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易错题复习过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易错易混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易错易混点一、宪法VS法律VS法规VS规章形式制定机关特点宪法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设区的市、自治州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二、完全行为能力人VS限制行为能力人VS无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1)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8周岁≤公民<18周岁);(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8周岁)。
无行为能力人(1)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2)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责任VS行政责任VS刑事责任责任类别特点具体形式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主动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针对外部相对人)(1)行政处罚形式通常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行政处罚(针对内部相对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6类)刑事责任应当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给予主刑管制(期限通常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期限通常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附加刑(可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四、会计专业职务(职称)VS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职务级别会计专业职务名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制度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初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中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资格高级职务副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正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五、票据、结算凭证的伪造和变更VS票据、结算凭证的更改行为主体行为手段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变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手段,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更改原记载人(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六、非酒类产品、啤酒、黄酒VS 其他酒(如白酒、红酒、药酒等)所包装产品类型核算情形时点税务处理非酒类产品、啤酒、黄酒单独记账核算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按约定期限退还且不超过1年自始至终不作销售处理超过1年或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退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不单独记账核算收取时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其他时点不再重复处理其他酒(如白酒、红酒、药酒等)不论是否返还,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收取时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其他时点不再重复处理七、居民企业VS 非居民企业类型纳税义务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注册地标准)全面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限纳税义务就以下所得纳税:(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八、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专项扣除VS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专项附加扣除VS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主要规定减除费用60000元/年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七、从价税VS从量税VS复合税VS滑准税计算方法适用范围计算公式从价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税进口啤酒、原油等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复合税进口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滑准税进口规定适用滑准税的货物进口商品价格越高,(比例)税率越低;税率与商品进口价格反方向变动八、税收保全VS税收强制执行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冻结(2)扣押、查封(1)从银行存款中扣缴税款(2)以拍卖、变卖财产所得抵缴税款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是否适用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单价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九、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情形)VS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用工之日起满1年(情形)情形用人单位的处理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满1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十、经济补偿金VS违约金VS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产生原因法定约定法定适用情形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由于自己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支付方用人单位劳动者过错方,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初级经济法易错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易错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
初学者在学习经济法时常常会遇到一些易错的知识点,下面将逐步介绍一些初级经济法易错知识点,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
1.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民法与经济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民法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而经济法则是针对市场经济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法律。
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民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法人和自然人是经济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而自然人则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法人和自然人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区分。
3.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法律行为形式,其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
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客体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和确定的,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真实和有效的,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违约责任的种类当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会导致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履行责任、赔偿责任和解除责任。
履行责任是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赔偿责任是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解除责任是对合同的解除或变更。
