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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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2004年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资料表明,我省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存在严重漏报(见附件1),活产数、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发生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报,为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为妇幼卫生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质量控制内容(一)妇幼卫生年报报表质量(二)妇幼卫生监测报表质量(三)漏报调查(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出生缺陷数)二、进度安排(一)自查阶段以市(州)为单位自查,由各市(州)卫生局组织,每县(市、区)抽调2-3名妇幼保健管理或业务人员,随机组成若干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完成市级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表、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表和出生缺陷监测质量控制表,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二)省级抽查阶段2005年4月上旬,由省卫生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并以此次质控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对参与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表格,统一标准。

(三)质量控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1、2004年各市(州)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二00五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2004年各市(州)妇幼卫生报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地区活产数婴儿死亡数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武汉406182355.79 3037.46 襄樊431463107.18 3598.32 黄石1520219712.96 23615.52 十堰2890736512.63 44515.39 荆州374341704.54 2556.81 宜昌269412639.76 33112.29 孝感334392487.42 3049.09 黄冈4443649211.07 55612.51 荆门167911257.44 1508.93 鄂州8819232.61 303.40 随州17359854.90 1156.62 仙桃7463526.97 719.51 潜江5226397.46 5410.33 天门967611011.37 19219.84 咸宁192211296.71 1588.22 恩施3631259916.50 68718.92 林区569814.06 915.82 合计39155934508.81 425510.87 附件2: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2004年全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采取以市(州)为单位自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方案如下:一、质量控制目的(一)校正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各镇(办)卫生院: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妇幼健康及项目工作情况,按照县卫计《关于开展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镇安县妇幼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妇幼健康及项目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于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全县25个镇(办)卫生院的妇幼健康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包括常规妇幼健康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基项目、“两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三病”项目)以及妇幼健康行动开展情况。

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成效(一)领导高度重视,专干认真负责。

各卫生院院长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工作规划,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任务目标,落实奖惩措施。

东川、达仁、木王、柴坪、云镇、回龙、高峰、张家结子、龙胜卫生院院长将妇幼健康工作拿在手中,亲自抓;黄家湾、杨泗卫生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增加了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确保了工作任务有人管;庙沟、月河、余师、云镇卫生院院长参与季度督导考核。

东川、月河、柴坪、张家、高峰、龙胜专干认真负责,一人承担妇幼健康工作,且能保证各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张家、高峰卫生院对对村级指导记录全面详细。

(二)宣传氛围良好,群众踊跃参与。

各镇(办)卫生院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义诊咨询等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妇幼健康工作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妇幼健康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柴坪、余师、杨泗卫生院在公路沿线刷写了固定标语,扎实落实妇幼健康行动;东川、达仁、月河、回龙、张家、云镇、高峰、永乐等卫生院均在村卫生室、村委会等醒目位置张贴了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海报;永乐、黄家湾、庙沟等卫生院以健康扶贫契机,充分宣讲妇幼健康知识,效果明显;张家卫生院设置“健康小屋”,宣传方式多样,宣传内容到位,群众满意度高。

鄂卫函〔2024〕-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鄂卫函〔2024〕-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2:湖北省药物临床应用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运用,有效限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2011年8月28日至9月2日。

