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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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主要包括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每一方在合同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义务,这些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发起方,其责任主要体现在提供必要的工程条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以及合理提出工程要求等方面。

业主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土地使用权无争议,并提供准确的工程资料。

同时,业主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业主还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便于后续的质量把控。

承包商作为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其责任在于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以及合理控制工程成本。

承包商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承包商还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工期延误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设计单位的责任在于提供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和详细的施工图纸。

设计单位应根据业主的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的设计工作,并对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监理单位则承担着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监督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需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

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同时,监理单位还应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审核,防止超支现象的发生。

在实际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往往是相互交织的。

例如,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直接影响到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和成本,而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又会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后期维护成本。

因此,各方在履行自身责任的同时,还需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完成。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制定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合同条款1. ⼀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件包括:1.1.2 合同当事⼈及其他相关⽅1.1.2.4监理⼈: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信箱:;通信地址:。

1.1.2.5 设计⼈: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信箱:;通信地址:。

1.1.3 ⼯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件:(1)现⾏《杭州市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关于进⼀步加强杭州市建设⼯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4 标准和规范1.4.1适⽤于⼯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条款约定;1.4.2 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对⼯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件的优先顺序合同⽂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件:①施⼯组织设计;②其他:1.6 图纸和承包⼈⽂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件需要由承包⼈提供的⽂件,包括:;承包⼈提供的⽂件的期限为:;承包⼈提供的⽂件的数量为:;承包⼈提供的⽂件的形式为:;发包⼈审批承包⼈⽂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和承包⼈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函件送达对⽅当事⼈。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制定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方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方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要涉及三方关系,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这三方关系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

首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和发起人,负责组织工程的建设和投资。

施工单位是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或组织,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建设。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的内容、质量、进度、投资等,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施工单位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并按时交付。

其次,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的职责包括: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支付进行审核;对工程验收和交付工作负责等。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保障。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三方关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违约或不履行义务,都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明确三方关系,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此外,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方,如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等。

这些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也存在合同关系,需要协调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三方关系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同时,各方之间要相互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标准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标准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标准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1 合同本合同是指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就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供应及相应的技术服务所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甲方:指承担合同工程建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乙方:指承担合同工程施工、设备供应及相应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理人:指甲方委托的对合同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计人:指承担合同工程设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工程和设备工程:指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水利设施等。

设备:指合同约定的供应的机器、设备、材料等。

1.4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办理合同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和其他费用。

(3)负责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相关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4)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设备供应及相应技术服务。

(2)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进度报告、质量报告等相关资料。

(4)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工作。

三、合同价格3.1 合同总价本合同的合同总价是指乙方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设备供应及相应技术服务的费用。

合同总价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比例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合法的发票。

四、合同履行及验收4.1 施工进度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工程质量乙方应当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合同双方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双方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双方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本日签署,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和其他相关方(以下统称为“各方”)。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当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确保其行为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2.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不得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 如甲方发现或收到乙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向乙方报告,并与乙方合作解决问题。

6. 甲方应当保密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并在终止本合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当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确保其行为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服务或工作成果,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

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4. 乙方应当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并及时回应甲方的需求和要求。

5. 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不得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 如乙方发现或收到甲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与甲方合作解决问题。

7. 乙方应当保密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并在终止本合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三、其他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1. 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其他相关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不得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 如其他相关方发现或收到甲方或乙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向甲方或乙方报告,并与其合作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manipulator contr ol mode a nd programmable controllers i ntroducti on 2.1 Select discussion with mani pulat or control 2.1.1 classification of control relays and di screte ele ctronic circuit can contr ol ol d industrial e qui pment, but also more common. Mainly t hese tw o relatively cheap a nd you ca n me et the old -fashi one d, simpl e (or simple) industrial equipment. So he can see them now, however the se two contr ol mode s (relay and discrete el ectronic circuits) are these fatal flaws: (1) cannot adapt to the com plex logic control, (2) only for the curre nt project, th e lack of compati bility and (3) not reforming the system with e qui pment impr ovements. S pring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 odern industrial automati on te chnology t he substanti al incre ase in t he level of industrial automati on, complete d the perfect relay of the computer too much. In terms of controlling the com puter showe d his two great adva ntages: (1) each of the har dware ca n be i nstalle d on one or more micr oprocessors; (2) the official desig ner of the software writing content control i s all about. Now i n several ways i n the context of industrial a utomation ca n often be see n in thre e ways: (1) Programmable Logi cal Controller (referred to as IPC); (2) Distri buted Control System (DCS for short), a nd (3) the Programmabl e Logical Contr oller (PLC for short). 2.1.2 PLC a nd t he IPC and DCS contrast contrast 1, e ach of the three te chnol ogies of origi ns a nd development requirement s for f ast data processi ng makes it invente d the compute r. The men br ought i n terms of hardware there, usi ng a high leve l of standardizati on, can use more compati bility tools, is a ri ch software resource s, especially the nee d for immediacy i n operational systems. So t he computer can effectively control i s use d to contr ol and meet its spee d, on the virt ual model, real-time a nd i n com putational requirement s. Distri bute d system started with a control system for industrial a utomatic i nstrume nt use d to control , whereas now it is successfully devel oped int o industrial contr ol computer used a s a ce ntral coll ection and di stribution system and transition of distri bute d control system i nanalog ue ha ndl ing, l oop control, has begun t o reflect the use of a huge adva ntage. Thoug h distri bute d system has great adva ntages in l oop regulati on, but only as a means of continuous pr oce ss control. Optimization of PL C is the correspondi ng relay nee ds was bor n, its main use i n the work order contr ol, early primary is re place d relay this hulki ng system, focuse d on t he swit ch contr olling the running order of functions. Marked by t he microprocessor in the early 1970 of th e 20th cent ury emerged, micr o-el ectronics technol ogy ha s devel ope d rapi dly, people soon microel ectronics processing technology w ill be use d in the Programmable Logi cal Controller (that isGF —2015—0209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建工程)

