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件外观检验规范说明书
注塑产品检验标准书
注塑产品检验标准书一、引言。
注塑产品是一种常见的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
为了确保注塑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检验标准。
本文将介绍注塑产品的检验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生产厂家和检验机构对注塑产品进行有效的检验。
二、外观质量检验。
1. 表面光洁度,注塑产品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明显的气泡、烧结、裂纹、凹凸或色斑等缺陷。
2. 色泽一致性,同一批次的注塑产品应保持一致的色泽,不得出现色差。
3. 印字和标识,产品上的印字和标识应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缺失。
三、尺寸精度检验。
1. 外观尺寸,根据产品图纸要求,测量注塑产品的长度、宽度、高度等外观尺寸,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 壁厚测量,测量产品各部位的壁厚,保证在允许范围内,避免因壁厚不均匀而影响产品质量。
3. 其他尺寸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用途,确定其他尺寸精度的检验项目,如孔径尺寸、配合尺寸等。
四、物理性能检验。
1. 强度测试,使用拉力试验机等设备,对注塑产品的拉伸强度、弯曲强度等进行测试,确保产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 耐磨性检验,通过磨擦试验等方法,评估产品的耐磨性能,判断产品表面的耐磨程度。
3. 耐候性测试,将产品置于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如高温、低温、紫外线照射等,检验产品的耐候性能,判断产品是否会出现老化、变色等问题。
五、化学性能检验。
1. 化学成分分析,对注塑产品的原料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保原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避免因原料问题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
2. 热稳定性测试,通过热失重试验等方法,评估产品的热稳定性能,判断产品在高温环境下的稳定性。
3. 燃烧性能检验,对产品进行燃烧性能测试,判断产品的燃烧速度、烟气生成量等,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六、总结。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注塑产品的检验标准涵盖了外观质量、尺寸精度、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多个方面,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至关重要。
注塑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
C面:不借用工具可看到的内表面或需要打开后才看得到的表面作为C面
塑胶件表面缺陷定义
1)异色点:胶件表面由不同于本体颜色可见杂质或烧焦的碎片形成
2)碰划伤:产品受外力作用在表面出现的各种凹线或无深度线性伤痕,用手指甲感觉有感、有层次感。
3)披锋: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的胶料及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主要缺陷(MA)
产品主要功能丧失、会影响使用寿命、会影响装配速度或严重外观不良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如刮花、异色严重等。
次要缺陷(MI)
轻微外观不良,不会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销售。即除了CR、MA外的缺陷。如轻微油污、刮花、水纹、缩水等。
表面等级划分
A面:在正常使用时,能看到的外表面,如丝印位、铭牌位所在面作为A面
注塑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总5页)
注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注塑外观质量标准,规范塑胶产品外观检验与判定标准,确保客户及协力厂商对本公司品质要求的认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或外购的塑胶产品。
3.定义
缺陷划分
严重缺陷(CR)
对人身安全有危险或存在对人身健康有危害的缺陷。如漏电、漏水、塑胶有毒、利边等。
划伤宽度≤,长度≤10MM可接收一条
√
划伤宽度>,长度>10MM
√
C表面
在≤100c㎡的塑件表面上可接收5mm长、的划伤、拉丝两条。
划伤宽度≤,长度≤10MM可接收一条
√
划伤宽度>,长度>10MM
√
汽泡
A表面
在≤100c㎡的塑件表面上可接收≤的两颗。
注塑件 外观检验标准说明-
X
3.配(套)件变形,装配后相互间隙超过1.2mm。
目测
X
4.塑件有嵌件时,其嵌件应牢固。不应有松动、错位、变形或其它影响装配、使用性能的缺陷。
目测/手感
X
5.塑件有螺纹孔时,其螺孔内应清洁无杂物。不应有塑层等影响螺钉旋入的杂物。
目测/手感
X
6.零部件表观良好,不应有锐刺、锐边、飞边和毛刺等。
目测/卡尺/限样
2
S≥2.0mm2不允许
目测/卡尺/限样
颗粒(沙点)
1
S≤0.8mm2允许两个,超过1.0mm2不允许
目测/卡尺/限样
凹痕
1
S≤0.8mm2允许两个,超过0.8mm2不允许
目测/卡尺/限样
批锋
1
W≥0.8mm不合格
目测/卡尺/限样
其它
1
顶白、缩水、流痕、缺料、夹水纹、料花、模花、烧焦、杂质、汽泡、变形、冷料不允许(特殊塑件按签样限度)
5.3、外观检定条件
5.3.1、在40W的萤光灯下或在自然光下,灯距离被检物之垂直距离为60cm,双眼与被检物的距离为45cm,两眼平视待检物,注视1~3秒,如果能清楚的看见瘕痴,再按照检验规范上的相关条款进行判定;