5.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当雇佣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提前解除两种情况。
协商解除是雇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提前解除是一方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
6.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违反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
CPA 经济法 专题 经济法易错易混考点总结——经典讲解 第三段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买回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诉讼制度:1.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级会计 经济法易错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点(原创版)目录1.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点的概述2.常见的易错点分类3.详细解析各类易错点4.如何避免犯错和提高正确率5.结论正文【一、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点的概述】中级会计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许多考生容易出错的部分。
其中,易错点繁多,涉及范围广泛,给考生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二、常见的易错点分类】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概念理解错误、法规条款混淆、计算方法错误、判断标准模糊等。
【三、详细解析各类易错点】1.概念理解错误: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错误,主要原因是考生对相关概念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在实际应用中出现偏差。
例如,对“经济合同”、“税收优惠”等概念的理解模糊,可能会导致考生在解答相关题目时出错。
2.法规条款混淆:这是由于法规内容繁多,考生在记忆过程中容易出现混淆。
例如,增值税法和营业税法的相关条款,考生可能会记错或者混淆。
3.计算方法错误:这是由于考生对计算公式不熟悉或者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的。
例如,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如果对公式不熟悉或者计算过程中出现疏漏,就可能出现错误。
4.判断标准模糊:这是由于考生对相关法规的判断标准理解不清晰,导致在判断题目时出现错误。
例如,对于合同的有效性、税收优惠的适用条件等,如果考生理解不清晰,就可能导致判断错误。
【四、如何避免犯错和提高正确率】要避免上述错误,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深入学习理解相关概念和法规,避免概念理解错误。
2.系统性地学习和记忆法规条款,避免混淆。
3.熟练掌握计算公式,避免计算错误。
4.对法规的判断标准进行深入理解,避免判断错误。
经济法基础错题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错题知识点总结一、合同法错题知识点总结1. 什么是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中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
它主要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事项。
2. 合同成立的要素有哪些?合同成立的要素包括合意、能力、合法内容和形式等。
3. 请说明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是什么?合同的主体指合同当事人,即买卖双方;合同的客体指合同涉及的商品、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益。
4.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5. 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对方可以采取解除合同、要求履行、请求损失赔偿等救济措施。
二、劳动法错题知识点总结1. 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它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等相关事项。
2.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包括劳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愿意从事有报酬工作等。
3. 请说明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等。
4.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和固定工资等。
5. 请问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权、劳动条件的优越权、劳动报酬的支付权等。
三、公司法错题知识点总结1. 什么是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
它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和责任等相关事项。
2. 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有合法的设立目的、有足够的注册资本、有经营的场所等。
3. 请说明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哪些?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4. 股东享有哪些权益?股东享有的权益包括参与公司决策、获取分红、转让股权等。
5. 公司法对公司的责任做出了怎样的规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有限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以上是对经济法基础错题知识点的总结。
经济生活易错易混点总结
第一课神奇的货币(1)商品的质量越好,价格越高。
( )(2)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是货币的两个基本职能。
( )(3)货币执行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都需要现实的货币。
( )(4)货币的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是一样的。
( )(5)纸币是国家发行的,国家可以决定纸币的购买力。
( )(6)通货膨胀必然引起物价上涨。
( )(7)物价上涨必然引起通货膨胀。
( )(8)抑制物价上涨必然能抑制通货膨胀。
( )(9)如果纸币发行量和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不符,必然引起通货膨胀。
( )(10)通货膨胀是由纸币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这一唯一的因素引起的。
( )(11)外汇就是外币。
( )(12)外汇执行的主要是货币的流通手段的职能。
( )第二课多变的价格①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有时供求决定价格,有时价值决定价格。
()②价值决定价格,商品价值变化,价格不一定变化。
()③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商品的价值总量成正比。
()④某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使商品的价值量减少。
()⑤等价交换就是指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符合。
是指每次交换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一致。
()⑥价格经常背离价值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
()⑦价格变动一定会引起人们对商品需求量的变化。
()第三课多彩的消费复习学案1、【辨析】①人们的消费从根本上说是由人们的收入水平决定的。
()【辨析】②物价越低,消费水平越高。
()结合影响消费的因素,你能谈谈如何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吗?【判断】③食品支出比重下降意味着居民生活水平的降低。
()④下列现象分别属于何种消费心理A、部分居民为展示个性,将家庭居室装修的与众不同。
()B、小张说汽车只是一种为我服务的工具,什么品牌无所谓,关键是质量要好,价格实在。
C、购物跟着“打折走”,买保健品跟着明星做的广告走。
()D、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⑤【辨析】坚持适度消费,就是不搞超前消费。
()⑥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就是限制消费。
()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1)凡是消费都能促进生产。
13初级经济法·薛慧易错易混班·【001】第一讲
模块一法的基本理论【易错易混点1】法的本质、特征①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②强制性(凭借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③规范性(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范围内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有效)④利导性(确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易错易混点2】法律部门、法律体系【解释】法律部门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可以有不同的标准,可以交叉、重合,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方便不方便与合理不合理之分。
