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新编版)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二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在煤矿井下作业中,粉尘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问题。
煤矿井下粉尘的防治工作是保障煤矿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防治煤矿井下粉尘,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本文旨在介绍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井下粉尘的来源煤矿井下粉尘主要由三种来源产生:煤炭破碎、装煤和运输车辆。
1.煤炭破碎:井下的煤炭破碎是粉尘产生的主要来源。
煤炭经过破碎和粉碎后会产生大量的细小颗粒,这些颗粒在空气中飘散,形成粉尘。
2.装煤:煤炭装载过程中,由于装煤机的振动和煤炭的倾泻,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其中部分会形成粉尘。
3.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井下运输煤炭的过程中,轮胎和地面的摩擦会将地面上的颗粒物提起,并形成粉尘。
二、煤矿井下粉尘的危害煤矿井下粉尘主要通过吸入、经皮吸收和飞溅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1.吸入:粉尘中的细小颗粒物在空气中悬浮时间较长,容易随着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
2.经皮吸收:粉尘中的化学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对肌肤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3.飞溅:井下作业中,由于煤炭的破碎和装载过程中的震动,会使粉尘飞溅,直接破坏矿工的视觉,增加工作的危险性。
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为了有效防治煤矿井下粉尘,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以下的防治措施:1.采取湿法作业:在煤炭破碎和装载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可以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
湿法作业可以通过喷水、喷雾等方式将粉尘湿润,减少粉尘的飞散。
2.使用粉尘剂:在煤炭破碎和装载的工作场所,可以使用粉尘剂进行喷洒。
粉尘剂可以降低粉尘的飞散,形成一层保护膜覆盖在煤炭表面,减少粉尘的产生。
3.改进设备和技术:通过改进设备和技术,降低煤炭破碎和装载的震动和振动,减少粉尘的产生。
可以采用减振设备、改进装载机结构等方式来改进设备和技术。
4.加强通风系统: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清除粉尘。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摘要: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是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通过对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的研究,总结出了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旨在提高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效果,确保矿工的安全生产。
关键词: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一、引言煤矿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井下粉尘引起的。
井下粉尘既影响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又影响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因此,井下粉尘的综合防治技术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研究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探索提高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效果,确保矿工的安全生产。
三、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综述法和实证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对现有技术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价。
四、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1. 井下粉尘监测技术1.1 采用高精度的粉尘测量仪器,对井下粉尘进行实时监测;1.2 建立粉尘监测网络,实现实时、全面监测井下粉尘的浓度和颗粒大小;1.3 引入无线通信技术,实现远程监控和数据传输。
2. 井下粉尘治理技术2.1 采用湿式喷雾技术对井下粉尘进行治理,有效降低粉尘浓度;2.2 使用粉尘抑制剂,提高湿式喷雾技术的治理效果;2.3 加强巷道风流的控制,减少粉尘的扩散;2.4 确保煤矿设备的密封性,减少粉尘的泄漏。
3. 井下粉尘个体防护技术3.1 矿工佩戴防尘口罩,减少吸入粉尘的可能性;3.2 定期对矿工进行体检,发现并治疗粉尘相关疾病;3.3 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对粉尘防护的意识。
五、研究结果与讨论针对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1. 井下粉尘监测技术的引入,可以实现对井下粉尘的实时监测,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2. 湿式喷雾技术的使用可以有效降低粉尘浓度,改善矿工的工作环境;3. 加强矿工的个体防护措施,可以减少矿工对粉尘的暴露,降低患煤尘肺病的风险。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安全,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切实可行性的原则。
第三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将预防和控制并重、综合施策和科技引领相结合。
第五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采取综合治理、分类治理的方法,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职业暴露和不同工艺工作环节,促进煤矿生产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和评价第六条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应定期开展,对井下各个区域、工作面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或多次监测。
第七条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应采用科学、准确、可靠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信。
第八条煤矿井下粉尘监测应包括总尘和游离二氧化硅尘的监测,对超标及时预警和报告。
