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如何开展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和示例
四、监测结果的公 开
五、监测方案的实 施
组织培训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 4)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
度; 5)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开展,质量保证措施是选用 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 进行监测。 1、监测结果的公开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随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 与共享平台一并公开。
1)检测机构的能力项能满足自行监测指标的要求。 2)排污单位能提供具有 CMA 资质印章的监测报告。 3)报告质量符合要求。 4)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符合要求。 3、排污单位手工自测: 1)监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能力(如:技术培训考核等自认定支撑材 料),具备开展自行监测相匹配的采样、分析及质控人员。 2)实验室设施能满足分析基本要求,实验室环境满足方法标准要 求;不存在测试区域监测项目相互干扰的情况。 3)能提供仪器校验/校准记录;校验/校准规范,记录内容准确、完 整。 4)能提供质控措施记录;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准确、完整。 4、废水自动监测: 1)监测站房应不小于 15m²,监测站房做到专室专用,监测站房内 有合格的给、排水设施,监测站房有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温湿度计、 灭火设备。 2)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3)有定期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 4)有定期进行校准、校验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核对校 验记录结果和现场端数据库中记录一致。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有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清晰、完整。
执行的排放标准正确。
1、监测频次满足自行监测的要求。 2、排污单位手工自测:采样时间和频次符合规范要求。
1、样品采样和保存方法选择合理。 2、排污单位手工自测:能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内容准确、完 整,至少 2 人共同采样和签字。 1、监测分析方法选择合理,优先执行国家或行业分析方法标准。 2、监测仪器设备(含辅助设备)选择合理。 3、排污单位手工自测: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背景在环保管理过程中,排污许可证是企业能否正常运营的必备证件,但是传统的排污许可证管理需要环保部门定期抽查,这种方式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成本较高等问题。
基于此,推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能够节省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有效保障环保管理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意义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是针对企业自身情况量身定制的一种监测管理模式,旨在促使企业主动实施环境管理措施,增强企业环保意识。
通过引入自我监测、报告、验收等环节,实现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过程监控,有效减少排污对环境的影响,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环境。
方案设计方案适用范围该方案适用于在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范围内的企业,包括化工、印染、纺织、石油等生产企业。
方案实施流程1.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管理方案2.开展自行监测计划,编制监测计划书3.开展自行监测,填写监测记录表4.编制并提供自行监测年度报告5.提交排污许可年度报告6.环保部门检查验收方案要求1.全面排查企业污染源,在排污许可证的范围内,并做好排放口和排放量的统计和记录。
2.对排放口进行有效监督,并在计划中变更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时及时报告,并在地图上标注。
3.选取监测环节,进行现场和实验室双重数据采集,建立信息化平台,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4.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把电子数据传达到企业管理者、监管部门及各级政府部门。
5.建立日常监督制度,规定容许排放量、强化企业自我监管意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报告、排污费用的统计和装置的维护等。
方案效益1.实现了环保部门监管效率的提升和监管成本的降低,让监管工作更有针对性。
2.企业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降低了内部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企业运营环境。
3.有效推动了企业环保管理意识,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
总结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是一种有效的环保管理模式,不仅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还能有效实现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全过程监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环保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引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排污问题已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挑战。
为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要求。
排污单位是一个特定的环境污染源,其排放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产生潜在影响。
为了确保排污单位的排放符合法规要求,自行监测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
本文将为排污单位提供一份自行监测指南,以帮助他们管理和控制排放。
一、背景在以前的排污治理体系中,监测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排污单位只需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
然而,由于监测成本高昂,监测周期较长,政府难以对所有排污单位进行实时监测。
此外,传统的监测方式可能遗漏一些潜在的违规排放行为,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风险。
因此,自行监测成为一种重要的补充手段,可以提高监测效率和减少排污单位的违规行为。
二、自行监测的意义1. 增加监测频率和准确性:自行监测可以实时跟踪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加以改正,减少环境污染风险。
2. 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自行监测要求排污单位建立完善的监测设施和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内部责任意识。
3. 减少法律和经济风险:自行监测可以帮助排污单位了解和遵守排放标准,减少环境罚款和诉讼的风险。
三、自行监测指南1. 确定监测指标和方法:排污单位首先需确定需要监测的污染物指标,并选择适合的监测方法。
通常,监测指标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等。
2. 建立监测设施:排污单位需要建立适合的监测设施,包括采样点、监测仪器、数据记录设备等。
设施的建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自行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频率、监测时段、监测人员和责任等。
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4. 培训监测人员:排污单位需要培训一支专业的监测人员队伍,确保他们熟悉监测流程、仪器操作和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
5. 数据管理和报告:排污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访问性。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技术要点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技术要点自行监测的要求1.制定监测方案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2.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排污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满足开展监测所需要的监测设施。
废水排放口,废气(采样)监测平台、监测断面和监测孔的设置应符合监测规范要求。
监测平台应便于开展监测活动,应能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
3.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4. 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排污单位应建立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自行监测的内容1.污染物排放监测包括废气污染物(以有组织或无组织形式排入环境)、废水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及噪声污染等。