二、检查内容(一)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状况1. 是否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 是否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3. 有无感染性疾病科4. 是否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方法、是否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分级管理5. 微生物检测和药敏试验6. 有无进行药物临床合理运用学问培训7. 有无建立并实施本院细菌耐药状况通报制度,通报周期8. 是否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处方点评专家组及工作小组9. 是否按规定比例抽取处方、定期通报不合理处方并对开具、调剂不合格处方人员进行处理10. 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11. 有无感染专业的临床药师(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总体运用状况(年度统计指标时间为2024年8月~2024年7月)1. 药品(西药)运用金额排序(限口服和注射剂型,按通用名统计)2. 抗菌药物运用量(按累积DDD数统计)排序前10名3. 药品收入总金额占医疗收入总金额比例4. 抗菌药物运用金额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5. 各类抗菌药物(注1)运用品种及品规数统计(限口服和注射剂型,按通用名统计)(1)有无本院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供应书目(2)年度医院各类抗菌药物运用状况(3)年度特别运用类抗菌药物运用状况(三)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状况(抽查指标不同时间对比分别为2024年4月~5月和2024年6月~7月)1.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强度运用强度=抗菌药物消耗量(累积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2.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率(可以通过病例调查表统计,以病例为单位)运用率=出院患者运用抗菌药物总例数/同期总出院人数×100%(四)处方点评结果(抽查指标不同时间对比分别为2024年4月-5月和2024年6月-7月)1. 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2. 平均每张处方药费(元)3. 就诊运用抗菌药物处方的百分率(%)4. 就诊运用注射药物处方的百分率(%)5. 就诊运用静脉输液(≥50ml)处方的运用率(%)6.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7. 病历点评(五)清洁手术(I类切口)预防运用抗菌药物状况(抽查指标不同时间对比分别为2024年4月~5月和2024年6月~7月)1. 清洁手术(I类切口)预防用抗菌药物运用率运用率=(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病例数/ 同期清洁手术抽样病例数)×100%2. 介入治疗预防用抗菌药物运用率运用率=(血管内介入治疗预防用药病例数/ 同期血管内介入治疗预防抽样病例数)×100%3.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用药时机合理率合理率=(清洁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病例数/同期清洁手术抽样病例数)×100%4.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合理率合理率=选择合理病例数/抽样病例数5.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运用疗程6. 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三、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纳“听、看、查”的方式进行。

妇幼卫生及妇幼项目综合督导考核通报

妇幼卫生及妇幼项目综合督导考核通报

妇幼卫生及妇幼项目综合督导考核通报为全面了解我县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为工作谋划提供依据,妇幼项目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抽调技术指导组成员,对全县妇幼卫生和重大、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总结如下:一、成绩与亮点(一)各级领导重视,工作运行规范。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依据年初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妇幼卫生工作计划要求,制定适宜本镇的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及各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和考核管理细则,签订村级目标责任合同书,并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议程。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认真履行例会制度,大坪、米粮、永乐、青铜、云镇、东川等镇专干例会安排扎实,记录详细,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各类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

各镇卫生院、分院均组织了村级半年、年终考核,云镇、回龙、结子、黄家湾已兑现基本项目经费,高峰、张家、青铜、余师、龙胜等镇卫生院兑现了部分村级项目经费。

(二)培训开展扎实,村医素质提高。

各镇卫生院、分院均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要求,开展村级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

永乐、大坪、高峰、青铜等镇能够及时召开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培训,制定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年内开- 1 -展2期项目知识培训,培训采用参与式的方法,将各项目内容及适宜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母婴保健法等知识培训到每位村级保健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村级保健人员业务素质。

(三)健康教育宣传广泛,人群健康意识提高。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通过黑板报、散发传单、刷写固定标语、入户面对面交流、开办健康教育课堂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永乐、大坪、米粮、余师、西沟等镇在主要交通路口、公路沿线刷写妇幼保健及项目核心信息固定标语、悬挂横幅,为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了宣传氛围。

大部分镇卫生院、分院能够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课堂活动,活动有照片及活动记录,有效提高了当地农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重视高危管理,妇女儿童保健水平提高。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按照《镇安县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和《镇安县高危儿体弱儿管理规范》要求,确定专人将门诊发现或县级反馈的高危信息及时纳入高危专案管理,专册登记,并将门诊发现的高危上报到县级高危管理中心,定期随访,高危孕妇临近预产期由专干督促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其中永乐、大坪、云镇、东川、柴坪等镇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能够及时记录随访信息,孕产妇挂牌齐全规范,高危标示明显。

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考核结果通报范本3

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考核结果通报范本3

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督导考核结果通报为加快推进全县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部署,于2 7月31日至8月8日,抽调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分三组,采取随机确定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抽查方式,严格按照督导考核标准,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对项目数据、走访或电话随访服务对象等方法对全县各镇(办)卫生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妇幼健康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各相关医疗机构,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对妇幼健康工作进一步加强梳理,对照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

一、工作成效(一)组织管理逐步完善各镇(办)卫生院能够按照年初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及妇幼各项目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项目组织和管理,完善项目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与村级签订目标责任合同书,每月按时组织召开村医例会,及时安排工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议程。

回龙镇中心卫生院制定量化考核表,每月对专干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挂钩,有效促进了专干的工作能动性。

木王镇中心卫生院制定了《临床医生参与妇幼卫生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调动临床医生参与妇幼卫生项目的积极性。

