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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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消防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草稿)

标书编号:

XXXXXX有限公司

2015年5月

XXXXXXX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XXXXXXX 2.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01、02、03栋商业楼及地下

车库一期的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3.工程地点:

4.招标人:

5.设计单位:

6.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二、招标时间安排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末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作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首批工程款支付时退还。如果投标单位末按时投标,或者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标单位恶意窜标及违反投标规则的,投标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1.提供资料:本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纸等资料。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招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消防设施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2.投标单位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承担过两个类似工程且面积相当的商业项目。

3.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为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且必须有管理过2项以上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施工,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

4.投标单位管理和施工人员要求:各专业管理和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施工技术,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有管理或施工过2项以上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施工,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5.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办事处及挂靠(组织)等形式参加招标。

6.中标要求:中标后,仅允许投标人承接工程施工安装。不允许将工程转包、分包;不允许联合体、分公司、办事处及挂靠(组织)等承接工程施工安装。

七、承包方式:甲方确定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价格,乙方包工包料。

八、工期要求

本工程以具备开工条件为开工日期,投标单位自报施工工期(工期作为评标的加分依据),施工总工期不得超过土建工期(竣工期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九、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实行按形象进度付款;当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50 %时,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20%,当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80%时,发包人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50%,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70%,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十、竣工结算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审核。

十一、工程发包范围

本次工程发包为:XXXXXX项目01、02、03栋楼及地下车库一期的消防工程。报价中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管道预埋)、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包括挡烟垂壁等防排烟设施)、移动式灭火器材等消防设计文件和图纸中所有的消防系统包括的施工内容。

(对投标项目不明确事项,请各单位于05月28日招标文件图纸答疑时一并提出)

十二、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文件及国家、行业、当地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选购、使用消防设施、设备、装置、管道及配件、材料等消防产品及相关产品。当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标准。

2.按设计图纸文件及国家、行业、当地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当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标准。

3.按国家、行业、当地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施、设备、装置、管道、配件、材料等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设施、设备、装置、管道等检(试)验试压,单项工程调试验收,系统调试(联动)验收等;并应有监理方和/或建设方工程师在场,且必须双方/或三方工程技术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事后签字确认无效。当标准不一致时,

执行较高标准。

4.工程质量合格:

(1)所有消防产品、设备、元器件及相关材料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文件等有关要求,经验收合格;

(2)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3)所有系统管道试验试压合格;

(4)各单项工程(系统)调试验收合格;

(5)各系统联动调试及试运行合格;

(6)经建设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合格;

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选定,发包人委托,检测费有承包人承担。

(7)经由建设方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参加的消防验收合格;

(8)申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和移交建设方的竣工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经审查合格;

(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

5.投标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和条件:

(1)质量负责期限,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消防)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

(2)竣工验收交付后二年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承包人保修;发现产品(系指:消防产品、设备、元器件及相关材料,

下同)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产品,一律调换。

注:竣工验收交付时间,系指: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与施工方竣工验收交付签字日;与此相冲突的一切竣工验收交付均无效。

十三、本工程应接受招标人及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

特别是中标人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图纸与工程实际(或实体)结构不符或存在错误时,必须立即报告招标人共同采取合理措施处理,不得马虎从事或继续施工,否则,中标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工程报价

1.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除招标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材料暂估价在工程结算时可以调整外,其他均不得调整。

2.工程造价按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确定,投标价为工程总造价(发包人有与中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的权利,经双方洽商确认的工程价款为合同价款),投标书必须附有详细的工程预算书及对应的投标报价,预算书按01、02、03栋楼及地下车库四个单项工程进行分别报价,最后汇总形成投标总价,每个单项工程由所涉及到的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组成。

3.本工程采用相对固定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因市场变化、政策性文件调整导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化;

⑵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⑶按合同工期完工所采取的赶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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