第九条煤矿井下粉尘评价依据监测结果进行,根据煤矿井下工作环境情况,评估粉尘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第三章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第十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采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技术措施包括粉尘隔离、局部通风、通风降尘等,在设计和改造井下设施时充分考虑粉尘防治需求。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管理措施包括科学施工管理、工艺流程优化、定期清洁保养等,确保粉尘防治措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尘口罩、穿戴防尘服、个人卫生等,职工应按要求佩戴和使用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要加强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提高粉尘防治技术和装备的水平和效果。
第四章煤矿井下粉尘防治管理第十五条煤矿负责人应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统筹、领导和组织。
第十六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开展专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粉尘防治意识和技能。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是指煤矿井下工作环境中粉尘的控制标准和防治措施。
以下是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粉尘限值:规定了煤矿井下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限制。
根据不同的工作区域和岗位,制定了相应的粉尘限值,并对不同类型的粉尘进行分类管理。
2. 吸尘装置:规定了煤矿井下必须安装的吸尘装置的要求。
吸尘装置应具备足够的吸风力和过滤效果,能够有效清除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3. 风流控制:规定了煤矿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要求。
通风系统应保证井下空气流通畅通,将产生的粉尘及时排出井下,并确保工作面附近空气清新。
4. 个人防护设备:规定了煤矿井下工人必须佩戴的个人防护设备。
包括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护眼镜等,以保护工人免受粉尘的侵害。
5. 部位清扫措施: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结束后,清扫工作场所的要求。
清扫应使用湿拖把,防止粉尘再次扬起。
6. 定期检测:规定了煤矿井下粉尘浓度的定期检测要求。
通过定期检测,及时发现井下粉尘超标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的目的是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粉尘对工作环境造成的危害,有助于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最新版)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最新版)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本(3篇)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本一、背景近年来,煤矿行业发展迅速,但伴随着矿井开采活动,井下粉尘问题逐渐凸显。
粉尘不仅对矿工的健康造成威胁,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煤尘爆炸等重大事故。
因此,制定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本十分重要。
二、目的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煤矿井下粉尘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井下粉尘来源及危害1. 煤炭开采时产生的煤尘煤尘是煤炭开采过程中最主要的粉尘来源,大量煤炭的爆破、破碎、输送磨碎等操作会产生大量的煤尘,对井下环境造成污染。
2. 采矿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粉尘井下采矿机械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机械损耗粉尘等,严重影响井下空气质量。
3. 人员活动产生的粉尘井下的矿工活动、行走也会产生粉尘,例如脚底带入的土壤、衣物表面的污尘等。
4. 粉尘对健康的危害长期暴露于井下粉尘环境中,会引发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等多种疾病,严重威胁矿工的健康。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本(二)1. 绿色矿井建设建设绿色矿井是井下粉尘综合防治的首要任务,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减少煤尘产生的过程,改善井下的环境质量。
2. 作业工艺的优化对采矿机械设备的运行工艺进行优化,减少粉尘产生,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增加水雾抑尘设备的使用,降低井下粉尘浓度。
3. 通风系统的改进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改进,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通过排风、负压抽风等方式及时清除粉尘,减少其在空气中的寿命。
4. 个体防护措施鼓励矿工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减少粉尘的吸入,保护矿工的呼吸系统和头部安全。
5. 粉尘监测与评估开展定期的粉尘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井下粉尘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确保粉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六、经济性评价对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进行经济性评价,选择成本较低、效果明显的技术措施,确保技术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七、技术推广与培训加强技术推广与培训,提升矿工的技术素养和安全意识,推动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在全行业的广泛应用。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
