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审查原则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2.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

专利复审程序详解

以驳回。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检索及分析报告

汽车电涡流缓速器 专利分析报告

技术分解表 技术术语定义表

检索要素表

一、引言 国内外对于汽车电磁制动技术已经研究多年,取得的成果主要以应用在商用车上的电涡流缓速器为主。近年来部分机构和科技人员开始研究应用在乘用车上的电磁制动技术。分析电磁制动技术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和技术分布,对于预测其发展前景,进一步地研究汽车电磁制动技术非常有帮助。 二、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 电磁制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电的线圈产生磁场,处于该磁场中的制动盘做切割磁感线运动,因而制动盘表面会产生电涡流,电涡流感生出的磁场反作用线圈磁场,进而产生制动力。汽车上的电磁制动系统主要电磁制动器、踏板、传感器和控制器等部分组成。 电磁制动技术的专利主要分布在IPC大类B60中,为了保证检索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将专利检索式确定为:(汽车OR车辆OR机动车)AND电磁AND ( 制动OR减速器OR促动器),即英文检索式确定为:TID=(((electr* adj4 (brak*3 or actuator or retarder) near (car or vehicle or automo*)) OR ABD=(electr* near (brak*3 or actuator or retarder) near (car or vehicle or automo*))) OR CL1=(electr* near (brak*3 or actuator or retarder) near (car or vehicle or automo*))) AND AD>=(19950101) AND AD<=(20150115)。检索结果为1006件。 利用数据库自身的分析功能,对检索出的1006项专利进行了统计图表分析、文本聚类分析和引证树分析。得出了关于电磁制动技术的发展趋势,各个国家和企业的技术发展水平和侧重点,核心技术的掌握者等重要结论。这对国内相关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电磁制动技术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3.1 全球电磁制动技术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通过专利申请趋势分析可以观察全球专利申请总量的变化,追踪电磁制动技术的研发活动情况,了解其发展趋势及全局动态。从图2可以看出,汽车电磁制动技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研究;从1995年到2014年这20年期间专利申请数量整体上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1995-1997年,专利申请从无到有;1997年之后的5年电磁制动技术处于缓慢的发展状态,这期间每年专利申请数量基本维持在1997年水平,略有提升;2003年和2004年专利申请数量基本比往年翻了一倍,但是紧接着2005年和2006年又回到了原来的水平;从2007年开始到2014年,伴随着By-wire技术(线控技术)在汽车上应用的推广,电磁制动技术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期间专利申请数量逐年递增,2013和1014年专利申请数量已经是2006年的三倍多。 安全、舒适和减少污染是现代汽车发展的趋势。电磁制动是线控制动技术和传统的液压传动制动过程相比,响应时间短,制动效能高,即电磁制动更安全;和传统制动技术相比,电磁制动技术能更好地控制制动力矩,使车辆实现平滑的制动,即电磁制动更舒适;电磁制

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时间及详细步骤

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时间及详细步骤网络化时代,为专利申请提供了新的渠道,专利申请提出后,进入专利申请审查阶段,我们今天来看看关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 1、专利申请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

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专利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专利复审无效宣告程序补正书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 补正书

【本文书由盈科研究院赵成伟、刘永沛、牟晋军律师提供】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两份。 二、补正书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若补正人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若补正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四、本表第③、⑤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标注。 五、本表第⑤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六、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复审请求人应当以图为单位进行补正。复审请求人在“文件中的位置”栏中填写图片或者照片的视图名称。 七、本表第⑧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补正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补正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补正人的应当由全体补正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 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补正书中标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页。

201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201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4月27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日活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经精心组织、认真评选,发布了201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其中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以及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这些案件或社会关注度高,或对相关行业产业有重大影响,或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和重要审查标准。 专利复审委此次评选产生的十大案件,覆盖了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材料和外观设计等技术领域。这些案件是专利复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审查的结果,充分地体现了专利复审委员会“敬畏法律、注重责任、把握实质、执行一致”的审查理念。 本报特专版刊登201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以飨读者。 ①“具有位置可变的平衡重的移动式提升起重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专利权人: xx瓦克起重机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案情】 专利号为ZL2407.6的“具有位置可变的平衡重的移动式提升起重机”发明专利于2011年在中国获得授权,并享有两项美国优先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第22307号无效决定,认定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3均不具备创造性,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点评】