5.4、配套件必须作配套检验,包括配套件的色泽、装配性能等;
5.5、尺寸检查须从产品中随机抽取5PCS,多模腔产品时,每一模腔产品均需进行检查。
有感划伤、脏污、黑点
1
S>1.0mm2不允许
目测/卡尺/限样
2
0.5mm2≤S<1.0mm2允许1处,数量、面积超标不合格,0.5mm2以下不记,
目测/卡尺/限样
无感划伤或不明显划伤
1
0.8mm2≤S<2.0mm2(或0.5mm≤W≤1.0mm且L≤1.0cm、允许2处,数量、面积超标不合格,
注塑外观检验规范书
注塑外观检验规范书MoldingVisualSpecification1.0目的1.1建立外观检验标准,使外观检验与判定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更好满足品质控制与客户的需要。
2.0范围2.1本程序内容及附图适应于本公司内所有产品的注塑部分的外观标准及判定。
2.2在本程序中所附的图片及图片的式样仅为示意图,其它产品均可以此为参照的依据。
3.0职责3.1QA部对本程序进行制定,修改和解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本程序内容的培训与指导。
3.2QC督导此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线或其它需依据本标准作业处的实施。
3.3OQC及IQC应根据本标准及AQL抽样水准进行产品出货检验和来料收货检验。
3.4生产部门依据本标准进行产品生产,产品检验或产品返工。
3.5当依本标准不能作出准确判定或对本标准存异议时,由QC人员提交至QA工程师级以上决定。
4.0定义4.1除特别规定外,目检时应用正常视力,在自然的光线下对产品或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
4.2除特别规定外,对于长度的测量应采用精度达0.02mm以上的测量工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卡尺,投影仪等。
对于面积的测量应采用面积为1:1的透明对比膜或能达到同等效果的测量方法。
4.3缺料: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中,受各因素的影响造成胶料的不完整性。
4.4冲胶:注塑时,由于温度或其它因素的影响,造成成型后局部出现胶料渗出或渗入插销,端子或Housing的内外部分。
4.6压线:由于模具尺寸与线材大小的不配套或操作方式的不当,造成线尾处线材有压伤现象。
4.7缩水(凹坑):由于注塑时温度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成型后胶料出现凹面。
4.8水纹:由于注塑时温度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成型后表面局部出现线状痕迹。
4.9刮伤: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中,由于外力机械作用导致产品表面有伤痕。
4.10起鼓:由于注塑时温度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成型后表面呈现凸状。
4.11变形: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中,由于外力机械作用导致产品表面或插头,插销,端子,Housing或其它零部件的扭曲。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1 目的及适及范围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的检验与验收。
2 参照文件本检验规范参照《产品设计图纸》。
3 内容3.1 术语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3.2 检验方法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3.2.2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使用游标卡尺、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2.3实配用端子等其他零件实配对接。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C 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4 检验标准3.4.1 塑件的检验标准(表1) 3.4.2 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2)关于塑件的外观A 、B 、C 面检验的方法: 所有的塑件都应分为外观的A 、B 、C 面 A 、B 、C 面划分图例:A 、B 、C 面示意图注: A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作业指导书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作业指导书一、引言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范塑料件外观检验的操作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外观符合标准要求。
通过本指导书的准确执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减少不良品数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
本指导书适用于塑料件外观检验的各个阶段,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检验过程中的操作要点以及异常处理。
二、准备工作1. 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和设备,确保光线充足,环境整洁,以便于对塑料件的外观进行清晰的观察和判断。
2. 检查所有需要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如显微镜、卡尺、镜片、灯光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校准。
