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帮助犯题目
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教唆犯、帮助犯与间接正犯
【导语】向着顺利通过考试的⽬标,迈步向前,必然会成功拿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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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帮助犯与间接正犯:不是对⽴关系⽽是包容关系
1.利⽤⾏为本⾝是否具备构成要件
利⽤⾏为具备构成要件的定型时,成⽴间接正犯。
被利⽤者的⾏为是实⾏⾏为,利⽤⾏为不具备构成要件的定型时,成⽴教唆犯。
(1)如果正犯具有故意,引起者成⽴教唆犯。
(2)如果正犯没有故意,引起者具有间接正犯故意的,成⽴间接正犯。
(3)正犯没有故意时,引起者不具有间接正犯故意的,仅仅成⽴教唆犯。
2.⾝份犯要区分教唆犯和间接正犯,要同时考虑⾝份和故意两项。
(1)直接⾏为者具有特殊⾝份+犯罪故意,引起者仅成⽴教唆犯。
(2)直接⾏为者具有特殊⾝份+但没有故意,具有⾝份的引起者成⽴间接正犯。
(3)直接⾏为者具有特殊⾝份+但没有故意,没有⾝份的引起者仅成⽴教唆犯。
(4)直接⾏为者不具有特殊⾝份+不管有⽆故意,具有⾝份的引起者成⽴间接正犯。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的财物”,属于缩⼩解释 B.将《刑法》第⼀百七⼗⼀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携带枪⽀等国家禁⽌个⼈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卡诈骗罪中的“信⽤卡”解释为“具有消费⽀付、信⽤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占有的财物,“他⼈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占有”的限制,扩⼤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某⼀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范围之内。
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卡”的功能进⾏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甲(⼥,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罪 B.⼄(15岁)携带⾃制⽕药枪夺取妇⼥张某的挎包,因⼄未使⽤该⽕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作⼈员,也可构成放纵⾛私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罪是指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强制猥亵妇⼥或者侮辱妇⼥的⾏为。
该罪的犯罪主体同样可以是⼥性。
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项中,枪⽀、爆炸物、管制⼑具等为国家禁⽌个⼈携带的器械。
携带国家禁⽌个⼈携带的机械进⾏抢夺,这种携带⾏为本⾝就是⼀种违法⾏为,因⽽只要携带这些凶器进⾏抢夺,就应定为抢劫罪,所以B项说法错误。
刑法易错题
练习题12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 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C. 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D. 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最后更新时间为 2012-02-23 18:56]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
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
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A. 故意伤害罪B. 正当防卫C. 防卫不适时D.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中,不法侵害应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
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这种侵害属于不法侵害。
如果是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因为没有行为人实施,所以并不存在不法侵害的问题。
C项说法正确。
练习题7具有下列选项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对犯罪人免除处罚?A.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B.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C.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练习题9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练习题13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
刑法复习试题练习卷及答案解析(五)
刑法复习试题练习卷及答案解析(五)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40题,每题1分,共40分。
谭某预谋前往王某家盗窃钱财,到达王某家窗前发现王某及其家人尚未入睡,不方便下手,于是返回。
关于谭某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盗窃罪的未遂犯B.盗窃罪的预备犯C.不可罚的不能犯D.盗窃罪的中止犯答案:B解析: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犯罪构成要件概述,行为对象,中止的自动性。
本题考查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
犯罪预备是指为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行为人所希望的、由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侵害结果。
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本案中,谭某只为盗窃行为做了准备,尚未着手,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犯罪行为,属于犯罪预备,B选项正确,当选。
甲(男,18周岁)、乙(男,15周岁)合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外放风,乙进入房内窃取财物,不料乙进入房内后被一年轻女子发现,女子抓住乙不让其离开,乙即用随身携带的电击棒将女子杀死,并带窃取的8000元钱离开,后和甲平分。
根据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不构成犯罪B.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C.甲、乙构成共同的故意杀人罪D.甲、乙构成共同的盗窃罪答案:B解析: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能否犯转化型抢劫罪的问题。
甲在外面放风对乙的杀人行为客观上并未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主观上对此也不知情,故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
乙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情形,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不构成抢劫罪;如果故意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刑法习题第八章
第八章1.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正确? ( )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B.首要分子只能是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3.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4.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
甲是抢劫罪的共犯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
乙是盗窃罪的共犯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
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
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5.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
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
后乙杀害丙。
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
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
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
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
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
