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因初步调查汇报

关于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因初步调查汇报
关于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因初步调查汇报

关于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因初步调查汇报

市局(公司)领导:

2019年01月04日**县局发生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照市局(公司)领导要求,人力科**副科长与党群科***副科长组成调查小组于2019年01月08日到*县局对该局物流中转站理货员***非正常死亡的成因开展组织调查,调查采取周边环境了解,听取领导汇报,职工谈话了解,以及***亲密朋友谈话了解等方式。现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梁江云死亡的经过

2019年元月4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县物流中转站站长**发现该站员工***未到岗,随即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但未见其回复,便立即联系其丈夫**(**县局借调市局稽查支队)。**联系未果便委托**县局同事前去家中(其位于**镇金钱美地小区c栋三单元606号)查看。**县局局长***闻讯后立即安排人员配合前往,11时30分左右,**县局员工***及同事三人一同来到其住处,发现门锁紧闭,经多次敲门呼叫无人应答。逐联系**说明情况后当即报警。12时30分左右,由公安人员联系开锁人员打开房门及卧室门后发现***已死亡在床上.经公安与法医现场勘验初步判断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判断其已死亡6-12小时,(结论待以正式调查报告为准)。目前,公安部门已给家属出具了《尸体处理意见书》。事件发生后**县局(营销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做好相关安抚和善后工作的同时,立即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元春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市局调查组调查了解情况

市局调查组经与**县局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共12人谈话了解,普遍对***的死亡感到震惊,不理解,惋惜;

同时也认为她是因负债逼上绝路的:

第一、***的家庭不错,**双职工,丈夫**是**县局借调到市局稽查支队,在**县和**均购有房产,有一个九岁的女孩在读小学,夫妻虽分居但周末都一起团聚。据了解,***有轻微抑郁症史,经医治后,十多年来都好好的,偶尔有点压抑,不开心而已,近期单位组织职工集体活动时**副局长留意到她有点压抑不开心,曾提醒她让她活跃些积极些,但她不在意,仍只顾玩手机。有同事反映,11月份其丈夫**回横县时还约四五个同事到家里聚餐,未见夫妻不和的情况。第二、据反映,***近期频繁向周围同事开口借钱,集中在近半年来,开始是借同事的信用卡刷,金额3万至5万。近两个月以来,开口借的金额有大幅上升,数额从30万、20万、10万,乃至1万或几千都要借;

2018年单位年终奖刚发放完毕,几个亲近的老乡同事连续几天接到她打电话问借钱,心情焦急,承诺过两天就还,有借不到不罢休的阵势;

另有几个同事反映,以前借给她的借款至今未还,所以年底时没有再借钱给她。

第三、据反映,近两年***透露其家庭投资幼儿园项目及休闲山庄项目。经向熟悉她的同事了解,***的姐姐确实与人合伙经营**复烤厂幼儿园。近几年来,***向同事借钱周转,说是投资位于**区的规模更大的“赛恩”幼儿园,但不知其投了多少钱占多少股份。

第四、据反映,***多次以家庭经营投资项目为名,向同事开口借钱,其丈夫**却从来不曾向他们提过借钱。

第五、此外,有职工提到**局2018年11月辞职的职工***,据说投资到***这边的职工有六七个,属于个人自愿投资,金额动辄几十万甚至百万,因借贷合同未到期且公安机关未定性,所以不好作定性结论;

投有钱的职工对此事闭口不谈,***是否牵涉其中也不得而知。

三、周边环境了解及分析

1、**县县城有投资、集资的风气。**县由于交通、水路发达,到广东或是发展较快的省市打工的人员较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人经商的社会风气,所以外来的经商观念和外来资金极大的充斥在**县。各种资金投资、银行“过桥”、小额信贷、高利贷等等民间投资项目在这里混杂。

2、攀比心理作怪,看到别人做项目成功发了点财就坐不住。不经分析自身条件就自已找项目,如房产、山林、山庄、资金盘等,造成不理性的投资,误入诈骗圈套者有之;

误入不成熟项目不能退出者有之;

项目未达当初设想和期望导致血本无归者有之;

未掂量个人资金能力而盲目投资造成后续投入乏力而不得不向社会高利借贷,资金链断裂寻短见者有之。烟草职工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手中有点余钱,想过好一点的生活本无可厚非,但失去理性脱离自身实际能力情况,再不加以考察分析就容易超越现实;

不理性消费也一样,看到别人开宝马车,自已借钱也要开上宝马车,往往容易将自已置于绝境边缘。

3、社会上顺应人们希望发财的愿望,以让人快速发财的骗局层出不穷,传销打而不死,资金盘骗局等国家对此防不胜防,忙于应对,但人们认识不足,更因不劳而获、一夜暴富思维作崇,往往上当而不死心。