2024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开采作业中的粉尘防治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煤矿井下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四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充分考虑不同矿井的特点和条件,科学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二章粉尘防治标准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应遵守以下标准:(一)煤尘标准:煤矿井下的煤尘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二)二氧化硅标准:井下作业环境中的二氧化硅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三)其他粉尘标准:根据不同井下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其他粉尘标准。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全面的粉尘监测体系,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粉尘防治措施第八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煤矿企业应采取以下粉尘防治措施:(一)在井下作业区域布置粉尘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二)采用湿法喷洒、覆盖等方法,降低粉尘的扬尘量;(三)加强通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井下作业环境的通风良好;(四)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减少粉尘的产生;(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免受粉尘侵害;(六)定期对井下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保洁,防止积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粉尘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救援。
第四章装备和设施要求第十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煤矿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粉尘防治装备和设施,包括:(一)粉尘防治设备:包括湿法喷洒设备、除尘设备等;(二)通风设备:保证井下作业环境的通风良好;(三)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罚。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文在煤矿井下作业中,粉尘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问题。
煤矿井下粉尘的防治工作是保障煤矿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防治煤矿井下粉尘,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本文旨在介绍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井下粉尘的来源煤矿井下粉尘主要由三种来源产生:煤炭破碎、装煤和运输车辆。
1.煤炭破碎:井下的煤炭破碎是粉尘产生的主要来源。
煤炭经过破碎和粉碎后会产生大量的细小颗粒,这些颗粒在空气中飘散,形成粉尘。
2.装煤:煤炭装载过程中,由于装煤机的振动和煤炭的倾泻,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其中部分会形成粉尘。
3.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井下运输煤炭的过程中,轮胎和地面的摩擦会将地面上的颗粒物提起,并形成粉尘。
二、煤矿井下粉尘的危害煤矿井下粉尘主要通过吸入、经皮吸收和飞溅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1.吸入:粉尘中的细小颗粒物在空气中悬浮时间较长,容易随着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
2.经皮吸收:粉尘中的化学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对肌肤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3.飞溅:井下作业中,由于煤炭的破碎和装载过程中的震动,会使粉尘飞溅,直接破坏矿工的视觉,增加工作的危险性。
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为了有效防治煤矿井下粉尘,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以下的防治措施:1.采取湿法作业:在煤炭破碎和装载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可以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
湿法作业可以通过喷水、喷雾等方式将粉尘湿润,减少粉尘的飞散。
2.使用粉尘剂:在煤炭破碎和装载的工作场所,可以使用粉尘剂进行喷洒。
粉尘剂可以降低粉尘的飞散,形成一层保护膜覆盖在煤炭表面,减少粉尘的产生。
3.改进设备和技术:通过改进设备和技术,降低煤炭破碎和装载的震动和振动,减少粉尘的产生。
可以采用减振设备、改进装载机结构等方式来改进设备和技术。
4.加强通风系统: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清除粉尘。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94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2023年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2023年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1. 背景介绍煤矿井下粉尘是一种常见的危险因素,对矿工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减少煤矿井下粉尘对矿工的影响,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2023年,我国将出台一项新规范,旨在进一步提高煤矿井下粉尘的综合防治技术。
2. 井下粉尘产生与传播分析井下粉尘的主要来源包括煤炭开采、矿井运输、机械设备运转等。
粉尘的传播受到人员活动、风流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沿着风向和流动路径扩散。
粉尘的成分复杂,包括煤尘、岩尘和硅尘等,其中煤尘是最主要的成分。
3. 井下粉尘对矿工的危害井下粉尘对矿工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呼吸系统疾病,如矽肺病、尘肺等。
长期暴露在粉尘环境中,矿工容易患上这些疾病,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
此外,井下粉尘还会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对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4.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的要求新规范针对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进行了全面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4.1. 环境改善煤矿应加强通风系统的建设,确保井下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应加强粉尘的处理和固定设施的改善,减少或阻断粉尘的扩散。
4.2. 矿工防护矿工应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呼吸系统的防护应得到特别关注,包括鼻罩、面罩等。
矿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减少粉尘的吸入。