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
法律硕士刑法提高练习习题及答案06
【提高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仅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B.各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且参与共同作案的,构成共同犯罪C.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D.甲挟持司机乙开车撞死自己的仇人丙,由于甲属于间接正犯(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与乙不构成共同犯罪2.下列对主犯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B.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C.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D.教唆犯因为不直接实施犯罪,因此一般按从犯处罚3.对从犯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次要的实行犯、帮助犯和胁从犯B.从犯也应该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C.从犯只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D.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1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5.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
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6.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甲与丙( )。
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D.甲单独构成犯罪7.甲与乙想盗窃某厂仓库的钢材,乙的一个亲戚恰好在该厂工作,甲让乙设法配一把钥匙,乙将钥匙配好交给甲。
某日晚,二人约好在仓库门口会合,但乙思前想后,觉得事情早晚会败露,最后没有如约前往。
甲久等乙不来,只好自己用钥匙打开仓库大门,盗走钢材。
4.7 号刑法习题解析
4.7号刑法习题解析1、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2/60-多)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答案:ABC解析: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二人以上虽然共同实施了不同的犯罪,但若这些不同犯罪之间具有重合的性质时,则在重合的限度内成立共同犯罪。
肖某在抢夺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根据部分犯罪共同理论,肖某和丁某在抢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故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ABC。
2、甲、乙经共谋后到丙的住所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机,将丙的钱包拿走。
第二天,甲发现丙的钱包里有一张已经中了5万元的彩票,即兑了奖。
就甲拿走被害人钱包和私自兑奖的行为而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延/2/63-多)A甲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单独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C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答案:BC解析:甲趁丙不注意,秘密窃取其钱包的行为,属于盗窃罪。
甲的强奸罪同案犯乙对此并没有参与,所以甲的盗窃属于强奸罪的实行犯过限,由实行者甲单独承担,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甲盗窃后,将彩票兑奖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仅成立盗窃罪一罪,故C项正确,D项错误。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项的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3、甲乙合谋窃取丙的信用卡,乙偷窥了丙信用卡密码。
之后,甲乙趁机取走丙的信用卡。
甲输入密码后,发现卡里有7万元,便取出2万元,将卡丢弃,并又骗乙说只有1万元,分给乙5000元。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8-模拟题-多)A甲乙共同成立盗窃罪,犯罪数额都是7万元B甲的犯罪数额是7万元,乙的犯罪数额是2万元C甲对乙成立诈骗罪D乙的犯罪数额为1万元答案:ABCD解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甲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刑法学中有关共同犯罪的真题解析
刑法学中有关共同犯罪的真题解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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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中有关共同犯罪的真题解析我国刑法学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以作用为主、兼顾行为分工的标准,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在构成共同犯罪的基础上,又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又有所不同。
综观历年考题,共同犯罪是一个常考考点。
下面结合一个辨析题来分析一下:[辨析] 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2004年,第28题)[分析] (1)这种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2)对教唆犯是否认定为主犯,应当综合考虑教唆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虽然产生了犯罪决意而没有实施犯罪,或者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不是教唆人教唆的犯罪,则根本不存在共同犯罪的问题,教唆犯也就没有主犯与从犯之分。
(4)如果被教唆的人听从教唆,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成立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也就是说根据个案中教唆犯在共同犯罪的实际作用分别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
由于教唆犯是犯意的发动者,因此在共同犯罪中通常是起主要作用者,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理,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起次要作用,应按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理。
下面分析历年真题:2006年真题:23.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D)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分析]考查点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及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共同犯罪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共同犯罪(总分74,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
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属于( )。
SSS_SINGLE_SELA 不作为犯罪B 过失犯罪C 因身体受强制不构成犯罪D 受胁迫而实施的共同犯罪分值: 1答案:C[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
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题中,由于犯罪分子的行为,仓库保管员已丧失了意志自由,因此不能以胁从犯论处。
2.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 )。
SSS_SINGLE_SELA 不构成犯罪B 应当减轻、免除处罚C 可以从轻、减轻处罚D 可以减轻、免除处罚分值: 1答案:C[解析] 《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按照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可以将其分为( )。
SSS_SINGLE_SELA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B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C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D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形式的分类。