2.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或其他环境管理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应按照要求对其周边相应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其他排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3.关键工艺参数监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对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密切相关的关键工艺参数进行测试以补充污染物排放监测。
4.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监测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管理文件对污染治理设施有特别要求的,或排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应对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自行监测的指标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一、背景。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已成为我国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
排污许可证是指国家环保部门依法核发的,规定排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排放污染物的许可证书,是排污单位依法排放污染物的准入证明。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自行监测的必要性。
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定标准和要求,利用自有设备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的行为。
自行监测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掌握自身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有利于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
1. 确定监测项目和频次。
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确定监测的项目和频次,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频次,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确定监测方法和标准。
选择适合的监测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经过环保部门认可。
3. 确定监测设备和人员。
选用符合要求的监测设备,并配备专业的监测人员,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制定监测记录和报告。
建立完善的监测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并上报给环保部门,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5. 确定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应对措施。
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排放达标。
四、自行监测方案的实施。
1. 建立自行监测团队。
组建专业的自行监测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自行监测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开展监测培训。
对自行监测团队进行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完善监测设备和设施。
对监测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4.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定期对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自行监测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环保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范本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二、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注3: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密切相关的工艺参数,可开展此项监测,由企业自身确定;
注4: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管理文件对污染治理设施有特别要求的,应开展此项监测;
三、监测指标及相关信息5
注6:监测点位名称必须与表二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四、监测设备及人员
五、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1.建立质量体系
2.监测机构
3.监测人员
4.监测设施与环境
5.监测仪器设备和实验试剂
6.监测方法技术能力验证
7.监测质量控制
8.监测质量保证
六、相关佐证材料
环评批复、验收批复、监督性监测报告、例行监测报告等;
公章
年月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护环境,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第三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健全的自行监测管理制度,明确自行监测的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划分和工作程序,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四条对于已具备条件的排污单位,应当采取自行监测的方式,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自行监测设备和人员,并建立监测档案,定期上报监测数据。
第六条排污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自行监测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排污单位应当设立自行监测管理机构,并明确机构的职责和人员。
第八条自行监测管理机构应当由环境管理人员、监测人员等组成,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九条自行监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测操作技能和监测数据处理能力。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监测室,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并负责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档案,记录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准情况,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自行监测工作程序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过程和排放特点,制定自行监测的监测方案和监测周期,并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监测方案和监测周期,定期组织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在进行监测工作时,监测人员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监测人员应当在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进行操作,同时做好监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第十六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查程序和机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和评估,并确保监测数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监测数据的上报和公开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监测周期和要求,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给环保部门,并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监测数据。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最新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最新
一、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排污单位进行自行监测的技术操作规范。
二、监测项目和频度
(1) 基本监测项目包括、、氨氮、总氮、总磷等常规项目。
(2) 不同的排污行业有不同的监测频度,一般为每月1-3次。
三、取样方法
(1) 取样装置为水取样瓶或自动取样器。
(2) 取样地点应位于出管口或尾水池,取样时间尽量代表浓度最大时段。
(3) 取样量应足以满足各项检测项目测定要求。
四、检测方法
(1) 检测采用全国统一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或国家标准。
(2) 检测设备须于规定日期进行准确性检查和定期校准。
(3) 检测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资质证书。
五、数据管理
(1) 监测数据应记录完整、真实并妥善保管数据备查。
(2) 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自行数据是否合格应进行定量鉴定。
(3) 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送监测报表及报告。
六、监测质量保证
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程序,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
目录
CONTENTS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概述 • 监测点位与频次 •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 监测报告与信息公开 • 监测方案实施与保障
0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概述
CHAPTER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是指排污单位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 规范和标准,自行制定并实施的监测 计划。
