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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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责任制。

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体部署,统一安排;(二)结合实际,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四)审定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及领导责任追究意见;(五)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并审核签署办理情况报;(六)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七)解决好信访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A)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二)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三)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四)组织落实本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五)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人的信访事项并审核签署办理情况报告;(六)协调解决信访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七)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三、信访事项办理人员责任及办理制度(一)受理、登记和分办。

向本单位及局领导提出的信访事项,归口由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和分办。

12315投诉、举报由消保股负责受理、登记和分办。

1、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直接向来信(访)者作出解释和答复;2、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应向来访者作出适当解释。

3、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各相关股室队所应予受理并负责办理。

(二)办理。

各股室队所接到分办的信访事项和受理的信访事项,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客观原因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经请示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同意,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六篇)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六篇)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为了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信访工作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反映来信来访工作。

第二条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三条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来信来访事项。

对重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主管领导阅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账,妥善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整理,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对交由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送结果;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除催办外,要报出办理的进度;对办理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写出专报或回信。

第六条在接待中,要耐心细致向信访人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公司稳定。

第七条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

第八条要加强与集团所属公司和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紧密协作,确保办事效率。

第九条信访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努力提高来信来访接待水平,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稳定。

第十条集团所属公司要及时、认真的解决员工、业主的信访问题,若因所属公司、项目部处理员工或业主信访问题不力,直接到集团公司上访,产生不利影响的。

集团公司对所属公司和项目部负责人视情给予绩效工资____%的经济处罚。

大连金宸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____月____日信访处置登记表编号:年第号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二)一、背景和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沟通渠道、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公司信访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和权益,促进公司内外有效沟通,提高诉求解决效率。

信访管理制度

信访管理制度

信访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乙方)信访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甲方公司信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热情接待,诚信服务,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贝L二、信访办的工作职责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2、信访办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乙方为信访第一责任人,负责调查、上报、处理、答复。

重大或越级来信来访必须上报主要领导。

3、乙方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认真接待解答,及时处理。

未及时赶赴现场的罚乙方100元。

三、信访工作程序1、登记。

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立即登记。

2、送阅批转。

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复的信访事项,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催办。

3、查处。

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4、报结。

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

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甲方领导同意后上报。

5、答复。

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在处理完毕后规定时间内答复信访人。

6、存档。

信访原件和处理结果一同存档。

7、催办。

对未及时办结的信访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催办,以免积压。

四、工作纪律1、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不得敷衍、推诿、拖延。

2、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

调解矛盾,维护稳定。

发扬民主,实施民主监督。

筛选信访信息,科学决策服务。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

4、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和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5、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6、与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

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

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信访工作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和谐,真实了解员工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对公司内部事务的信访工作。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信访工作将本制度的规定作为参考依据,实行有限制的信访管理。

第二章信访工作的定义和范围第四条公司对于员工的信访工作定义如下:员工在公司内部提出的有关公司的问题、意见、建议、投诉等行为。

第五条信访工作范围:公司内部工作、员工权益、公司政策和发展、工作环境等事项。

不包括员工个人隐私问题以及公司内部不能解决的和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

第三章信访工作的受理和处理第六条员工提出信访要向所在部门或直属领导反映,由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受理。

第七条受理信访的部门或领导应当认真对待,对于属实的问题及时回复并解决。

第八条信访问题属于公司无法解决的,需向上级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员工。

第九条信访问题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涉及重大问题应当成立专项调查组。

第十条信访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要做好联动协调工作,确保问题的全面解决。

第十一条信访问题反映的内容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关于信访问题的处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记分和奖惩制度,对于出色解决问题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对于处理不当、消极应付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警告、记大过等处罚。

第四章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评估,了解员工对于公司的信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的评估内容包括:信访数量、问题解决率、满意度等。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的评估应采取多个方面的评价方式,包括员工问卷调查、管理层访谈、审核信访记录等。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应当自觉接受和支持评估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信访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信访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信访管理工作制度