4、员工文化水平及社会经验普遍偏低,防风险、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心理素质较为脆弱,一旦因某事不顺心或遇阻而受到打击,不懂自我调整心态,无法找到出路,求助亲友而又得不到帮助时往往自寻短见。

四、意见和建议

经过调查分析,考虑到此事对员工工作、生活的影响,建议**县局(营销部)近期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一次员工投资风险心理辅导讲座。聘请银行监管单位风险防控的相关部门为员工开展一次投资风险防控的评估和心理辅导讲座,提高员工风险防控的意识。

(二)开展一次非法投资案例分析辅导讲座。联系公安经侦部门或是法制办,为员工上一堂如何区分正规渠道和非法渠道集资、投资的案例分析讲座,让员工提高分辨是非集资的能力。(三)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县局领导班子要与员工进行一次疏导性的谈心谈话,关心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为员工分析得失利弊,疏导压力,安心工作。

(四)开展一次家访活动。根据反映或是掌握的员工动态,对个别员工涉及投资失败数额比较巨大的,要一对一进行关心,在春节前到家里进行走访慰问,打消员工的顾虑心理和压力情绪。

市局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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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特点及处置

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特点及处置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水灾等自然灾难与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非正常死亡事件是指不构成案件的非正常死亡。当前,广大群众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果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不当,容易引起群众质疑,甚至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应对和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不仅耗费大量的警力与精力,还遇到很多困难、面临很大压力。在此,笔者试就如何应对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谈些个人浅见。 一、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表现为“五个特性” 1、影响的广泛性。非正常死亡事件由于人员死亡容易吸引大家的关注,博取公众的同情。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没处置好,引发了死者家属的质疑,很多观众、知情者甚至不知情者都会站到质疑者那一方,支持质疑者提出的问题,如果不及时正确地解释和疏导,公安机关就会变成众矢之敌,严重破坏警民和谐关系,甚至影响执法公信力。 2、亲属的群体性。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丧亲之痛使死者家属心理所向很快就会联系在一起,诸如死者的父母、子女、夫妻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亲属、朋友就会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团体。面对众多亲属的质疑,公安机关处置事件的压力自然就会增大。 3、行为的极端性。如果死者亲属对死者的死因有了质疑,一旦公安机关应对处置不当,极易引起其高度反感,导致集体上访、抬尸闹访、漫骂执法人员、围攻执法机关等极端行为的发生,甚至造成打、砸、抢等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上访的长期性。涉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上访者一般都比较有恒心或者很偏激,一旦对死因有疑虑,便容易想当然产生“死者有可能是被某某人谋害的”的念头,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制高于一切”理念支撑下,坚信只要坚持上访,事实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随着上访程度的加深,精力、财力不断耗费,上访者到时即便想自止也来不及,客观因素迫使其只能“破罐子破摔”,最后只能由政府采取某种方式给其补偿才有可能息访停诉。 5、矛盾的聚合性。如果死者亲属对非正常死亡事件产生了疑虑,或对公安机关的处置工作产生了怀疑,一些亲属就可能把以往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借此机会发泄出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可能“趁火打劫”,挑起事端,扩大事态,使一般事件上升为可怕的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置不当造成了上访,在上访过程中与其他事件上访者相遇,稍加交流就容易心生同病相怜之感,从而结成伙邀成团一起共同上访,就会由个别访升级为群体访。此外,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如果死者亲属情绪过于偏激,很有可能做出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更为严重事件的发生。 二、公安机关应对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主要存在“八个问题” 1、现场处置不迅速。受事多人忙的客观情况影响,事发地派出所民警或刑事技术人员听说不是案件,往往先忙其他属于案件的工作后再来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以致报案人报警很久后才有民警到达现场。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周围好事者围观、死者的相关关系人进出现场往往不会严厉制止,致使原始现场受到破坏,给某些喜好妄加猜测、唯恐天下不乱者授以口柄。

