自由纳贡时期,二是承诺时期,三是专制课征时期,四是立宪课税时期。

8、税收主体税种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三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四是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9、税收征纳形式表达为力役实物货币等。

10、夏代出现了国家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到商代演变为助法,周代又演变为彻法。

第二章税收原则1、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发展,我们可以从财政、社会、经济、管理四个方面把税收原则归纳为“财政、公平、效率和法治”。

2、斯密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对税收政策方面的基本要求。

3、税收的财政原则基本含义是指政府征税时,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

4、收入充裕是指税收收入必须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方能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5、通常认为,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

6、我国在税制和税收政策的选择运用上应实行效率型兼顾公平的原则。

7、税收生态效率的基本内容是税收政策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

有学者把表达税收生态效率的税收称为绿色税收。

8、纳税人权利在税收政策法律体系和税收法治实践里处于核心和主导的位置。

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

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

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D2012年地税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题库+历年真题(含答案)一、复习提纲(一)《税收基础知识》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第五章:第一节了解;第二节、第三节重点考试内容;增值税为重中之重,着重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纳税范围及计算方法、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消费税从量定额从价定率计税,注意增值税、消费税新条例变化;第四节营业税是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考;第五节一般掌握车购税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及计算方法。

第六章:第一节作为了解,第二节为考试重点内容,重点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注意顺序)、税前扣除项目中的损失及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管理24字要求(需展开理解);第三节个人所得税为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作要求。

第七章:主要是地税业务,国税部门不考。

第八章:掌握税收管理基本制度与内容,了解税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库二、历年真题2009年下半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地税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1.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 B )。

A.0.5%B.1%C.1.5%D.2%2.某企业生产经营地点在县城,2009年3月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10万元,则该月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C )元。

A.1000B.3000C.5000D.70003.在现代社会,一般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 C )。

A.上缴利润B.国债收入C.税收收入D.规费收入4.财政原则一般属于税收的首要原则。

下列选项中属于财政原则的内容是( D )A.量能课税B.税收法定主义C.税收额外负担最小D.税收收入弹性5.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规定中所称“居民企业”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6.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的标准是()。

税务 执法资格考试 需要记忆的内容

税务 执法资格考试 需要记忆的内容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需要记忆的内容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和税收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法律基础知识主要知识点包括:税收执法者及其责任、税收的刑法保障、法律基础、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执法证据、行政法基础、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法律救济。

税收基础知识主要知识点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税务管理、国际税收、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概述、其他各税、增值税。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通过刷题的方式进行复习,比如使用税学通税务执法考试题库,该题库包含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的真题和模拟题,方便考生在线找答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考试内容可能会根据考试年份和专业方向有所差异,建议查阅相关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内容培训资料

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内容培训资料

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内容第一、二章:法学基础、立法法1、法的本质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或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P1-2)(1)从法现象的主观方面来分析法的本质:法所体现的是共同意志,是统治集团或人民的统一意志;法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2)从法现象的客观方面来分析法的本质:法现象的核心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2、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原则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适合。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法律终止生效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

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办法解决矛盾。

法的溯及力:(1)从旧原则,新法没有溯及力;(2)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力;(3)从轻原则;(4)从新兼从轻原则;(5)从旧兼从轻原则。

目前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P15-17、18)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司法制度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订。

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税收基本制度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订。

5、国家创制法律的方式:制定、认可、解释。

(P3)6、按法律分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实体法。

7、根据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区人代会可制定的法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P25-26)第三章:行政法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1、根据行政行为的特征,在税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税法规定征收税款,不需事先征得纳税人同意,这一特征,属于单方意志性、强制性特征。

(P43-44)2、从行政行为的分类角度看,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完整

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一、填空:第一章税收内函1、税收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2、我国税收发展大致可分为几个时期:第一阶段是萌芽期,第二阶段是发展期 ,第三阶段是嬗变期 ,第四阶段是过渡期,第五阶段是成熟期.3、税收发展的里程碑是初税亩的实行。

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在税收管理中提出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

5、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6、税收的三个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7、税收发展大体分为四个时期:一是自由纳贡时期,二是承诺时期,三是专制课征时期,四是立宪课税时期。

