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园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市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近年来,全市建设系统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9号)、省安委办《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安办〔2015〕17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15〕195号)和市安委会相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市住建委决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

(二)土方(隧道)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关键节点施工时是否邀请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未按规定实施的,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10日之前。各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结合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5月至7月。各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监督机构)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各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省厅、市住建委将在各安全监督机构检查的基础上,结合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