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快速、有效地对本公司工程建设发生的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处理,使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2 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程建设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术语和定义 1.4.1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当发生其他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符合本预案1.3等次生灾害时,本预案与各种自然灾害或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1.6 工作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4)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5)施工单位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2 单位概况 2.1 应急资源概况 2.1.1 应急保障总体要求:建设工程各施工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2.1.2 应急队伍保障:按照“ 3.1.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及职责”要求各施工单位组建应急专业队伍。 2.1.3 经费保障:公司财务部将应急经费列入预算,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应急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 2.1.4 通信与信息保障:公司综合部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1.5 其它保障: 2.1.5.1 交通运输保障: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备交通运输工具,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运输支持。超出施工单位项目部能力的由应急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 2.1.5.2 治安保障:各施工单位需要配备适当的治安保卫人员,对事件现场实行警戒和紧急疏散。综合部进行统一协调指挥。 2.1.5.3 技术保障:工程部成立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关于中国儿童溺水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关于中国儿童溺水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43.1/10万,明显高于城市(6.0/10万)。2001-2005年厦门1~1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67人,其中91%为农村儿童,农村和城市儿童溺水死亡率分别为9.5/10万和1.21/10万。不同年龄组人群溺水地点有所不同,1~4岁主要发生在室内脸盆、水缸及浴池,5~9岁主要发生在水渠、池塘和水库,10岁以上主要是池塘、湖泊和江河中。溺水一年四季均会出现,但多发生于4~9月、雨季和较炎热季节,7月为高峰。这与雨季池塘、河流、湖泊等水平面较高和在炎热季节水上活动较多有关。在我国浙江、广西等南方地区,由于雨季和炎热天气时间持续较长,秋季溺水也较多发。溺水多发生在白天,在厦门市溺水死亡的1~14岁农村儿童中,有62.7%发生于下午1~6时,广西同年龄组儿童溺水死亡高峰为上午11时到下午3时。 我国尚缺乏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儿童非致死性溺水发生、残疾和疾病负担等情 况的数据,仅有一些区域性的数据。据江西省2005年调查显示,1~17岁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为26.4/10万,高的年龄段为1~4岁组81.4/10万,5~9 岁、10~14岁组分别为17.8/10万、10.5/10万;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同样也存在男性(47.9/10万)高于女性(22.0/10万)、农村(43.1/10万)高于城市(6.0/10万)的现象。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对北京、上海、广州儿童医院2000-2004年住院病例调查显示,就诊的儿童溺水者中36%死亡,51%未痊愈。儿童溺水平均住院时间为9.3天,平均花费为5614元。因此,非致死性溺水造成社会和家

庭的严重负担。 篇二: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1.溺水身亡事故频发,已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1991年我国1岁至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的比例,为34.2/10万,排在各种死亡原因的第三位。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溺水而亡)。 2.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成为中小学生最大死亡杀手(据2006年9月13日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2006年1月1日至9月11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共发生事故、事件110起,造成学生死亡188人,受伤1266人,其中溺水和交通事故死亡分别占死亡人数的4 3.59和30.26,居第一、二位)。3.儿童安全数据显示每年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据2007年6月6日的《信息时报》报道,暑假正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中国平均每年有近3万名儿童死于溺水,每年有5万多名儿童、平均每天有近150名0~14岁的儿童因意外死亡而失去生命,其中溺水身亡儿童占60之多。仅2007年度,全国溺水死亡总人数大约11.7万人)。 5月5日上午,临海市江南街道2名儿童(均为男,12岁,小溪小学6年级学生)在小溪村石桥头溪边玩耍时溺水,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现生命体征平稳,住院观察。 5月5日下午,天台县洪畴镇洪畴中学初三学生林某(男,16岁)与同学项某某一起到洪畴镇湖塘岗头水塘游泳,林某不慎溺水。项某某马上呼救,周边群众赶到将林某打捞施救上岸时,发现其已死亡。

突发死亡事故处理预案

北京瑰丽酒店发生突然意外死亡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应对恶性案件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确保发生案件时能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 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紧急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酒店正常秩序的严重事故、事件和灾害。具体包括暴力、盗窃、消防、自然灾害、中毒、死亡、交通、地震等突发事件。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条例》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酒店经营管理安全需要。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酒店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启动条件为酒店发生任何紧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4、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在酒店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分级负责,实行部门责任制和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组织和培训客户安全队伍及全体员工,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处置方式等方面做好各种演练工作,实现平时预防与突发应急的有机统一。提高全体客户安全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全体成员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指挥员工+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紧急预案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1、紧急预案组织机构 总指挥:董事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经理 应急小组组长:客户安全部总监 应急小组副组长:各部门总监,经理 应急小组成员:各部门当班主管,员工。 2、各成员职责 1、事发区应急小组成员紧急通知安全人员赶到现场,迅速保护、封锁现场。 2、如发生在楼层房间、或餐饮区域、公共区域内,应同时通知部门经理或主管赶到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3、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到达现场后,组织进行初步调查、甄别,注意寻找死者有无遗书等证据材料,待确认系自杀或意外事故后,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应急小组组长:

学生意外伤亡处置预案

学生意外伤亡处置预案 为妥善处置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置办法。 本预案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指学生在校期间事故致伤、致死、自杀、突发疾病猝死、交通事故致伤或致死、溺水死亡、火灾事故或其他意外致伤致死的重大事故,一般轻微受伤事故不适用本预案。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置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客观合理、服务学生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指挥、调度。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宣传报道组、现场处置调查小组、救援小组、善后接待处理组、信息收集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小组根据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分别展开工作。 二、事故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开始运作,采取适当的处置程序。 (一)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前期工作程序: 1.发现伤害事故的学生要立即与校医和就近医院急救中心联系,紧急呼救或送医院抢救。 2.发现者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分管校长报告。 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校级领导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把发案的初步情况进行核实,在发案后2小时内书面(或电话)向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保卫处组织人力迅速赶到发案现场,进行现场警戒,设立保护区,防止再次发生意外。 4. 学校处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保安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收集有关证据,确定案情性质,并与公安部门联系,联合展开调查。 若发生死亡事故应当详细了解学生死亡原因及抢救经过,并须请医院或法医检验后开具“死亡证明书”。

【20XX年学生溺水事件】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

防溺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下面是分享的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希望你喜欢! 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 多年来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特别是今年6月9号一日内有16名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生命只有一次,一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现在正值天气转热时期,一些孩子会禁不住酷热而偷偷瞒着家长和老师下水游泳,这是及其危险的。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精心安排 认真学习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溺水造成孩子非正常死亡的严峻形势,认识扎实抓好学校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分析过去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幼儿园长期开展预防溺水工作的有效经验,精心安排今年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活动,形成工作方案。

二、完成工作 1、开展以围绕“杜绝溺水事故”为主题的预防溺水教育班会活动,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等大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去水库、方塘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 2、认真做好节假日、暑假放假期间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积极争取学生家长与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3、通过讲故事的形式,传授孩子一些自防自救的知识,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孩子掌握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形式,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 随着天气的逐渐变热,防溺水安全工作还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把学生安全工作再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学生溺水事件总结教训

非正常死亡事件

非正常死亡事件 ■做梦死 2009年3月,50岁的李文彦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看守所称,李文彦半夜做噩梦突然死亡。 ■洗澡死 2009年3月,海南儋州看守所关押的一57岁男子罗静波,因不同意要求其脱光衣服洗澡,遭殴打致使颈椎断裂,抢救无效死亡。 ■摔床死 2009年3月23日,在福州第二看守所,年仅20岁的温龙辉死亡。看守所称,温龙辉没有挨过打,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递纸死 2009年4月29日,在内蒙古达拉特旗,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两辆拉煤汽车被警方抓获。5月3日晚上11时,王某上卫生间,在民警向其递送手纸时突然猝死。 ■发狂死 2009年6月26日,广东吴川第二看守所嫌犯林立峰羁押24小时后死亡。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跳车死警方称,2010年1月22日下午3时左右,4名羁押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绍繁从广州江高镇派出所押送至白云看守所,警车行至广清高速南岗村路段途中,因为手铐质量很差,李绍繁打开左手手铐,趁机跳下警车,摔成颅脑重伤当场昏迷,不治身亡。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江西九江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 ■喝水死因涉嫌盗窃,2010年2月18日,河南一名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该男子已在看守所内死亡。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睡觉死 2010年2月17日零时42分,浙江武义县看守所监室报告,犯罪嫌疑人何舍彪睡觉时出现呼吸困难,看守所值班民警和狱医立即组织现场抢救,1时50分,何舍彪经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理预案

肇州县第一中学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提升我校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我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故,即迅速按以下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全力以赴。 立即启动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其成员应迅速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全力以赴。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郑久波 副组长:张建辉张月宇 组员:赵景辉王艳秋李奇忠王永彬孙贵明王淑萍于洪光韩学峰所有班主任。 二、启动校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学生,并快速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二)立即保护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三)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必要的摄录像工作,初步调查事故原因。 (四)及时报告。 1、在事故发生后,即马上(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重大校内伤害事故同时报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若事故原因暂不明,即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4)处理情况。 (5)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6)请求帮助事项。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妥善处理工作。 (六)做好受伤学生和学生家长及其他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七)控制事态,尽可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事故的影响降到最小。 (八)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四、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五、消除安全隐患,以防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再次发生。 六、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非正常死亡纠纷调处工作技巧