选项A是依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进行的分类,选项B是依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进行的分类,选项C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进行的分类,选项D是依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进行的分类。
4.甲教唆15周岁的乙实施盗窃,乙按照甲的教唆盗窃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
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
SSS_SINGLE_SELA 甲与乙共同构成盗窃罪,甲是主犯,乙是从犯B 甲与乙共同构成盗窃罪,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C 甲构成教唆罪,乙构成盗窃罪D 甲单独构成盗窃罪分值: 1答案:D[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共同犯罪_真题-无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共同犯罪(总分74,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
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属于( )。
A. 不作为犯罪B. 过失犯罪C. 因身体受强制不构成犯罪D. 受胁迫而实施的共同犯罪2. 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 )。
A. 不构成犯罪B. 应当减轻、免除处罚C. 可以从轻、减轻处罚D. 可以减轻、免除处罚3. 按照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可以将其分为( )。
A.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B.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C.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D.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4. 甲教唆15周岁的乙实施盗窃,乙按照甲的教唆盗窃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
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
A. 甲与乙共同构成盗窃罪,甲是主犯,乙是从犯B. 甲与乙共同构成盗窃罪,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C. 甲构成教唆罪,乙构成盗窃罪D. 甲单独构成盗窃罪5. 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 )。
A.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B.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C.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D.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6. 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A. 主犯、从犯、胁从犯B. 首犯、教唆犯、帮助犯C. 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D. 教唆犯、主犯、从犯7.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
甲负责望风,乙人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 简单的共同犯罪B. 复杂的共同犯罪C. 必要的共同犯罪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二、多项选择题1. 复杂的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工表现为( )。
A. 组织行为B. 教唆行为C. 实行行为D. 帮助行为2. 关于教唆犯,正确的有( )。
A.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B. 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C.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既可能按照主犯处罚,也可能按照从犯处罚3. 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2017司法考试《刑法》基础巩固41-45
2017司法考试《刑法》基础巩固41 2017司考刑法基础:教唆犯。
一、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受处罚的根据:共犯的独立性说: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本身就是值得刑法处罚的行为,所以只要有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就按照其教唆、帮助的行为及其故意的内容认定成立相应的犯罪。
(有主观归罪的嫌疑)共犯的从属性说: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只有实行行为才能直接的侵犯法益。
只有被教唆者、被帮助者实施了值得处罚的实行行为或者是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才构成犯罪。
(通说)结论:甲教唆乙犯罪,乙拒绝甲的教唆。
甲、乙无罪.甲教唆乙犯罪,乙听了教唆,但什么都没做。
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实施了不值得处罚的预备行为。
甲、乙无罪。
甲教唆乙犯罪,乙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
(既遂;未遂、中止)甲构成教唆犯的既遂;未遂。
甲教唆乙盗窃,乙实施了抢劫。
甲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乙构成抢劫罪。
甲、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甲教唆乙抢劫,乙只实施了盗窃。
甲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乙构成盗窃罪。
甲、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甲教唆乙盗窃,乙实施了强奸。
甲无罪。
【经典考题】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6题)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答案】D二、教唆犯的成立条件:(1)教唆对象: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否则,成立间接正犯。
(2)教唆行为:任何引起他人犯意的行为;作为。
(3)教唆故意:故意教唆他人实施可能侵犯法益的故意犯罪。
①过失教唆不成立犯罪。
②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
③教唆他人实施根本不可能侵犯法益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未遂的教唆)如,甲将一把没有装上子弹的手枪交给乙,指示乙当场开枪杀害丙,乙接受教唆开枪射击,因没有子弹而未能致丙死亡。
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教唆犯与心理的帮助犯
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教唆犯与
心理的帮助犯
一、教唆犯与心理的帮助犯(是否达到引起作用)
1.正犯已有实施意思,教唆犯使正犯实施意思加强的,可能成立心理上的帮助犯。
当正犯已经决定实施犯罪但心存疑虑,教唆者进行教唆的,成立帮助犯。
正犯已产生犯罪决意,教唆者仅就正犯行为方式教唆的,成立帮助犯。
2.正犯放弃之前的犯意,教唆犯再教唆正犯,使其再产生犯意的成立教唆犯。
引起其他犯意、提升罪名、提前实现已有犯意的,都是教唆犯。
强化已有犯意、单纯地降低罪名、单纯地延缓犯罪时间、虽提前实现但降低罪名的,都是帮助犯。
既延缓犯罪时间,又降低罪名的,无罪。
教唆犯的本质特征在于提升了危险,而帮助犯的本质特征在于维持了现有危险。
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6
【真题提示】一、单项选择题1.(2014年真题)甲受乙教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
甲、乙的犯罪属于()。
A.必要的共同犯罪B.简单的共同犯罪C.特殊的共同犯罪D.任意的共同犯罪2.(2017年真题)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
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3.(2018年真题)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
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自救行为D.犯罪行为二、简答题(2013年真题)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三、法条分析题(2016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四、案例分析题(2018年真题)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
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李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
