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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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

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

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

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

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

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

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

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1.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一、教育目标。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以儿童为中心,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通过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引导儿童积极主动地探索、发现、体验,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

二、师资队伍。

一级幼儿园应当配备具有幼儿教育专业背景和相关教育经验的专业教师,保证教师与幼儿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教师要具备爱心、耐心、责任心,注重幼儿个体差异的教育,能够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长进行个性化教育。

三、教学环境。

一级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儿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教室内部装修应当符合儿童的审美需求,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完善,满足儿童的各项学习活动需求。

四、教学内容。

一级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应当围绕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注重培养儿童的语言、认知、情感、社交等方面的能力。

教学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引导儿童积极主动地学习,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五、家校合作。

一级幼儿园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关注儿童的成长发展。

同时,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儿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管理服务。

一级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要为教师和幼儿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包括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儿童的健康成长。

七、评估监督。

一级幼儿园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监督,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要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处理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八、总结。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一级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为儿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儿童的成长,为他们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1.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1。

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

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

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

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 行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百度文库.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百度文库.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精品管理资料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精品管理资料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1。

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3。

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

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学年省二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和预评通过名单的通知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学年省二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和预评通过名单的通知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学年省二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和预评通过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8.27
•【字号】湖教幼〔2021〕71号
•【施行日期】2021.08.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学年省二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
和预评通过名单的通知
湖教幼〔2021〕71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文件要求,在各原二级幼儿园和按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办幼儿园申报基础上,经组织专家重新审核认定和预评,并公示无异议,湖州开发区实验幼儿园(罗师庄园区)等16所省二级幼儿园通过重新审核认定,湖州市实验幼儿园(漾山府园区)等28所幼儿园通过省二级幼儿园预评,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湖州市2020学年省二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通过名单
2.湖州市2020学年省二级幼儿园预评通过名单
湖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

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

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

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

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

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

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

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f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晋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 )•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L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目有);园舍独立f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适型和室内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设计符合幼丿馬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f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f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面积12平方米以上f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班有专用的盥洗室r备,符合幼丿屛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I艮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冢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豐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肓的卓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2
C21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0.5分);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1分);管理规范,借阅手续完备,查找方便(0.5分)。
2
C22
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4
C23

幼儿园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收费规范。
3
C3

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则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少于生均3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2分);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0.5分);每班有专用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以上,小便器4个或便槽2.5米以上,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1分);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0.5分)。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3
C31

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1分),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1分),并每年进行体检(1分)。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评分结果
备注
自评
考评
A3
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B9
卫生保健工作
C32
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1分);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并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1分)。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年月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园舍产权明晰、合法;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有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计算)。

、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个以上,幼儿厕所骑槽2、5米以上或蹲位个以上,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较为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和一定数量的幼儿专用活动室。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较高。

、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件以上。

、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条件,初步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

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达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幼儿图书生均册以上。

浙江省幼儿园教育等级评定实用标准化

浙江省幼儿园教育等级评定实用标准化

附件1.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 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园舍建筑质量优良,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 幼儿园有充裕的户外活动场地(户外活动时,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多样化的地面(至少4种),包含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等户外活动区域;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至少达户外场地总面积的40%);场地安全,布局合理(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效地避免可能的相互冲突)。

同时,有一定面积的室体育活动空间(通过妥善安排与轮流使用,能够满足每个班级的幼儿在雨雪天气条件下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室体育活动)。

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3. 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动作技能发展;体育活动设施、器械数量充足(各类设施和器械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合理,间距充足,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幼儿下落区的防护垫或防护层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定期对体育设施与器械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状态良好。

4. 幼儿园有大型多功能活动室以及一些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保健室、园长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值班室、成人厕所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 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有资料室或教师阅览室,人均拥有书籍2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丰富;班级或临近班级,有成人厕所;(班级中无成人厕所)有可供教师休息或休闲的场所;合理安排班级教师的搭配与轮班制度,保证教师的休息时间。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指导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指导

三级幼儿园
1注:“园舍相对稳定和独立”:园舍自有或未来租期在3年以上,视为相对稳定;幼儿园有自己专用、可控制的进出口,视为相对独立。

2注:“日照基本充足”:各班级教室均有窗户可以自然采光,户外活动场地冬季天天至少也要有5个小时以上的日照时间。

3注:“班级空间与设施”部分需要通过实地的班级观测进行评分;至少需抽查三分之一以上的班级,每个年龄组至少需要观测1个班级;
整个幼儿园在这些项目上的得分取所抽查班级得分中的最低分。

4常见的幼儿图书主题类型涉及:童话、民间故事、自然、科技、社会生活、多元文化、历史、艺术、人物等。

5注:“班级保育和教育”部分是通过班级观测来进行评价,每个年龄组至少需要观测1个班级的一日活动(至少是完整的上午半日活动),
幼儿园在每个项目上的得分取多个班级的平均分。

6注:“一些时间”,小班60分钟以上,中班45分钟以上,大班30分钟以上。

7注:“自由游戏活动”是指幼儿主导的游戏活动,幼儿可自主选择游戏活动的空间、材料和同伴,自主发展游戏活动的情节和内容。

自由游戏活动可以在室内,也可以在户外进行。

而规则性游戏、教师主导的集体游戏、集体教学中的游戏均不属于自由游戏活动的范围。

8注:“家长满意率较高”,通过随机访问,80%以上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和服务表达满意。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

