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问题也日益严重。
合同纠纷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从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两个方面,探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1. 业主资信风险业主资信风险主要体现在业主资金实力不足、诚信度较差、虚假发包等方面。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甚至陷入工程款拖欠的困境。
防范措施:加强对业主的调查,了解其资金实力、诚信度和工程项目的真实性。
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以降低风险。
2. 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包括合同条款不平等、合同内容不明确、合同履行不良等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面临额外负担和损失。
防范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公平、明确。
针对不平等条款,可与业主进行协商,争取修改为对双方均公平的条款。
同时,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确保合同条款得到落实。
3. 工程变更风险工程变更风险指在施工过程中,因业主需求变更、设计缺陷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工程进度调整等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面临额外成本和工期延误。
防范措施: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程序、变更成本和工期调整等。
在工程变更发生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和处理。
4.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指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验收不合格、维修加固等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面临罚款、维修费用和声誉损失。
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在工程验收环节,积极配合业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5.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包括政策变动、法律法规变化等。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面临合同无效、违法行为等法律问题。
防范措施: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合同条款和施工行为。
施工合同主要法律风险
施工合同主要法律风险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签订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往往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施工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一、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主体不合法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格。
例如,无营业执照、超越经营范围、未取得相应资质等。
此类风险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给双方带来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确保合同主体合法。
二、合同内容不明确、不完整合同内容不明确、不完整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例如,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等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
防范措施: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
必要时,可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起草和审查。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和解除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客观原因或主观意愿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
例如,甲方变更项目、乙方延期交付等。
此类风险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受损。
防范措施: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并在履行过程中注意证据收集,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四、工程质量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安全隐患等。
此类风险可能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防范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加强对乙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五、工程进度风险工程进度风险包括乙方延期交付、工期延误等。
此类风险可能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影响项目进度。
防范措施:明确工期要求,约定违约责任,加强对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
六、价款支付风险价款支付风险包括甲方逾期支付、支付金额不足等。
此类风险可能导致乙方遭受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约定明确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价款按时支付。
七、违约责任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在违约时无需承担责任,损害对方利益。
防范措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额等。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详解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详解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
这些风险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了解和掌握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一、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1、合同风险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
例如,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完备,可能导致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理解产生分歧;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或变更合同,可能给另一方带来损失。
2、工程质量风险建筑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施工企业不仅要承担返修的责任,还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和行政处罚。
此外,工程质量问题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3、安全生产风险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企业不仅要承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4、劳动用工风险建筑施工企业通常用工量大,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容易引发风险。
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可能导致劳动纠纷,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5、工程款拖欠风险工程款拖欠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
业主拖欠工程款,可能导致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6、知识产权风险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
如果施工企业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引发侵权纠纷。
7、环境保护风险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音、粉尘、污水等环境污染,如果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能会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
二、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1、法律法规不完善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导致在某些情况下法律适用不明确,给施工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承发包双方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大型项目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该文本亦被大家称作示范文本。
笔者从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已有数年,对于承发包人双方就建设工程合同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风险有一定的了解。
本文拟结合有关案例情况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适当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考虑到保密要求,本文有关案例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并作了适当调整。
一、基本案情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条中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预算报价中所含的宾馆土建及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具体范围见预算书、有关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合同工期为280天(日历天数),其中土建140天,装饰装修140天,开工日期为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后7天,具体时间由甲方书面予以通知.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3500万元,装饰装修部分1500万元。
合同专用条款第10。
1中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进场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乙方按要求提交后三天内。
合同专用条款13.1约定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白天连续5小时停电,土建期间连续3日下雨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合同专用条款23.2约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综合报价文件明确的单价,在施工中发生经业主认可的增减变更工程,其价款予以调整。
合同专用条款24条约定预付款为500万元,此款在开工次月起所完成的工程量中按20%的比例逐月予以扣回,直至扣完.合同专用条款26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及申请结款报告,甲方于次月2日前按照经审核确认后的实际金额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将在每月结算款项中逐月按比例扣回.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总价的90%后,甲方不再支付,余款(除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面临着诸多风险。
