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为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质量,吸收学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硕博连读”是从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和受理。
1.一、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学制的硕士生);2.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3.硕士学位课考试成绩为优良以上,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或达到我校博士外语考核免试标准);4.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本专业排名在前30%,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可放宽其综合考评排名至前50%。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无综合考评排名要求;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工作程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同博士普通招考工作都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申请、考核程序详见当年《XX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办法和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二)提交初审材料网报后,申请人须按博士招生简章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初审。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专家初审各学院统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初步评价,并作出初步评价结论。
研究生部根据专家初步评价结论,确定进入后续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四)外语考核1.外语考核免试标准(外语成绩有效期5年):(1)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总分710分)及以上;(2)新托福成绩达到70分(总分120分)及以上;(3)雅思成绩达到5.5(满分9.0分)及以上;(4)GRE成绩960分以上(总分1600分)或GRE成绩200分以上(总分340分);(5)WSK:笔试成绩≥100分,听力≥24分(仅适用于俄语、日语考生)。
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
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考核成绩量化计分办法一、成绩构成申请人学科考核成绩由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研究计划和综合面试4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二、赋分权重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精神,遵照“逐步加大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思路,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科考核4部分所占权重分别为:学习成绩(20%),科研成果(20%),研究计划(20%),综合面试(40%)。
三、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学习成绩=硕士入学以来各科成绩(百分制)平均分×0.2。
四、科研成果成绩计算方法1、科研成果形式要求科研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研课题,所有科研成果均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教育学类成果。
其中,学术著作要求排名前3且独立承担不少于1万字的写作任务,学术论文要求已正式发表且排名前2,国家级科研项目要求排名前5、省部级科研项目要求排名前3、厅级科研项目要求排名前2,研究生独立承担的校级科研项目等同于厅级课题。
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立项书(如系课题参与人,需附课题申报书梯队成员页并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经课题主持人认定且体现课题信息的已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课题结项书(需能反映申请人排名情况)。
以上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对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
2、科研成果计分标准(1)学术著作学校认定出版社:10分,排名第2计5分,排名第3计3分其他出版社:6分,排名第2计3分,排名第3计1分(2)学术论文一类期刊:10分,排名第2计8分二类及CSSCI期刊:8分,排名第2计5分核心期刊:3分,排名第2计1.5分省级期刊:1分,排名第2计0.5分论文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指导教师,则研究生等同于第一作者。
根据《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级别等同于CSSCI期刊论文。
(3)科研课题国家级课题:10分,排名第2计6分,排名第3计4分,排名第4计2分,排名第5计1分省部级课题:6分,排名第2计3分,排名第3计2分厅级课题:3分,排名第2计1.5分课题主持人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指导教师,则研究生排名依次提前。
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50]V. Vapnik,/mdlylc/ /xdtylc/ /xdgjylc/ /bsjylc/ /amdbwz/ /pjylc/ /djylc/ /hlylc/ The Nature of Statistical Learning Theory. NY:Springer Verlag,1995.
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遴选出具备一定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为培养优秀人才,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在校期间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招生工作 (一)招生名额 硕博连读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名额的30%,依据当年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身心健康。 2、免试推荐为硕士生的应届毕业生或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位于本专业前列。 3、英语一般应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六级;其他语种可参照执行。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参加过科研课题或已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和著作者优先)。 5、同等学力考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三)招生程序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从当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选拔优秀生源,推荐攻读硕博连读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组成复试组,根据招生条件,对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有培养前途的,拟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报所在学院。 3、学院同意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二、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1、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深入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与本学科相关交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至少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交流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科研课题从事科学研究,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强。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也可根据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三年半至四年半。 硕博连读生的课程主要在导师的指导下,从本专业硕士生、博士生的课程中选修。各博士学位点应制定硕博连读生具体的培养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执行。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科与研究方向的特点制定研究生学习与论文计划,并以此为依据进行严格考核。 (四)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硕博连读生考核时间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 2、考核标准:品行优良、身心健康;所学学位课程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积累了较强的科研基础,科研思路敏捷,有培养前途;提供1篇有一定价值的科研报告。 3、考核程序:由学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导师对其科研能力评价等);学位点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研究生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即取得博士生资格,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教育部备案。考核不合格者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不宜做硕士生培养者,终止学习,作结业处理。 (五)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博连读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博连读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博连读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有关要求,按学校博士生培养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籍管理与待遇 硕博连读生在确认其博士资格前,享受硕士研究生的待遇,学校按硕士生标准拨给经费;从取得博士生资格后第二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按博士生的标准拨给经费,并按博士生的相关规定管理。 三、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教育学院。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12.04•【字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3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高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一)学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学生收取学费。
其学费收费标准分别为:1、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一般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本科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河北大学本科生文史哲6类专业(汉语语言文学、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教育学和哲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其它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专科学费执行北京标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专科学费执行辽宁标准。
普通高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可在本校一般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河北体育学院一般体育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125元,高尔夫管理方向专业(本、专科)每生每学年12000元,网球训练方向专业(本、专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规定
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管
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
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推动“双一流”建设,学校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申请与选拔
第一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是我校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博士学位授权点要统筹做好此项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上一年度各相关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人数、博士论文抽检情况、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科学研究需要等情况综合考量,按学科分配名额。
第三条计划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通过当年的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博士生导师应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科研能力的前提下,按需择优挑选相近学科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所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计入其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第四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在学生进入硕博连读预录取阶段后,须提供博士生助研津贴。
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遴选出具备一定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
为培养优秀人才,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在校期间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一、招生工作(一)招生名额硕博连读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名额的30%,依据当年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招生条件1、政治思想觉悟高,身心健康。