4.3. 设备改进煤矿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散发。
煤矿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设备故障引起的粉尘。
4.4. 培训教育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培训,提高其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粉尘的产生和传播机理、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4.5. 监测与评估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井下粉尘监测和评估体系。
通过粉尘监测,可以及时了解粉尘的浓度和组成,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价防治效果。
5. 推进新规范的关键环节为了推进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的实施,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入手:5.1. 政策法规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支持和鼓励煤矿实施新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在煤矿井下, 粉尘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井下粉尘的综合防治, 制定了新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内容:
1.粉尘监测: 煤矿应建立粉尘监测体系, 实施定时、定点的粉尘监测。
监测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相关人员,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措施分类: 根据粉尘浓度, 将煤矿划分为不同等级, 并针对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通风系统: 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 保证矿井的通风换气量符合规定标准, 并做好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
4.湿法除尘: 采用湿法除尘技术, 将粉尘湿化并固定在水中, 防止其飘散和积累。
5.喷雾除尘: 采用喷雾除尘技术, 通过喷雾装置向空气中喷洒微小水滴, 使粉尘颗粒吸湿而沉降。
6.声光报警: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当粉尘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提醒工人采取防护措施。
7.个人防护设备:给井下工人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防尘服等,保护其呼吸道和皮肤免受粉尘危害。
8.培训教育:加强对矿工的粉尘防护培训教育,提高他们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以上是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中的一些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 可以有效控制井下粉尘的危害, 确保矿工的安全。
2023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2023年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导言煤矿井下粉尘是造成矿工职业健康问题、煤矿事故和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煤矿生产的可持续性,制定本规范。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规范的目的在于规范煤矿井下粉尘防治的管理和操作,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减少煤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环境,提高煤矿生产的可持续性。
本规范依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作业,包括矿井进风、矿井出风、巷道开拓、掘进工作面等环节。
二、粉尘防治管理2.1 领导责任煤矿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应由矿长或矿业公司负责人担任主要责任,建立健全粉尘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2.2 粉尘监测与评估煤矿应建立粉尘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井下工作区进行粉尘浓度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2.3 粉尘防治方案煤矿应编制粉尘防治方案,明确井下作业的粉尘防治目标、措施和责任,保证粉尘防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4 教育培训与宣传煤矿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粉尘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矿工对粉尘防治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加强粉尘防治宣传,提高广大人员的粉尘防治意识。
三、粉尘防治措施3.1 井下通风煤矿应建立健全井下通风系统,确保井下的新鲜空气的供给和废气的排放。
同时,应提供足够的排尘能力,确保井下作业区域的粉尘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3.2 湿法防尘煤矿应采用湿法防尘技术,对井下的粉尘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井下工作区域,应设置喷水设备,确保空气中的灰尘湿度适宜。
3.3 机械防尘煤矿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和机械设备,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有效的控制。
同时,对于存在粉尘暴露风险的作业岗位,应提供个人防护设备,保护矿工的呼吸系统。
3.4 防尘隔离煤矿应合理安排井下工作流程,采取隔离措施,减少粉尘扩散的可能性。
对于粉尘暴露高风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立防尘屏障,限制粉尘的扩散。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 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即: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二、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
生产矿井中,如果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须采用除尘器。
新生产的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新生产的掘进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是为了提高煤矿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减少粉尘对工人健康的影响而制定的技术标准。