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

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

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

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

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

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

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

浙江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

浙江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

月 下攀月
策略等方 面开 展专题研 究 ,成 为 《 指南》 的研 究者 和实践 者。该负责人 还表示 ,自治 区将组织 《 指南》实验指导专家
团 队 ,对 各 实 验 区 、实 验 同 的工 作 情 况 进 行 指 导 ,及 时总 结 和 推 广 实 验 中 的好 做法 、好 经 验 。
注册制度 ,凡在学校任教但未 取得 与本级学校相应教 师资格 的教师 .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其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 园教 师资格者 ,必须具备
幼 儿 师 范学 校 毕 业 及 以上 学 历 。 广 东省 认 可 的幼 儿 师 范 学 校 包 括 以 下 四所 :广 州 市 幼 儿 师 范 学 校 、江 门 市 幼 儿 师 范 学 校 、湛 江市 幼 儿 师 范 学 校 及 汕 头 市 幼儿 师范 学 校 。
幼儿园评估 ,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发证 :二级幼儿 同南各设 区
市教育局组 织评估认 定发证 ,三级幼儿 园由各县 ( 市 、区 ) 组织评估认定发证 。 根 据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的 规 定 ,全 省 幼 儿 园 等 级 评 定 分 为


劣 、造成严重后果 的,降级1 年。
( 摘自 《 新华 网浙 江频 道》2 0 1 4 年6 月2 日 文/ 岳德 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说 。今 年幼儿教师资格认 定的报名需要 两道程序 ,首先是网 上 报名 ,申请 人必须 在2 0 1 4 年9 月2 0 日至9 月3 0日期 间登 录
“ 广 东省教 师资格 网”进 行报 名 。申请人 完成 网上报名 后 , 须 在2 0 1 4 年9 月2 2日至 1 0 月 8日 ( 节 假 日除 外 )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并 提交 相关 的认 定 材 料 。

幼儿园省标修订版学习(2021年,萧绍幼儿园,浙教版)

幼儿园省标修订版学习(2021年,萧绍幼儿园,浙教版)

说明:
1.集团化办园、镇(街道)建议合力建设课程。 2.有课程管理制度并开展工作,能依据办园理念开展课程园 本化建设。
3.课程实施方案、课程管理过程、课程评价链条完整,重过 程性和反馈调整。
关于课程评价
• 课程评价是一个体系:儿童发展评价、教师课程实施评价、 课程评价,三个部分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
强调“教育过程质量”的:师幼互动是人际互动的核心 1.一日活动皆重要:一日活动各环节的
2.建机制:温暖、支持性的师幼关系, 经历、经验都对幼儿产生重要影响。
能够保持平等对话、共同探究与思考 2.设计实施:一日活动的质量、结构影
的互动过程,是幼儿有效学习的重要 响幼儿经验的获得。
2020年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六、班级保育与教育
园舍空间与设施 班级空间与设施 人员配备与待遇 园务管理与教师队伍建设 安全与卫生保健 班级保育和教育 家长工作和社会服务 合计
15 15 20 24 21 40 15 满分150分,135分通过
省二满分120,108分通过;省三满分100分,90分通过
优化一日活动
以儿童发展为本 以一日活动为要 以观察能力为基 以园本教研为辅
以学新指标为契机,加强教育常规管理,提 升一日活动质量,优化课程实施。
学习讨论:组织教师了解指标内容,特别要理解背后的理论 内涵。开展班级、教研组、园级层面的大讨论,对照指标找 差距,想对策,不断完善课程实施。
学-做-研合一:用指标要求开展日常指导,把学指标与学 《指南》、课程建设结合,融入到每次教研活动中,链接到 每个具体的教育情境中。
前提与关键推动机制。
3.均衡融合:幼儿经验获取的课程领域均
3.考察要素:师幼关系与互动质量是 衡,幼儿身心各方面发展的均衡,尤其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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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
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
1.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
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
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的申报级别,组织三级幼儿园的评定,审核二级、一级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并报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二级幼儿园的评定,同时在每年9月将审核后的被推荐参评一级幼儿园材料上报。

二级、三级幼儿园的申报、评定时间由评定单位自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幼儿园等级初步评定结果在辖区范围内先进行公示,再将最终结果正式予以公布。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尽快组织相
关专业人员,成立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组。

评估工作组成员一般应包含幼儿园教育教学专业人员、幼儿园管理专业人员、卫生保健专业人员以及财务审计专业人员,人数依幼儿园规模和班级观察的工作量而定。

各地可设立评估专家库,并做好评估前的培训工作。

4.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组在评估时应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原始档案资料、文件、账目)、看(班级半日活动、园舍环境)、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问)、评(评分、评级)等进行综合评估与核查,并填写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

5.为保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严谨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审核认定的二级幼儿园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检;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审核认定的三级幼儿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检。

如抽检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由认定单位给予降级处理;如当年抽检的新认定等级幼儿园有二分之一以上不符合标准的,则该地区当年新评定结果无效。

6.幼儿园申报各等级的年限要求:根据办园条件,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办幼儿园可直接预评为二级或三级,按照二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办幼儿园可直接预评为三级,待办学满2年后正式申报等级评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评估情况认定相应等级;其他新审批的幼儿园办
学满2年以后方可申报三级幼儿园。

新认定的三级幼儿园2年以后可申报二级幼儿园;新认定的二级幼儿园2年以后可申报一级幼儿园。

7.各等级幼儿园的申报和评分信息须由申报幼儿园和等级评估组织机构全部录入“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信息系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的信息查询和监督举报。

五、等级幼儿园的管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等级幼儿园每5年重新复核一次。

对复核不合格者作出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2.等级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1)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限期整改;
(2)家长投诉多,经查实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限期整改;
(3)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降级1年;
(4)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的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1年。

本次修订的《办法》与《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2014年颁布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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