非正常死亡纠纷调处工作技巧 非正常死亡事件对家庭、社会危害极大,处理不好会演变为堵门、堵路、停尸闹丧、报复性伤害或打砸抢等群体性事件。因此,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时,掌握正确高效的调处技巧控制住事态向恶性发展,显得非常重要。因各种自然原因,我镇属非正常死亡事故频发乡镇,2009年元月至八月,共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9起,已造成9死一伤,但在我们调处专班的努力下,每起事故都处理得非常圆满,没有一起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概括来说,主要有如下一些体会。 一、“三个及时”,牢固掌握事故现场的主动权。 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时,往往当事人亲属会很激动,很不理智,再加上少数人思想中有“不闹难解决,闹大解决快”的思想作祟,场面很容易失控。此时,调解人员要做到“三个及时”:一是及时介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这样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掌握第一现场资料,为日后处理留下法律证据;第二,掌握当事人亲属思想动态,依法引导,把握现场局面;第三,宽慰当事人亲属的心灵,有人管、有人理,不至于引发亲属的更大不满;第四,分析事态,制订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成立事件处理领导机构,有了领导保证,调解工作方向更明,调解可组织的人力和物力更多。三是及时协助当事人亲属制订处理事故方案。为他们选择一至两套方案,有利于慌乱的亲属产生事故处理思维定

势,引导他们按我们预期的方案,合理地去处理,从而掌握事故现场主动权。 二、联合调解、真情感化,是事故处理攻无不克的法宝。 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之中,都有自己最信任的人,最崇拜的人。那么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亲属的情绪在你的调解能力范围内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你就应该了解当事人周围的人,请出他身边最有权威,最能依赖的人出面联合调解。此时,他的一句话作用会很大,通过他将事故的性质、法律依据、解决问题的途径、利弊关系等分析给当事人亲属听,他们一般容易接受。除运用当事人的亲情疏导之外,调解员也应投入真情,自己应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让当事人感受到你的真诚和尽心,千万不能以工作人员的身份,一味地提出要求,强迫他们按你的想法去做。 三、调解员具备优良的素质,是事故处理圆满成功的保证。 1、要熟悉法律法规;做事公道正派;排除权力、金钱的干扰;尊重民俗和社会公德。 2、思考问题要细密,点子要多;语言丰富,表达能力强;能沉得住气,受得住辱。 3、注重说话的技巧;注意把握火候,避开矛盾冲突,不轻意断言或下结论,但在原则问题上注意讲分寸地坚持;注重法、理、情的兼容。 4、熟练掌握常用的方法。如:冷处理法,换位思考法,以案说法,亲情疏导法。使调解工作不至于陷入僵局。

酒店人员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人员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酒店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安全、舒适的酒店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制定本预案。 二、标准 处理突发死亡事故时,能够及时控制局面。将事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取证,并协助公安机关对事件进行调查。 三、启动突发死亡事故处理预案的条件 (一)当发现住店客人,酒店及外租单位员工,在酒店区域内出现任何异常、可疑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1、拨打酒店内线电话报告保安部; 2、报告时说清自己的身份、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3、保持镇静,留守现场等待保安人员到场;

4、切记!不要盲目开启门窗查看,以免破坏现场; 5、保安部尽可能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在警察陪同指导的下,前往现场查看,确认发生异常情况,并有人员伤亡时,由保安部拨打“110”“120”报警、急救。当“120”急救车到达酒店并确认发生突发意外死亡事故时,由保安部经理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 成员:全体员工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应急处理小组 1、事故处理小组 成员:保安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客房部经理。

联络员:保安部经理 负责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保持信息联络,及时汇报各类信息及开展工作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指令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2、善后处理小组 成员:销售部经理、人事部经理 联络员:人事部经理 负责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保持信息联络,及时汇报各类信息及开展工作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指令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五、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未到达酒店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一)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意外死亡事件处理指引

意外死亡事件处理指引 行政人事副总监 杨冬梅 行政安全经理 郭高 总裁办副主任 谭国伟 行政中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措施,防止家属闹事

