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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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B0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序号
*费款所属 期起
*费款所 属
期止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应安排残
*上年在职职工 工资总额
*上年在职 职工人数
疾人就业比
例 1.50%
*上年实际 安排残疾人
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 工年平均工资
*本期应纳 费额
减免类型
本期减免 费额
本期已缴 费额
本期应补 (退)费额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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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声明
本单位所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与事实相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单位公章 )
年月日
*单 位 经 办 人
*受 理 税 务 机 关 *受 理 人
(公章)
*申报日期 *受理日期
年月 日 年月 日
填表说明:1.标注“*”的为必填项目,未标注“*”栏目按地方税务机关要求填写。
2.“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为上年度的1月至12月。“
3.“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4.“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工作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使用劳务派
遣工的,不 计入本单位 5.“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是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6.“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数据填写。
7.“减免类型”选择“小微企业”、“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8.“本期减免费额”是指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减免额,由用人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
9.本表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填写,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交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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