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美国及中国起重机行业的龙头企业。该案通过对该领域公知常识的分析认为,该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其所掌握的公知常识,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即可获得该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该案对于该领域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运用及技术判断均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②“用抗ErbB2抗体治疗”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专利权人: 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 国内个人 【案情】 涉案专利涉及抗ErbB2抗体(即“赫赛汀”)的药物制品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8639.X。 2014年2月,国内一自然人针对该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第23948号无效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点评】 涉案专利所要求保护的“赫赛汀”是第一个分子靶向的抗癌药,对于乳腺癌的治愈率达到95%,全球年销售额超过70亿美元,其专利权人系国际生物医药行业巨头,在中国围绕该抗癌药提交专利申请近40件,涉案专利为其中的核心专利之一。该案明确了医药生物领域中给药特征所限定的产品及相应制药用途权利要求创造性的审查思路和方法,对于此类权利要求审查标准的合理把握和标准执行一致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③“具有分化和抗增殖活性的苯甲酰胺类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及其药用制剂”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专利权人:

专利检索分析的主要步骤

概述 我认为,专利检索分析的门槛并没有那么高,但是因为每一次检索分析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加上流程步骤多,且每一步要执行的操作不一,是否达到要求的判断不一,所以经常做着做 着不是漏了重要的步骤,就是某一步骤没有达到要求影响了后面所有的步骤。本系列文章目 的是梳理专利检索分析的一般流程,并针对比较复杂的步骤详细展开,尽可能归纳出模板化、标准化的内容,帮助检索分析工作者理清思路,提供工作效率。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一个完整的检索分析流程包括哪些步骤:准备工作→技术分解→检索→数 据处理→分析→报告 上述检索分析步骤基本上可以适用全部专利分析项目,要注意的是这个流程并不是做完一步 就少一步,因为有可能做的过程中需要返回上一步,比如我们进行到检索的时候,可能会发 现技术分解形成的技术分支不合理,那我们就需要返回到上一步去调整。 下面我们就开始具体讲解每个步骤的内容。 准备工作 首先要明确本次检索分析的对象是产业、产品,还是是技术问题,产业一般涵盖范围广,需 要涉及上、中、下游等诸多内容,产品是指单个物件,一辆汽车、一部手机都是产品,技术 问题则是诸如“淡水鱼饲料加工方法”之类。检索分析对象不同会造成检索分析方法、工作量 等不同。 其次要尽可能的搜集相关资料,资料来源可以是产业宏观报告、期刊文献、硕博论文、技术 标准以及互联网信息等,或者是和相关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交流,了解行业信息、研发现状等。 最后要根据以上信息,整理成一份简单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可以包含本次检索分析对象的 发展历史和现状、产业链构成、市场概况、主要企业、相关政策等。 技术分解 为什么要做技术分解?直接检索主题不就行了?

复审程序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或名称电话 通信地址邮编 被委托人: 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码31234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通信地址邮编 现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专利申请的复审程序中为我方代理人,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 其中: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章)被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重要提示:在填写本授权委托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后面的注意事项。 100907 2010.2

注意事项 一、专利代理机构不得指派无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行代理。 二、授权委托书必须满足下述条件方有效: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说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代理权限不涉及权利处分的,如提交请求书、意见陈述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参加口头审理, 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的,代理权限可以填写“一般代理”。 四、代理权限涉及权利处分的,需详细列明具体委托事宜。 五、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六、根据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6节关于委托手续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 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参照本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6.1节的规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100907 2010.2

专利复审程序中前置审查的规定

专利复审程序中前置审查的规定专利复审程序是法律赋予专利申请人的救济途径之一,当专利申请被驳回时,如果申请人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复审委员会提起复审申请。 专利复审程序中的前置审查法律规定 1、《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对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申请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该审查部门应当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无特殊情况的,前置审查应当在自收到案卷后两个月内完成。

