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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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
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大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8
【实施日期】2010.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及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发生变动,市政府对部分领导同志的分工作了调整。调整后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夏立华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监察局、审计局、政府研究室。
王洪恩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夏立华市长分管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审计局。
分管和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价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委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江银行大庆分行。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驻军及武警部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大庆油田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
市长助理修利民协助王洪恩副市长工作。
沈宏宇副市长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等工作。
协助夏立华市长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分管和协调庆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