02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 测方法等信息,以及监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03
监测报告的编制应注重科学性和可读性,便于相关人 员理解和使用。
信息公开内容与方式
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 公开自行监测的相关信息,包括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监测数据等。
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包括企业网 站、社交媒体、新闻媒体等,确 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02 监测点位与频次
CHAPTER
点位设置原则
代表性
监测点位应能代表整个排污单位的排放情况,以 便准确评估污染物排放量。
可操作性
监测点位应便于安装和维护,同时要考虑到实际 操作中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稳定性
监测点位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长期监测和数据 对比分析。
监测频次确定
01
02
03
定期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 和监测目的,确定合理的 监测频次,如每日、每周、 每月等。
05 监测方案实施与保障
CHAPTER
组织保障
建立监测组织
01
排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确
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培训与考核
02
对监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一、背景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部分,排污单位需进行自行监测以确保其排放达标。
为此,编制一个全面、有效的自行监测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指导排污单位如何建立和实施自行监测措施,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二、目标1.确保排污单位的排放浓度和流量处于合规范围内。
2.提高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术能力。
3.增强排污单位的自我监测和管理能力。
4.保证排污单位的排放数据真实、准确。
5.提升监管机关对排污单位的信任。
三、自行监测内容和方法1.监测内容a.主要污染物: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主要监测对象,如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等;废水中的COD、BOD、总氮、总磷等。
b.监测频次:确定监测频次,如每日、每周或每月监测一次,根据排污量和排放浓度确定监测频次和时段。
c.监测点位:根据排污量和排放方式确定监测点位,确保代表性和准确性。
2.监测方法a.选择适合的监测方法和设备:根据监测对象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和设备,如颗粒物和气体的采样和分析仪器、水质监测仪器等。
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b.校准和质控: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质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c.数据记录和存储: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保留监测数据至少五年,以备查证。
四、自行监测计划和报告1.自行监测计划a.编制自行监测计划:根据监测内容和方法,编制自行监测计划,明确监测时间、频次、点位、方法等。
定期评估和修订监测计划,确保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b.员工培训:组织员工培训,确保监测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能够正确使用监测设备和方法。
2.自行监测报告a.编制自行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编制自行监测报告,详细记录监测数据、设备运行情况、校准和质控情况等。
报告要真实准确,反映实际排放情况。
b.报告提交和保存:将自行监测报告提交给监管机关,并保存至少五年。
五、监督和管理1.自我监督和管理:排污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环保管理体系,完善自我监测和管理机制,确保自行监测措施的有效运行。
污水处理场自行监测方案
污水处理场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污水处理场的运行状况,确保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为了制定有效的自行监测方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监测内容和项目
-COD(化学需氧量)
-BOD(生化需氧量)
-SS(悬浮物)
-pH值
-氨氮
-总磷
-总氮
-溶解氧
-温度
-尾水排放浓度等
2.监测频率和时间
-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监测频率和时间,例如每天监测一次或每周监测一次等。
3.监测点位
-根据处理场的结构和特点,确定监测点位,例如进水口、出水口、
沉淀池、曝气池、混合池等。
4.监测设备和方法
-购买合适的监测设备,例如COD快速分析仪、BOD测定仪、溶氧仪、pH仪等。
5.数据记录和处理
-汇总监测数据,建立监测数据库,并进行整理、分析。
-每次监测结果出来后,与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比较,判断处理效果
是否符合。
6.异常处理和报告
-如果发现处理效果不达标,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找到原因并采取相
应的措施。
-对监测结果进行报告,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和备案。
7.人员培训和管理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污水处理和自行监测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操
作和方法。
-建立监测人员的考核制度,确保监测的质量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个初步的污水处理场自行监测方案,具体实施应根据不同污
水处理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的更新,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1. 简介排污许可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而对排污单位实施的管理制度,许可的核心内容是排放限值。
排污单位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通过监测、统计等手段掌握排放情况,否则将面临处罚。
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自己对其排放进行监测,通过实时监测、数据传输、分析处理等方式来掌握排放情况。
本文将介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2. 监测方案2.1 监测方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实时在线监测。
采用在线监测系统,通过传感器等装置实时监测并上传数据,实时反映排放情况。
•抽样监测。
采用手动或自动取样器将废水、废气等样品取出,送往实验室分析测试。
•检测设备自检。
监测设备对自身进行校准、检测、标定等,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性。
2.2 监测内容监测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水质、排放量。
对废水中各种有害物质、营养盐等物质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烟气、废气排放浓度。
对各种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保证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设备运行状态、能耗数据。
监测运行设备的状态、电力消耗等数据,调整运营状况,减少资源浪费。
•排污口的实时影像。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安装实时监控摄像头对排污口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情况的真实可靠。
2.3 监测频率监测频率应根据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排污量、排放浓度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的设备必须每天至少监测1次,上报24小时内的数据。
•抽样监测应当每天至少取1次样,对于决定出口排放浓度的参数,则每班至少取1次样,并根据污染物排放特性、污染源实际情况、环境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监测频率。
3. 数据处理监测数据应当通过可靠的数据传输管道传输到监测中心,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排污单位应保留监测原始数据、处理后数据、数据处理程序、数据报告等记录,半年内保留监测原始数据,存档一年以上。
数据处理程序应该经过审核、备份, 并确保数据处理结果可追溯、可回溯。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校验、计量单位转化、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显示等过程。
排污自行监测的管理制度范文
排污自行监测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自行监测的管理,确保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包括生产、商业、公共服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自行采集、分析、报告和记录相关排污数据的活动。
第四条排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建立和实施自行监测控制措施,确保其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监测计划第五条每个排污单位应按照自己的特点和排放特征制定自行监测计划,经所在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自行监测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污染物的种类和监测参数。
(二)监测设备和方法。
(三)监测频次和采样时间。
(四)数据处理和质控要求。
(五)监测报告的编制和提交时间。