8、税收主体税种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三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四是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9、税收征纳形式体现为力役实物货币等.10、夏代出现了国家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到商代演变为助法,周代又演变为彻法.第二章税收原则1、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发展,我们可以从财政、社会、经济、管理四个方面把税收原则归纳为“财政、公平、效率和法治".2、斯密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对税收政策方面的基本要求。

3、税收的财政原则基本含义是指政府征税时,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

4、收入充裕是指税收收入必须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方能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5、通常认为,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

6、我国在税制和税收政策的选择运用上应实行效率型兼顾公平的原则。

7、税收生态效率的基本内容是税收政策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

有学者把体现税收生态效率的税收称为绿色税收。

8、纳税人权利在税收政策法律体系和税收法治实践里处于核心和主导的位置。

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内容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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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内容培训资料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重点内容第一、二章:法学基础、立法法1、法的本质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或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P1-2)(1)从法现象的主观方面来分析法的本质:法所体现的是共同意志,是统治集团或人民的统一意志;法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2)从法现象的客观方面来分析法的本质:法现象的核心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2、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原则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适合。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法律终止生效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

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办法解决矛盾。

法的溯及力:(1)从旧原则,新法没有溯及力;(2)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力;(3)从轻原则;(4)从新兼从轻原则;(5)从旧兼从轻原则。

目前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P15-17、18)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司法制度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订。

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税收基本制度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订。

5、国家创制法律的方式:制定、认可、解释。

(P3)6、按法律分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实体法。

7、根据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区人代会可制定的法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P25-26)第三章:行政法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1、根据行政行为的特征,在税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税法规定征收税款,不需事先征得纳税人同意,这一特征,属于单方意志性、强制性特征。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包含部分大纲,仅供参考)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包含部分大纲,仅供参考)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view/4399297.htm?qq-pf-to=pcqq.group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一种。

主要报考对象是税务人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法知识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中大部分为税务人员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

1相关通知关于《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文号: 国税办发[2007]86号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文日期: 2007-9-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7〕10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税务机关来电询问有关《通知》第三条考试对象的确认问题。

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不分执法岗位和非执法岗位。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均属于考试对象。

二、《通知》所称“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是指税务机关除临时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外的,没有登记为公务员的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正式干部。

税务学校、机关服务中心等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事业干部,不作为考试对象。

三、《通知》所称“省局、市(地、州)局直辖分局”是指“省局、市(地、州)局直属税务分局和稽查局”。

上述单位的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为免试人员。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必考对象,是否参加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决定。

对未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发给执法资格证书。

五、在考试对象确认方面如有其他问题,请各省税务机关根据《通知》规定及本通知精神自行掌握。

六、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问题,税务总局将另行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2解读2010年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命题负责人就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内容、复习重点、考试题型讲解内容以及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上半年、2009年下半年)四套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国税卷)真题,并且参考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指定参考用书、辅导用书,反复酝酿、倾情演绎,对2010年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国税卷)考试内容、学习复习重点及题型解读如下,仅供参考,未经权威人士认可,不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公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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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内容及复习重点
(一)《税收基础知识》部分
第一至四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第五章:国税业务地税部门不考,第四节营业税为重点,着重掌握差额征税、营业税税率、营业税新条例变化及书本52面的房屋销售营业税知识;
第六章:第一节作为了解,第二节、第三节为考试内容,重点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注意顺序)、税前扣除项目中的损失及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管理24字要求、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
算、个人所得税主要优惠及全员全额管理概念。

第七章:重点掌握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知识,特别是契税的税收优惠;第八章:掌握税收管理基本制度与内容,了解税收法律责任;
第九章:掌握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特别是税务稽查权限、税务稽查执行及几种税务稽查方法(不需展开);
第十章:掌握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第十一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二)《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部分
第一章:考试主要内容,重点掌握法律关系、法的体系、法的创制、法的适用;
第二章:考试内容,理解性掌握第一节,重点掌握第二节、第三节;
第三章:大体了解税务行政许可概念,
第四章:考试内容重中之重,掌握税务行政处罚概念和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案例分析)、主要税收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了解第一节,掌握第二节,特别是阻止出境、纳税担保和代位权;
第六章:掌握第三节;
第七章:掌握"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考试重点,需认真掌握;第二十章:通读,不为考试重点。

(一)公务员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
答: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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