专利复审程序中的前置审查意见类型 前置审查意见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复审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同意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2、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和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不足以使原驳回申请的决定被撤销,因而坚持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3、复审请求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克服了原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同意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对前置审查意见的原审查部门的注意事项 对于前置审查意见,应当特别注意下列各项: (1)原审查部门应当明确说明其前置审查意见属于上述何种类型。坚持原驳回申请决定的,应当详细地说明理由;所述理由和原驳回申请决定的理由相同的,可以简要说明,不必重复。

专利检索练习题

练习 单项选择: 1.星光厂在申请中国专利后,又以该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先后申请了美国、欧洲、日本专利,这些申请先后被相关专利局公布,这些公布的文件相互构成:B A、优先权 B、同族专利 C、抵触专利D有效专利2.为研制开发一种新产品并打算申请专利而进行的专利信息检索,通常选择: C A、同族专利检索 B、法律状态检索 C、新颖性检索D技术引进检索3.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是哪种文献?A A、未经审查尚未批准专利 B、未经审查批准专利 C、经审查尚未批准专利D经审查批准专利 多项选择: 4.与一般科技文献相比,专利文献的特点有:ABD A、传播最新科学技术信息 B、集技术、法律、经济信息于一体 C、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D格式统一规范、具有统一的分类体系 5.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对哪种文献进行分类AC A、对发明文献进行分类 B、对外观设计文献进行分类 C、对实用新型文献进行分类 D对所有专利文献进行分类 6.专利说明书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BDE A、技术领域 B、背景技术 C、专利分类 D技术方案 E、有益效果 7.下列检索逻辑表达式正确的是:ACD A、A 与B B、A与B或C C、A 与(B 或C) D A非B 8.美国专利的类型主要包括:ACD

A发明专利 B 、实用新型专利 C 、外观设计专利 D 植物专利 填空 9.请对应国名写出国别代码,对应国别代码写出国名: 德国(DE) CN仲国) 法国(FR ) EP (欧洲专利局) 美国(US ) GB(英国) 10.侵权检索包括防止侵权检索和被动侵权检索。 11.根据中国专利申请号可以知道,该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 名词解释: 12.专利文献:专利文献是指包含已申请或被确认为发明、实用新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的总称。 13 . 专利文献的著录项目:各工业产权局为揭示专利申请或其他工业产 权保护种类申请的技术、经济信息特征以及可供进行综合分析的信息线索而编制的项目,包括专利及补充保护证书著录项目、工业品外观设计著录项目。 14 . 同族专利:将具有共同优先权的在不同国家或国际组织多次申请、 多次颂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称为一个专利族(Pate nt Family ),专利族中的专利文献是专利族成员,同一专利族中的专利文献之间互为同族专利。 简答题: 15. 请写出国际分类法的8个部的名称。 A部:生活需要 B部:作业;运输 C部:化学;冶金 D部:纺织;造纸 E部:固定建筑物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爆破 G部:物理 H部:电学

智慧芽全球专利检索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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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预览 功能项目功能描述数据库 基本数据库(包括中国,美国,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局)基本数据库包括: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中国实用新型,美国申请,美国授权,美国外观设计,欧洲申请,欧洲授权,WIPO专利,提供摘要和图片,可搜索专利全文,并对以上专利数据库准确化处理。 增值数据库(包括台湾,韩国,日本,德国)增值数据库包括:台湾发明专利,台湾实用新型,台湾外观设计,日本专利,韩国专利,德国专利等,提供摘要和图片,并对这些数据著录项进行英文翻译,日韩专利摘要提供人工翻译。 DOCDB92国专利摘要收录全球92个国家的专利英文摘要,包括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士,澳大利亚等。检索 表格检索可通过关键字检索所有主要专利字段,包括:摘要、权利要求、说明书、专利名称、发明人、申请人、申请日等。并可以使用多个字段的合并检索。 命令检索用户可以自行编辑检索式,系统提供检索式语法帮助功能,所编写的检索式可以保存。 批量检索输入一串专利申请号或公开号,快速检索到给定号码对应的专利文献,并可以实现批量下载 IPC检索可浏览、选择一个或多个IPC代码进行检索,也可以通过关键词寻找对应的IPC代码,使IPC检索更加人性化。 相关专利检索相关专利检索利用智慧芽提供的专有文本挖掘分析引擎,帮助客户迅速查找内容上高度相似的专利,预计今年年底前上线 同族专利将所有专利家族成员都陈列在一个友好的界面,在浏览检索结果时和详细阅读单件专利时均可查阅。专利家族成员信息可进行下载导出。 专利法律状态提供单件专利法律状态的查找。下载和导出 无限制导出用户可以将著录项信息以不同格式导出,如XLS,CSV等,并且单次导出为10,000条,导出总量无限制。 无限制下载用户可以批量下载专利PDF,并且单次下载量为500条,总量无限制。工具栏 收藏列表用户可以将专利保存于收藏列表中,并且可以添加语句,分析,下载列表中的专利,同时可以添加注释和分享给别人。列表数量无上限。 邮件提醒邮件提醒可以帮助客户跟踪相关技术领域和竞争对手最近公开的专利信息。保存语句用户可以保存,编辑,合并检索语句。可保存语句数量无上限 历史记录用户可以通过历史记录查询过往检索记录并重现纪录。 分析 图形化的统计分析包动态和交互式的分析,包括发明人分析,日期(申请日、公开日)分析,申请人排名、申请人国家分布、申请人申请趋势分析,IPC分类分析,UPC分类分析,洛加诺分类分析等;为客户提供最新的专利和技术的发展趋势,了解潜在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