本文将从合同签订、履行和合同无效等方面,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1. 招标风险: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招标,可能导致中标结果无效,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完善或者存在漏洞,可能导致发包人在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3. 承包人资质风险:如果发包人未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可能导致承包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4. 工程量清单风险: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存在漏项或故意夸大工程量,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1. 工程变更风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业主需求调整等原因,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进而增加发包人的成本。
2. 工程质量风险: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施工,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寿命。
3. 工期延误风险: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可能导致发包人遭受经济损失,如违约金、租金等。
4. 资金风险: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承包人垫资过多等,可能导致发包人资金链断裂。
5. 法律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合同无效风险1. 合同无效原因:合同无效可能源于双方主体不合法、合同内容违法、合同签订过程不规范等。
2. 合同无效后果:合同无效可能导致发包人遭受经济损失,如已支付的工程款、赔偿金等。
3. 合同无效防范:发包人应依法进行招标、评标,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加强对承包人资质的审查,确保合同主体合法;完善合同条款,避免合同内容违法。
四、防范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发包人应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和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
施工中的合同管理与履约风险防控
施工中的合同管理与履约风险防控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行业日益繁荣,合同管理与履约风险防控成为施工领域重要的议题。
正确的合同管理和履约风险防控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保护双方的权益。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扮演着桥梁的角色,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施工范围、工期、质量等重要条款。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合同的履行得以有效实施,避免合同纠纷产生,提高项目效益。
合同管理需要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
首先,合同需合法、有效,具备明确的约束力。
其次,需要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最后,需要对合同的监管和执行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履约风险的防控在施工过程中,履约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风险防控可以降低损失,提高利益。
首先,合同签订环节需要做好风险预测和评估工作,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约定导致后续的纠纷。
其次,需要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能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还需要关注人力资源方面的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给履约风险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人员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水平,对于履约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三、履约风险防控的措施为了有效防控履约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次,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此外,还需要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应对各种风险,提高项目的整体风险承受能力。
四、合同管理的挑战与对策合同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信息不对称、合同条款过于复杂、施工现场变更等。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大量的建筑工程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风险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风险类型,它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信誉损害。
本文将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分析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1. 主体资格风险: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如无相关资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合同内容风险:合同条款不完善,如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合同条款存在遗漏或模糊、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不合理等,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产生争议。
3. 合同形式风险: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采用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不规范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4. 合同签订程序风险: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如未进行招投标、未进行审批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1. 工程质量风险: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因素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可能引发质量纠纷。
2. 工程进度风险:工程进度延误可能导致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 成本风险:工程变更、材料价格波动、人工费用上涨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成本增加。
4. 安全事故风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合同对方违约风险:合同对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未按时付款、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等,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受阻。
三、合同变更与解除阶段的风险1. 合同变更风险: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如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2. 合同解除风险: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一方未履行合同解除程序,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无效。
四、防范措施1.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等级、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对方的合法性。
2. 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完善合同条款,避免合同漏洞。
3.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符合合同约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如何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
如何防范建设工程民法典律风险一、明确合同主体资格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确认合作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对于承包商而言,应检查其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良好的市场信誉。
对于发包方,则需要确认其是否拥有项目的开发权和资金实力。
只有当双方都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时,合同才能得到有效的履行。
二、详细约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详尽与否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益保护。
因此,在制定合同时,应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特别是对于可能出现争议的条款,如工程变更、延期赔偿等,更应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担。
三、合理分配风险建设工程中的风险无处不在,如何在合同中合理分配这些风险,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
通常,风险应当由最能控制该风险的一方承担。
例如,施工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而发包方则应承担因设计变更导致的风险。
通过明确的风险分配,可以有效避免未来因风险发生而产生的纠纷。
四、强化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签订后,监督其履行是保障权益的重要手段。
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应有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各项条款得到严格执行。
五、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和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合同变更在所难免。
面对变更,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对于索赔问题,也应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公正地进行处理。
六、注重争议解决机制尽管合同双方都会努力避免争议的发生,但一旦出现争议,如何高效解决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合同中预设争议解决机制,比如约定仲裁或诉讼的地点和机构,有助于在争议发生时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把握的事项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之前的最后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应引起施工企业格外重视,把握并处理好下列问题:1、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施工方承包的项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如果项目不合法会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另外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以降低风险。
2、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审慎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该工程是否合法、工程是否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有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中不排除因为设计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而被延误,甚至整个工程重新招标,从而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因此在投标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
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也应当认真研读,因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书都会成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如果不引起重视随随便便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可能追悔莫及。