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真题提示】一、单项选择题1.D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1802篇)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1802篇)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6题,单选)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
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
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必须有共同行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A项,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过失砸死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处由于甲、乙二人都有实行行为,对结果都有因果力,不必借助“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同犯罪处理原则就可以认定二人的刑事责任。
即使中国刑法不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对甲、乙也可以分别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故A项错误。
B项,对于故意杀人罪这样的即成犯,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在犯罪既遂前有犯意联络。
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显然是在乙杀人之后参与,所以不能成立故意2.一天晚上某村召开村干部会议,因还未通电,就用煤油灯照明开会。
会议中间灯没油了,村干部张某便找来新买来的煤油往灯里加油,当煤油刚倒出接近明火时,突然爆炸,将身边的另一乡干部王某炸死。
经化验鉴定,当天新买的煤油里,被油脂公司掺杂进了汽油。
关于张某的罪过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犯罪主观要件的其他问题【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意外事件与犯罪行为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共同犯罪真题
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
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
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二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
事后,某甲分300元给某乙,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
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1999年21.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答案: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解析:共谋共同正犯的在预备阶段中止,需要消除对实行犯的心理上、物理上帮助的因果性。
要回自己所提供的钥匙。
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干了,让对方意识到自己是单打独斗。
帮助犯的中止。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02年32.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答案: ABC解析: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正确。
共同犯罪,无法查明,无需查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不当选。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2年35.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答案: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解析:甲乙为共谋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甲预备阶段由于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犯罪既遂,构成犯罪预备?不是,要结合乙的情形分析,乙既遂,甲也既遂。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共同犯罪1)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第六章共同犯罪(一)1. 下列情形中,不成立共同犯罪,对行为人分别处理的有A甲和乙看到山下没有人,将一块大石头推下,结果造成在山下一片草窝里休息的放羊小孩死亡B甲要杀丙,乙悄悄将房门锁上,致使丙无法逃脱而被杀死,甲对此并不知情C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实施盗窃同时将被害人强奸D甲乙系网友,甲向乙发信邀请乙一块实施犯罪,乙没有回复答案AB解析:A 这种情况属于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刑法认为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分别处理;B 这种情况属于片面共犯,一般认为不成立共同犯罪,分别处理;C 这种情况下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
对此,一分为二地处理:原来谋划的犯罪范围内两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过限的行为仅由乙来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并非绝对地分别处理;D 这种情况属于犯意表示,不成立犯罪,谈不上分别处理的问题。
2. 某日中午,某煤矿火药工韩某到休息室吃饭,将放在长凳上的饭盒(原为装雷管的铝盒,该矿工人常用这种铝盒当饭盒使用)拿到电炉上去烤。
同时发现旁边有一个雷管盒,误认为是别人同他一样用雷管盒装饭,就想一起拿去烤一下。
于是便问:“这是谁的?”同班一位工人于某顺口回答说:“反正都是咱们伙计的,拿去一起烤吧!”韩也未打开看看,就放到了电炉上。
过了10分钟,另一火药工张某来取放在长凳上的雷管盒,里面装有雷管。
发现已经不在,但未仔细寻找,就匆匆去厕所了。
他想,等一会再找。
不久,雷管因受热爆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于、韩、张没有共同行为B于、韩、张有共同行为C构成共同犯罪D不构成共同犯罪答案BD解析:没有共同行为,就没有共同犯罪。
“共同行为”是指各个共犯人经过意思联络,相互协作,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指向犯罪结果。
“共同行为”意味着各个共犯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这一整体的组成部分。
在发生了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各个共犯人的行为一个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而也可以肯定各个共犯人的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而均应对犯罪结果负责。
法律硕士刑法基础练习习题及答案06
【基础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
甲和丙的行为属于( )。
A.共同犯罪B.非共同犯罪C.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D.任意共同犯罪2.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
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B.属于意外事件C.应当从重处罚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下列情况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A.甲某与其15周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1台彩电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运输毒品C.丙某被他人诱骗一起实施一次爆炸行为D.丁某教唆、利用一精神病患者杀死了自己的情敌4.赵某驾车回家经过一路口,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孙某,坐在后排座位上的王某见状,对赵某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
”赵某遂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
孙某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不幸身亡。
