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市绿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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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

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盘水府办函[2015]42号

【发布部门】六盘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4

【实施日期】2015.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六盘水府办函〔2015〕4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4月24日

六盘水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绿色建筑是指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及《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2/T065-2013),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城乡建设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重规模向重效率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建筑品质和使用寿命、节约能源资源、改善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对于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

动,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抢抓机遇,加快转型。紧扣“四创”活动,围绕建设国际标准旅游休闲度假城市的发展目标,抓住国家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的有利时机,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和配套能力建设,促进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转型升级。

2.明确范围,整体推进。自2015年起,全市由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新建建筑执行率。以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体项目为示范区,逐步推动全市区域性绿色建筑发展。 3.政策引导,市场推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主体行为。综合运用财政奖励、金融和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绿色建筑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4.正确认识,科学发展。提倡对绿色建筑进行精细化设计和建造,树立建筑全寿命期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观念,提高区域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合理选择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降低绿色建筑建造和运营成本,避免盲目投资和资源消耗。 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照《六盘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结合地区建筑风貌、历史文化和资源条件,做好建设规划布局,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创建具有文化底蕴、体现绿色理念的城市建设模式。

(三)行动目标。

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进一步抓好建筑节能的基础上,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低碳转型,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15年底,建设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六枝特区、盘县城区绿

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各县(特区、区)分别创建1个以上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居住小区,全市创建5个以上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到2020年底,全市80%以上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2.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到2015年底,全市城镇新(改、扩)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为重点,结合国家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5000套。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市中心城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的应用。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5.绿色农房建设。到2015年底,新建、改建绿色农房5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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