案例:某外协施工人员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死亡处理案例 某法定假期放假期间,公司将仓库拆墙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康某,康某安排一名工人邱某进行施工,邱某因违规操作,导致围墙倒塌被压身亡。工程跟进维修员发现事故后,立即向机电经理进行汇报,在知会公司领导后报警处理,随后警方进场勘查后将死者拉走,镇安全监督部门亦到场调查。警方在调查死者身份后通知家属过来处理。行政中心在死者家属到来龙江后妥善其食宿,尽量安抚家属情绪,通过了解知道死者儿子也是当地一大型企业高管,联系其企业老板做家属思想工作,劝导家属不要做出过激行为。事发第四天连同司法、劳动、安监部门与家属在当地派出所进行协商处理,因赔偿金额相差太大未能达成协议。在等待及处理过程中,行政中心人员要留意家属人员的情绪变化,及时进行安抚和解导,不要激化其情绪从而做出过激行为。在事发第八天连同司法、安监、劳动、律师在派出所进行再次协商,经长时间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当天晚上双方先签订一份临时协议书,第二天在司法部门见证下签订正式协议,事件处理完毕,后续是公司对包工头康某追偿的法律手段。 处理要点: A、事发应该尽快报警处理。事故发生后,在通知公司领导后,尽快报警由公安部门进场处理,避免 死者家属围堵现场闹事,造成恶劣后果。事故现场应进行封锁,劝告知情者不要传播对公司不利消息,尽量减少事件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B、在死者家属过来后,要妥善安排家属的食宿。家属的情绪肯定是很悲痛的,亦容易做出过激行为, 在事情未处理好之前,要安排好家属人员的食宿问题,时间允许下应陪同家属就餐,及时对家属进行安抚,并可了解家属的动态,以便作出应对措施,此很重要。 C、提前做好突发事情应对措施。在事件未处理好之前,家属随时有可能做对公司不利行为,如聚集 在公司门口闹事,行政中心必须提前做好安保应对措施,通过调集保安人员、严控人员进入厂区、提前知会公安部门等,尽可能减少突发性事件对公司运作造成的影响。 D、利用有利资源减少事态影响。通过家属工作单位影响力,劳动、司法、安监、公安部门劝导,对 家属进行法律方面教育,避免家属做出过激行为。 E、耐心的谈判工作。与家属进行赔偿金额的谈判是耐心过程,以不怕麻烦、细致、平和的心态与家 属进行谈判,注意在谈判过程中把握好力度,在坚持立场的前提下不能与对方发生过激的冲突,对家属在表示同情、理解下,通过司法、劳动、安监协调下,以法律为依据,对家属不合理的要求进行回绝,打消对方不合理、不合法的期望,加快谈判进度和效果。 F、注意谈判技巧。家属心态都想拿到最高的赔偿及想尽快处理,我们在与其谈判过程中,必须要把 握好,首先明确不合理、不合法的赔偿金额是不能接受的,否则只能走司法程序,将是漫长的过程,家属肯定等不起。谈判不要怕麻烦,一次不行就二次、三次,要表明公司谈判的诚意,通过不断的谈判逐步降低赔偿金额,对公司绝对有利,但要注意不能与对方有过激冲突,增加谈判处理难度。为避免对公司影响,谈判地点要选择在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进行,不能在公司进行谈判。 G、要咨询法律意见。在谈判过程及协议书签订中,要多咨询法律顾问及司法所意见,对方要提供的 证明文件一定要提供后才能付款,避免日后出现不可预见的隐患。

2016年小学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2016年小学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溺水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县综治委《x综治委发〔2016〕x号》文件精神及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各村完小、教学点及各幼儿园高度重视,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汛期密切关注天气情况,严格防溺水值班制度,切实防范可能发生的防溺水安全问题,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学校无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责任到位。 各校都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其他行政负责人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组。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学校负责人及园长总负责,所有行政负责人、班主任分工包班。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幼儿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如出现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所发生溺水事故的学校或幼儿园,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园长及相关责任人。

二、做好宣传,思想到位。 思想决定行为。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抓好此项工作的有力保障。为此,我校将利用校会、班会等时间集中对师生进行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教育。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明确学校抓好防溺水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使防溺水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利用悬挂横幅,出黑板报、观看防溺水警示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我校悬挂横幅4条,书写宣传标语20余张,发放致家长一封信3000多份,与家长签订防溺水责任状3000余份,学生观看防溺水警示片2000余人次。与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三、开展活动组织到位 ①各校及幼儿园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主题班会和签名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五个一” 和“六不”活动。(五个一指“一天一提醒,一周一节课,一月一活动,一学期一演练,一年一竞赛”安全教育常规工作,六不是指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提倡学生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寻求成人帮助。)②各校及幼儿园坚持在每天上午最后一节课的最后5分钟教育提醒学生