云镇、回龙卫生院坚持村级季度考核,每季度兑现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有效提高了村级保健人员工作积级性和服务质量,回龙卫生院村级考核资料整理规范,值得借鉴学习。

(二)项目实施初见成效一是各镇(办)卫生院能够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为辖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建册建档,免费提供健康体检服务,2017年半年,经电话抽查191名服务对象,孕产妇产前检查≥5次为83.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52.8%。

二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运行良好,三级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外转补助人员经费兑现及时,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

三是乳腺癌检查工作已如期完成,大坪、铁厂、永乐、回龙、张家卫生院宫颈癌检查工作陆续开展中,截止6月底,确诊乳腺浸润性导管癌3例,宫颈癌及癌前病变7例(其中浸润癌4例,CIN3 2例,CIN2 1例),均已接受规范治疗。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漏报问题是指在统计监测过程中,出现了部分数据漏报或未及时
报送的情况。

这种问题的出现会影响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到对妇幼卫生状
况的监测和分析。

下面我们将分析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
施。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 数据报送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地方单位尚未建立完善的数据报送制度,没有明确
的责任分工和报送时间节点,导致数据报送不规范和不及时。

2. 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网络覆盖率和技术水平等原因,一些偏远地区的妇幼卫生
机构无法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数据,导致数据漏报。

3. 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妇幼卫生统计重要性和工作要求认识不足,
工作态度不端正,对数据报送存在漠视或敷衍的情况。

3.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
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建立激励机制,对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提高工作人员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级政府、妇幼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通过完善数据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可以有效解决妇幼卫生统
计监测漏报问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妇幼卫生状况的监测和分析水
平。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卫生局: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制定了《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2、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3、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4、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5、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6、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阳性患儿随访登记卡7、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季报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促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一、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负责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与上报。

二、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血片采集信息登记,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

三、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制定本地区血片编码规则,并为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并保存编码文档。

四、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接受各助产机构递送的血片时,应及时记录血片交接信息,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

对于不合格血片,应及时通知采血机构,并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

五、各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机构收到血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对于可疑阳性患儿应及时向采血机构反馈。

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措施

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措施

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措施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做以下整改。

整改措施:一、“降消”项目1、进一步加强县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工作,加强监督指导。

2、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限价分娩,现场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省、州20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一是项目办要加强资金监管。

二是住院分娩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农村孕产妇在市、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全免费。

3、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社会动员,提高群众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惠民政策知晓率,鼓励住院分娩,鼓励顺产,扩大补助覆盖,让更多农村孕产妇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1、加强对市、乡级医院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更好地提供**服务。

2、加强**工作痕迹资料管理,防范医疗风险并为各级监督指导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3、加强**有关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让孕产妇和婚姻登记人群能更清楚了解到HIV抗体检测的重要性。

4、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注重培训效果逐步提高**服务水平。

5、加强督导指导,按照云南省**监督指导评估方案的注重开展监督指导,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6、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提高结婚登记人群免费HIV抗体检测覆盖率。

三、妇幼卫生工作1、202*年妇幼卫生工作继续以实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为契机,以搞好两个系统管理为重点,以控制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目标,以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安全的妇幼卫生服务为目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住工作重心,促进保健、临床工作共发展。

2、各乡镇卫生院要立足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养现有人员,配备好产、儿科工作人员,做到有人做事、把事做好,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安排及县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年初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县妇幼保健院认真组织、扎实安排部署,抽调基层保健科人员5人分5个小组在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督导考核表》采取查阅资料、上下核对、电话访谈的方法,利用5天时间对全县19个镇卫生院及6个分院的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进行了全面综合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成绩(一)规范组织管理,严格绩效考核。

各镇卫生院、分院能够依据县级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目标责任合同及年初项目会议精神,制定适宜本辖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方案,签订村级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书,并将妇幼项目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议程。

各镇能够认真履行例会制度,永乐、青铜、柴坪、西口等镇专干例会安排扎实,记录详细。

高峰、茅坪、青铜、永乐镇各类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

云镇、茅坪、西口、柴坪、回龙等镇由医院组织了村级半年、年终考核,云镇、回龙等镇卫生院兑现了村级半年、年终项目经费。

西口镇对专干每月下乡补助300元,永乐、茅坪、西口等镇对村医奖罚分明,有力的提高了镇村级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项目培训,提高村医素质。

各镇卫生院、分院均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要求,开展村级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