专利复审程序的几个常见的问题

专利复审程序的几个常见的问题目前专利复审的案件逐年增加,在专利复审程序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今天就实践中对于专利复审程序的几个较为常见的问题予以简要讨论。 1、专利复审中的客体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请求的客体仅限于对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具体包括两大类: 一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二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除这两大类之外的其他决定均不属于专利复审的客体,如果申请复审将不予受理或者即使受理了也将被驳回。这里对复审请求客体的规定,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仅能选择复审这一种救济措施,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5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之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能选择复审,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比如,对视为撤回、优先权审批、费用减缓审批、延长期限审批、权利恢复请求审批、复审无效中的程序性决定、不予受理等情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对于不服复审决定、无效宣告决定、不复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2、专利复审程序中的延期 专利复审请求经过合议审查后,专利复审委会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复审通知书(较常见); 二是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较少见),并指定答复期限(1个月)。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届满之前(包括期限届满的当日)可以提出延长期限请求。延长的期限不足1个月的,以1个月计算,最多不超过2个月;对于同一个通知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1次,最多延长2次;第1次延长每月300RMB,再次延长每月2000RMB。也就是说,对于专利复审中的指定期限而言,延长的时间最长可达到4个月,最高费用为4600RMB。 3、专利复审程序中的权利恢复 专利复审程序中涉及权利需要恢复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因正当理由延误了提起复审的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导致复审请求权的丧失; 二是因正当理由延误了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指定期限(自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导致专利申请权的丧失。这两种情形在具体办理权利恢复时存在差别。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审查原则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2.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 专利复审程序详解

以驳回。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

专利检索使用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检索使用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利检索>使用说明专利检索使用说明大中小 本检索系统提供了申请(专利)号、名称、摘要、地址、分类号等字段的检索入口,并且在多个字段支持模糊检索。其中,字符“?”(半角问号),代表1个字符;模糊字符“%”(半角百分号),代表0~n个字符。 下面从每个字段的含义和检索实例来介绍本系统的使用方法。 申请(专利)号 该字段可对申请号和专利号进行检索。申请号和专利号由8位或12位数字组成,小数点后的数字或字母为校验码。 申请(专利)号可实行模糊检索。模糊部分位于申请号(或专利号)起首或中间时应使用模糊字符“?”或“%”,位于申请号(或专利号)末尾时模糊字符可省略。 检索实例: 1、已知申请号为.3,可键入“”或“.3”;如申请号为0.6,应键入“0”或“0.6”。 2、已知申请号前五位为99120,应键入“99120%”。 3、已知申请号中间几位为2033,应键入“ %2033%”。 4、已知申请号中包含91和33,且91在33之前,应键入“%91%33”。 申请日 申请日由年、月、日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圆点隔开;“年”为4位数字,“月”和“日”为1或2位数字。 检索实例: 1、已知申请日为1999年10月5日,应键入“1999.10.5”。 2、已知申请日在1999年10月,应键入“1999.10”。 3、已知申请日在1999年,应键入“1999”。 4、如需检索申请日为1998到1999年之间的专利,应键入“1998 to 1999”。 公开(告)号 公开(告)号由7位或8位数字组成。 公开(告)号可实行模糊检索。模糊部分位于公开号起首或中间时应使用模糊字符“?”或“%”,位于公开(告)号末尾时模糊字符可省略。 检索实例: 1、已知公开号为,应键入“CN”或“”。 2、已知公开号的前几位为12192,应键入“CN12192%”。 3、已知公开号中包含1964,应键入“%1964”。 公开(告)日 公开(告)日由年、月、日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圆点隔开;“年”为4位数字,“月”和“日”为1或2位数字。 检索实例: 1、已知公开日为1999年10月5日,应键入“1999.10.5”。 2、已知公开日在1999年10月,应键入“1999.10”。 3、已知公开日在1999年,应键入“1999”。

