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行政人事部年度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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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书的解除及变更

(一)责任书的解除

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本责任书。公司解除责任书的,除书面通知责任人外,也可以通过OA系统任免文件下发的方式通知:

1、责任人被免去职务的;

2、责任人离职、辞职、劝退等而被终止劳动关系;

3、责任人提供的考核数据严重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瞒报事项;

4、责任人管理的部门管理或经营出现严重失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5、责任人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6、责任人有损公肥私、收受贿赂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7、责任人未经允许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8、责任人管理的部门或公司发生使公司遭受重大不良影响或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9、责任人有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责任书的变更

考核期内,公司因发展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经营方向调整、项目调整、人员调整等而导致责任人职务变动的,公司有权变更调整本责任书的内容,或重新签订新的责任书。

三、核算办法

(一)考核结果与责任人年终绩效薪资挂钩,具体按公司《绩效管理规定》执行;

(二)责任人在考核期内出现如上述第二条第一款中导致责任书解除的情形,则不予最终核算。

(三)责任人在考核期内工作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工作期间与一年的比例进行折算计算年终绩效薪资;

(四)责任人考核期内薪资标准变动的,按变动前后薪资标准分段进行核算。

四、责任人每季度次月8日/每考核年度次月12日前进行季度/年度绩效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考核部门;考核部门根据实际完成进行考核数据的最终核算、汇总。

五、考核期为一年,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七、本责任书的内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公司总经理对考核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地产公司总经理: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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