3. 对需要检验的塑料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每个批次的塑料件的数量和种类清晰明确,并进行正确的标识和记录。
4. 确保检验人员具备足够的相关知识和经验,了解塑料件的各种外观缺陷以及相关的标准要求。
三、检验过程1. 进行目视检验:首先对每个批次的塑料件进行整体的外观观察,注意观察是否存在明显的划痕、凹陷、色差、气泡等等外观缺陷。
如发现明显缺陷,则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2. 进行放大检验:对外观没有明显缺陷的塑料件,使用显微镜等工具进行放大检验,观察是否存在微小的划痕、气泡、异物等,确保外观的完美无瑕。
3. 进行尺寸检验:除了外观的检验,还应对塑料件的尺寸进行检验,确保其尺寸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使用卡尺等工具进行准确测量,并与标准要求进行对比,如超出范围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4. 进行颜色检验:对于带有特定颜色要求的塑料件,应进行颜色的检验,确保颜色的准确度和一致性。
可以使用颜色卡或者人眼对比等方法进行检验,如存在明显差异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四、异常处理1. 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及时停止生产,并将不合格品与合格品进行分类存放,以免混淆和误用。
2. 针对不合格品,应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造成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 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与供应商和客户进行沟通,商讨后续处理措施,并协商解决方案。
注塑件的外观检验
1.目的: 建立和规范适当之检验流程,检验方法,以使检验结果一致性和全面性以及准确性.2.范围: 适用於intech塑材类检验..3.检验依据:依MIL-STD-105E抽样表,检验水准为Ⅱ级,MA为0.4,MI为1.0。
4.检验条件:2只40W荧光灯(220V,50Hz),视力0.8以上,距离为30CM,时间10S 以上。
5.检查项目:主项检查2、3、4、6、10项,其它依次检查。
6.检验步骤与方法.6.1原料报验:开机测试,观察其制品颜色、材质、外观是否合格.6.2客户承认样品:试产时由客户指定专员对制品外观、结构、颜色、材质予以承认。
6.3首件检验: 品管负责人依客户承认样签样本作为生产线生产标准用。
6.4 巡线检验: 1次/时,依据下列表格之内容判定。
判定级别标准:项目缺点代号缺点说明判定CR MA MI巡线检验1 料号,品名,规格不符(错料) V2 表面有缩水V3 表面有断裂痕,无法使用者V4 塑材严重变形,影响组装V5 塑材严重缺料,品质无法保证V6 表面有明显流痕,影响外观V7 表面有凸点,但不在A级区内V8 边沿有或内部有毛边不影响组装和外观V9 表面有脱花,不在A级区内V10 表面刮伤或刻痕或削伤严重V11 表面斑点大小,数量未超出客户限度样品V12 表面凹点明显V13 接合线明显V14 暗影不在A区内V15 塑材组合后有段差,且超出客户限度样品V16 尺寸不符工程承认规格,影响组装V17 比对样品有明显色差. V18 与工程承认样品材质不符V6.5填写报表:巡检记录表,P管制图。
6.6制品报验:依据MIL-STD-105E表再次抽检,并填写塑材检验记录表。
6.7最终判定:品管在标示单上盖“PASS”(接受)或“REJ”(拒绝)章。
并将良品入。
注塑件外观通用检验规范-模板文件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 版本 生效期 准备 审核 批准 1/121. 目的:预防生产使用时出现重大品质事故,保证生产能够正常进行,提高产品品质。
2. 范围:适用于注塑部件的检验判定。
3.4.检验条件及步骤:4.1 检验条件检验位置:被检验件应放在自己面前10cm ±1cm 处的检验桌面上检验背景:灰色(需丝印的透明件背景颜色为黑色和白色两种) 检验距离:35~50cm灯光:800~1200lux 白炽灯 检验时间:注:推荐检验时间,根据产品复杂程度调整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2/124.2检验步骤5.注:不透明腕枕的正面(丝印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透明腕枕的上盖和侧面(透明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3/126.检验表面的分类及可接受的非超标缺陷个数:7.抽样水准:按照GB/T2828逐批计数抽样标准执行,一般检验水平II, AQL: CR:0, MA:0.65, MI:2.5从每批来料中按照日期分别抽取相应数量产品进行检查。
8.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4注:在缺陷定义中未定义的缺陷,请参照与之相近的缺陷来检验9.检验内容及标准:9.1 包装标识检查:①包装标识正确,需与实物相符,无混料,缺陷等级MA。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5/12②包装完好,外包装无破损,内包装无散落,缺陷等级MA。
注塑件 外观检验标准说明-
零部件制品外观检验标准
页码
3/5
生效日期
2018-9-01
检验
项目
技术质量要求及判定标准
检验
方法
Cri
0
Maj
1.5
Min
4.0
(一)
尺
寸
结
构
1.零部件主要尺寸应与图样要求相符,并不能影响装配。
卡尺/试装
X
2.如果有尺寸超差,但不影响装配、使用性能及外观。
目测/卡尺/限样
注:A级面,丝印 四周2CM内不允许有任何 杂色,刮伤等不良缺陷,工艺排气纹尽量避开,(如有:L≤3.0cm.S≤0.5mm,且无手感)
零部件制品外观检验标准
页码
5/5
生效日期
2012-01-01
附表3:
B级表面外观检验要求
检验
项目
技术质量要求及判定标准
检验
方法
Cri
0
Maj
1.0
Min
目测/手感
X
(二)
材
质
色
泽
1.塑件材质应与设计要求规定的牌号相符。
比对/目测
X
2.水口料使用比例应与排产表相符。
比对/目测
X
3.各塑件(含附件)颜色与《生产安排》和/或客户的要求要相符,不应有明显且严重的色差。