3、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切实约定“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建议使用国家示范文本。
目前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这一部分内容注明了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摘要: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法律风险是现代建筑公司在建设项目中提起诉讼或者是被诉讼的主要来源。
因此,系统分析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采取一些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对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阐明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引言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加快,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促使建筑行业的法律制度得到有效优化。
施工企业建设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条约和协议,对其行为进行法律限制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相对来说较高.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控制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企业建设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以及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的责任分担和相应的监督管理。
建筑相关法律问题在无论是在施工的过程当中还是建筑工程的合同当中都较为常见。
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坚固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从而促使建筑项目的顺利完成。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重视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建设,切实发现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各种隐形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
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促使企业提高行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并有效的避免各类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1、合同签订阶段检查准备不足是组装合同签订中的常见问题。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承包商没有对合作伙伴进行充分审查和准备,这导致了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的不断递增。
另一方面,建筑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很容易忽视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因此,承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签订的施工合同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随着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增加,各种法律风险也相应地出现。
建筑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必须认识到这些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
一、合同纠纷风险与防范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的基础,但合同纠纷是施工中最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常见的合同纠纷包括合同违约、合同解除、索赔等。
为了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建筑公司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防范措施:1.明确合同条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以避免后期纠纷。
2.严格履行合同: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时间进度,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及时记录和凭证保全:对重要事项、交流记录、变更请求等应及时做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4.合理索赔和争端解决: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沟通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二、人身伤亡风险与防范施工现场存在众多危险因素,因此人身伤亡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并降低法律风险,建筑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1.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供充足的安全装备:为工人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鞋、安全带等,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严格遵守安全标准:建筑公司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定期检查和培训: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环境保护风险与防范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提高,建筑工程也面临着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避免环境保护风险和法律纠纷,建筑公司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建筑公司应了解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包括噪音、废水、废气等环境排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工程中,做好合同风险防范十分重要,有利于帮助企业控制损失,对于工程顺利实施也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在进行研究中,主要针对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且针对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又称:施工方)与建设方在达成施工意愿一致后,签订的正式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承包合同文书。
合同签订后代表双方责任明确,一旦出现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各自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是工程施工前的关键环节。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做好防范工作,保证合同签订公平公正,为工程的良好开展也打好基础。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的全面解析通过对诸多合同纠纷案例研究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异常风险、阴阳合同风险、合同不平等条约风险、合同履行风险,以下是对不同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一)合同主体异常风险该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后发现实际施工方与工程签订合同主体有所不同,签订合同的主体根本没有参与施工、或没有施工资质,又或者企业为“皮包公司”,如此一来,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法律关系非常微弱,许多工作难以继续,甚至施工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另外,合同主体异常风险也表现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法律上的异常状态,如当事人不具备民事权利和责任或者当事人不是企业法人等。
合同主体异常风险比较重要,关系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关系到工程中出现问题是否能够找到责任人。
(二)阴阳合同风险阴阳合同方法是真假合同的另一个名称。
所谓真假合同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某一方与对方签订合同并不是真合同。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另一份合同中包含了许多法律规范之外的合同内容,也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的一种行为。
但是,签订阴阳合同,另一份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应,并且大部分另一份合同均为口头协议等内容,一旦双方出现利益纠纷,很容易给双方造成风险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法律风险防范一、合同纠纷风险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是建筑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法律文书,具有确立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等功能。
合同纠纷可能包括合同履行拒绝、款项支付纠纷、工期变更等问题。
为了防范合同纠纷风险,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清晰。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以免导致合同纠纷。
二、侵权责任风险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侵权行为,如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或工人的过失或差错造成他人损失,将面临侵权责任。
为了防范侵权责任风险,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规范。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施工许可证规定、环保法规定等,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三、工程质量风险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风险之一。
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包括设计错误、施工失误等导致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为了防范工程质量风险,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充分的设计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要求。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止施工失误。
四、法律纠纷处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各种法律纠纷,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工程质量等问题。
为了有效处理法律纠纷,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等,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时提供证据。