【真题回顾】【例题·判断题】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2008年)【答案】√【易错易混点3】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经过法律调整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释】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消灭和变化的直接原因。
【真题回顾】【例题1·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2年)A.自然人B.商品C.法人D.行为【答案】AC【解析】选项B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2011年)A.自然灾害B.公民死亡C.签订合同D.提起诉讼【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属于法律事件;(2)选项CD属于法律行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
【易错易混点4】法的形式(法的渊源)【解释】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真题回顾】【例题·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
(2012年)A.宪法B.行政法规C.法律D.行政规章【答案】C【解析】(1)选项A: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选项B: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3)选项C: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4)选项D: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会计师如何进行错题整理与强化训练
会计师如何进行错题整理与强化训练在会计学习过程中,遇到错题是很常见的情况。
对于会计师来说,如何正确地进行错题整理与强化训练,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应试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会计师如何进行错题整理与强化训练的方法和步骤。
一、错题整理方法1.记录错题细节在做题时,会计师应该将错题详细记录下来,包括错题的题号、题目内容、错误原因、解题思路等。
这样有助于后期的错误分析和查漏补缺。
2.分类整理错题按照会计知识点和难易程度的不同,会计师可以将错题进行分类整理。
比如按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等知识点进行分类,然后再按照易、中、难的程度进行进一步的划分。
3.查找错题的原因对于每道错题,会计师需要仔细分析自己错在了哪里。
是因为理解不够透彻,还是因为计算错误等。
找到错题的原因能够帮助会计师避免同类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解题的准确性。
4.寻找正确答案在整理错题的过程中,会计师需要找到每道错题的正确答案。
可以通过查找教材、参考书籍或者向老师、同学请教等方式来获得正确答案。
二、错题强化训练步骤1.重复复习错题将整理好的错题集进行复习,对于那些犯错的题目,可以多看几遍,加深印象。
重复复习可以帮助会计师巩固知识点,提高记忆效果。
2.深入研究错题对于每道错题,会计师可以再次仔细分析,研究题目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方法。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老师、同学请教,或者参考相关的书籍和资料。
3.找类似题进行练习找到与错题相似的题目进行练习,帮助会计师更好地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
通过多次练习,加深理解,提高解题准确率和速度。
4.总结解题技巧从整理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中,会计师可以总结出解题技巧和规律。
这些技巧可以帮助会计师在类似题目中更好地应用知识,迅速解决问题。
三、其他注意事项1.合理安排时间会计师在进行错题整理与强化训练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和任务进度。
不要急于求成,要持之以恒,坚持每天进行一定量的错题整理和训练。
2.多种方式练习不同的题型和题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训练方式。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易错题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易错汇总1、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
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B)。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A 罚金(刑事责任) B吊销许可证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3、根据行政复议制度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D)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行政复议机关4、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5、行政复议机关应受理申请之日起(D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A 15B 30C 45D 606、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D)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8、下列属于特别法人的是(CD)A股份有限公司(营利法人) B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C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国家机关9、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CD )。
A.仲裁不公开进行,诉讼一般应公开进行B.仲裁不实行回避制度,诉讼则实行回避制度(都有回避制度)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度D.仲裁必须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才可进行,而诉讼只要有一方当事人起诉即可进行10、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的有(BCD)。
A. 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B. 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抚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劳务争议不能进行仲裁)C. 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D. 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口头约定无效)11、甲户籍所在地为F市,退休返回原籍H市居住至去世,生前在S市购置房产,其子女乙,丙,丁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若提起诉讼,则对案件享有管理权的法院有(BC)A F市人民法院B H市人民法院C S市人民法院 D子女协议的人民法院继续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续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初级经济法-易错易混题附答案解析
模块一商品和劳务税类【易错易混点1】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1.混合销售强调三个“一”(1)在同一次交易中存在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两项行为,两个行为之间有从属关系。
(这里强调同一次交易)(2)货物销售款和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消费者取得的,这两种款项在财务上难以分别核算;(3)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征收增值税或征收营业税。
具体征收什么税,看纳税人的主业。
比如:纳税人是主要从事货物销售的,那么一并征收增值税。
(一般情况)【特例】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要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来核定。
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案例1】某饭店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
在这个行为中,饭店提供餐饮服务(营业税)的同时销售货物,此时需要做两个判断,第一,这个业务是否发生在同一交易行为中;第二,饭店是什么性质的纳税人。
从案例的情况看,这两项业务是发生在同一笔交易中的,饭店是营业税的纳税人,所以此业务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
【案例2】某塑钢门窗商店销售门窗同时提供安装劳务,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因为门窗商店的主业是销售塑钢门窗。
【案例3】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