信访管理工作制度

信访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市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实施全市社会稳定工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职责(一)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职责。

信访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⑴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统筹部署信访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⑵各级党政信访工作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负责谋划、协调、组织开展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帮助信访部门解决实际困难。

⑶其他党政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分管战线信访工作的统筹部署,以及疑难重点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信访部门工作职责。

市及县(市)区信访部门负责本级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和反馈(回复)工作。

⑴对信访案件合理性进行认定,确认信访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认定不了的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咨询并上报领导认定。

⑵对信访案件责任进行划分,做好处置分流。

⑶做好案件的备案和督办,向市四大班子及纪检、组织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案件交办和督查督办情况,并认真履行“三项建议”权。

(三)信访工作职责主体划分。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⑴属县(市)区的信访问题,由县(市)区独立负责处理并负责稳控,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⑵属市直行政部门的信访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并负责稳控,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⑶属政法系统的信访问题,由市委政法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公、检、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中央和省下交的涉法涉诉案件,由市委政法委分流处理。

⑷属地、属事交叉的信访问题,属事单位是处理问题的责任主体。

⑸属地、属事交叉的信访问题,属事单位是稳定的责任主体;属事单位是外省、市的,属地要承担起稳定责任;上访人已成为社会人的,属地要承担起稳控和化解责任。

⑹对部门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要逐级上报,直至提交市委常委会;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要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步骤。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复习试卷(含答案)姓名:单位:成绩:一、填空题1.《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应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

2.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3.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制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6.《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时意见比较集中的,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7.《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8.《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9.《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10.《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11.《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12.《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

信访相关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相关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信访相关工作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行政行为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业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政府提出诉求、建议、控告、举报等行为。

信访工作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为了有效管理信访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针对信访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1.设立信访办公室或信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信访工作。

2.明确信访办公室(部门)的职责:受理信访事项、答复来访群众、处理信访案件、收集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社情民意等。

3.建立信访室(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协同作战,以提高办理效率。

二、受理和登记制度:1.建立信访案件登记制度,要求受理人员对每一个信访案件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来访人信息、问题反映、处理情况等。

2.规定信访案件受理的时间限制,要求受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信访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并答复来访人。

3.建立信访案件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信访案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时限。

三、调查核实和处理制度:1.对于涉及敏感问题或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应组织专门的核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真实准确。

2.建立信访问题研判和解决机制,对于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并追踪落实情况。

3.对于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来访人进行通报,并做好后续的跟踪回访工作,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四、信息管理制度:1.建立信访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制度,定期发布信访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建立信访信息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来访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来访人的隐私权。

3.加强信访信息的归档管理,并设立信访档案,便于查阅和利用。

五、培训与考核制度:1.建立信访人员的培训制度,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培训、解决矛盾纠纷的技巧培训、危机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2.定期对信访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不断完善信访工作。

信访管理工作制度

信访管理工作制度

信访管理工作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管理,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意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xx市xx局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信访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信访和改进信访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访案件接待范围包括: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批转、催办等案件的接待处理。

第三条局内设立信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其工作职责为:1、接待、受理、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2、切实履行对外信访接待、对内督促查办的职能作用,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3、协助分包领导及责任人员做好上访群众稳控工作;4、及时上报、反馈上级要结果的材料,做好汇报工作;5、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信访案件接待、处置、汇报、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6、负责信访稳定和矛盾隐患排查工作,维护信访秩序;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信访接待规定第四条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1、信访办公室定期安排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并在接待场所公示局接访领导的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接访地点。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的,应委托其他领导或相关人员负责接待,不得无故脱岗、离岗,局党委成员每月不少于两次。

2、局领导干部接访时,要填写《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签署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

第五条信访接待要求:1、正常信访群众由信访办负责接待,需要业务科室进行说明的,由责任科室派出工作人员予以接待解释。

2、发生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闹访、缠访的,由包案领导及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接待解释工作,信访办公室做好记录。