关于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因初步调查汇报

关于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因初步调查汇报 市局(公司)领导: 2019年01月04日**县局发生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照市局(公司)领导要求,人力科**副科长与党群科***副科长组成调查小组于2019年01月08日到*县局对该局物流中转站理货员***非正常死亡的成因开展组织调查,调查采取周边环境了解,听取领导汇报,职工谈话了解,以及***亲密朋友谈话了解等方式。现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梁江云死亡的经过 2019年元月4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县物流中转站站长**发现该站员工***未到岗,随即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但未见其回复,便立即联系其丈夫**(**县局借调市局稽查支队)。**联系未果便委托**县局同事前去家中(其位于**镇金钱美地小区c栋三单元606号)查看。**县局局长***闻讯后立即安排人员配合前往,11时30分左右,**县局员工***及同事三人一同来到其住处,发现门锁紧闭,经多次敲门呼叫无人应答。逐联系**说明情况后当即报警。12时30分左右,由公安人员联系开锁人员打开房门及卧室门后发现***已死亡在床上.经公安与法医现场勘验初步判断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判断其已死亡6-12小时,(结论待以正式调查报告为准)。目前,公安部门已给家属出具了《尸体处理意见书》。事件发生后**县局(营销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做好相关安抚和善后工作的同时,立即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元春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市局调查组调查了解情况

市局调查组经与**县局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共12人谈话了解,普遍对***的死亡感到震惊,不理解,惋惜; 同时也认为她是因负债逼上绝路的: 第一、***的家庭不错,**双职工,丈夫**是**县局借调到市局稽查支队,在**县和**均购有房产,有一个九岁的女孩在读小学,夫妻虽分居但周末都一起团聚。据了解,***有轻微抑郁症史,经医治后,十多年来都好好的,偶尔有点压抑,不开心而已,近期单位组织职工集体活动时**副局长留意到她有点压抑不开心,曾提醒她让她活跃些积极些,但她不在意,仍只顾玩手机。有同事反映,11月份其丈夫**回横县时还约四五个同事到家里聚餐,未见夫妻不和的情况。第二、据反映,***近期频繁向周围同事开口借钱,集中在近半年来,开始是借同事的信用卡刷,金额3万至5万。近两个月以来,开口借的金额有大幅上升,数额从30万、20万、10万,乃至1万或几千都要借; 2018年单位年终奖刚发放完毕,几个亲近的老乡同事连续几天接到她打电话问借钱,心情焦急,承诺过两天就还,有借不到不罢休的阵势; 另有几个同事反映,以前借给她的借款至今未还,所以年底时没有再借钱给她。 第三、据反映,近两年***透露其家庭投资幼儿园项目及休闲山庄项目。经向熟悉她的同事了解,***的姐姐确实与人合伙经营**复烤厂幼儿园。近几年来,***向同事借钱周转,说是投资位于**区的规模更大的“赛恩”幼儿园,但不知其投了多少钱占多少股份。 第四、据反映,***多次以家庭经营投资项目为名,向同事开口借钱,其丈夫**却从来不曾向他们提过借钱。 第五、此外,有职工提到**局2018年11月辞职的职工***,据说投资到***这边的职工有六七个,属于个人自愿投资,金额动辄几十万甚至百万,因借贷合同未到期且公安机关未定性,所以不好作定性结论;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在发生人身伤亡突发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采取应急行动,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最大程度预防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作业场所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和施救。 1.4 工作原则 1.4.1 本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1.4.2 事故状态下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响应,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影响,降低损失。 2 组织指挥及其职责 2.1 成立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2.2.1 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2.2.2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相关情况,负责对上级主管领导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 2.2.3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突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公司编制应急预案,协调管内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建设; 2.2.4 负责督促检查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2.2.5 指导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信息报告 凡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和生产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不论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都必须执行立即事故报告制度,由发生事故单位向总公司安全部(铁路电话、071-50257、071-24495,传真:071-24495)报告,并在1小时内形成事故概况(劳安监报-3)上报总公司安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 先期处置 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防止事故升级扩大后果。 3.3 应急响应 3.3.1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后,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 3.3.2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后,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事故的指挥救援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提报事故调查

意外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化文件 意外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安环圈提供) 受控印章: 编制: 审核: 会签: 审定: 批准: 2015年4月20日发布 2015年4月30日实施 天津****有限公司发布