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中,4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外购。
此业务是在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所以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3000万元的劳务费和2000万元外购的建筑、装饰材料,需要缴纳营业税;4000万元的自产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1)关键: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客户身上,两项业务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2)税务处理:两种行为如分别核算,分别缴纳两种税,即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两种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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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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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后一定要自我消化,因为老师的总结方式,是她自己的方式,你要把老师讲课对你有益启发的部分,要转变成自己能够接受的方式,这就叫融会贯通,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老师上课当中举的题,基本上都是自己编的题,往往就是对基本原理的解释,你课下复习的时候,如果对这个基本原理还没有看懂,不妨回过头来去看一下举的例题,因为每道例题我都尽量做到有详细的'解析。
第三,这两个工作完成以后,应该对这一章的学习做一个归纳和总结,然后给自己限定时间,把重点的内容,在这一讲当中,要背个七八成,不要着急赶进度,我是认为一章一章、踏踏实实,如果你的基础不太好,那么我认为七月底结束基础班都不迟,因为你的所有基础知识掌握,都要在这一遍当中体现出来。
基础班学好了,你的基础的内容学到了,老师归纳到的重点都能体会到以后,你在学习习题班的时候,才能够理解老师的出题思路和对考点的把握。
因为有很多题都是属于跨章节的题,在一道综合题当中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没有良好的基础,是很难做到的。
所以我再三提醒考生,天气炎热,要注意身体,学习是一件艰苦的工作,身体更重要。
最后,祝考生在这段的学习当中,达到应有的效果。
谢谢大家。
经济法期末复习方法
经济法期末复习方法
1.复习笔记:复习笔记是复习的基础。
在期末考试前,重新看一下所有的课堂笔记、作业和课本上的重点内容并加以归纳和总结。
2.练习题库和试卷:在达到对各个知识点基本了解的情况下,开始做习题集和历年试卷题,找出自己不熟悉的知识点,逐一解决。
3.重点知识点的再学习:对于那些自己仍不太熟练的知识点,再去学习一下有关的部分,加深记忆。
4.查漏补缺:经常自测,对于自己最近一次考试的错误,及时查找错误原因并学会避免,进行及时补救。
5.参加课外辅导班:如果自己较为薄弱的知识点较多,可以参加一些课外辅导班。
6.形成答题思路:经济法是一门较为实践的课程,形成答题思路非常重要,需要结合实际经济案例进行练习。
7.复习计划:制定周计划和每天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保证知识的完美复习。
总之,经济法的复习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学习,不断练习和巩固,及时查漏补缺,形成答题思路,才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注会考试《经济法》易错题练习(含答案)
注会考试《经济法》易错题练习(含答案)2016年注会考试《经济法》易错题练习(含答案)1、多选题根据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家发改委核准和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B.中方投资20亿美元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C.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D.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答案】AB【解析】(1)选项AB:中方投资20亿美元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其他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2)选项CD: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多选题根据外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QFII制度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资格条件的限制B.投资规模的限制C.投资通道的控制D.资金汇出入限制【答案】ABCD【解析】QFII制度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资格条件的限制(选项A);(2)投资规模的限制(选项B);(3)投资通道的控制(选项C);(4)资金汇出入限制(选项D)。
3、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短线交易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 甲上市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份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甲公司所有B. 乙上市公司董事买入本公司股份后六个月内继续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乙公司所有C. 丙上市公司监事买入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个月就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丙公司所有D. 持有丁公司5%股份的股东张某,卖出丁公司股份2%以后第五个月又买入,所得利益归丁公司所有【答案】 AB【解析】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分析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分析导读: 巩固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学习,挑战常见易错题,提高学习效率。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9日-10日,考生进入全面备考阶段。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易错题:独立董事【多项选择题】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正确答案】 A, B, D【答案解析】(1)选项AB: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易错题:合伙企业解散【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正确答案】 B, C, D【答案解析】(1)选项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可以对该合伙人进行除名,与合伙企业解散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4个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某一个合伙人被除名,谈不上合伙企业的解散);(2)选项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30天)就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肯定应当解散(如果选项C改为已有20天低于法定人数,则不能选)。
易错题:债务清偿【单项选择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
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总结
易错易混知识点总结【易错易混知识点1】诉讼时效的中断VS中止【易错易混知识点2】意思表示不真实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易错易混知识点3】人数【易错易混知识点4】职工代表【易错易混知识点5】决议方式【易错易混知识点6】机构负责人的产生办法【易错易混知识点7】普通合伙人VS有限合伙人【易错易混知识点8】保险代理人VS保险经纪人【易错易混知识点9】各类票据的记载事项【提示】绝对事项如不记载,票据无效。
【易错易混知识点10】各类票据的提示承兑、提示付款和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提示】(1)汇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3)支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易错易混知识点11】代位权VS 撤销权【易错易混知识点12】同时履行抗辩权VS 后履行抗辩权VS 不安抗辩权【易错易混知识点13】包装物押金的辨析1.如果包装物是随同货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货物的销售额中计算缴纳增值税。
2.如果不是随同货物销售而是收取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易错易混知识点1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辨析【易错易混知识点15】包装费、包装物押金、包装物租金的增值税处理辨析(1)销售货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且为含税收入,所以要作增值税价税分离处理。