新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粉尘防治设施的规范要求:包括粉尘收集、净化和处理设备的设计、安装和维护要求。
确保设施能够有效地收集和处理煤矿井下产生的粉尘。
2. 通风系统的规范要求:包括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要求。
确保通风系统能够保持煤矿井下的空气流动,减少粉尘的聚集。
3. 作业环境的规范要求:包括作业场所的布局、维护和清洁要求,防止粉尘在作业场所内的积聚和扩散。
4. 个人防护措施的规范要求:包括工人必须佩戴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要求,以减少粉尘对工人身体的直接接触。
新规范的实施需要煤矿企业和工人积极配合,加强粉尘防治方面的培训和意识提高。
同时,也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井下工作环境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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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AQ1020-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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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
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三十五)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5.0岩尘5~102.510~301.030~500.5≥500.2水泥尘<101.5(三十六)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如下: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回采工作面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侧10~15m处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刨煤机、工作面爆破处在工人作业的地点风镐、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工作面顺槽钻机钻孔、煤电钻打眼、薄煤层刨煤机落煤在回风侧3~5m处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砌碹、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在工人作业地点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锚喷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转载点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及翻罐笼回风侧5~10m处翻罐笼司机和放煤工人作业、人工装卸料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井下其他场所地质刻槽、修理巷道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硐室等处工人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露天煤矿钻机穿孔、电铲作业下风侧3~5m处钻机司机操作钻机、电铲司机操作电铲司机室内地面作业场所地面煤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作业
人员活动范围内(三十七)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时段进行,呼吸性粉尘可采纳定点或个体方法进行。
监测周期如下:监测种类监测地点监测周期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剥)工作面3个月1次其他地点6个月1次定点呼吸性粉尘1个月1次粉尘分散度6个月1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6个月1次。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文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文煤矿井下粉尘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也是现阶段煤矿安全生产中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粉尘的产生不仅对矿工的健康造成威胁,还容易引发煤矿火灾和煤矿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推动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项全面的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一、粉尘产生及危害分析1. 煤矿井下粉尘的产生来源煤矿井下粉尘主要来源于煤炭开采、运输和破碎等过程。
其中,煤炭开采过程中的掘进作业和矿石装运过程是最主要的粉尘产生源。
2. 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危害煤矿井下粉尘中的煤尘、二氧化硅等有害物质对矿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皮肤产生直接的影响。
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的粉尘环境下,矿工容易患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矽肺病等。
3. 粉尘对煤矿安全的威胁煤矿井下粉尘是煤矿火灾和煤矿瓦斯爆炸的主要燃料和传播媒介之一。
粉尘的积聚和爆炸性质使得井下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更容易发生,并加大了事故的破坏力。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文(二)1. 粉尘防治设备的规范应用通过加强对井下粉尘防治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井下粉尘的收集、净化和排放技术水平,实现对井下粉尘的有效控制。
2. 井下通风系统的改进加强对井下通风系统的改进和优化,提高通风系统对粉尘的去除能力。
采用先进的通风设备和技术,优化井下的气流路径,增加通风流量,降低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3. 加强场地管理和工艺控制通过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粉尘管理和控制,合理安排作业流程,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对于易产生粉尘的作业环节,应采取湿式作业、局部排风和密闭作业等措施。
4. 粉尘监测与治理建立全面的粉尘监测体系,定期对井下粉尘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在治理粉尘过程中,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提高粉尘治理的效果。
5. 加强矿工个人防护提高矿工个人防护意识,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和装备。
加强对矿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教育。