第七条排污单位应保证自行监测计划的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所在地方环保部门上报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监测设备和方法第八条排污单位应配备合适的监测设备和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九条监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和购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并经所在地方环保部门批准。
第十条监测设备和仪器的校准、维护和管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
第十一条自行监测的参数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监测数据应经过校核合理性。
第四章数据采集和处理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按照自行监测计划的要求,采集监测样品,进行现场测试和分析。
第十三条监测样品采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按照标准的采样方法进行。
第十四条监测样品采集后,排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析,并记录分析结果。
第十五条监测数据应经过初步处理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监测数据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所报告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报告和记录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并提交自行监测报告。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1. 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水、大气、土壤等多种环境污染。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我国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并逐步完善了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中,排污许可制度是目前环保领域中的重要政策之一。
排污许可是指国家环保部门向排污单位发放的,用于监管该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行为的“准入证”。
排污许可制取代了过去的排放标准管理制度,引入了许可证照会管理制,制定一系列的措施,强化对污染源全过程的管理,实现排污许可全过程监管。
2. 自行监测的基本要求依据排污许可制度,企业在使用排污口时必须自行监测并记录具体排放量。
作为排污行业的人士,必须进行前期的技术培训,加强相关的控制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学习。
企业应每日进行在线监测,监测的要求如下:(1)监测指标:对应排污许可条件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类别、数量、质量、浓度等指标。
(2)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现场监测技术的相关要求。
(3)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包括原始记录、处理后数据、报表记录等,要保留完整记录文件。
(4)设备维护:监测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3. 增加设备维修保障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自行监测设备系统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排污单位也应加强设备的维修保障。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维护要求。
(1)维护人员:企业应当有专门的维护技术人员,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设备检修:设备应定期检修,特别是对于部件的损坏和老化情况应进行及时处理。
(3)应急措施:对于因故障引起的监测设备失效,企业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恢复监测。
4. 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视频监控,网络监控,广播监控、道路监控,场所监控、电气监控、水监控等方法可以使用。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资料,清晰指导人员实施自行监测,并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在长期运营中能够保证自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实行自行监测管理,提高排污单位的排放水质、气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物的监测水平和减排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目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目标是实现排放水质、气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物的合规排放,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向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公开监测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
三、监测内容1.水环境监测排污单位应自行监测排放水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气环境监测排污单位应自行监测排放气体的环境质量,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噪声环境监测排污单位应自行监测噪声环境,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对主要噪声源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监测设备和方法1.排污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水质、气质、噪声等环境监测设备,并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2.排污单位应根据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并严格按照方法操作规范进行监测。
3.排污单位应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数据管理和报告1.排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监测数据和监测记录,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2.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分析,以便为环境保护决策和排污单位的减排工作提供参考。
3.排污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每年报送监测数据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六、监测结果评价1.排污单位应根据监测结果,评价排放水质、气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物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排污单位应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了解自身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减排目标和措施。
3.排污单位应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七、监督与处罚1.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依法公开处罚结果。
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总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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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研究
我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研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即指对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污染危害较大的企业,通过自购或从第三方购买专业监测仪器;聘请或自建监测队伍,对自身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分析,并报告给环保部门。
1. 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企业通过自行监测,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环保情况,从而增强环保意识,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环保责任。
2. 加强环保监管。
自行监测可以减轻环保部门的工作负担,使环保部门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环保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3. 保护公众健康。
自行监测使企业及时掌握自身的环境污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从而保护公众健康。
1. 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应编制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目标、监测区域、监测周期、监测方法和监测指标等,方案应经过环保部门审核并备案。
2. 购置监测设备。
企业应根据监测方案,自行购买或租赁专业监测设备,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检测标准和要求,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设监测网络。
企业应根据监测方案,在企业内部或周边建立监测点位,以便全面了解自身的环保情况。
4. 培训监测人员。
企业应建立专业监测队伍,对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监测水平和技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5. 定期报告监测数据。