(2)对销售黄酒、啤酒和其他非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计账核算,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收取当期不并入销售额,待包装物逾期未退或超过1年的,没收押金时计征增值税。
(3)对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征税,包装物逾期未退,没收押金时不再重复计征增值税。
cpa易错易混考点总结1
经济法易错易混考点总结——给力指导主讲人:曹兴明一、历年考试分值分布1.选择题、判断题部分章节年份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证券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九章第十章合同法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票据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2010年 2.5 2.5555 3.5 2.5463 2.524 2.5 2009年44381616314161 2008年2826262426541 2007年1136433212842.案例分析题部分章节年份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证券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九章第十章合同法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票据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2010年√√√√√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二、经济法命题特点(一)重者恒重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0/一/1)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A2. 甲将行李寄存于火车站寄存处,提取时被告知该行李丢失。
甲要求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为()。
(2009/一/1)A.1年 B.2年C.3年D.4年3.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解析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解析导语: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开始了,对于首次报考的同学现阶段重要的就是熟悉知识点,理清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特别注意易混易错知识点,下面就由店铺来告诉大家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解析,大家一起去看看吧!消费税法律制度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B.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C. 随同从价计征应税消费品出售的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D. 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点评:本题正确率40.97%,这个题目正确率较低,主要考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
这个知识点相对来讲比较基础,教材上写得很详细,大家可以参照教材进行掌握。
停工留薪期下列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B.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C.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D.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点评:本题正确率16.65%,这个题目正确率较低,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考点,大家要按照教材的内容准确掌握清楚。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解析】。
2023注会《经济法》高频错题练习及答案
2023注会《经济法》高频错题练习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
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
后房屋出租人请求乙公司支付租金。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承担B.乙承担C.甲、乙连带承担D.先由甲承担,乙承担补充责任2.甲公司于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苹果买卖合同,将公司所有苹果全部以3元/斤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次日乙公司即付清了全部价款。
2月3日,丙公司找到甲公司,称愿以4元/斤的价格购买,甲公司当即决定将苹果卖给丙公司,并向丙公司交付了全部苹果。
乙公司得知后,亦要求交付。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苹果,因为乙公司的合同成立在先B.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苹果,因为乙公司先行支付了全部价款C.丙公司有权请求确认苹果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丙公司先行受领交付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协商确定如何履行合同3.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按份共有一辆汽车,各自比例为15%、20%、30%、35%,对按份共有期间的事项没有另外约定。
赵某想对汽车进行重大修缮的话,至少需要下列()同意。
A.孙某B.李某C.钱某、李某D.钱某、孙某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承兑时,承兑人记载的下列事项会导致承兑无效的是()。
A.承兑字样B.承兑期限C.承兑人签章D.承兑的条件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权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是()。
A.房屋抵押权B.居住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从物权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B.土地承包经营权C.宅基地使用权D.地役权7.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别提款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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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2014年)A.社会保险B.试用期C.劳动报酬D.合同期限【答案】ACD【解析】(1)选项ACD: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2)选项B: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例题1·单选题】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
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
(2010年)A.不可以补休年休假B.可补休5天年休假C.可补休10天年休假D.可补休15天年休假【答案】B【解析】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在本题中,方某累计工作已满15年,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由于其已在甲公司享受过5天,在乙公司可以再补休5天。
【例题·多选题】某公司拟与张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试用期约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的有()。
(2012年)A.不约定试用期B.试用期1个月C.试用期3个月D.试用期6个月【答案】ABCD【解析】(1)选项A: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非必备条款),当事人可以不约定试用期;(2)选项BCD: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6个月即可)。
【考点6】试用期(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判断题、2012年多选题、2013年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多选题、2014年不定项选择题)5.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2·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劳动者可以单方面随时通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2014年)A.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D.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答案】AB【解析】(1)选项AB: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CD: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3·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劳动者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2014年)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C.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答案】BC【解析】(1)选项AD: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BC:属于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4·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是()。