第三章信访案件办理规定第六条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为:信访办接待人员对当日接待和上级转办的案件经甄别后确定是否进入信访调查处理程序,由信访办进行登记-→报领导签发《重要信访问题转办报告单》-→信访案件转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责任科室办理结束后办理结果报信访办-→责任科室和信访办向信访人反馈案件处理结果,送达《信访处理意见书》-→信访办备案-→领导签发结案审签表-→根据需要上报交办机关-→整理归档。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

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

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局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

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

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局长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

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局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局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

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

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

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

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研判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的一套规范信访工作的制度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访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信访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信访工作的目标是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政府公信力。

信访工作的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及时解决问题原则、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原则等。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访工作的总体策略和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2.信访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信访工作,包括受理信访件、调查核实、协调解决问题等。

3.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信访工作的程序和流程1.信访受理:信访人可以通过书面信访、口头信访等方式向信访办公室提出信访申请,信访办公室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

2.信访调查:信访办公室根据信访人提供的材料和相关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

3.问题解决:信访办公室根据调查结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反馈回复:信访办公室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并解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消除信访人的疑虑和不满。

四、信访工作的管理和监督1.内部管理:信访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访件登记、归档、保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2.监督机制:建立信访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对信访办公室工作的监督和对信访人的投诉处理等,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3.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信访工作的成效评估和改进1.成效评估:定期对信访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包括受理率、解决率、满意度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流程等,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解决群众问题的重要途径。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单位)都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第三条信访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要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各级信访部门是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本地区的信访工作。

第二章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第五条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转送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理。

第六条各级信访部门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基本情况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第七条各级信访部门要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分类处理。

对重要来信、来访事项,要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指示办理。

对一般来信、来访事项,要及时交办、转办或者自办。

第八条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办理结果。

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九条各级信访部门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地区的信访形势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反馈第十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十一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应当在15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应当向来信、来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书,并加盖公章。

信访工作安全管理规定(3篇)

信访工作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访工作安全管理,保障信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访工作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信访工作合法、合规、有序进行;(二)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三)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四)责任明确,加强监督,确保信访工作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访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信访工作机构是信访工作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信访工作安全稳定。

第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第七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信访工作安全防范制度;(二)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信访工作安全检查制度;(四)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五)信访工作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六)信访工作安全保障措施;(七)信访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九条信访工作安全防范制度应当包括:(一)信访接待场所安全检查;(二)信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信访接待场所安全设施配置;(四)信访接待场所消防、防盗、防爆等措施;(五)信访接待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一)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分类;(二)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三)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四)信访工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五)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善后处理。

第十一条信访工作安全检查制度应当包括:(一)信访接待场所安全检查;(二)信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信访工作信息化安全检查;(四)信访工作保密检查。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优化企业的信访工作,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建立信访工作的考核机制,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与信访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

三、定义1.信访工作:指企业内部接收和处理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提出的问题、建议、投诉或对企业决策不满的工作。

四、信访工作的管理标准1.信访接待处的设立与管理1.1 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处,供应便利的信访服务。

1.2 信访接待处应保证接待时间和接待人员的顺利布置。

1.3 信访接待处应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并保持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4 信访接待处应建立信访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及时了解信访情况。

1.5 信访接待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信访工作报告,说明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信访工作流程2.1 信访工作应依照信访接待处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包含登记、指派、调查、办理和反馈等步骤。

2.2 信访工作的处理应公平、公正、公开,遵从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3 信访工作的处理应及时、高效,合理布置资源,确保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4 信访工作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信访人员反馈,并依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信访工作信息的保密管理3.1 信访工作涉及的信息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和外传。