永乐、青铜、张家、大坪、西口等镇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年内开展2期项目知识培训,培训采用参与式的方法,将孕产妇、0-6岁儿童保健知识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培训方法培训到每位村级保健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村级保健人员业务素质。

每次培训有通知、教案、报到册、试卷、成绩单、总结,资料齐全。

茅坪镇妇幼专干将项目信息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在职工会议上进行培训,提高了院内职工项目知识知晓率。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项目知识知晓率。

各镇卫生院及分院能够通过黑板报、散发传单、刷写固定标语、入户面对面交流、开办健康教育课堂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提高统计信息工作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经研究决定,省卫生厅将每年对各地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为此,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为做好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省卫生厅基妇处负责全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和考核工作,省卫生厅基妇处妇幼卫生项目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市、州卫生局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地区所有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的审核与上报工作。

三、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实施综合管理,主要包括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妇幼卫生“三网”监测、“降消”项目报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等。

四、省级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以市、州为单位进行。

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工作考核。

五、省级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按年度进行,其中综合管理、报表规范性、报表质量年终进行考核,报表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每季度进行考核。

六、省卫生厅年终将根据各地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考核优良的地区给予奖励。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考核标准┌───────┬──┬───────────────┬─────────────┬──┐│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得分│├───────┼──┼───────────────┼─────────────┼──┤│一、综合管理│150 ││││├───────┼──┼───────────────┼─────────────┼──┤│1.管理│ 60 │1.市、州卫生局重视妇幼卫生信│1.无相关文件扣20分;无考│││││息工作,就该项工作下发有关文件│核标准扣10分,未考核扣10分│││││;制定本地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无工作计划扣5分,未召开│││││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质量考核;每│统计工作会议扣10分,未进行│││││年研究部署本地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扣5分;没有开展质│││││,制定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1 │量控制扣20分,无质量控制报│││││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同时对│告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5分│││2.人员配备│ 20 │所辖地区信息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控制,并形││││3.设备与设施│ 40 │成质量控制报告,在每年11月10日││││││之前上报,有多个国家级监测点的│2.无专职人员不得分,人员│││4.日常管理│ 30 │市、州应增加培训和质量控制次数│稳定——结束——。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由《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四部分组成。

其中,《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已于今年5月印发执行。

《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于今年6月5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07年起正式执行。

为使各级卫生部门按制度规定完成2007年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统计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包括30个调查表。

表号为卫统26表至卫统38-3表(见附件1),制表机关为卫生部,批准机关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07〕30号,有效期两年,主办单位为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调查表表式及说明见附件2。

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包括15个调查表。

表号为卫统39表至卫统49表(见附件1),制表机关为卫生部,批准机关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07〕31号,有效期两年,主办单位为我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调查表表式及说明见附件3。

三、两个调查制度的具体执行时间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和附件3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统计信息/统计法规与标准)。

四、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严格遵守两个调查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地方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并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备案。

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1 年8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4.1总说明 (1)4.2报表目录 (3)4.3调查表式 (4)4.3.1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4)4.3.2住院分娩情况月报表 (6)4.3.3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卡 (7)4.3.4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9)4.3.5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11)4.3.6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情况年报表 (12)4.3.7避孕节育服务情况年报表 (13)4.3.8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14)4.3.9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年报表 (15)4.3.1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机构与人员情况年报表 (17)4.3.1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机构报告卡 (18)4.3.12出生医学信息报告卡 (19)4.3.13监测点5 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报告卡 (21)4.3.14监测点分娩及孕产妇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报表 (22)4.3.15监测点出生缺陷个案报告卡 (24)4.3.16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分娩情况报表 (27)4.4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29)4 .5 附录 (43)4.1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孕产妇、儿童、妇女等重点人群接受妇幼保健服务情况及健康状况、妇幼健康服务提供情况,为制定妇幼健康政策提供依据。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问题展开分析。

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目的,随后详细探讨了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存在的问题以及数据漏报的原因。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漏报现象的应对措施,并对加强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提出建议。

随后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探讨了实际情况。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观点并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突出了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重要性。

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漏报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和建议,对于完善妇幼卫生统计监测体系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分析、措施、建议、案例分析、重要性。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数据漏报的现象。

数据漏报严重影响了统计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导致决策者无法准确了解妇幼健康状况,进而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对于数据漏报的原因分析,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可能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或不负责任导致数据漏报。