五、建立健全制度为了防范建筑工程施工法律风险,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确保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法律风险。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法律风险是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挑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普遍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企业应该优化其内部管理机制与外部应对风险的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最大化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面对可控的法律风险,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以及监督机制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面对不可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向责任方索赔或是保险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转移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1.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考虑到建筑工程的较强技术性以及较广的牵涉范围,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关乎众多人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受到许多法律法规的制约与约束,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也受着许多政府机构的监管。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坚决履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与安全,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
施工合同中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而涉及的风险的情况较多。
依据2004年最高法颁布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性问题对的解释文件,下列五种情况中施工合同认定无效,情形严重者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是相关承包单位不具有足够的施工资质,二是无资质施工人假借有资质施工企业,三是要求招标的建筑工程没有进行招标或者是招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违法进行工程的转包,五是承包人非法分包建筑工程。
2缺乏公平性的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的初稿往往是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由此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倘若在施工单位接收到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合同拟稿后,不经详细审阅与严谨的审查后就进行签约,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合同条款中缺少转移风险的内容、缺少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的损失规定条款,甚至是对承包方提出过于苛刻的条件而导致的合约双方权利义务失衡的情况。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篇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控制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
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
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
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
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
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
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
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
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
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
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
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十大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十大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一、合同风险:建筑工程合同是施工企业与业主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要防范合同纠纷,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并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并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合同管理和变更控制。
二、劳动法风险:劳动法是保护雇员权益的法律,施工企业应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合理合法地管理员工,确保员工的劳动权益,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风险:建筑工程施工是危险性较高的行业,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四、环境保护风险: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和废弃物,施工企业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进行污染防治和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避免环境违法问题。
五、知识产权风险: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等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施工企业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六、质量问题风险:建筑工程质量对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避免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七、拖欠款项风险:建筑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款项的拖欠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施工企业要合理预估资金需求和回收周期,合理安排资金运作,避免资金风险。
八、违法经营风险:施工企业要积极、合法地经营,遵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和经营许可要求,避免违反经营法律法规,导致违法经营风险。
九、税收合规风险:施工企业应加强税收管理,做好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遵守税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税收风险和税务争议。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积极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不能忽视法律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合理安排人员和资金运作,与业主、员工、供应商等各方签订明确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规运营,加强风险控制,以提高企业的法律和经营风险防控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 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 风险防范措施
一、合同签订不完善、不专业存在法律风险
1、《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
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 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 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2、《建筑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履行中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前
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
承发包双方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结合实
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签订不完善、不专业存在法律风险
3、今年7月1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将正式施行2013版《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施工合同根据市场的需求,创设的八项 合同管理新制度。 (1)通用条款第2.5、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通用条款第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 (3)通用条款第14.4确定逾期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
或发包人代表出具的确认、不予确认或部分确认的书面意见。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况会出现多种签证。当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摘要:通常在建筑合同立法中的风险表现是复杂多样的,主要表现在购销合同、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多种不同的建筑合同种类中,并表现在合同签订、执行和解除的种种不同阶段。
而建筑合同立法风险形成的因素也较为复杂,不仅有因为外部法规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影响,也有因为受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紊乱、主体意识淡漠等因素影响产生的综合作用。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在这一时期中还会有许多风险的因素。
这特别反映了在某些规模比较庞大的建筑工程中,如果其质量由于一些突发原因而出现了问题,不但会给施工质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还会延误施工期限,从而使得施工工作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正常进行。
正因如此,施工单位为了要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的时效性,就应当从施工前期的合同履行阶段就进行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正是基于此,本章剖析了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通过分析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给出了防范的措施,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引言近些年来,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加,为了保证建筑单位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工程双方主体对于工程合同签订也非常关注。
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在开始施工建设之前必须要签订的重要凭证,它能够约束双方的利益行为,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但是,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部分工程双方主体本身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其中存在的合同内容也不能详尽审核,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
1合同管理的含义建筑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承包企业与施工企业依据相关合同进行施工,保证建筑工程的稳定开展。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约束双方的功能,基于条例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督与管控,依托于法律管理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消耗,稳定建筑工程造价稳定,进而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质量以及效率,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完善的合同能够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管控,为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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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之前的最后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应引起施工企业格外重视,把握并处理好下列问题:1、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施工方承包的项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如果项目不合法会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另外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以降低风险。