有轻微色差,且色差不超过1个色卡潘通号顺序
色差超过1个色卡编通号顺序
比对/色样
X
X
(三)标
批锋
1
不允许
目测/手感
其它
1
顶白、缩水、流痕、缺料、夹水纹、料花、模花、烧焦、杂质、汽泡、变形、冷料不允许(特殊塑件按签样限度)
注塑外壳件检验规范
个月检查一次)
CR S-1 证明
质
备注:S-1抽样水平项可按3个月检查一次,交付频次高的也可每批抽查。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第3页/共3页
色泽符合 色差、表面光泽度、透明度 对照签板样品,要求无明显差异。
性
检验 缺陷类 检查水
工具 别
平
目测 MA
Ⅰ
油污/ 表面有出模时的脱模剂
脏污
和外来油渍
“A、B、C面”不允许有,“D面”不严重可接收。
目测 MA
Ⅲ
水口
1.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原则上要修剪好水口位。
2.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不可高出或凹陷大于0.5mm 。
螺丝 螺丝柱打螺丝测试,在达到如下扭力情况下,不能出现螺丝打不进、螺
柱和 丝打滑、螺丝柱爆裂、螺丝头孔柱爆裂的情况:
可靠性 螺丝 M2.0自攻螺丝,扭力≥2.0kgf.cm; 头孔 M2.6自攻螺丝,扭力≥3.0kgf.cm;
试验 MA S-1
柱强 M3.0自攻螺丝,扭力≥4.0kgf.cm;
度 M4.0自攻螺丝,扭力≥6.0kgf.cm;
混色/ 的颜色或色粉拌和不均 分隔5—10cm;“C面”小于1.0 m㎡,每面不超过5点,
阴阳色 匀
分隔5cm。
检验 缺陷类 检查水
工具 别
平
目测 MA
Ⅲ
刮伤、
“A面”中间接受1点,面积小于0.5 m㎡,边缘接受
刮花痕迹、裂纹、夹水
注塑件外 观
裂纹、 龟裂、
纹(注塑时熔胶的接合 线)
2点,面积小于0.5 m㎡,且必须间隔10cm以上;“B面” 接受2点,面积小于0.7 m㎡,间隔5cm
YC-B-SIP-322塑件外观及功能性检验规范
目视
刀片
3M胶
橡皮
○
涂层耐磨损测试
用纸带耐磨机,施加175g力,测试350圈。
1.油漆出现颜色不均、擦伤、涂层脱落、素材外露现象。
目视
纸带
耐磨机
○
涂层
酒精测试
将95%的酒精倒在200g缠有棉布的砝码上,施加500g力,以40次每分钟的速度,20MM的行程,在喷漆部分来回擦拭10个循环。
另特别要求,以特别合同订货的相关要求为准,原则上用比客户高一个等级的AQL值进行检验。
4、定义位置
4.1 A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正面
4.2 B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侧面
4.3 C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底面
4.4 D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内面
5、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或存在潜在危险的缺陷及无主要功能、性能。
线规
○
8.水口
1.在注塑件水口有披锋,高度0.2mm。
2.水口剪切后高出挡墙面时,影响装配的。
3.水口位剪缺超过限度样板的。
目视
限度板
○
9.披锋
1.在注塑件任何位置的披锋高度H≥≥0.10mm时。
2.在注塑件任何面的披锋有刮手感及尖锐角的。
线规
目视
○
10.翘曲、变形
有翘曲、变形现象,组装后有断差0.2mm。含逆顺差
1.砝码棉布上无溶解的油漆,油漆或印刷字体等表面应无异常,如文字消失,颜色不均,擦伤,涂层脱落,素材露出等。
目视
酒精
砝码
○
涂层
硬度测试
用型号为2H(三菱)的铅笔,施加1Kg的力,在其表面推移20mm,来回运行5次。
注塑检验指导书
注塑检验指导书一、目的本检验指导书的目的在于规范注塑产品的检验流程和标准,确保注塑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减少次品和废品的产生,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注塑产品的检验。
三、检验工具及设备1、游标卡尺:用于测量产品的尺寸。
2、千分尺:用于测量产品的厚度等精度要求较高的尺寸。
3、硬度计:用于检测产品的硬度。
4、色差仪:用于检测产品的颜色差异。
5、放大镜:用于观察产品的表面缺陷。
四、检验环境1、检验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明显的灰尘和杂物。
2、检验场所的照明应充足,以确保能够清晰地观察产品的外观和缺陷。
3、检验场所的温度应在 20℃ 25℃之间,相对湿度应在 40% 60%之间。
五、检验项目及标准(一)外观检验1、颜色产品的颜色应与标准色板或客户提供的颜色样本一致,无明显的色差。
在自然光下,从不同角度观察,颜色应均匀一致。
2、表面缺陷(1)不允许有划伤、擦伤、碰伤、压痕等痕迹。
(2)不允许有气泡、缩水、熔接痕、银丝、飞边等缺陷。
(3)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的凹凸不平和变形。
(二)尺寸检验1、按照产品的图纸或客户提供的尺寸要求,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等测量工具对产品的关键尺寸进行测量。
2、尺寸公差应符合图纸或客户要求的公差范围。
(三)结构检验1、产品的结构应与设计图纸或客户要求一致,无漏装、错装等情况。
2、产品的装配部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卡滞等现象。
(四)性能检验1、硬度根据产品的材质和要求,使用硬度计对产品的硬度进行检测,硬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2、耐腐蚀性对于有耐腐蚀性要求的产品,应进行相应的腐蚀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六、检验流程(一)首件检验1、每批产品开始生产时,应进行首件检验。
2、检验人员按照检验项目和标准对首件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3、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首件检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调整,直至首件检验合格。
