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个人消费类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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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信用社
个人消费类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拓展个人消费类信贷市场,加强贷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类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消费类贷款,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满足借款人个人及家庭正常消费所需的信贷资金。
第三条贷款人与其他合作机构共同发放消费贷款的,可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适当简化手续或相应流程。
第二章贷款条件和用途
第四条申请个人消费类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个人类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贷款到期时不超过60周岁(住房贷款除外);
(二)消费用途与家庭净收入相匹配且金额合理,具备按期偿还贷款的良好意愿和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需
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的等级;
(四)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和自有资金;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个人消费类贷款主要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住房、家用汽车、大额消费品、住房装修、旅游、医疗、教育助学及其他消费性支出。严禁通过个人消费类贷款向不符合准入条件或用途不明确的客户提供信贷支持。
第三章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第六条贷款方式。个人消费类贷款可采取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方式,以上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
第七条贷款额度。个人消费类贷款额度根据消费用途、信用状况、收入偿还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单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其中:
(一)采用信用方式的,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各县级行社结合当地信用环境和自身信贷管理水平对信用等级和贷款额度合理进行配比,严防风险。
(二)采用保证方式的,其中:个人提供保证的, 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单户保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公司法人提供保证的,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担保公司提供保证的,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
不超过300万元。
(三)采用抵(质)押担保的,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第八条个人消费类贷款可采用循环支用方式发放,额度项下单笔贷款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贷款额度到期日。
第九条贷款期限。个人消费类贷款(不含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为3年,额度项下贷款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为12个月。其中:
(一)按贷款方式划分,信用、保证方式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额度有效期最长为2年;抵(质)押贷款单笔期限最长为5年,额度有效期最长为3年。
(二)按担保物类别划分,抵押物为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商业用房(含车库、经营/营业用房)的,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额度有效期最长为3年;其他抵质押担保的,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额度有效期最长为2年。
各行社可结合经营管理实际,科学选择担保范围,合理设定具体贷款期限和额度有效期。
第十条采用循环支用方式发放个人消费类贷款的,同一借款人原则上只能办理一笔额度贷款业务,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办理循环额度贷款。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如果确实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贷款到期前可以申请贷款展
期,展期贷款按新增贷款审批程序办理。每笔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信用及循环支用类贷款不得办理展期。
第十二条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可采取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两种方式,各县级行社根据市场化原则,实行自主定价,差别利率,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上载明。
第十三条还款方式。根据借款用途、期限,借款人收入及还款能力综合确定还款方式,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笔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需采取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方式,其中采用信用方式的,需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本息还款方式;其他方式单笔贷款期限在2年以上的,需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本息还款方式。
对于单笔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取消利随本清还款方式。采取分期还款方式的,还款周期以季(年)为单位,首期偿还本金原则上不得低于贷款金额的30%。
第四章贷款申请受理、调查与评估
第十四条申请个人消费类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
(二)自有资金及用途证明材料,主要指家庭资产及负
债情况、银行账户流水及余额情况、消费合同或协议、装修合同等能够证明借款用途及自有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家庭收入证明文件、工资证明或工资流水、纳税证明、公积金缴款证明等能够证明借款人收入偿还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担保证明相关材料。包括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担保人(物)基本情况、担保价值及相关资质、声明承诺、委托扣划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贷款人受理申请后,至少应由两名调查人员联合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调查和确认,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消费用途、收入支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人的居住场所、联系方式、身份证明、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家庭资产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等;
(二)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包括履行债务的记录、声誉等;
(三)借款用途的真实性、自有资金及申请金额的合理性等,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
(四)抵(质)押物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权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