2、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审慎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该工程是否合法、工程是否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有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中不排除因为设计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而被延误,甚至整个工程重新招标,从而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因此在投标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
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也应当认真研读,因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书都会成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如果不引起重视随随便便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可能追悔莫及。
3、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切实约定“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建议使用国家示范文本。
目前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 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这一部分内容注明了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4、恰当约定工程的计价方式。
常见的工程计价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总价包干、单价包干、成本加酬金。
三种计价方式其实是有各自的适用特点的,不能不加考虑地随便选用。
比如总价包干方式,适用于技术不是很复杂、图纸已经很稳定、工期也不是很长的工程,也就是合同风险已经基本明了的工程。
但是,多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明智地选择一般不约定“一次包死,不作调整”,但这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一般发包方都希望总价包干,而承包人都希望签可调价合同,到底签什么计价方式的合同,涉及到双方力量的平衡。
如果选择可调价的合同,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材料涨跌价差可约定为:“若任一种建材政府指导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5%(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则甲乙双方应在该指导价公布后十天内,按公布后的该建材指导价对原合同金额进行相应的追加或调减。
”5、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结算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约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应当约定清楚。
合同中也应明确约定参加工程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此外,合同还应约定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
6、具体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形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
合同一般约定发生以下情形,经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同时,合同还应明确具体地约定非施工方原因发生停工时,施工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利于出现停工并发生损失争议时顺利向发包方索赔。
7、预防工程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陷阱。
有的发包方并不是真正想把项目建设完工,而是想利用施工合同骗取承包方的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
因此,凡交纳工程定金、保证金或预付款的应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风险。
防范措施有以下一些:(1)核实发包方是否存在,过往的资信状况;(2)落实工程是否存在,是否办理合法报建手续;(3)发包方是否已落实工程后续资金(此点对垫资承包尤为重要,以防止垫付的资金被套牢);(4)要求发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人担保;(5)尽可能进行公证,并对发包方收取的工程定金、保证金、预付款由公证机关制作赋于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8、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因相关人员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随意签字。
9、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法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在实践中,很多工程承包合同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订得不全面、不具体,无法操作。
没有违约责任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缺乏约束力,失去了订立合同的意义。
因此,必须将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以便日后履行。
二、履行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及其防范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就是三件事:工期、质量和价款,即工期要保证,质量要合格,价额要合理,这三点处理好了,就不会发生大的纠纷。
1、工期问题。
拖延工期的原因主要有:工地交付不合格,勘察不翔实导致地基处理复杂,施工中频繁变更设计,业主资金短缺工程款不到位致使施工方怠工、停工,有些大型工程还可能出现几个施工单位之间衔接、配合不顺畅,而延误工期。
工期延误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就是第三人责任。
如果项目是商品住宅,就会涉及到向购房人交付的问题,推迟交房会产生一系列的索赔发生;如果是部分工程停工(比如土建工程),就会影响后续工程的进行,会引发材料的品质变化,材料堆放的保管费用等等。
此时施工方要开展以下工作:如果是施工方以外的原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应及时向有关关联方发函,提醒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轻停工带来的损失;如果是因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而主动停工,则需事先邀请律师共同分析停工是否是一个有力的措施,研究停工时享有的权利,决定停工后应分别向承包商发函提出复工条件,向上游、下游单位发函做好解释工作。
2、质量问题。
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1)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
工程设计是由发包方自己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的,交由施工方执行,这就存在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
施工方应以图纸执行人的身份审核图纸,并且要从施工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角度指出设计缺陷。
(2)施工作业本身的问题。
施工作业本身的问题经常发生在隐蔽工程,如果事后发现就明显滞后了,这就要求施工方应将已经完成的隐蔽工程及时交付验收,确保隐蔽工程质检无误再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方不能忽视施工组织方案,应当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量身定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实际上是由一整套文件组成的。
例如工地现场的材料管理体系,一些重点的、公共的工程或者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工程,需要双方共同选择一个中立实验室做材料检验工作。
除了选择这个中立实验室之外还要注意送检方法,是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之下提取样品封存送检,还是由施工单位或者材料单位自己封存送检,再交给各方面检验报告,这二者之间的差异非常大。
所以,工地管理问题是一个严格而科学的问题,应把它纳入到质量保证体系中严格执行。
此外,还有工程的验收、检验方法,在质量保证体系中也要作出规定。
3、价款问题。
价款纠纷实际上就是结算纠纷。
在工地上经常会发生洽商、技术变更,但是有了洽商、变更不一定就会导致合同价款的改变。
工程价款的结算必须要有证据的支持,证据的搜集要求工程双方在工地现场特别注意将技术签证转化为经济签证。
在工程签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凡是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均必须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方无权擅自对原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否则发包方有权对设计变更调整的工作量不予认可并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
(2)施工方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或监理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其签收。
若发包方未能按期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则施工方可以停止施工,并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施工方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书面发函并说明停工理由。
(3)所有工期顺延均必须由施工方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具体要求顺延的天数。
施工方应在顺延工期情形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如果施工方仅仅是在函件中指出上述事实并提出要顺延工期,但并未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则工期仍无法顺延。
在现实中,不少施工方确实曾经针对设计变更、甲供材不及时、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到位等情形向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提出了工期顺延的请求,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这往往导致日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认定工期不应当顺延而判罚施工方承担高额逾期竣工违约金,致使施工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教训尤为深刻。
(4)发生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发函。
施工方应在设计变更、政策性价款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等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如果施工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包方,则发包方有权不进行调整。
(5)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方签收。
施工方应注意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应与实际竣工时间保持一致,以免在日后的诉讼中发生竣工时间约定不明的问题而对施工方不利。
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时间)内,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拒绝签收竣工结算报告的,施工方可以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提交。
施工方如果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方催促后14天内仍未能提供,则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自行进行审查,责任由施工方自负。
4、慎重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