注塑产品检验指导书
注塑产品检验指导书制定:2010.10.6一、目的:规范检验程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注塑产品。
三、内容:1、检验本批次产品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若使用色母料、二次料查看使用比例及搅拌是否均匀。
2、及时进行首件合格品签样。
3、巡检周期为1小时,每100件抽检10件。
产品巡检项目:3.1壳体颜色与样件、配套产品颜色应一致。
3.2壳体上所有结构件不能缺失或不饱满。
3.3壳体与配套产品应自由吻合,无变形。
3.4壳体外表面无划伤、杂点、银丝、顶白、修伤。
3.5壳体外边沿、安装孔不能看到有毛刺,毛刺修饰后不能破坏原有形状。
3.6“浇口”处无流纹、唇印(明印)。
3.7壳体顶白处经热风机吹后不能出现亮点。
3.8壳体表面无顶杆印。
3.9壳体表面无明显收缩痕(程度:参照样件)3.10控制面板处无凹凸不平、毛刺。
3.11流水口处无堵塞。
第1页3.12壳体重量应符合标准重量。
3.13壳体螺钉处不能包胶。
3.14包装袋无油痕。
3.15密封条不能开胶、破损。
3.16包装箱不能变形、破损。
3.17工号章、检验章、生产日期齐全且位置正确。
四、停水、停电、调整工艺参数后恢复生产应重新检验确认合格。
五、修模产品要重新确认,合格后单独标识、存放。
六、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不合格品运作流程指导书》操作。
七、入库产品标识清楚,状态明确,并做好防尘、防潮措施。
永泽纸塑检验科第2页。
注塑外壳件检验规范
检验 缺陷类 检查水 工具 别 平 测量 MI Ⅰ
尺寸
测量
MA
Ⅱ
试验
MA
S-1
可靠性
试验
MA
S-1
试验
MA
S-1
试验 实验
MA MA S-1
包装防护
耐压 叠层4米高,90%湿度环境下放置30天,低层产品无变形或损伤;任意一 与耐 面在1米高处叠落,产品无变形或损伤,并功能性能正常。建议用包装纸 跌 箱并用泡沫垫层隔离。
有限公司
文件 标题
GB-2828,一 抽样 次正常抽样 方案 方案 检验项目
文件 编号 日期 版本
2018.8.28
注塑机箱外壳来料检验规范
一般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AQL)
000
致命 严重MA 轻微MI CR 0 1.00 2.5
检验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 缺陷类 检查水 工具 别 平
1,目测检验方法:在60W灯照(或类似光度)下,距离被检验点30cm左右,正视角 上下左右30度范围内,停留观察5-10秒钟,裸视1.0及以上检查产品。 2,不同位置的外观分类: 定义/术语 A面:使用产品时经常看到的正面、顶面。检验时停留10秒; B面:偶然看到的侧面,拐角或旁边。检验时停留5秒; C面:很少看到的表面,如底面。检验时停留3秒; D面:装配或加工后,被包装或覆盖,而看不到的表面。 色泽符合 色差、表面光泽度、透明度 对照签板样品,要求无明显差异。 性
尺寸
1.尺寸以产品样品或工艺图纸为准。一般刚性配合的尺寸,允许偏差 ±1mm; 安装 2.一些样品或工艺图没有明确的尺寸,但在使用中会容易相互干涉的尺 尺寸 寸,需按实装要求进行判定。 3.不允许有错漏工序等。
测量
注塑件外观检验规范
1
漆点颗 粒
丝印: 丝字样或图案到此 为止 图形、 字体应整齐、 工整,
2
垂流
3
针孔
4
皱皮 A、B、C 不允许露底
5 6 7 8 9
露底 分界线 不清 虚喷 喷花 涂膜
有分界线上,由于工装问题允许有小于 0.2mm 混色现象 非直观面允许有轻微的虚喷 A、B、C 面不允许有喷花现象 D面:不影响使用 应平整光滑,亮度符合要求 A 面: 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5mm 划伤 1 个;0.2*3mm2 个 两点间距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2 个 B 面:在直径 100mm 内允许有 0.2*6mm2 个;0.2*3mm3 个,距离 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2 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B、C 面不允许有泛白 A 面: 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3mm 杂物 2 个:0.1*1mm4 个, 间距大于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5mm 杂物 2 个:0.1*3mm3 个, 间距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 无明显影响
HWMQ— 次修改
生效日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 40W 日光灯或 60W 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 40-----50CM 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 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 3 秒) 3.3.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4 不合格类别划分: B 类: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5 检验项目及标准 3.5.1 塑件的检验标准(表 1) 3.5.1 二次加工(喷涂)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 2) 3.5.3 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 3)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 A、 B、 C 、D 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电话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 A、B、 C 、D 面 A、B、C 面划分图例:
注塑件的外观检验标准
7
飞边
8
凹陷
同一类
9
断裂
同一类
10
划伤
不允许有喷涂盖不上 的划伤
11 12
流痕 拉毛
不做具体要求 同一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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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文件
附表-2
序 号 类别 缺陷
注塑件喷涂检验标准
一类 A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4mm 颗粒 2 个; ∮≤0.2mm4 个,两点间距大于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6mm2 个; ∮≤0.2mm4 个, 两 点间距大于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不明显影响 A、B、C 面不允许有垂流 A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3mm2 个;∮≤0.2mm 点 3 个,两点间距大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4mm 点 2 个;∮≤0.2mm 点 3,两点间距大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C 面:无明显影响 A、B、C 面不允许有皱皮;在非外露面允许有轻微的皱皮 二类
5
白印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 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 的 1/3,深度不挂指甲为 准 同一类
6
熔接缝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 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通风孔及透孔不允许有毛刺,凡分型面处允许有厚度小于 0.3mm 的滋边不影响使用。 A 面允许有深度≤0.3mm,φ≤3mm 的凹陷数量 1 个 B 面允许深度≤0.6mm,数量不超过 3 个 C 面: 不影响正常使用,不作要求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即可 在不影响使用的内表面允许有局部撕裂现象 A 面: 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 0.1*5mm 划伤 1 个;0.2*3mm2 个 两点间距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2 个 B 面: 在直径 100mm 内允许有 0.2*6mm2 个;0.2*3mm3 个,距离 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3 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 面:不允许接受流痕 外露面不允有明显的拉花,轻微拉花面积限制在 3mm 2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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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注塑件检验指导书篇一:塑料注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塑料注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了在对注塑件进行外观检查时提供客观依据,使全公司的外观判定标准得到统一,同时缩小与物料供应商之间的判定误差。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注塑件和二次加工件(喷油、印刷、电镀等进行表面处理的塑胶结构件)的外观判断。
3.参考资料标准参照GB11319-89、GB/T6739-1966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4.外观面的定义A面:镜片、透明罩等透明半透明物料的透明区B面:处于成品的前面和上面和透明类物料的不透明区;LOGO、按键表面。
C 面:处于成品的侧面和背面D面:处于成品的底部5.涉及到的缺陷定义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2 披锋: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2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痕: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4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段差:装配后两个面之间高低的相差尺寸4.16磨花: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7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8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9色不均: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4.20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1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4.22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4.23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4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4.25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4.26开裂:由于受到较强的外力致使产品裂开4.28分层:一般是由于原料里面参入的水口料过多引起6.抽样计划6.1 外观抽样依据GB2828—87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样6.2 AQL :MAJOR: 1.0MINOR: 1.57.外观检查的环境条件在进行外观判定的时候,要遵守下列观察条件因素。