赵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请问,此时王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B.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C.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6.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A.主犯、从犯、胁从犯B.首犯、教唆犯、帮助犯C.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D.教唆犯、主犯、从犯二、多项选择题1.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2.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94)_真题-无答案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394)(总分100,考试时间60分钟)单项选择题1. 1.关于教唆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 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 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 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2. 2.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
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非法拘禁罪B. 绑架罪C. 抢劫罪D. 诈骗罪3. 3.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A. 幻觉犯,不构成强奸罪B. 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C. 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强奸罪D. 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强奸罪4. 4.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他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
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 直接故意B. 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 疏忽大意的过失5. 5.行为人欲杀甲而向甲开枪,结果既杀死甲又伤害了乙,这属于( )。
A. 继续犯B. 想象竞合犯C. 牵连犯D. 连续犯6. 6.《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于A. 标准的犯罪构成B. 修正的犯罪构成C. 基本的犯罪构成D. 派生的犯罪构成7. 7.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他人机动车辆,因过失撞死他人的,( )。
A. 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不构成犯罪B.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 构成盗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D. 构成交通肇事罪8. 8.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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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上的
1.李某因记恨同事刘某,故指示15岁的赵某、20岁的孙某将刘某打伤。
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应如何判决?()
A李某等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应当由赵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应当由李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三人都应当承担责任,但是由于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当由李某和孙某承担主要责任
答案:D
《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本案中,赵某不足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当选择D
2.甲(成年人)对乙(8岁)说:“你敢砸丙家的玻璃吗?”乙闻言就砸烂了丙家的玻璃,并砸中了屋内的电视机。
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乙是行为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应当由乙承担
B甲教唆乙砸他人的财物,应当由甲承担
C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教唆行为和共同侵权。
《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B
刑法上的
《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答案】D
【考点】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解析】D项:根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教唆犯是在共同犯
罪统领下的概念,所以此处的犯罪不可能是过失犯罪;此处的犯罪可以是特殊身份的犯罪,因为身份犯对行为人的要求仅仅是实行犯,而不包括帮助犯和教唆犯。
所以D项错误。
A项:前半段是典型的教唆既遂,后半段则是构成共同教唆的情形,也适用本条的规定。
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第一款规定,是指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起主要作用,就作为主犯处罚;反之,如果起次要作用就作为从犯处罚,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
所以B项正确。
C项:根据限制从属性的理论:如果被教唆的对象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有犯罪的意识,也成立共同犯罪,不过此时的犯罪仅仅是客观层次上的。
所以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是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是共同犯罪,只是因为一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给予处罚。
本条后半段指的是教唆的客观行为,即只要有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就应当从重处罚,而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当然
符合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所以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所以C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D
6.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教唆犯。
A项中,被教唆的人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故A 项说法错误,甲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属于强奸罪的教唆未遂。
教唆犯也可以是实行犯。
例如:甲教唆乙抢劫,甲同样也实施了抢劫行为,此种情况下,甲既是教唆犯,也是实行犯。
因此,B项错误。
在刑法分则中,某些教唆行为直接按照犯罪实行行为处理,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
B项中的“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该按照《刑法》第353条的规定直接定罪处罚,而不能再按照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来认定。
因此,C项错误。
D项中,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
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就按从犯处罚。
所以“有的教唆犯是主犯”的说法正确。
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
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其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就是指帮助犯,所以D项后半句也是正确的,故D项说法正确。
7.根据《刑法》规定,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B.教唆犯都是主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
D.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
答案:A
解析:《刑法》第347条第5款,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因此,A项说法正确。
主犯、从犯的区分标准是在犯罪过程中起作用的大小,作用大的是主犯,作用小的是从犯。
《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
因此,B项说法错误。
《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且吸食、注射毒品不是犯罪行为,不可能成立该行为之教唆犯。
因此,C项说法错误。
传授犯罪方法时可能同时有教唆行为,发生竞合原则上择一重罪论处。
因此,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