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逻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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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介绍
1.若干哲学观点
分析哲学也称为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开始于德国数学家弗雷格对于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工作,后被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发扬光大,使得近代哲学研究成功转型为语言分析,并成为现代哲学研究的主流。学习分析哲学有利于澄清我们对于一些常用概念的认识。以下所列条目是基于本人的理解和独立思考而提出的观点,欢迎批评、指正。
认知对象: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事物,这是第一认知对象。人们在认知过程中所形成的抽象概念是第二认知对象。概念是人们头脑中的观念,所反映的是对象的相似性(similarity)和不变性(invariance),也称为模式(mode),包括结构模式、行为模式和关系模式。这些抽象模式称为概念的内涵(intension)或者所指(referent)。概念是人们对于客观对象进行抽象所得的观念。一旦形成就拥有不依赖于客观对象的独立存在性。例如,“圆”这个概念来自于客观事物,又超越和独立于客观事物,有自己确定的内涵。因此,概念不是客观事物的附属,而是思维世界中的独立存在。柏拉图(Plato)称之为理念(idea),并且认为理念是独立于物质世界的另一种存在。概念是没有真假对错之分的,它是一个模式,按照该模式可以对现实对象进行归类。例如,我们可以用圆这个概念对事物进行归类,将所有近似圆形的事物归为一类。同类事物具有相同的性质,相同的性质具有相同的作用。因此,对事物进行归类有利于我们有效地认识和应用事物。当然,我们的认知并不满足于获得一些概念,还会继续探索这些概念的属性和相互作用,等等。因此,概念是人类认知的结果,也是进一步认知的对象。
命题:在思维中将某对象归于某模式,即认为某对象具有某性质或者模式,这种思维中的归属联系就是命题。因此,命题也是人们头脑中的一种观念,不过,命题与概念不同,它不是一种模式,不是由客观对象身上升华而成的模式,而仅仅是将一个给定对象与某概念进行联接,将对象归于这个概念所划定的类。如果说概念是进行思维概括操作的结果,那么命题可以说是简单的思维联接操作的结果。因此,命题是有真假对错之分的。如果命题所指代的归属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则该命题为真(true),否则为假(false)。
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用于表达和记录思维中的概念和命题。语言由符号(symbol)和语法(grammar)组成。语法是符号组成语句的规则。语句的功能就是描述我们思维中的概念和命题。在语言中,概念通常用一个简短的名字进行表示,称为词语(word),比较复杂的概念往往用固定词组(set phrase)表示。一个词语所表示的概念称为词语的含义(meaning)或者语义(semanteme)。在一个语言中,定义一个概念就是用词语和句子对概念内涵进行充分而明确地描述。仅仅是表达一个命题的句子称为陈述句(statement),被表达的命题称为该陈述句的语义(semanteme)或者含义(meaning)。有些感叹句、反问句其实也表达了命题,但是它们还有其它的语用表达功能,包括传递说话人的情感、意愿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任何陈述句都表达一个命题。例如,“我正在说假话”是陈述句,但其所表达的语义不是命题。
思考:“今天是星期一”所表达的是命题吗?
语句分析:弗雷格将一个句子的成分分为主词、谓词和量词等三个部分。主词表示对象。谓词表示对象的性质、状态和动作,相当于定语和谓语(把状语和补语视为谓语的一部分)。量词用以表示主词所表示的对象的数量,只有两种,即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分别表示“所有”和“存在”。例如,“有的果子成熟了更可口”,其中量词是“有的”,主词是“果子”,谓词有两个,即“成熟了”和“更可口”。我们将要学习的一阶逻辑是对弗雷格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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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分析方法的形式化。
2.数理逻辑
推理、实验和计算是人类认知活动中的三种主要途径和工具。逻辑学(logic)研究推理规则。推理是从已知的知识中获得其中蕴含的新知识,或者是用已知的知识论证某个判断的真假。
数理逻辑:也称为形式逻辑、符号逻辑,是关于推理的数学理论,其目的是为推理建立数学模型,使得推理和数学证明成为一种有规则的符号运算过程,从而确保推理的正确性。
3.历史
在古希腊时期产生了两种逻辑学: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syllogistic logic)和斯多葛学派的命题逻辑(propositional logic,也称语句逻辑或句式逻辑,sentential logic)。
1)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这是有记载的最早的逻辑学说。亚里士多德总结了多个推理模式,例如“Barbara模式”:
1 2P Q Q R P R
前提:所有是
前提:所有是
结论:所有是
亚里士多德把这些推理模式合称syllogism。由于这些推理模式都是由两个前提推出一个结论,故中文翻译为“三段论”。三段论所讨论的命题结构比较简单,共有如下4种形式:
SaP:所有S是P。
SeP:没有S是P。
SiP:有的S是P。
SoP:有的S不是P。
其中S和P所表示的词语分别称为主词(subject)和谓词(predicate),分别指代某一类对象。符合上述形式之一的命题称为主谓命题(subject-predicate proposition)。主谓命题所表达的是主词对象对于谓词对象类的隶属关系,其中“所有”和“有的”等词语的作用是量化这个隶属关系。(注:我们这里把some翻译为“有的”,一般教材翻译为“某些”。)注意,在一个语言中,有些词语仅指代唯一的对象,例如一些人名和地名,这些词语称为专名。但是大部分词语所指代是某一类对象中的任何对象,是这些对象的共同名称,简称通名。例如,在“苏格拉底是人”这句话中,“苏格拉底”是专名,“人”是通名,所以这句话所表达的命题是Sip型的,而不是SaP型的。注意,在一个命题中的主词和谓词可以另一个命题的谓词和主词。例如,我们可以说“有的人是苏格拉底”。
三段论的4种图式:设S,P是三段论中结论的主词和谓词。三段论中的两个前提分别涉及P和S,前者称为大前提(major premise),后者称为小前提(minor premise)。联系大小前提的是一个同时出现在这两前提中词语,称为中项(the middle term),暂记为M。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M都可以是主词,也可以是谓词。因此,按照M在两个前提中的位置,三段论被分类为如下4个图式(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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