6.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的职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本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本摘要:煤矿井下粉尘是造成矿工职业性肺病的主要原因之一,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规范化对于减少井下粉尘对矿工身体健康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针对煤矿井下粉尘的来源、形成条件、危害特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结合井下粉尘防治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了一系列的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和要求。
本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降低矿工职业性肺病的发病率,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
关键词: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一、引言煤矿作为我国能源的重要来源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煤矿井下粉尘对矿工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是造成矿工职业性肺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降低矿工职业性肺病的发病率,研究和实施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势在必行。
二、煤矿井下粉尘的来源和形成条件1. 煤矿井下粉尘的来源煤矿井下粉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煤的采掘和运输过程中飘散的煤尘;(2)矿石的采掘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破碎产生的粉尘;(3)地下巷道和巷道风床运行产生的尘埃。
2. 煤矿井下粉尘的形成条件煤矿井下粉尘的形成需要以下几个条件:(1)粉尘的源头:煤矿井下的采掘和运输设备是粉尘的主要源头,因此对这些设备进行有效的防尘措施是井下粉尘防治的关键。
(2)空气动力学:井下空气流动速度越高,粉尘扩散范围越广,矿工暴露于粉尘中的机会增加,因此井下空气流动的速度和方向对粉尘的扩散起着重要的影响。
(3)粘附性:粉尘颗粒表面的湿度和粘附性决定了粉尘的扩散性能和沉降速度,因此控制粉尘的湿度是井下粉尘防治中的重要环节。
三、煤矿井下粉尘的危害特点煤矿井下粉尘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空气质量下降:煤矿井下的粉尘会造成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浓度增加,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2)机械损伤:粉尘会进入矿工的呼吸系统,引起呼吸道炎症和肺部纤维化,导致肺部功能下降。
(3)矿工职业性肺病:长期暴露在煤矿井下粉尘环境中的矿工容易患上职业性肺病,严重影响矿工的身体健康。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2篇)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____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____米或____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即: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二、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
生产矿井中,如果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须采用除尘器。
新生产的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新生产的掘进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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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新编版)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即: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二、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
生产矿井中,如果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须采用除尘器。
新生产的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新生产的掘进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四、井下所有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五、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装煤机和其它转载地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
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第二节采煤工作面防尘第14条预先湿润煤体一、煤层注水如果煤层厚度大于1.3m,煤层倾角稳定,没有或有较小的走向断层,顶底板吸水后不会影响生产及煤的孔隙率大于4%时应采用长钻孔注水。
当煤层厚度小于1.3m,或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或地质情况复杂,煤层倾角变化大,或煤的孔隙率小于4%时,应采用短钻孔注水。
当煤层厚度小于1.3m,或者煤体的自然水分大于5%时,经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不进行煤层注水。
二、采空区灌水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可以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
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在层间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下,也可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
三、预先湿润煤体效果的检查1.防尘效果的检查防尘效果表现为降尘率的高低,按下式计算:C=(G下-G上)-(G′下-G′上)/(G下-G上)式中C--降尘率,%;G下--开采未预湿煤体时,尘源下风侧风流中的煤尘浓度,mg/m3;G上--开采未预湿煤体时,尘源上风侧风流中的煤尘浓度,mg/m3;G′下--开采预湿煤体时,尘源下风测风流中的煤尘浓度,mg/m3;G′上--开采预湿煤体时,尘源上风测风流中的煤尘浓度,mg/m3;2.湿润煤体效果的检查观察法:观察注水孔两侧煤邦或煤壁“出汗”的位置,以此判断湿润范围。
分析法: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在工作面的煤壁上采取煤样,分析水分,由预湿煤体前、后的水份变化求出煤体的湿润范围及湿润程度。
第15条机采防尘一、采煤机截齿必需锋利,对磨损的截齿,在前角减到零之前必需更换新齿。