可能是由于监测系统的不完善或操作流程的不规范导致数据漏报。

还有可能是由于统计监测对象的个人原因或因素导致信息的遗漏或失实。

针对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数据漏报的问题,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数据核查机制等措施。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监测工作和提升监测质量,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妇幼健康,实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1.2 研究目的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中的漏报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解决问题。

通过对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数据漏报的原因分析,可以找出存在的漏洞并加以改进,从而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加强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建议和案例分析将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开展卫生统计工作,提高监测效果,保障妇幼健康权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督导情况通报.ppt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督导情况通报.ppt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其中:
城镇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截止6月)
成都, 55.42% 乐山, 55.24% 南充, 47.41% 资阳 , 42.16% 自贡, 40.15% 绵阳, 37.92%
攀枝花 , 32.60%
达州, 31.46% 德阳, 29.23% 内江 , 29.00% 广元, 27.25% 泸州, 26.17% 眉山, 18.39% 遂宁 , 17.24% 阿坝 , 14.14% 巴中 , 13.18% 广安 , 13.01% 宜宾, 8.17% 凉山 , 6.15% 甘孜, 3.10%
55.03 43.57 38.91 33.38
四川省2011年妇幼重大项目1-6月完成情况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项目 市、州 2011年预 计补助人 数 41270 6760 6840 29730 31340 47350 20920 34645 4640 9630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 缺陷项目 2011年预 计补服人 数 47000 9350 6490 29510 23520 41630 23000 30000 5380 9100 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 项目 2011年预 计检查人 数 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 项目 2011年 预计检 查人数
完成目标 任务%
完成目标 任务%
完成目标 任务%
完成目标 任务%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巴中市 内江市 南充市 自贡市 资阳市 攀枝花市 雅安市
33.24 34.26 35.01 35.89 37.87 42.35 42.64 42.65 42.76 42.95
37.41 64.20 51.53 53.85 57.18 49.51 42.97 48.81 61.00 44.49 40000 15.53 20000 41.96 2000 2000 2000 0.00

湖北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

湖北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

卫生总费用(试行)表号:K313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综合机关名称:卫生计生委20年有效期至:2014年9月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卫生计生委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30日前。

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shkjc@3.关系式为:01=02+03+04=05+06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试行)表号:K314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综合机关名称:卫生计生委20年有效期至:2014年9月续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卫生计生委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30日前。

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shkjc@3.“*”为重点指标。

孕产妇基本情况(试行)表号:K315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综合机关名称:卫生计生委20年有效期至:2014年9月续表续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卫生计生委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30日前。

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shkjc@婚前医学检查率及妇女病基本情况(试行)表号:K316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综合机关名称:卫生计生委20年有效期至:2014年9月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卫生计生委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30日前。

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shkjc@儿童健康情况(试行)表号:K318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综合机关名称:卫生计生委20年有效期至:2014年9月续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卫生计生委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30日前。

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shkjc@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试行)表号:K319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有效期至:2014年9月综合机关名称:卫生计生委20年计量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卫生计生委负责报送。

2023年妇幼卫生工作第三季度督导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妇幼卫生工作第三季度督导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妇幼卫生工作第三季度督导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我代表妇幼卫生工作督导组,向您汇报2023年第三季度妇幼卫生工作督导整改情况。

本次整改工作是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妇幼健康权益。

一、整改背景本次整改工作主要针对上一季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妇幼保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二是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是妇幼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情况。

二、整改措施为了加强监督和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召开会议,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二是建立专门的整改督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四是加强沟通和协调,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五是组织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整改情况经过整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妇幼保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得到了改善,部分服务设施已经完成了年度维护工作;二是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有所提升,通过举办宣讲活动和制作宣传资料,提高了妇幼健康知识的普及率;三是妇幼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得到了提高,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要求,确保了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四、存在问题在整改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妇幼保健设施建设仍存在滞后和不足,需要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仍存在覆盖率不高的情况,需要改进宣传方式和方式;三是妇幼卫生服务的质量还有待提高,需要加强技术培训和质量监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我们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大妇幼保健设施的建设力度,争取更多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策略;三是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的培训和质量控制,提高服务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六、总结与展望通过本次整改工作的开展,妇幼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督导通讯稿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督导通讯稿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督导通讯稿一、主要工作成绩:1-3月份现孕建卡1024人,建卡率70%,马镫、九重、盛湾、大石桥建卡率达到100%。