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建工程)

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制定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

《工程造价人必知施工合同45个专业词语解释》

《工程造价人必知施工合同45个专业词语解释》

工程造价人必知施工合同45个专业词语解释一、合同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二、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主体有哪些

合同主体有哪些

合同主体有哪些
合同主体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缔约方,合同的签约双方,即约定事项的主体。

一般来说,
缔约方包括甲方和乙方,分别代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

2.代理人,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签署可能需要通过代理人进行。

代理人是代表缔约方进行签署和履行合同义务的人员。

3.附属方,除了甲方和乙方之外,合同中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
关方,比如担保人、保险人等。

这些附属方也是合同中的主体之一。

4.权利人和义务人,合同中的权利人是指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
主体,而义务人则是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主体。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规定以上主体的身份和权利义务,以
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同时,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主体的
联系方式和其他必要信息,以便日后的沟通和履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示范文本_GF_2015_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示范文本_GF_2015_0210

GF—2015—0210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住房和城乡建制定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如何认定公司内设机构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公司内设机构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1.交付标的物:卖方或服务提供方应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规格等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
2.支付价款:买方或服务接受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价款。
3.权利保障:合同各方应确保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受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隐私权的保护等。
4.义务履行:合同各方应全面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交付标的物、按质提供服务、按时支付价款等。
4.违约通知:违约方应在违约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通知对方,并说明违约的原因和情况。
5.补救措施:违约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减轻违约造成的损失,或恢复合同的履行。
6.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各方在对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可能涉及解除后的责任分担和损失赔偿。
七、合同或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条款
关于合同或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以下是相关条款的描述:
1.生效条件:合同或协议生效的具体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政府批准、必要的法律程序等。
2.生效时间:合同或协议的生效时间点,包括即时生效或特定日期生效等。
3.变更条件:合同或协议变更的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法规变化等。
4.变更程序:合同或协议变更的具体程序,如书面形式、双方确认等。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该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
4.终止程序:合同或协议终止的程序包括:
-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决定;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终止后的相关事宜,如结算、退货、赔偿等;
-完成合同终止所需的法律程序,如书面确认、公告等。
合同或协议各方的签字确认、日期填写的内容留白:
甲方(盖章):
1.标的物或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总价等。
2.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信用支付等。

建筑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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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最新一、词语定义1.1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构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1.1 合同协议书是指由双方当事人签署的、确认合同各项条款的法律文件。

1.1.2 通用合同条款是指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同条款。

1.1.3 专用合同条款是指针对具体建筑工程项目特点和要求的、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的合同条款。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 发包人:指委托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当事人。

1.2.2 承包人: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当事人。

1.2.3 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的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当事人。

1.2.4 设计人:指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工作的当事人。

二、合同文件的构成2.1 本合同文件包括:2.1.1 合同协议书;2.1.2 通用合同条款;2.1.3 专用合同条款;2.1.4 合同附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2.2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

三、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3.1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3.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四、工程质量4.1 承包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2 发包人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整改。

4.3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五、工期和进度5.1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发包人应当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材料、设备等,并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5.3 双方应当共同协商,合理调整工期,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六、材料和设备6.1 承包人应当使用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并对其质量负责。

建筑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范例

建筑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范例

建筑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范例一、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文件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本合同是指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的建筑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1.1.2 甲方(业主):指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 乙方(承包商):指承担甲方委托的建筑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4 监理人:指甲方委托的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

1.1.5 设计人:指甲方委托的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设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2)施工场地及相关设施;(3)施工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4)施工过程中所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2)施工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3)施工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

二、工程和设备2.1 工程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工程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2.2 设备供应:甲方负责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3 施工场地: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畅通。

三、合同价格3.1 合同价格:本合同的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3.2 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如因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双方可协商进行价格调整。

四、合同履行4.1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达到甲方要求。

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确保乙方的施工资金需求。

4.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施工分包合同的当事人为

施工分包合同的当事人为

施工分包合同的当事人为
施工分包合同的当事人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承包商:指与项目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司或个人,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并有权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

2. 分包商:指被总承包商选定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的公司或个人,负责完成合同中指定的特定工程或服务。

3. 业主:指项目的投资者或拥有者,通常在施工分包合同中不直接作为当事人,但其权益和要求会通过总承包合同间接影响到分包合同。

4. 设计单位:虽然设计单位不是施工分包合同的直接当事人,但分包商在执行分包工程时,必须遵守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规范。

5.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6. 其他相关方:可能包括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等,他们虽然不是分包合同的直接当事人,但在施工过程中与分包商有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

在施工分包合同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是主要的合同当事人,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构成了合同的核心内容。

合同应详细规定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合同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合同还应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设定相应的风险分配机制和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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