文件修订记录表 序号版本号修订者涉及部门修订内容说明修订日期1 A0 公司所有部门新制定2015.4.21

1. 目的 为了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控制事故损失。找出事故根本原因,落实改善对策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此办法。 2. 范围 2.1 本公司发生的涉及工业安全、职业卫生、医疗卫生及交通事故适用此办法; 2.2 涉及偷窃、打架、恐吓、性骚扰、暴力行为等不属于工业安全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 定义 3.1 事故:凡干扰或打断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材料、财产有损害的任何事件均称之。 3.2 轻微事故:员工受伤送医,失能(上班中断)低于2天(含)的事故或导致当站停产低于6小时(不含),经济损失低于500元(含)。 3.3 一般事故:员工受伤送医,失能在3—9天(含)的事故或导致当站停产在6—12(不含)小时的事故经济损失低于2000元(含)。 3.4 较大事故:员工受伤送医,失能在10---104天(含)的事故或导致当站停产12----24(不含)小时的事故经济损失低于10000元(含)。 3.5 重大事故:员工受伤送医,失能在105天(含)以上或涉及赔偿的事故或停产超过24(含)小时事故经济损失高于10000元。 3.6 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含)以上事故:依据国家法令规定办理. 3.7 交通事故:人员因作业活动(如上/下班、公差…等)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3.8 工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定义 3.9 事发单位以部为单位 3.10 公司安全目标为:零安全生产事故 4. 相关文件 《公司员工手册》、《劳动法》 5. 职责 5.1 发现人员: 5.1.1 紧急呼救并通知该发生部门主管前往现场处理; 5.1.2 协助事故现场紧急救护工作。 5.2 事发部门主管: 5.2.1 指挥事故现场紧急救护工作;

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全国溺水事故数据统计令人震惊 1.溺水身亡事故频发,已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1991年我国1岁至4岁儿童因溺水死亡的比例,为34.2/10万,排在各种死亡原因的第三位。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溺水而亡)。 2.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成为中小学生最大死亡杀手(据2006年9月13日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2006年1月1日至9月11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共发生事故、事件110起,造成学生死亡188人,受伤1266人,其中溺水和交通事故死亡分别占死亡人数的4 3.59和30.26,居第一、二位)。3.儿童安全数据显示每年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据2007年6月6日的《信息时报》报道,暑假正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中国平均每年有近3万名儿童死于溺水,每年有5万多名儿童、平均每天有近150名0~14岁的儿童因意外死亡而失去生命,其中溺水身亡儿童占60之多。仅2007年度,全国溺水死亡总人数大约11.7万人)。 5月5日上午,临海市江南街道2名儿童(均为男,12岁,小溪小学6年级学生)在小溪村石桥头溪边玩耍时溺水,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现生命体征平稳,住院观察。 5月5日下午,天台县洪畴镇洪畴中学初三学生林某(男,16岁)与同学项某某一起到洪畴镇湖塘岗头水塘游泳,林某不慎溺水。项某某马上呼救,周边群众赶到将林某打捞施救上岸时,发现其已死亡。 5月5日下午,温岭市泽国镇小学一年级学生周某(女,8岁,椒江人)与新贝幼儿园幼儿查某(女,7岁,安徽人)在丹山村一池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两人经抢救无效均死亡。5月6日上午,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老洲乡太阳岛附近长江水域发生一起高校学生群体性溺水事件,已造成5人死亡。10时50分左右,有10名当地高校学生在老洲乡太阳岛附近的长江水域玩耍,其中7人下水发生溺水事故,2人获救,其余5人不幸溺亡。据了解,遇难的5人中有2名男生、3名女生,4名遇难者是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另一名就读于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月9日下午4时许,在濠江区滨海街道钱塘村外一池塘,林某鑫(男,10岁)和林某豪(男,11岁)在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5月10日12时许,张某(男,14岁,四川省人,新华文武学校学生)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2019年精选范文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一、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现状 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复杂性多,稍有处理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我县情况看,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是道路交通、生产安全、溺水死亡及其他意外死亡,且总量居高不下,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县共发生非正常死亡××*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其中: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1-8月共发生 ××*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 二、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 1、事发突然,人员聚集快。非正常死亡一般都无预兆,因事发突然,死者亲属会一时无措,马上会召集其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聚集在地一起,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难以及时准确地做到预警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参与人员主要是死者家属、亲朋好友和邻里,同时也会造成群众的围观,造成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个别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 2、情绪激动,手段多样化。非正常死亡往往一时无法让死者家

属接受,在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中,情绪都比较激动,无法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或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丧失理性的当事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常常做出违法出格的事情。而且在亲友邻里聚集后,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在别人的鼓动下,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或是到肇事方或单位、或是到死亡发生地、或是到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围堵、抬尸闹丧、群体上访,甚至阻塞交通等极端做法,以期通过闹事来解决问题。 3、目的明确,期望要求高。非正常死亡发生后,不管是否引发闹事事件,取得最大的经济赔偿是死者家属的最终目的。其采取的闹事行为,一方面是悲痛情绪的发泄,另一个方面是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以达到其合理、不合理的诉求,在经济赔偿上获得最大化。特别是一些家属往往不分事故责任,以“人死为大”为要挟,用“死人”来压活人,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 三、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 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找出症结所在。通过深入调研,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群众法制意识不强。虽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忙于勤劳致富或创业或经商或打工,平时很少参加学习,看书读报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基层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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