基础数字掌握全县第一季度孕妇总数为1463人,产妇总数为1638人,为人口总数的4.7‰,达到5‰的乡镇有香花、厚坡、九重、仓房、盛湾、大石桥、毛堂、西簧、寺湾等九个乡镇。

0-3岁儿童体检6258人,儿童系统管理完成587人。

高危转诊产妇216人,住院分娩1063人次,高危住院450人次。

叶酸补服1464人,马镫、厚坡、大石桥、老城、西簧5个乡镇均超额完成第一季度任务。

三病检测1535人,完成第一季度任务的77.4%,西簧、上集、仓房完成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督查发现,今年以来妇幼保健工作整体情况不能令人满意,与往年相比出现急剧下滑局面,各项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儿童保健工作有些乡镇几乎没开展工作,工作浮漂,真实性差,弄虚作假情况严重。

具体问题有:(一)两个管理率低:全县孕产妇系管率仅为15.3%,除西簧、毛堂、香花三个乡镇的孕产妇系管率达到全年的四分之一任务以外,所有乡镇均未达到要求,有两个乡镇的孕产妇保健工作几乎没开展。

全县儿童系统管理率(结案率)为1.42%,除老城、大石桥、仓房外,其它乡镇没有开展工作。

(二)基础数字掌握偏低:准确掌握现孕妇女数和出生儿童数是全年工作的基础,是第一季度工作的重点。

全县孕产妇掌握4.7‰,远低于要求的6‰,只有西簧、毛堂、仓房、香花四个乡镇达到6‰以上,最低的乡镇只有1.5‰,有较大差距,势必影响全年工作。

(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开展不理想:叶酸补服全县第一季度完成1464人次,仅完成第一季度任务的79%,最低的乡镇完成第一季度的任务7.3%,三病检测完成第一季度任务的77.4%,有两个乡镇这项工作没开展。

部分乡镇存在弄虚作假、编造资料、登记不规范、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四)资料填写不规范:保健资料的质量能够反映保健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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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卫函[2004]18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4.04.26
【实施日期】2004.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鄂卫函[2004]188号)
各市(州)、县(市)卫生局:
为了加强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监测质量,省卫生厅于2004年3月16~22日对全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本次督导通过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督导方案并对检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调查等方法对我省18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部分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及17个市、州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统计监测人员稳定。

妇幼卫生监测县(市)能充分认识到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保证了三级网络的健全及数据收集渠道的畅通。

在18个监测县(市)中,88%的卫生局成立了监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94%的妇幼保健院成立了监测统计工作技术小组;94%的妇幼保健院有专职人员负责统计监测工作;82%的妇幼保健院能将配备的计算机专用于统计监测工作,18%的能兼用;88%的保健院能上网传送数据。

抽查的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以及村级都有妇幼卫生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

(二)《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够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册。

各市(州)、县(市)都能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有关内容,将《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级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湖北省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县、乡、村级)。

有的市卫生局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报告制度、管理办法及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宜昌市卫生局印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统计报告制度(试行)》;荆门市卫生局制定了《荆门市妇幼保健管理有关表卡册的使用要求》和《荆门市妇幼卫生统计报表质量考核细则》;天门市卫生局与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及市直卫生单位签订责任书,与奖惩挂钩,从而真实准确地掌握了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了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死亡登记制度。

(三)坚持培训例会制度,提高业务素质。

培训例会制度是信息交流、反馈与提高基层人员素质的有效渠道与方法。

《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要求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或培训会,乡(镇、街道)级至少每季度有一次例会。

在18个监测县(市)中,88%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2003年举办4次例会或培训班,88%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举办4次例会,有完整的培训和例会内容登记。

(四)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统计监测工作质量。

保证资料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是做好监测工作的根本,质量控制是有效手段。

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要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有一次补漏调查,有漏报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18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保证了全省监测数据的准确及完整。

(五)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能够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和《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实施。

绝大部分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能够及时、完整上报有关报表和卡片,做好质量控制,并且逐步提高出生缺陷的诊断水平和产前诊断率,为卫生行政部门掌握全省出生缺陷情况提供可靠依据,促进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这次省级检查督导的18个监测县(市)中,当阳市、云梦县、石首市、罗田县、来凤县、竹山县、武汉江岸区、宜昌西陵区、枝江市、京山县、赤壁市在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检查督导的46家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中,协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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