注塑件外观检验规范更新
注塑件检验规范
1.0 目的 为了规范注塑产品的抽样方案、接收水准、检验项目、可靠性测试等,特制定本规范。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料件的检验与试验。 3.0 内容 3.1 入库检验 3.1.1 抽样方案:采用 MIL-STD-105E 单次抽样方案和固定数目抽查二种方式。 3.1.2 允收水准:按正常检查水准(即Ⅱ级),AQL 值为 MA=1.0,MI=2.5。 3.1.3 检验项目:外观、结构、试装。 首检确认 3.2 首检确认 3.2.1 抽样方案:采用固定数目抽查 3PCS/次。 3.2.2 允收水准:AQL=0。 3.2.3 检验项目:外观、颜色、结构、试装。 3.2.4 确认时机:应在批量生产前,或每日开机、修模、停机、修机时进行。 3.3 IPQC 巡检 3.3.1 巡检频率:每个机台 1 次/2 小时。 3.3.2 抽样方案:采用固定数目抽查 5 啤/次。 3.3.3 允收水准 AQL=0; 3.3.4 检验项目:外观、颜色、结构、试装。 3.3.5 注意事项:已装箱和正在啤的产品都要抽查。 3.4 目测方法 在正常日光或日光灯管照射下 (40W 或 60W 日光灯管灯) 眼睛距离产品 , (40—50) cm,观察 (3-5) 秒/面。 结构/ 3.5 结构/尺寸检查 对照图纸或样品用量具测量尺寸,或与配合件试装。 3.6 缺陷分类与验收标准如下
气
纹
√
顶伤
√
油 拉 断 缩 尺 试 结
痕 毛 裂 水 寸 装 构
√ √ √ √
4.0 相关定义 4.1 A 面:在正常的产品使用中的第一面。如:产品的正面。 4.2 B 面:在正常的产品使用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4.3 C 面:在正常的产品使用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底面和里面。 4.4 油丝:油痕,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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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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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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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编号 第2版 生效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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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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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同一类
A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4mm
点 2 个;∮≤0.2mm 点 4 个,两点间距大
3
异色 点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B 面:在直经 100mm 内允许有∮≤0.6mm
点 3 个;∮≤0.4mm 点 4 个,两点间距大 45mm; 同一表面上数不得大于 4 个
编号 第2版 生效日
期
HWMQ— 第 0 次修改
6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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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面示意图
A
A C
B C
注: A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上盖、前端 及接口处
B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C 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 D 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 结构件 说明: 1. 接受的水平是基于表面工艺和表面分类的基础上的。这种标准 应用于每个独立的表面上。当缺陷位于产品的 LOGO、产品名 称或图标的 40mm 内时,应重新审核决定此是否达到了影响标 识、产品名称或图标的程度。 2. 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的条款或参照产品的封样 4.记录与表格 无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 A、 B、 C 、D 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电话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 A、B、 C 、D 面
A、B、C 面划分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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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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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不做具体要求 (但必须是经喷