(2014年)A.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B.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答案】D【解析】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例题2·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2014年)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劳动者不能担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D.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答案】ABD【解析】选项C: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例题·单选题】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
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
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元。
(2011年)A.800B.1200C.2400D.3600【答案】D【解析】(1)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2)本题没有交待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按照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情况处理即可,甲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3×1200=3600(元)。
【例题2·多选题】劳动合同期限内,甲公司的职工王某正好处在孕期,但甲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机考)A.甲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B.甲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D.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也同意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后,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答案】AC【解析】(1)选项AB: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CD: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选项D错误,应该是赔偿金,不是补偿金)【例题2·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机考)A.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B.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C.用人单位不能随时通知劳动者终止用工D.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案】B【解析】(1)选项A: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2)选项BC: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选项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例题2·判断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4年)【答案】√【例题3·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劳务派遣临时性岗位最长期限为()。
(2014年)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答案】B【解析】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所谓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例题2·判断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2013年机考)【答案】×【例题4·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由()缴纳。
(2014年)A.用人单位B.职工C.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D.当地人民政府【答案】A【解析】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例题1·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系数,按一定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该比例为()。
(2014年)A.8%B.20%C.28%D.30%【答案】B【解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例题1·判断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13年机考)【答案】√【例题2·单选题】王某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此系王某首次失业,已知王某与用人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7年。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
(2013年笔试)A.6个月B.12个月C.18个月D.24个月【答案】C【解析】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例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遗属待遇,下列各项中,属于该待遇的有()。
(2014年)A.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供养亲属抚恤金C.遗属慰问金D.丧葬补助金【答案】ABD【解析】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
【例题1·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费用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
A.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B.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C.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D.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例题•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2010年)A.贸易公司销售货物的同时负责安装B.百货商店销售商品的同时负责安装C.建筑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并实行分别核算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答案】D【解析】(1)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2)选项C: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3)选项D: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
【案例】2014年4月,甲汽车制造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小汽车一辆(乙公司自用),价款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向乙公司收取了11.7万元的手续费。
已知,该小汽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40%,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在本案中:(1)甲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90+11.7÷(1+17%)]×17%=17(万元)(2)甲公司应缴纳消费税=[90+11.7÷(1+17%)]×40%=40(万元)(3)乙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90+11.7÷(1+17%)]×10%=10(万元)(4)乙公司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其进项税额(17万元)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甲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1)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20辆,成交价格共计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