2、免试推荐为硕士生的应届毕业生或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位于本专业前列。
3、英语一般应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六级;其他语种可参照执行。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参加过科研课题或已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和著作者优先)。
5、同等学力考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三)招生程序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从当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选拔优秀生源,推荐攻读硕博连读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组成复试组,根据招生条件,对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有培养前途的,拟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报所在学院。
3、学院同意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二、培养工作(一)培养目标1、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深入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与本学科相关交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至少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交流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科研课题从事科学研究,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强。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一、学习年限本科直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的学制为5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三年半至四年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生”,下同)的学制为硕士阶段加上博士阶段共5年。
直博生、硕博生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至8年,提前毕业最多不超过1年,申请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博士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培养要求(一)直博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42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10学分,专业学位课14学分,选修课16学分,学科前沿课1学分,实践专题课2学分,各类课程的具体学分分配如下:1.公共学位课(1)政治理论课3学分,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第一外国语3学分,硕士生基础外语部分免修,博士生外语为3学分;(3)硕士生数学基础课或基础理论课4学分。
2.专业学位课(1)硕士生学科基础课6~8学分;(2)硕士生学科专业课2~4学分;(3)博士生专业必修课4学分。
硕士生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合计为10学分。
3.选修课(1)硕士生选修课8学分,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选修课6学分。
4.必修课(1)硕士生实践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前沿专题课1学分。
(二)硕博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视硕转博时间不同区别如下:1.研一入学阶段即转博士培养的,学分要求与直博一致;2.研二以后转博士培养、基本完成硕士阶段课程计划(必修环节外)的学生,硕士阶段必修环节学分不再要求,博士阶段与当年统招博士学分要求一致。
硕博生必须完成硕士、博士两个阶段(除硕士必修环节外)全部培养计划课程及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三、直博生的分流淘汰分流淘汰的主要方式是资格考试。
在第四学期末课程基本结束时,各院系组织对直博生进行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和文献综述等,建议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合格者,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
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包括自愿不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最终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河北医科大学硕博连读实施细则【范本模板】
河北医科大学硕博连读实施细则为切实有效地做好硕博连读工作,有效地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及《河北医科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冀医研[2011]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硕博连读的含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这一概念不再使用,而改用“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报名条件(一)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费博士生的年龄不限.(四)硕士期间的导师应是我校直属单位的博士生导师,近年在SCI检索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一篇影响因子3.0以上的论文,中医类学科的导师在《中医杂志》、《中草药》或《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上发表两篇论文。
(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课题有继续研究的必要,与博士阶段研究内容具有一致性,在硕士培养阶段无违纪记录,委培生和定向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六)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三、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二年级硕士生于第三学期9月底前提出申请并经导师、二级学院同意。
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应与硕士生导师为同一专业的同一导师,不得更改。
四、考核与录取(一)由二级学院组织至少三名教授对申请者进行外语、专业基础、专业课及硕士论文开题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导师名下仅可选出一名合格者),考核合格者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通过全省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三)未被录取的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仍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直至毕业.(四)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被录取为博士生后,取得博士学籍,硕士学籍自动取消。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8.29•【字号】冀政[2001]47号•【施行日期】200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2001〕47号2001年8月29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实施“科教兴冀”、“两环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包括学成后在国外工作、取得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引进留学人员的重点是在国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部门从事金融、工程技术、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中青年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具备产业化开发前景的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高层次留学人才。
第四条留学人员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来河北工作或为河北服务:(一)到国家行政机关、驻外机构、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顾问、咨询专家等;(二)进行学术交流、讲学、合作研究、承担科研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等;(三)以资金、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入股创办企业;(四)引进国外资金、技术、项目或为河北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中介服务;(五)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可到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其它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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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校研字〔2016〕13号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应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
3. 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具体成绩要求由相关学院制定。
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名额分配
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以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数为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当年的硕博连读指标比例。
未完成硕博连读指标计划的专业,其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五、报名与选拔程序
1.硕博连读生的报名选拔时间为每年的10月。
2.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 两名原硕士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与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
4.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及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
对于跨一级学科申报的申请人,考核小组应通过面试或笔试的形式对申请人所申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科研潜质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最终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5. 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
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本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6. 研究生学院对学院上报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及佐证材料(申请表、推荐书、硕士成绩单、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
7. 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但要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六、培养与管理过程
1.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一致。
硕士研究生在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即确定博士生导师,参与相关的科研活动,并对博士生研究课题开始调研工作。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最长培养期限为8年(含硕士阶段,博士阶段至少3年)。
3. 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籍后,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4.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得少于3篇,其中理工科博士生至少应有1篇文章被SCI二区及以上检索,文科博士生至少应有1篇专业CSSCI文章。
5. 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七、其他
1. 学院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占用学院本年度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在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同时,导师及各学院应统筹考虑公开招收博士生的名额指标。
3.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不授硕士学位。
4.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后因故无法完成博士学习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可申请转为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批准后其学籍与学位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
其应返还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 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6. 定向、委培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批准同意。
7.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九、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为准。
附件一:《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6
附件一:
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二:
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推荐人姓名| 被推荐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报考学科、专业
学院、专业| 被推荐人单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