3.2 信访工作涉及的文件、料子和信息应依照规定进行存档管理,保管时间不少于三年。

3.3 信访工作涉及的文件、料子和信息的处理过程应进行记录,以备查阅和复核。

五、信访工作的考核标准1.信访工作的考核指标1.1 信访工作的接待服务满意度:通过企业内部调查或问卷调查,统计信访接待服务的满意度。

1.2 信访工作的处理效率:统计信访工作的处理时间和办结率。

1.3 信访工作的处理质量:统计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访人员的再信访率。

1.4 信访工作的问题解决率:统计信访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数量和比例。

信访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信访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信访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提出投诉、举报、申诉、控告等行为。

第三条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正公开、方便快捷的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处理。

第二章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信访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信访事项;(二)查阅、复制与本人信访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三)要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告知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四)要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解决信访问题的建议或者意见;(五)要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六)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信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真实、客观、合法;(二)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不得采取违法手段,如张贴大字报、静坐、围堵大门等;(四)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告知和调解;(五)其他应尽的义务。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七条信访人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第八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信访接待场所,公布信访接待时间、地点,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第九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第十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信访人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对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对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2023-10-27•信访工作概述•信访工作流程与规范•信访工作制度与措施目录•信访工作实践与案例•信访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信访工作经验推广与应用01信访工作概述定义信访工作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特点信访工作具有广泛性、多元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等特点,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访工作的定义与特点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能够及时掌握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反映社情民意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能够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群众权益信访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能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信访工作逐渐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发展。

历史渊源信访工作源于中国古代的“击鼓鸣冤”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

当前形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信访工作的历史与发展02信访工作流程与规范信访接待流程•登记:对信访人的来访进行登记,记录信访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

•接谈:安排专人接谈信访人,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并做好记录。

•初审:对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进行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进行说明。

•转办:将受理的信访案件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跟踪:对转办的信访案件进行跟踪,确保处理结果符合要求。

•反馈: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听取信访人的反馈意见。

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要及时、高效,不得拖延或推诿。

及时性原则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要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偏袒或歧视。

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信访管理制度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信访管理工作,维护员工权益和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信访事件的受理、处理和回复。

第三条信访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攻击他人、泄露公司机密等不当言论。

第四条公司信访管理部门是公司处理信访事件的专门机构,负责信访事件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回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通过正规途径,如信函、电话、邮箱等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将认真对待并予以回复。

第六条公司保证员工的信访信息保密,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员工的信访事件不得影响其正常工作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或重大决策的信访事件,公司将会进行认真调查,责成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做出合理回复。

第八条公司将对员工提出合理建议并促使公司改进的,予以奖励和表彰,鼓励员工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公司信访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对公司信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二章信访事件的受理第十条员工提出信访事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据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可选择信函、电话、邮箱等方式提出信访事件,公司信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信访事件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员工提供受理回执,告知员工信访事件的处理流程和时限。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公司高层领导人员或公司核心利益的信访事件,公司信访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层并由公司领导亲自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公司内部存在的不正当行为、违规问题,员工可以通过信访途径进行举报,公司将保护其个人信息安全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多人共同提出的信访事件,公司信访管理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并形成统一意见,向员工提供回复。

第十六条对于因员工不满或投诉的信访事件,公司应当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并及时处理,并向员工提供回复。

第十七条信访事件受理后,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员工提供处理结果。

第三章信访事件的处理第十八条公司信访管理部门在受理信访事件后,应当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并形成处理方案。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决定党和政府形象的信访工作的管理,规范信访投诉的处理程序,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工作人员、支持人员和领导人员。

三、制度内容1. 投诉受理程序(1)接到投诉后,由专人负责收集投诉事项的所有相关材料,如证据、背景资料、相关人员的护照号码、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等。

(2)受理员将所收集的材料整理后,按照投诉部门的分类要求汇总,以便后续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部门将审核后的投诉材料传递给受理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根据材料情况,逐一处理投诉事项。

(4)受理员在受理后的七天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并保存好通知记录。

2. 投诉处理机构(1)设立投诉受理中心,专门处理受理等投诉工作。

投诉受理中心设置受理硬件设施和人员,包括投诉专员、支持人员等。

(2)受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投诉组,由组织部门负责人和处理投诉调查专员等人员组成。