企业应按照监测方案,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将监测数据报告给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会根据监测数据的情况,对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3. 监测数据管理不规范,导致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4. 监测结果不公开,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企业应主动公开监测数据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总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监管的加强以及保护公众健康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1. 背景介绍排污许可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业或个人的污染排放能力进行管理,并规定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督检查机制。
由于许多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去检测,因此有必要采用自行监测的方式来提高检测效率、保障环保监管的严谨性。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介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以便企业掌握自行监测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排污许可的申请效率和审核质量。
2. 自行监测的定义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或个人采用自己的设备、工具以及方法,对自己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准确、可靠的监测,以便更好地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优化生产工艺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且提高环保监管的严谨性。
3. 自行监测的实施步骤为了实现自行监测,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确定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应当根据其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排放物种类、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制定适用的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检测频次、样品检测标准、数据处理方法等。
3.2. 购置监测设备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企业需要购置适用的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备能够满足监测要求,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同时,企业应当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验和维护保养,以确保其持续稳定工作。
3.3. 培训监测员工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企业需要对相关的监测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检测方法、样品采集、数据处理等基本技能,并能够熟练掌握监测设备的操作。
3.4. 实施监测企业在实施自行监测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和实施记录。
3.5. 数据处理和信息报告企业需要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比对分析,评估生产工艺的效果,优化排污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企业需要将监测数据和实施记录报送相关部门,并向公众公开信息,保障监测数据的公开透明。
4. 自行监测的好处自行监测可以帮助企业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监管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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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废水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中的监测 频次为最低监测频次范围,各子公司可按照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确定各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以集团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为例: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见下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排污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 下内容:
1. 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 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
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 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 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4. 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5. 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五、 应急报告
质检废气、 研发废气对应
NMHC
半年
排气筒
特征污染物
年
臭气浓度、硫
公用单元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
年
化氢、氨
臭气浓度、特
固体废物贮存库废气排放口
年
征污染物
2) 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 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要求,制 药行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最低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
毒污染物指标(存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 的,以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为准); ③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2) 废水主要监测指标 ①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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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② 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监控位置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
1) 废气、废水 ① 外排口监测点位:指用于监测排污单位通过排放口向环境
排放废气、废水(包括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污 染物状况的监测点位。如: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 ② 内部监测点位:指用于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进口污染物状况 的监测点位,或监测工艺过程中影响特定污染物产生排放 的特征工艺参数的监测点位。如:废气治理设施进口。 ③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应设置无 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如:厂界外下风向监测点、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 2) 噪声 根据厂内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厂界周围敏感目标等因素布点,
自行监测的,必须选择优质的监测单位,如实开展自行监测 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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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自行监测数据不合格,必须明确要求监测单位先电话告 知,不得出具监测报告,须立即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整改完 毕后重新进行监测,直到数据合格为止。如果本次监测数据 出现不合格,但监测单位出具了合格报告,将给企业带来很 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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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如何开展自行监测
一、 自行监测的定义与意义 (一) 自行监测的定义
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 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二) 自行监测的意义
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支撑排污许可制 实施的重要举措,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 二、 自行监测由谁来做 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 制定监测方案,按照制定的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 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 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三、 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执行与变更 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执行与变更具体框架见下图:
六、 信息公开 (一) 重点排污单位 1. 公开内容
应当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 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可以采取以一种 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1) 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 容、产品及规模; (2) 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 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 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
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
7)监测成本应与排污企业自身能力相一致,尽量避免重复监 测。
(2) 废气监测频次 1) 有组织废气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中的
监测频次为最低监测频次范围,各子公司可按照对应行业的《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确定各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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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 《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 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监测分析方法 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1. 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介绍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职工总数、行业类别、 污染类别、主要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2. 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1) 监测点位
3. 自行监测完毕,及时要求监测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并存档备 查。
(三) 监测方案的变更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变更监测方案:
1.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 2. 排放口位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任
一项内容发生变化; 3. 污染源、生产工艺或处理设施发生变化。 四、 编制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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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点位应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时的点位相同。 3)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设置。 (2) 监测点位示意图 须在《自行监测方案》中附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上清晰的标 注监测点位,废气监测点用◎表示,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用○表示,废 水监测点用★表示,噪声厂界监测点用▲表示,噪声敏感点监测点用 △ 表示。 3. 监测指标 (1) 监测指标设立的原则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季度
总磷、总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
废水总排放口
月
月
氧量
急性毒性(HgCl2 毒性当量)、总
季度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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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碳
(4) 噪声监测频次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监测夜间噪声。 (5)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频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明确要求,涉水重点排污单位 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 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 污单位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6. 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 监测技术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种,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 业可自己开展检测,不具备自行监测的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开展监测。监测分析方法参考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根据排放污 染物浓度的高低,需考虑所采用监测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和干扰等因素, 选择合适的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 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排污单位应建立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委托取得检验检测资质的社会环 境监测单位代为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不需建立监测质量体系, 但必须对社会环境监测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确认,对社会环境监测单 位的现场监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留存监督证据。 (二) 自行监测方案的执行 1. 严格按照最新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委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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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出现超标的,排污单位应加密监测,并检查超标原因。 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事故分 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 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等;若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 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有关部 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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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测频次 (1) 监测频次确立的基本原则
1)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
2)主要排放口的监测频次高于非主要排放口; 3)主要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高于其他监测指标; 4)排向敏感地区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5)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6)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
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以及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 关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 ③ 排污单位所在流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3)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 参照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管理文件的要 求执行,或根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确定。 4. 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执行标准主要来源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 执行标准、竣工验收执行标准或现行的标准,当污染物同时执行 两个标准的,应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1) 废气主要执行标准 ①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 ②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③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④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废水主要执行标准 ①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③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3) 噪声主要执行标准 ①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