涂能够覆盖)
C 面:无明显影响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 面:不允可视的气丝
B 面: 直经 100 mm 内允许有 0.5*5mm2
个;0.5*3mm3 个,两点间距大于 45mm 同 不做具体要
4 气丝 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 4 个
求(但必须是经喷
C 面:允许有不明显气丝
涂能够覆盖)
D 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 面:不允许有白印;
不做具体要求
5 白印 B、C 面允许有不明显的白印
7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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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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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类 别 缺陷
一类
二类
1
变形
100mm 范 围 内 不 直 度 、 不 平 度 小 于 2mm(pp 料另做要求)
同一类
2
缺料
在非外露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料现 象
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 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 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 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 2.参照文件 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 3.内容: 3.1 术语: 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
二类:丝网印
3.3 检验方法
3.3.1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 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 40W 日光灯或 60W 普通灯泡的
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 40-----50CM 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 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 3 秒)
20) 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21) 泛白: 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2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一般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Fra bibliotek3.2自
制
件
分
类
说
明
:
3.2 .1 塑料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3.2.2 二次加工件(喷涂)
一类: 高精度喷涂制件;
注塑件外观检验规 范说明书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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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HWJS— 7004
第 2 版 第 0 次修改 生效日
期
2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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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及适及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
上。 2)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
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
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 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 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 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
3.3.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4 不合格类别划分:
B 类: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 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5 检验项目及标准
3.5.1 塑件的检验标准(表 1)
3.5.1 二次加工(喷涂)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 2)
3.5.3 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