专利复审的程序有哪些

专利复审的程序有哪些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复审请求进行专利受理和专利审查,并作出决定。 专利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复审案件表【模板】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专利复审案件表 ②案件信息申请号或专利号:①案件编号: 发明创造名称: 优先审查案件类型: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 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是否 ③优先审查请求人 复审请求人专利权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仲裁调解组织姓名或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④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专利复审案件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 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专利复审案件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专利复审案件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___途径,国际申请号;巴黎公约途径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⑤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 优先审查请求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⑥附件清单: 文件名称份数及页数附件1:份,每份页附件2:份,每份页附件3:份,每份页附件4:份,每份页 ⑦优先审查请求人签章: 年月日⑧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 意见 年月日

一、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表格可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_______________下载)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请求优先审查案件的基本信息,勾选优先审查案件类型。请求优 先审查的案件是复审案件的,应当根据该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勾选“是”或者“否”。 2.本表第③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 3.本表第④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 4.本表第⑤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可在国家知识产 权局网站(_______________)上查看。 5.本表第⑥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附件信息,若有多项附件,可另附页并写明文件内容。 其中,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原型照片或证明、样本证明、工厂注册证书、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的,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 向外提出申请的中国首次申请包含___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两种情形。对于通过___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无需提交证明文件,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写明国际申请号即可;对于通过巴 黎公约途径提交的,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对于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形,需要提供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件。 6.本表第⑦栏应由全体复审请求人或全体专利权人或全体无效宣告请求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由提出优先 审查请求的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盖章。 7.本表第⑧栏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下列情形除外: (1)对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该专利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已经 进行优先审查的。 (2)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人是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 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的。 8.请求书邮寄地址:_______市___区蓟门桥西土城路__号,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 员会,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新版上线

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新版上线:增加分类导航检索模式 为向用户提供更为便捷、易用的检索及分析功能,进一步提升系统的用户体验,国家知识产权局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于7月26日全新改版正式上线运行。 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自2011年上线至今,一直致力于将丰富、全面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公众及国际用户提供专业、优质的专利检索和专利分析服务。 目前,系统已经收录了103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的专利数据,包括文摘数据、全文数据、引文及法律状态数据等,文献数量达1亿3000万条,系统用户遍布世界各地。截至目前,系统总访问量已达7080多万次,日均检索、分析请求近10 0万次,总注册用户数超过13万人次,日均在线人数3600人左右。 随着用户量持续上涨,为了进一步提升系统的用户体验,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 6年初启动了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的界面升级改造工作。 在对用户操作日志、用户行为充分分析梳理的基础上,系统对页面布局进行了全新的组织和设计,简化了用户在系统使用中的操作步骤,实现了系统应用的简洁化; 考虑到用户需求的多样性,还增加了个人中心,将与个人业务相关的业务功能聚合到一起;同时提供用户配置功能,以方便用户通过自行配置修改系统页面设置。 此外,系统在功能贴合用户使用习惯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例如增加了分类导航的检索模式,用户可直接通过点选分类号,查看该分类号下的所有专利文献。 为了使用户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检索结果,系统在原有列表浏览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多图浏览模式,以方便用户快速浏览多篇专利文献的摘要附图信息。 系统还对法律状态、同族和引文数据进行了整合处理,从而在浏览检索结果时通过同一页面即可快速了解专利文献的专利权人变更情况、同族文献等信息,进一步聚焦于用户实际关注的专利关联信息。