3. 相关责任(1)部门领导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投诉处置和信访处置的督导,提高处理投诉和信访的质量和效率。

(2)受理员应按照工作流程操作流程,确保投诉受理程序的顺畅和有效,准确处理投诉信息,做好TTL记录和处理流水记录。

(3)投诉处理调查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在处理投诉调查时,应保证客观公正、科学客观、信息真实可信,确保投诉事项得到有效处理和审核。

4. 效果和反馈对于受理投诉的部门,应实行定期检查和效果评估,反馈检查结果和效果评估,及时绩效管理,提高信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水平。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经过部门领导讨论通过,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认真执行,不得区别待遇,本制度对于特批有关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五、制度更新本制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应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修改和完善应经过部门领导共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建设厅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建设厅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也是建设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高建设厅的工作质 量和效率。
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 要手段,有助于防范和化解社 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信访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 权益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维护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 府公信力。
信访工作是促进政府改进工作 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推动政府 及其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 高工作效率。
依法依规处理
信访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 策,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规定。
公正公开透明
信访工作应公正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 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与群众之间 的良性互动。
信访工作程序
受理登记
调查核实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进行受理登记,对符合 条件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 实真相和相关情况。
答复反馈
督办跟踪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信访事项进行答复 反馈,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予以解决,对不 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进行解释说明。
对已答复反馈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跟踪, 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信访工作责任制
领导责任制
01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履行领导职责,亲自接待
信访群众,亲自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首办责任制
用于记录信访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信访事 项等信息。
信访事项转送单
用于将信访事项转送给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
信访事项办理报告表
用于记录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包括办理过 程、结果等信息。
相关数据与资料
信访工作年报
汇总全年信访工作情况,包括受理数量、处理情况、 群众满意度等信息。
信访工作统计分析

事业单位信访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信访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信访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信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信访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是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访管理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信访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全面告知、及时解决的原则,保留信访人的合法诉求,及时受理、协调解决信访事项。

第四条事业单位信访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高效的合力,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信访工作。

第六条事业单位信访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信访管理制度、统一受理信访申诉、组织调查核实、解决信访问题、发布信访动态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信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信访接待室,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信访受理和服务。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访信息的及时归档、查询和统计分析。

第九条事业单位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其他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受理与调查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明确信访人受理的时限、受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信访人提交信访材料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登记,并发放受理通知书给信访人。

第十二条信访人可以书面、口头、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请事业单位通过多种渠道接受信访。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信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信访事项,包括采取现场调查、调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确保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在收到信访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发放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信访人信访事项的调查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信访事项时,应当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徇私枉法、隐瞒真相等行为。

第四章解决与回访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访问题解决的机制和渠道,包括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制度033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制度033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制度033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健全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的信访工作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信访工作是指接受信访人的来访、信访材料的收集、信访事项的核查、信访问题的解决以及信访回访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访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公正、科学、便捷。

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一)接收信访人的来访,并了解相关情况。

(二)收集信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三)核查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协调解决信访事项。

(五)对信访事项进行回访,了解满意度。

(六)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信访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信访工作流程第八条信访工作流程包括来访登记、材料收集、事项核查、问题解决、回访反馈等环节。

第十条材料收集环节,由办公室负责。

接待员将信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收集整理,并交由办公室保存。

第十一条事项核查环节,由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对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编制核查报告。

第十二条问题解决环节,由办公室负责。

根据核查报告,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解决信访问题,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解决结果。

第十三条回访反馈环节,由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定期回访信访人,了解其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并及时处理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信访工作责任制第十四条信访工作责任制是指明确各岗位的权责,并加强岗位间协调合作,形成整体的信访工作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责任制包括岗位职责和具体的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保证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工作规范。

第五章信访工作考核第十七条信访工作考核是对信访工作的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八条信访工作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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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单位受理的活动。

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

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成立单位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

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

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单位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领导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班子成员
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

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

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

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

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

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研判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

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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