二、各种滚筒采煤机在一定的截割深度条件下,采煤机的牵引速度与滚筒转速之间,存在着一个产量最低的、最佳匹配值。
应对开采煤层通过试验找出并采用这个最佳匹配值进行采煤。
一般规律是滚筒转速增高或降低时,牵引速度也随之而增高或降低。
三、采煤机割煤必须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1.进入采煤机喷雾及冷却系统的水必须经过过滤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
2.内外喷雾的喷雾参数必须与采煤机要求的喷雾参数相匹配。
3.采煤机上原有的喷雾系统如果降尘效果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适当的抑尘器进行喷雾降尘。
4.加强喷雾系统的管理和维修,除准备班必须对喷雾系统进行全面维修外,在割煤过程中必须随时更换损坏的喷嘴和疏通被堵塞的喷嘴。
5.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采煤机或包括液压支架的喷雾参数相匹配。
6.泵站需备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第16条自移式液压支架防尘1.新生产的自移式液压支架应装有移架时能自动控制开关水阀的喷雾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1)喷雾系统各部件的设置,应能可*地防止砸坏,并便于从工作面一侧进行安装和维修;(2)进入喷雾系统的水必须经过有效的过滤净化。
2.支撑式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顶梁上的岩屑喷雾的喷嘴及下放顶梁时向采空区喷雾的喷嘴;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的顶梁、采空区乃空间进行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达到0.8-1.5MPa。
3.己投人使用而无喷雾系统的自移式液压支架,应装有自动式或手动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在此之前,可在控制区内每10m左右安设2个伞形喷嘴,移架时打开下风流侧的控制水阀,造成净化风流的水幕。
第17条炮采防尘1.打眼工序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0.2一lMPa,耗水量为5-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炮眼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装填方式采用外封式,即在孔口一端紧贴包装填一个水炮泥,然后用黄泥堵塞剩余的炮眼空间。
水炮泥应充足水的容量为200-250mL,工作面顺槽内应安设水炮泥注水器。
3.放炮时采用射程较远,水滴较粗的扁头喷嘴进行喷雾。
4.在放炮前后要分别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
第18条采面巷道防尘1.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安装喷雾或密闭罩、防尘器等防尘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采用自溜运煤时,应向溜槽中的煤上喷雾。
2.回风顺槽应在距工作面50m内设置净化风流水幕,并确保正常使用。
3.上下顺槽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清扫或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第19条通风防尘在煤层倾角小于12度的采煤工作面,或大于12度,但能满足《规程》118条规定要求的采煤面,可采用下行通风。
第三节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第20条湿式作业一、机掘作业的防尘1.掘进机的截齿必须保持完整、锋利,损坏或磨损后应立即更换。
2.进入掘进机喷雾系统的水必须先经过滤器净化。
一般要求的供水压力应达到1-1.5MPa,供水量应达到吨煤30一40L。
二、炮掘作业防尘(一)打眼工序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0.3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以2-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为提高防尘效果,可在水中添加湿润剂(又称降尘剂)。
(二)封眼采用水炮泥,装填方法与第17条之二相同。
也可采用里外均填有水炮泥的混合式装填方法,水炮泥的装填数量应使其长度达到装药长度的一半。
(三)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四)放炮时必须在适当地点(约有距工作面10-30m的支架或管路上)安装风水喷雾器,实施放炮喷雾,水幕应复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10-15分钟。
(五)放炮后、装岩前,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岩堆洒水,在装岩过程中,边装岩、边洒水,采用铲斗装岩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施装岩喷雾。
三、用风镐修整巷道轮廓或维修巷道时,必须采用水风镐或在干式风镐上安喷嘴或者水环等,实施湿式作业。
第21条通风除尘一、机掘工作面必须采用长压短抽或长抽短压(前抽后压)混合式通风方式,并采用除尘器(或除尘风机),巷道中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
二、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经常保持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排尘风量;三、通风除尘装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第22条其它防尘措施1.转载点的落差不得大于0.5m,否则应采用溜槽式导向板转输。
2.距工作面50m内,设置一道净化风流的水幕。
3.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应冲洗一次;2Om以外的巷道每天或每周冲洗或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第四节锚喷支护的防尘第23条打锚眼必须实施湿式钻孔第24条锚喷支护作业的防尘一、将混凝土的砂、石混合料在地面先洒水预湿,然后按配比进行拌料,拌好的料应当是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采用的骨料粒径不得超过15mm。
二、使用锚喷机时,应在装料矿车与喷射机之间,安放接料盘,上料时,使灰溜进喷射扒料斗内,减少粉尘飞扬。
三、为避免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的粉尘逸出,应配捕尘除尘装置。
四、喷射混凝土应采用产尘量低的喷射机及回弹率低的喷头。
五、采用低风压近距离的喷射工艺,其重点是控制以下参数:输料管长度小于或等于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第五节转载及运输的防尘第25条转载点防尘一、刮板输送机及皮带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转输。
二、各转载点均应设置喷雾系统,转载时实施自动控制或人工控制喷雾,或采用局部密闭罩与小型除尘器净化除尘。
三、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喷雾除尘设施。
第26条装煤站防尘一、煤仓放煤口,距矿车上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O.4m。
二、放煤口应采用手动机械式或电控自动式控制水阀的喷雾装置,实现放煤同时喷雾,雾流必须罩住煤流和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