复审无效基本知识

复审无效基本知识 不请求不启动, 特殊情形:72款第2条,如果复审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那么就不允许撤回了。 请求哪个权利要求无效,那么就是审查这些请求的权利要求。

对请求原则的补充 审理过程公开。 在初步审查之后驳回的,当事人要求复审的,这种情况不能公开审理,因为在初步审查中还没有公开当事人的专利,所以在复审时也不能公开。 在复审无效程序中,-----即便是之前让以前的当事人或专利权人就同样的问题陈述过,那也得再让变更后的当事人或专利权人进行陈述。 比如第一次请求人以缺乏新颖性提出无效请求,后来被驳回,第二次这同一请求人又以缺乏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请求,这种情况下,原主审员不在参加该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工作。一般——是为了避免审查员先入为主。 特殊情况——如果因为程序上的问题被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的,可以不用重新成立合议组。

审完后发复审意见通知书。 其他审查决定——例如当事人提出复审请求或无效宣告请求被复审委员会驳回,不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就是不处理。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一审(北京一中院)中,复审委员会永远是被告。 在二审(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中,复审委员会有可能是上诉人,因为复审委员会对一审中作出的判决不服。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服,那个当事人的另外一方也要作为第三方出庭,参与到诉讼过程中。例如提出复审的当事人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诉讼,复审委员会作为被上诉人出庭,那提出复审的当事人也要作为第三方出庭。 复审实际是个司法救济的过程。是在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后,当事人对审查决定不服后提出的,所以当事人单方参与。

在线专利检索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a16791985.html, 在线专利检索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作者:温家凯农强 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2016年第06期 (广西达译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 530007) 【摘要】文章介绍了一个在线专利检索分析系统,阐述了系统的体系结构、各模块的功能、关键技术。该系统在分布式大数据采集、基于Lucene与Mysql数据库结合的全文索引、基于Mina框架的分布式在线分析架构等基础上实现的专利信息检索和统计分析,在大规模数据方面体现出较好的效率,并提供检索结果自动翻译、检索词智能扩展和产业分类导航等特色功能,可以帮助普通用户更便捷地利用专利信息。 【关键词】专利检索自动翻译;检索扩展;专利分析;分布式;全文检索Lucene Mina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6)06-0034-05 0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专利已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和最重要的资产构成。进入新世纪以来,许多企业特别是西方跨国公司通过“专利圈地”,垄断高端技术领域,排挤竞争对手,攫取了巨大的市场利益。可以说,对于后发展欠发达地区的企业而言,加强技术创新并及时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既是保护自身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跻身市场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更是其发展和壮大的必由之路。本文开发了一个在线专利数据检索分析系统PatentOnline,为广西重点产业提供以产业细分为基础的专利检索及分析服务,帮助企业了解 竞争对手的技术水平和跟踪最新技术发展动向,提高研发起点、加快产品升级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 总体设计 系统采用MVC 3层结构:展示层、逻辑层和数据服务层(如图1所示)。展示层负责基于Web界面的用户交互与展示;逻辑层负责对数据进行处理,并与数据服务层进行交互;数据服务层负责采集与专利相关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数据抽取转换等操作,并为上层提供数据访问的接口。 1.1 在线专利检索子系统 1.1.1 快捷检索模块 快捷检索模块提供类似搜索引擎的简洁界面(仅一个检索框)给用户进行检索。快捷检索功能提供2种检索行为。

专利复审及专利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专利复审的流程及专利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什么是专利复审?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复审流程: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专利复审的流程图: 专利复审的流程: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3个月内)→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复审决定(维持驳回或撤销驳回)→针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程序。

专利复审流程详细介绍: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 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2、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3、专利复审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4、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细则有关规 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

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5、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细则有关 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6、复审的撤回和终止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专利复审要提交哪些材料: 材料一: 材料二:

【解答】专利复审的流程

【解答】专利复审的流程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一、专利复审的流程 专利复审的流程: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3个月内)→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复审决定(维持驳回或撤销驳回)→针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程序。 二、专利复审流程详细介绍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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